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化學實驗儀器,尤其涉及一種液體化學試劑的震蕩搖勻裝置,屬于化學實驗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化學實驗中使用到的儀器稱為化學儀器。可以對材料進行計量或反應。主要分為計量儀器和反應儀器。將儀器以特定方式進行組合構成裝置,實現(xiàn)實驗目的?,F(xiàn)有的化學儀器缺乏震蕩搖勻裝置,需要手動震蕩搖勻,花費時間長,震蕩搖勻過程中容易使儀器損壞,造成試劑飛濺,且手動震蕩搖勻一次只能震蕩搖勻一個容器,效率低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能解決現(xiàn)有的化學儀器缺乏震蕩搖勻裝置,需要手動震蕩搖勻,花費時間長,震蕩搖勻過程中容易使儀器損壞,造成試劑飛濺,且手動震蕩搖勻一次只能震蕩搖勻一個容器,效率低的問題的液體化學試劑的震蕩搖勻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上述目的:一種液體化學試劑的震蕩搖勻裝置,由底座、旋轉開關、旋轉軸、旋轉盤、震蕩彈簧、試劑托盤、震蕩開關以及容器試管腔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內(nèi)還設有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開關位于所述底座上,且所述旋轉開關與旋轉電機電連接,所述旋轉軸的一端與旋轉電機的輸出端連接,所述旋轉軸的另一端與所述旋轉盤連接,所述旋轉盤與所述試劑托盤之間固定設有若干個呈圓形分布的震蕩彈簧,且所述試劑托盤底部中間位置固定安裝由震蕩電機,所述試劑托盤上設有震蕩開關,且所述震蕩開關與震蕩電機電連接,所述試劑托盤上還設有若干個大小不同的容器室官腔。
優(yōu)選的,所述底座為圓臺形狀,且所述底座底部還設有防滑墊。
優(yōu)選的,所述震蕩彈簧設有4-10個。
優(yōu)選的,所述容器試管腔內(nèi)側設有橡膠保護套,且橡膠保護套在所述容器試管腔開口處的厚度大于下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該液體化學試劑的震蕩搖勻裝置解決了現(xiàn)有的化學儀器缺乏震蕩搖勻裝置,需要手動震蕩搖勻,花費時間長,震蕩搖勻過程中容易使儀器損壞,造成試劑飛濺,且手動震蕩搖勻一次只能震蕩搖勻一個容器,效率低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工作原理圖;
圖中:1-底座,2-旋轉開關,3-旋轉軸,4-旋轉盤,5-震蕩彈簧,6-試劑托盤,7-震蕩開關,8-容器試管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結合附圖1描述,本實用新型一種液體化學試劑的震蕩搖勻裝置,由底座1、旋轉開關2、旋轉軸3、旋轉盤4、震蕩彈簧5、試劑托盤6、震蕩開關7以及容器試管腔8組成,所述底座1內(nèi)還設有旋轉電機,所述旋轉開關2位于所述底座1上,且所述旋轉開關2與旋轉電機電連接,所述旋轉軸3的一端與旋轉電機的輸出端連接,所述旋轉軸3的另一端與所述旋轉盤4連接,所述旋轉盤4與所述試劑托盤6之間固定設有若干個呈圓形分布的震蕩彈簧5,且所述試劑托盤6底部中間位置固定安裝由震蕩電機,所述試劑托盤6上設有震蕩開關7,且所述震蕩開關7與震蕩電機電連接,所述試劑托盤6上還設有若干個大小不同的容器室官腔8,所述底座1為圓臺形狀,圓臺形狀起到穩(wěn)定的作用,使得該裝置在工作工程中穩(wěn)定,所述底座1底部還設有防滑墊,可放置滑動,同樣起到穩(wěn)定的作用,所述震蕩彈簧5設有4-10個,震蕩彈簧5的設置使得容器托盤6在震蕩電機的帶動下,震蕩頻率高,幅度小,震蕩更充分,震蕩效果好,所述容器試管腔8內(nèi)側設有橡膠保護套,可保護容器、試管在工作中不被損壞,橡膠保護套在所述容器試管腔8開口處的厚度大于下部,可緊密的套在容器、試管上,起到穩(wěn)定容器、試管的作用;該液體化學試劑的震蕩搖勻裝置通過震蕩開關7開啟震蕩電機,使得試劑托盤6在震蕩電機與震蕩彈簧7的配合下震蕩,通過旋轉開關2開啟旋轉電機,進而旋轉軸3旋轉,旋轉盤4旋轉,從而帶動試劑托盤6旋轉,旋轉電機與震蕩電機的配合使得試劑托盤6同時旋轉、震蕩,進而使得容器試管腔8內(nèi)的容器、試管旋轉、震蕩,進而使得試劑能快速的震蕩搖勻,使得化學實驗更充分;該液體化學試劑的震蕩搖勻裝置解決了現(xiàn)有的化學儀器缺乏震蕩搖勻裝置,需要手動震蕩搖勻,花費時間長,震蕩搖勻過程中容易使儀器損壞,造成試劑飛濺,且手動震蕩搖勻一次只能震蕩搖勻一個容器,效率低的問題。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