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制冷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是指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以及安裝有上述制冷設備門體組件的制冷設備。所述制冷設備例如可以為冰箱。
背景技術:
現(xiàn)用的制冷設備門體分別采用金屬門殼和玻璃門殼,用于安裝兩者的制冷設備門端蓋基本不能共用,導致同類制冷設備借用物料太少,利用率不高,同事增加模具成本。
例如中國專利:用于制冷設備的門體及制冷設備,僅能實現(xiàn)安裝玻璃門殼,而對于具有翻邊的金屬門殼而無法安裝。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以在安裝玻璃門殼和正面為平面板的金屬門殼之間隨意切換的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包括玻璃門殼或金屬門殼,所述金屬門殼的主體為平面板,還包括端蓋,沿所述端蓋的長度方向且在所述端蓋的外側面上向外延伸出一截面為L形的長條板,所述長條板與所述端蓋外側面之間形成用于卡接平面板的凹槽,通過所述平面板與所述凹槽的卡接將所述金屬門殼安裝在所述端蓋上,或通過粘 合物將所述玻璃門殼粘接在所述端蓋的外側面上。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在安裝金屬門殼時,將平面板與凹槽卡接,而金屬門殼兩側的立柱與端蓋和端蓋上設置的結合部接合,將金屬門殼安裝在此端蓋上;而安裝玻璃門殼時,可以通過粘合物將玻璃門殼粘接在端蓋的外側面上,最終實現(xiàn)一種端蓋可以固定兩種門殼。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fā)明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進一步,所述凹槽沿垂直于所述端蓋外側面方向的寬度大于所述平面板的厚度。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寬度稍大于平面板的厚度便于安裝。
進一步,還包括加強筋,所述加強筋設置在所述凹槽內的所述端蓋的外側面上,所述加強筋與所述長條板之間的水平距離大于等于所述平面板的厚度。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寬度稍大于平面板的厚度便于安裝,安裝后金屬門殼會晃動,因此在凹槽內設置了加強筋,不僅能起到提高端蓋的強度還能保證安裝后的金屬門殼不晃動。
進一步,所述加強筋的縱截面為直角梯形,所述直角梯形的下底邊與所述端蓋的外側面連接,所述直角梯形的另一條直角邊與所述凹槽的底面固定連接。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這樣設置,增大了平面板的入口面積,便于平面板的插入,而又能保證安裝后的金屬門殼不晃動。
進一步,所述加強筋為多個,多個所述加強筋沿所述端蓋的長度方向等間距布置。
進一步,所所述長條板與所述端蓋外側面連接段的外側面與所述端蓋的端面在同一水平面內。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長條板不突出于端蓋,增大了金屬門殼或玻璃門殼與端蓋的接觸面積,提高安裝后的穩(wěn)定性,還能避免殼刮到其他物體,而且制冷設備的門體外表面光滑,較美觀。
進一步,所述端蓋的外側面上可拆卸的安裝有擠塑條,所述玻璃門殼通過所述粘合物粘接在所述擠塑條上。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由于玻璃門殼與端蓋的粘接的,通過擠塑條間接粘接可以在裁掉玻璃門殼后的端蓋上不會殘留任何物體,不影響再安裝金屬門殼;而且一般采用的膠粘物的厚度要小于長條板的外側面與端蓋外側面之間的距離,設置的擠塑條間接的增加了膠粘物的厚度,可以保證粘接的玻璃門殼的內側面緊貼在長條板的外側面上,不將長條板暴露,避免灰塵、雜物等進入長條板與玻璃門殼之間以及凹槽內,影響使用。
進一步,所述端蓋外側面上設置有貫穿所述端蓋外側面的通孔,所述擠塑條包括一體成型的擠塑條主體和卡爪,所述卡爪與所述通孔相適配;所述擠塑條主體通過所述卡爪與所述通孔的卡接安裝在所述端蓋外側面上;所述玻璃門殼通過所述粘合物粘接在所述擠塑條主體上。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種便于實現(xiàn)可拆卸連接的具體結構,結構簡單,易實現(xiàn)。
