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電滲析器隔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滲析器的結構部件。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電滲析器隔板, 一般均為長方框形結構,其框架內(nèi)空間布設有二層 隔網(wǎng),框架兩端框板上分別開設有大小相間的導液孔,其中孔徑較小的導液孔 與隔網(wǎng)之間的框板上開設有若干呈八字梳形排列的布水流道。隔板的一面上覆 蓋有陰離子交換膜,另一面上則覆蓋有陽離子交換膜,陰、陽離子交換膜兩端 上分別開設有與隔板上的各導液孔相對應的洞孔,但該洞孔的孔徑均與隔板上 的大導液孔相等。由隔板、離子交換膜、反向隔板、離子交換膜……依次疊合 在一起即組成"膜堆",其中每對陰陽離子交換膜之間夾著一塊隔板為一個"膜 對","膜對"內(nèi)空間即為一個淡水室或濃水室,此時隔板與離子交換膜上的對 應導液孔、洞孔串疊在一起即構成濃、淡水室的導液管,在膜堆的兩端上加上
正負電極板即組成電滲析器。上述傳統(tǒng)電滲析器隔板存在的缺點是 一、其導 液孔為方孔或長方孔,加工中易造成隔板表面變形或不平整,從而影響隔板與
離子交換膜之間的密封性而引起濃淡水串漏;二、各布水流遒寬度較窄,布水
阻力較大。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對現(xiàn)有電滲析器隔板的結構進行技術改進,從而提 供一種密封性好、防內(nèi)漏、布水均勻阻力小、流通量大的一種電滲析器隔板。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為它具有板框體、板心隔網(wǎng)、板框體兩端開 設的大小相間的導液孔、以及連接于小導液孔與板心隔網(wǎng)之間的呈八字梳形排 列的布水流道,而所述的大小導液孔均為圓柱孔,各布水流道為沿八字口方向 漸擴寬的流道。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將傳統(tǒng)的電滲析器隔板的方形或長方形導液孔 改為圓柱孔結構,并適當減少導液孔數(shù)量,這樣隔板加工不易變形并提高了板 面平整度,增加了隔板與離子交換膜的配合密封面,因而改善了密封性降低了
串漏率;將等寬型布水流道改為漸寬型布水流道,既降低布水阻力又提高通水 量,同時適當擴大各布水流道之間間距,進一步增加隔板密封平面以提高隔板 與離子交換膜的密封性能。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總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以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本實施例隔板的板框體1采用PP塑料板制作,其長1600咖、寬410mm、厚 0.85mm,板心隔網(wǎng)2采用1390 x 356咖的一層丙輪絲編織網(wǎng),板框體1兩端分 別留有105mm板面,在板面上開設有大小相間、貫通板體的圃柱孔形導液孔3 六個,其中大導液孔孔徑為34mm,小導液孔孔徑為24咖,大小導液孔中心間距 a>60mm,本實施例a為62mm,小孔徑導液孔3與板心隔網(wǎng)2之間的板面上開 設有貫通板體的呈八字梳形排列的若干布水流道4,每條布水流道4的流道寬b 為1.5mm向八字口方向漸擴至2.5咖,各流道直線段間距c > 5. 5咖,各組流道 八字口之間的間距d《31咖。
權利要求1、一種電滲析器隔板,具有板框體(1)、板心隔網(wǎng)(2)、板框體兩端開設的大小相間的導液孔(3)、以及連接于小導液孔與板心隔網(wǎng)之間的呈八字梳形排列的布水流道(4),其特征在于大小導液孔(3)均為圓柱孔,各布水流道(4)為沿八字口方向漸擴寬的流道。
2、 按權利要求l所述的電滲析器隔板,其特征在于各相鄰大小導液孔(3) 的中心間距a>60mm。
3、 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滲析器隔板,其特征在于各布水流道(4) 的漸擴寬流道的寬度b為1. 5咖漸擴至2. 5mm。
4、 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滲析器隔板,其特征在于每組布水流道的各條流 道直線段間距0 5.5mm。
5、 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滲析器隔板,其特征在于各組布水流道喇叭口之 間間距d< 31mm。
6、 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滲析器隔板,其特征在于板框體(1)中設有一 層板心隔網(wǎng)(2)。
專利摘要一種電滲析器隔板,它具有板框體、板心隔網(wǎng)、板框體兩端開設的大小相間的導液孔、以及連接于小導液孔與板心隔網(wǎng)之間的呈八字梳形排列的布水流道,而所述的大小導液孔均為圓柱孔,各布水流道為沿八字口方向漸擴寬的流道。本實用新型將傳統(tǒng)的電滲析器隔板的方形或長方形導液孔改為圓柱孔結構,并適當減少導液孔數(shù)量,這樣隔板加工不易變形并提高了板面平整度,增加了隔板與離子交換膜的配合密封面,因而改善了密封性降低了串漏率;將等寬型布水流道改為漸寬型布水流道,既降低布水阻力又提高通水量,同時適當擴大各布水流道之間間距,進一步增加隔板密封平面以提高隔板與離子交換膜的密封性能。
文檔編號B01D61/42GK201067672SQ20072010680
公開日2008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07年2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2月15日
發(fā)明者寅 劉, 李小生, 峰 錢 申請人:錢 峰;劉 寅;李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