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凈水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日常飲用水的質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出現(xiàn)了凈水器。凈水器作為一般家庭的凈水設備,在當今人們生活中使用日益頻繁。凈水器包括:壓力桶,水管,濾芯,小連通,PP棉,顆粒碳,網(wǎng)碳,濾瓶等。濾芯的處理能力是有限的,通常在使用一段時間后,需要定時更換濾芯。由于濾芯是置于慮瓶內(nèi)的,而現(xiàn)有的慮瓶結構單一,采用上蓋體螺紋連接的方式進行封蓋。拆卸過程繁瑣,不便于后期維護保養(yǎng)。且現(xiàn)有的慮瓶結構簡單,過濾功能較為單一,而實際水質環(huán)境復雜,過濾效果不理想。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現(xiàn)狀,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便于拆裝,節(jié)省空間,且能放置不同濾芯的濾芯外殼。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包括中空殼體,所述殼體包括中空本體及與所述中空本體可拆卸連接的上蓋體及下蓋體,在所述上蓋體與中空本體之間設有阻隔件,所述阻隔件邊緣與殼體內(nèi)壁相抵,其在所述阻隔件表面設有至少一個通孔,便于液體流通,形成復合濾芯。
進一步地,所述中空本體與上蓋體之間的可拆卸連接為卡扣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中空本體與上蓋體之間的可拆卸連接為螺紋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中空本體與下蓋體之間的可拆卸連接為卡扣連 接。
進一步地,所述中空本體與下蓋體之間的可拆卸連接為螺紋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中空本體外表面設有防滑紋理。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本實用新型的中空殼體采用三段式結構,上蓋體、下蓋體與中空本體之間為可拆卸連接,拆裝方便,利于后期維護保養(yǎng);另外,采用在上蓋體與中空本體之間設置阻隔件,將本體內(nèi)腔與上蓋體內(nèi)腔相對阻隔,并在該阻隔件的表面設置通孔,從而可以在兩腔體內(nèi)放置不同過濾材料,構成復合濾芯;如在上蓋體內(nèi)腔放置麥飯石、遠紅外、托瑪琳等,在本體內(nèi)腔放置活性炭濾芯,減少設備空間,且過濾效果更佳理想。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適合大規(guī)模推廣。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的結構剖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的阻隔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氖菍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如圖1、3、4所示的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包括中空殼體,所 述殼體包括中空本體2及與所述中空本體2可拆卸連接的上蓋體5及下蓋體1,在所述上蓋體5與中空本體2之間設有阻隔件4,形成上腔體6及下腔體7。所述中空本體2外表面設有防滑紋理3。所述阻隔件4邊緣與殼體內(nèi)壁相抵,其在所述阻隔件4表面設有至少一個通孔41,便于液體流通,形成復合濾芯。
優(yōu)選實施方案,所述中空本體2與上蓋體5及下蓋體1之間的可拆卸連接為卡扣51b連接,便于拆卸;同時為增加結構穩(wěn)定性,其卡扣51b數(shù)量不少于2個。
優(yōu)選實施方案,所述阻隔件4表面為蛛網(wǎng)結構,網(wǎng)格之間為通孔41,結構穩(wěn)定性好,且便于液體流通。
實施例2
如圖2所示的一種凈水器的濾芯殼體,所述中空本體2與上蓋體5及下蓋體1之間的可拆卸連接為螺紋51a連接。所述阻隔件4表面為蜂窩結構,網(wǎng)格之間為通孔41。
安裝時時,當放置超濾芯時,將超濾芯放置到本體2內(nèi)腔,并將上蓋體5與下蓋體1扣合,無需放置阻隔件4。
當放置活性炭濾芯時,將濾芯放置到本體2內(nèi)腔,在上蓋體5下端放置阻隔件4,并將上蓋體5與下蓋體1扣合到本體2兩端。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本實用新型的中空殼體采用三段式結構,上蓋體5、下蓋體1與中空本體2之間為可拆卸連接,拆裝方便,利于后期維護保養(yǎng);另外,采用在上蓋體5與中空本體2之間設置阻隔件4,將本體2內(nèi)腔與上蓋體5內(nèi)腔相對阻隔,并在該阻隔件4的表面設置通孔41,從而可以在兩腔體內(nèi)放置不同過濾材料,構成復合濾芯;如在上蓋體5內(nèi)腔放置麥飯石、遠紅外、托瑪琳等,在本體2內(nèi)腔放置活性炭濾芯,減少設備空間,且過濾效果更佳理想。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適合大規(guī)模推廣。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同等替換;而 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與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