進一步,所述擠塑條主體為板狀結構;所述擠塑條主體的厚度與所述粘合物的厚度和等于所述長條板的外側面到所述端蓋外側面之間的水平距離。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保證安裝后的玻璃門殼的內側面與長條板的外側面緊貼。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以在安裝玻璃門殼和安裝帶有翻邊的金屬門殼之間隨意切換的一種制冷設備。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制冷設備,包括上述任一技術方案所述的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與上述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的有益效果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安裝了金屬門殼的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安裝了金屬門殼的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主視圖;
圖3為圖2中的A-A剖視圖;
圖4為圖3中的C部放大圖;
圖5為圖2中的B-B剖視圖;
圖6為圖5中的D部放大圖;
圖7為本發(fā)明安裝了玻璃門殼的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發(fā)明安裝了玻璃門殼的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主視圖;
圖9為圖8中的E-E剖視圖;
圖10為圖9中的G部放大圖;
圖11為圖8中的F-F剖視圖;
圖12為圖11中的H部放大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平面板,2、端蓋,3、側板,4、加強筋,5、長條板,6、玻璃門板,7、立柱,8、粘合物,9、擠塑條主體,10、門膽,11、卡爪。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非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范圍。
實施例一
如圖7至12所示,安裝了玻璃門殼6的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包 括端蓋2,由于使用位置不同,又分為上端蓋和下端蓋,以及安裝在上端蓋和下端蓋上的門殼,和與門殼相對設置的門膽10。本實施例中的門殼為玻璃門殼6。玻璃門殼6為平面結構。
實際應用中上端蓋和下端蓋的結構完全相同,下面以上端蓋為例進行詳細的說明。
如圖10所示,沿上端蓋的長度方向且在外側面上向外延伸出一截面為L形的長條板5,長條板5頂部端面與上端蓋的頂部端面在一個平面內;頂部端面是指與上端蓋外側面垂直連接的面。
在長條板5下方的上端蓋上設置有貫穿上端蓋外側面的通孔,通孔至少由兩個,上下布置。
擠塑條包括一體成型的擠塑條主體9和卡爪11,擠塑條主體9為板狀結構,卡爪11與通孔相適配。如圖10所述,卡爪11分為上卡爪和下卡爪;上卡爪的截面為L形;下卡爪包括從擠塑條主體9延伸出來的連接部,在連接部的端部向下延伸出卡合部,通過上卡爪與布置在上部的通孔卡合、下卡爪與布置在下部的通孔卡合,將擠塑條卡接在上端蓋上。
在擠塑條主體9的外表面上設置粘合物8,通過粘合物8將玻璃門殼6與上端蓋和下端蓋粘接。在實際應用中,粘合物11一般選用膠帶或膠條等。
擠塑條主體9的厚度與粘合物8的厚度和等于長條板5的外側面到上端蓋外側面之間的水平距離;這樣設置,可以使玻璃門殼6的內表面與長條板5的外表面抵靠,還可以使玻璃門殼6的頂端面、長條板5的頂端面和端蓋的頂端面上一個水平面上;避免灰塵、雜物等進入條板5與玻璃門殼8之間,甚至是門體組件,影響使用。
在上端蓋和下端蓋的兩側各安裝一個立柱7,這個安裝通常指插接和卡接,立柱7與玻璃門殼6之間也是通過粘合物11粘接在一起的。
立柱7的具體結構和端蓋2其他部位的詳細結構可參照中國專利 201210534963.5、201410079611.X和201410526007.7。
實施例二
如圖1至6所示,安裝了金屬門殼的一種制冷設備的門體組件,本實施例中的端蓋還做了如下的改進:
凹槽沿垂直于端蓋2外側面方向的寬度為H,H大于平面板1的厚度,這是為了便于卡接平面板1。
在凹槽內的端蓋2的外側面上、沿端蓋2的長度方向等間距布置多個加強筋4。加強筋4的縱截面為直角梯形,直角梯形的下底邊與端蓋2的外側面連接,直角梯形的直腰與凹槽的底面固定連接,使凹槽的寬度從開口至底部逐漸減小;并且還要保證加強筋4與長條板5之間的最小距離大于等于平面板1的厚度。
金屬門殼的主體為平面板1,在平面板1的兩側延伸有立柱7。
在安裝金屬門殼時,將平面板1的上下兩端分別插接在上、下端蓋上的凹槽內,而金屬門殼兩側的立柱7與端蓋和端蓋上設置的結合部接合即可。
立柱7的具體結構和端蓋2其他部位的詳細結構可參照中國專利201210534963.5、201410079611.X和201410526007.7。
由于端蓋上設置了有用于卡接卡爪11的通孔,為了避免發(fā)泡時不會漏泡液,在通孔處覆有海綿膠帶。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 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