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復合過濾材料技術領域,特指一種過濾網(wǎng)袋。
背景技術:
目前,在工業(yè)生產中,有些生產會出現(xiàn)大量粉塵,需要將其進行過濾,現(xiàn)有的過濾袋一般由迎塵層、基布層和支撐層三層組成,雖然其可以過濾一定的粉塵,但是其存在過濾層線密度過大,且線與線之間的間隙過大,不能過濾微小顆粒的問題,而且某些粉塵具有粘性,普通的過濾袋一旦附著有粉塵,如若不清理,影響過濾效果,甚至導致過濾袋失效。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且穩(wěn)定,過濾效果好的過濾網(wǎng)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過濾網(wǎng)袋,其特征在于:包括網(wǎng)袋本體,網(wǎng)袋本體自上而下依次設置有保護層、第一過濾層、迎塵層、基布層、支撐層、第二過濾層,
所述保護層由聚四氟乙烯組成,保護層表面密布有通孔,保護層為不粘層;
所述第一過濾層由平均直徑為3-9μm的聚苯醚纖維絲網(wǎng)組成;
所述迎塵層由粗纖度纖維交叉鋪網(wǎng)制成;
所述基布層由PET長絲編織制成;
所述支撐層由粗纖度纖維交叉鋪網(wǎng)制成;
所述第二過濾層由平均直徑為3-9μm的聚苯醚纖維絲網(wǎng)組成。
所述基布層的線密度為0.89dtex-2.2dtex。
所述第一過濾層和第二過濾層的單位面積重量均為50-120g/㎡。
所述迎塵層、基布層和支撐層之間通過針刺復合方式勾連加固。
所述第一過濾層粘連在迎塵層上,第二過濾層粘連在支撐層上,所述保護層粘連在第一過濾層上。
所述基布層中的PET長絲與PET長絲之間間距≤2mm。
本實用新型相比現(xiàn)有技術突出且有益的技術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的為多層復合過濾布,不僅能夠濾除直徑小于2微米以下的粉塵顆粒,而且增強濾布的整體強度,從而能夠在高強度的環(huán)境下長期使用,使用壽命長,過濾除塵效果好。
2、本實用新型的所述保護層由聚四氟乙烯組成,聚四氟乙烯為不粘涂層,可以有效地解決過濾布附著有粉塵的問題,保護層表面密布有通孔,不粘涂層的通孔用于透水或透氣,使得其過濾效果更佳,且使用壽命長。
3、本實用新型的所述第一過濾層和第二過濾層均由平均直徑為3-9μm的聚苯醚纖維絲網(wǎng)組成,超細的纖維纖網(wǎng)組成的第一過濾層和第二過濾層可以有效地將灰塵隔絕在外,避免微塵深入過濾網(wǎng)袋內部,提高過濾效果。
4、本實用新型的所述迎塵層和支撐層材質相同,其有強度高,耐熱以及水性良好等優(yōu)點;所述基布層由PET長絲編織制成,擁有良好的力學性能,耐折性好,而且耐高溫和低溫;且基布層的線密度為0.89dtex-2.2dtex,增強整體的韌性,使得結構更加的穩(wěn)定。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A處局部放大圖。
圖中:1-第一過濾層;2-迎塵層;3-基布層;4-支撐層;5-第二過濾層;6-保護層;7-通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以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見圖1-2所示:
一種過濾網(wǎng)袋,其特征在于:包括網(wǎng)袋本體,網(wǎng)袋本體自上而下依次設置有保護層6、第一過濾層1、迎塵層2、基布層3、支撐層4、第二過濾層5,
所述保護層6由聚四氟乙烯組成,聚四氟乙烯為不粘涂層,可以有效地解決過濾布附著有粉塵的問題,保護層6表面密布有通孔,保護層為不粘層,不粘涂層的通孔用于透水或透氣,使得其過濾效果更佳,且使用壽命長;
所述第一過濾層1由平均直徑為3-9μm的聚苯醚纖維絲網(wǎng)組成,超細的纖維纖網(wǎng)組成的第一過濾層1可以有效地將灰塵隔絕在外,避免微塵深入過濾網(wǎng)袋內部,提高過濾效果;
所述迎塵層2由粗纖度纖維交叉鋪網(wǎng)制成,其有強度高,耐熱以及水性良好等優(yōu)點;
所述基布層3由PET長絲編織制成,擁有良好的力學性能,耐折性好,而且耐高溫和低溫;且基布層3的線密度為0.89dtex-2.2dtex,增強整體的韌性,使得結構更加的穩(wěn)定;
所述支撐層4由粗纖度纖維交叉鋪網(wǎng)制成,其有強度高,耐熱以及水性良好等優(yōu)點;
所述第二過濾層5由平均直徑為3-9μm的聚苯醚纖維絲網(wǎng)組成,超細的纖維纖網(wǎng)組成的第二過濾層5可以有效地將灰塵隔絕在外,避免微塵深入過濾網(wǎng)袋內部,提高過濾效果。
所述第一過濾層1和第二過濾層5的單位面積重量均為50-120g/㎡,過濾效果為最佳狀態(tài)。
所述迎塵層2、基布層3和支撐層4之間通過針刺復合方式勾連加固,使得結構更加的穩(wěn)定。
所述第一過濾層1粘連在迎塵層2上,第二過濾層5粘連在支撐層4上,所述保護層6粘連在第一過濾層1上。
所述基布層3中的PET長絲與PET長絲之間間距≤2mm,使得結構更加的穩(wěn)定。
上述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形狀、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