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工業(yè)廢液回收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RGB重制廢液回收利用方法,通過向廢液中加入過量的KOH固體,從而實現油水分離。
背景技術:
液晶顯示屏(LCD)用于數字型鐘表和許多便攜式計算機的一種顯示器類型。LCD顯示使用了兩片極化材料,在它們之間是液體水晶溶液。電流通過該液體時會使水晶重新排列,以使光線無法透過它們。因此,每個水晶就像百葉窗,既能允許光線穿過又能擋住光線。液晶顯示器(LCD)目前科技信息產品都朝著輕、薄、短、小的目標發(fā)展,在計算機周邊中擁有悠久歷史的顯示器產品當然也不例外。在便于攜帶與搬運為前題之下,傳統(tǒng)的顯示方式如CRT映像管顯示器及LED顯示板等等,皆受制于體積過大或耗電量甚巨等因素,無法達成使用者的實際需求。而液晶顯示技術的發(fā)展正好切合目前信息產品的潮流,無論是直角顯示、低耗電量、體積小、還是零輻射等優(yōu)點,都能讓使用者享受最佳的視覺環(huán)境。
但是,在液晶顯示屏的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生產廢液,而RGB重制廢液就產生于液晶顯示屏的生產過程中,該廢液主要含有KOH和混合有機溶劑,含水率高達90%,KOH含量達20%左右。目前對于該類廢液主要以濃縮為主,采用這種方法的弊端是濃縮只能除去廢液中的大部分水,無法除去KOH,結果會導致KOH濃度極高,這樣得到的有機溶劑無論是含水率還是KOH含量都很高,無法回收利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RGB重制廢液回收利用方法,通過加入一定量的KOH固體,可以實現油水分離,經測定分離出的油相含水率在0.5~1%范圍內,pH=9~10,完全能夠達到回收利用的標準。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的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RGB重制廢液回收利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向RGB重制廢液中加入過量的KOH至過飽和,使油相和水相分層,分離油相和水相;
(2)向步驟(1)中分離出的油相中再次加入過量的KOH至過飽和,使油相和水相進一步分層,分離油相和水相。
進一步的,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步驟(1)中分離出的水相中KOH含量蒸餾濃縮至75%以上后,重新投入RGB重制廢液中循環(huán)使用;
進一步的,向餾出液中加入破乳劑進行破乳后,分離出餾出液中的水相,分離出的水相采用大孔吸附樹脂吸附后,排入廢水處理車間。
進一步的,將步驟(2)中分離出的水相中KOH含量蒸餾濃縮至75%以上后,重新投入RGB重制廢液中循環(huán)使用。
通過本發(fā)明方法分離得到的油相含水率在0.5~1%范圍內,pH9~10,完全達到回收利用的標準,水相廢液COD降至20ppm左右,完全達到排放標準。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fā)明RGB重制廢液處理工藝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在此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以及說明用來解釋本發(fā)明,但并不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定。
如圖1所示,一種RGB重制廢液回收利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向RGB重制廢液中加入過量的KOH至過飽和,使油相和水相分層;具體的,原RGB重制廢液含水率約90%左右,KOH含量達到20%,根據KOH親水性較強的原理,往RGB重制廢液中加入過量KOH至過飽和,使油相和水相分層;
S2、分離油相和水相;具體的,這一步可以初步分離出大部分的水,該水相的KOH含量約56%,油相中含水率約15%;
S3、向步驟S2中分離出的油相中再次加入過量的KOH至過飽和,使油相和水相進一步分層,分離油相和水相;這一步可以再次分離出油相中殘余的大部分水相。經測定,經該步分離得到的油相含水率在0.5~1%范圍內,pH9~10,完全達到回收利用的標準。
作為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式,將步驟S3中分離出的水相中KOH含量蒸餾濃縮至75%以上后,重新投入RGB重制廢液中循環(huán)使用。
S4、將步驟S2中分離出的水相中KOH含量蒸餾濃縮至75%以上后,重新投入RGB重制廢液中循環(huán)使用;不再投用工業(yè)用KOH。
S5、向餾出液中加入破乳劑進行破乳后,分離出餾出液中的水相;具體的,經測定濃縮KOH時產生的餾出液,經測定COD高達5.3萬,在本實施例中具體采用X2771型號破乳劑進行破乳,分離出餾出液中的水相,經測定分離出的水相COD為6000ppm左右。
S6、將步驟S5中分離出的水相采用大孔吸附樹脂吸附的方法降低COD,然后排入廢水處理車間;經測定,經過大孔吸附樹脂處理后的廢液COD降至20ppm左右,完全達到排放標準。
以上對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原理以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適用于幫助理解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原理;同時,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在具體實施方式以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所述,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