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yī)療技術領域的裝置,具體為一種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
背景技術:
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是一種用于實驗室中蒸餾,干燥,濃縮,及溫漬化學藥品或生物制品,也可用于恒溫加熱和其它溫度試驗,是生物、遺傳、病毒、水產(chǎn)、環(huán)保、醫(yī)藥、衛(wèi)生、化驗室、分析室、教育科研的必備工具,水浴鍋是實驗室里經(jīng)常用到的小型設備,它能提供均勻穩(wěn)定的溫度,因此許多化學反應需要在水浴鍋里進行,現(xiàn)有的電熱恒溫水浴鍋的外殼和內膽分別采用了不同的材料,通常內膽為銅板,外殼為鋼板,眾所周知,銅板易產(chǎn)生銅綠,鋼板易生銹,這樣就影響了產(chǎn)品的使用壽命,目前市場上的恒溫水浴鍋不適用于其他規(guī)格形狀的器皿,不能滿足有較高要求的實驗室各項研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包括裝置主體、保溫蓋板、密封墊圈、裝置內膽、保溫隔層、電熱加熱絲、溫度傳感器、排水口、加熱隔板、滲水孔、支撐架、固定圈、控制面板和指示燈,所述裝置主體上側設有保溫蓋板,所述保溫蓋板右側設有密封墊圈,所述裝置主體下側設有裝置內膽,所述裝置主體與裝置內膽之間設有保溫隔層,所述裝置內膽上側設有電熱加熱絲,所述電熱加熱絲左側設有溫度傳感器,所述溫度傳感器左側設有排水口,所述裝置內膽上側設有加熱隔板,所述加熱隔板上設有滲水孔,所述加熱隔板上側設有支撐架,所述支撐架上側設有固定圈,所述裝置主體右側設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側設有指示燈。
優(yōu)選的,所述保溫隔層為保溫海綿和珍珠棉的填充物。
優(yōu)選的,所述保溫蓋板左側設有提手。
優(yōu)選的,所述排水口左側設有水閥。
優(yōu)選的,所述密封墊圈的長度與裝置內膽的長度相同。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具有不易生銹、不易斷裂的特點,同時使用壽命長,且生產(chǎn)成本低,有利于大量生產(chǎn),裝置內膽的底部安裝有電熱加熱絲和溫度感應器,可以對裝置內膽里面的水充分加熱和測溫,使得可以對裝置內膽內部的水可以達到恒溫的效果,保溫隔層可以對裝置內膽起到保溫的效果,使其再加熱時,具有節(jié)能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裝置主體,2、保溫蓋板,3、密封墊圈,4、裝置內膽,5、保溫隔層,6、電熱加熱絲,7、溫度傳感器,8、排水口,9、加熱隔板,10、滲水孔,11、支撐架,12、固定圈,13、控制面板,14、指示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包括裝置主體1、保溫蓋板2、密封墊圈3、裝置內膽4、保溫隔層5、電熱加熱絲6、溫度傳感器7、排水口8、加熱隔板9、滲水孔10、支撐架11、固定圈12、控制面板13和指示燈14,裝置主體1上側設有保溫蓋板2,保溫蓋板2左側設有提手,這樣設置方便開啟,保溫蓋板2右側設有密封墊圈3,密封墊圈3的長度與裝置內膽4的長度相同,這樣設置可以增強裝置的密封性,裝置主體1下側設有裝置內膽4,裝置主體1與裝置內膽4之間設有保溫隔層5,裝置內膽4上側設有電熱加熱絲6,電熱加熱絲6左側設有溫度傳感器7,溫度傳感器7左側設有排水口8,排水口8左側設有水閥,這樣設置可以保證使用者可以控制裝置內的水量,裝置內膽4上側設有加熱隔板9,加熱隔板9上設有滲水孔10,加熱隔板9上側設有支撐架11,支撐架11上側設有固定圈12,裝置主體1右側設有控制面板13,控制面板13上側設有指示燈14。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時,使用者將需要進行蒸餾,干燥,濃縮,及溫漬的容器放至于裝置主體內,并利用支撐架11和固定圈12將其固定,之后向裝置內膽4中加入適量的水,在操作面板13處操作后,電熱加熱絲6開始工作,指示燈14處于熄滅狀態(tài),溫度傳感器7記錄溫度變化,當達到預設溫度時,指示燈14變?yōu)榫G色,當使用完畢后,裝置內膽4中的水由排水口8排出,從而完成對該醫(yī)療電熱恒溫水浴鍋的使用過程。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