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9-17份,座殼孢粉末0.5-2份,丙烯酸乳液6-10份,聚乙烯酯3-9份,重質液體石蠟7-11份,二甲基硅油5-9份,機油4-6份,納米銀8-13份,PP3-5份,凹凸棒土6-8份,磷酸根3-7份,增效劑2-6份,磷酸二氫鈉5-10份。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具有很好的絮凝吸附作用,同時用量少、效果好,具有很好的經(jīng)濟價值。
【專利說明】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
【背景技術】
[0002]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xiàn)象。水污染主要是由于人類排放的各種外源性物質(包括自然界中原先沒有的),進入水體后,超出了水體本身自凈作用(就是江河湖??梢酝ㄟ^各種物理、化學、生物方法來消除外源性物質)所能承受的范圍的一種現(xiàn)象。目前用于處理工業(yè)廢水的混凝劑有鋁鹽混凝劑、鐵鹽混凝齊U、鋁鹽和鐵鹽按重量比為1:1組成的復合混凝劑,這類混凝劑都因成本高而難以被廣泛應用,且用它們處理廢水時,所得的污泥的質量差,沉降慢、含水率高且不易脫水。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具有很好的絮凝吸附作用,同時用量少、效果好,具有很好的經(jīng)濟價值。
[0004]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9-17份,座殼孢粉末0.5-2份,丙烯酸乳液6-10份,聚乙烯酯3-9份,重質液體石臘7-11份,二甲基娃油5_9份,機油4_6份,納米銀8_13份,PP3-5份,凹凸棒土 6-8份,磷酸根3-7份,增效劑2-6份,磷酸二氫鈉5-10份。
[0005]本發(fā)明優(yōu)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13份,座殼孢粉末I份,丙烯酸乳液8份,聚乙烯酯6份,重質液體石蠟9份,二甲基硅油7份,機油5份,納米銀11份,PP4份,凹凸棒土 7份,磷酸根5份,增效劑4份,磷酸二氫鈉8份。
[0006]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具有很好的絮凝吸附作用,同時用量少、效果好,具有很好的經(jīng)濟價值。
【具體實施方式】
[0007]實施例1
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9份,座殼孢粉末0.5份,丙烯酸乳液6份,聚乙烯酯3份,重質液體石蠟7份,二甲基硅油5份,機油4份,納米銀8份,PP3份,凹凸棒土 6份,磷酸根3份,增效劑2份,磷酸二氫鈉5份。
[0008]實施例2
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17份,座殼孢粉末2份,丙烯酸乳液10份,聚乙烯酯9份,重質液體石蠟11份,二甲基硅油9份,機油6份,納米銀13份,PP5份,凹凸棒土 8份,磷酸根7份,增效劑6份,磷酸二氫鈉10份。
[0009]實施例3
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13份,座殼孢粉末I份,丙烯酸乳液8份,聚乙烯酯6份,重質液體石蠟9份,二甲基硅油7份,機油5份,納米銀11份,PP4份,凹凸棒土 7份,磷酸根5份,增效劑4份,磷酸二氫鈉8份。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9-17份,座殼孢粉末0.5-2份,丙烯酸乳液6-10份,聚乙烯酯3-9份,重質液體石臘7-11份,二甲基娃油5_9份,機油4_6份,納米銀8_13份,PP3-5份,凹凸棒土 6-8份,磷酸根3-7份,增效劑2-6份,磷酸二氫鈉5-10份。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處理污水的凈化材料,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數(shù)的原料制成: 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樹脂13份,座殼孢粉末I份,丙烯酸乳液8份,聚乙烯酯6份,重質液體石蠟9份,二甲基硅油7份,機油5份,納米銀11份,PP4份,凹凸棒土 7份,磷酸根5份,增效劑4份,磷酸二氫鈉8份。
【文檔編號】C02F1/52GK104445544SQ201410595263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30日
【發(fā)明者】王璐, 許璟 申請人:青島昌安達藥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