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快速烘干的晾干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生化與分子生物學實驗儀器,主要用于在溶液配制、細菌的感覺態(tài)制備、DNA和RNA提取等實驗中,對所使用的玻璃儀器進行快速烘干。
【背景技術】
[0002]在進行溶液配制、細菌的感受態(tài)制備、DNA和RNA提取等生化與分子生物學實驗過程中,需要使用到大量的燒杯、試管、三角瓶等玻璃儀器,對這些玻璃儀器的清潔工作非常重要。一般情況下,先對玻璃儀器進行洗滌,再放置在晾干架上使用其自然滴水晾干,或放置在列管式烘干器上進行烘干。但列管式烘干器上的豎管數量不足,需要進行多輪次的烘干操作,而晾干架上的晾架雖然數量較多,但晾干架不具備烘干功能。因為沒有將二者結合的裝置,所以對生化與分子生物學實驗過程所使用的玻璃儀器的清潔,也是一項很費時、費力的工作。
【發(fā)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設計了一套裝置,本裝置將晾干架與列管式烘干器進行了結合,由熱風機提供熱風,通過風管將熱風輸送至晾桿,晾桿為空心結構并開有小孔。為減少熱風的浪費損失,晾桿帶有開關裝置,晾桿直立時,不通風,晾桿傾斜使用時,可通風。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本實用新型由底座、通風板、晾桿、熱風機、風管組成。通風板安裝在底座上,通風板上陣列晾桿,每根晾桿安裝在晾桿架上,熱風機固定在通風板背面,熱風機通過出風管、分流管、送風管將熱風輸送至通風板的風管內。晾桿與通風板內的風管相連,晾桿未使用時處于豎直狀態(tài),晾桿使用時處于與通風板呈45度角狀態(tài)。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合了晾干架和列管式烘干器的功能特點,可同時實現晾干和烘干的功能,簡化了玻璃儀器的清潔工作,達到清潔工作省時、省力的目的。
【附圖說明】
[0006]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圖;
[0008]圖2是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晾桿開關裝置部分的結構圖;
[0009]圖3是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熱風機部分的結構圖;
[0010]其中,
[0011](1)、通風板;(2)、晾桿;(3)、出風口 ;(4)、晾桿架;(5)、送風管;(6)、分流管;
(7)、出風管;(8)、熱風機;(9)、底座;(10)、定位銷;(11)、晾桿通風孔;(12)、風管;(13)、風管通風孔;(14)、定位孔;(15)、壓力罐;(16)、風嘴;(17)、加熱器;(18)、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在圖1中,晾桿(2)安裝在晾桿架(4)上,在通風板(I)內部裝有風管(12),位于晾桿(2)位置的風管(12)與晾桿(2)固定,且與其他風管部分為分離結構,通過定位銷(10)、定位孔(14)進行固定,晾桿(2)處于豎直狀態(tài)時,晾桿通風孔(11)與風管通風孔(13)錯位,晾桿(2)不通風,晾桿(2)處于與通風板(I)呈45度角時,晾桿通風孔(11)與風管通風孔
(13)孔對齊,晾桿(2)可通風。
[0013]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首先打開熱風機(8),熱風機(8)壓力罐(15)內的空氣由加熱器(17)加熱為熱風,熱風經風嘴(16)、出風管(7)、分流管(6)、送風管(5)輸送至風管
(12)。將晾桿(2)旋至與通風板(I)呈45度角,再將玻璃儀器掛在晾桿(2)上,熱風從出風口(3)吹出,對玻璃儀器進行烘干。
【主權項】
1.一種快速烘干的晾干架,其特征是:由底座、通風板、晾桿、熱風機、風管組成,通風板安裝在底座上,通風板上陣列晾桿,每根晾桿安裝在晾桿架上,熱風機固定在通風板背面,熱風機通過出風管、分流管、送風管將熱風輸送至通風板的風管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快速烘干的晾干架,其特征是:晾桿與通風板內的風管相連,晾桿未使用時處于豎直狀態(tài),晾桿使用時處于與通風板呈45度角狀態(tài)。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設計了一種快速烘干的晾干架,由底座、通風板、晾桿、熱風機、風管組成,通風板安裝在底座上,通風板上陣列晾桿,每根晾桿安裝在晾桿架上,熱風機固定在通風板背面,熱風機通過出風管、分流管、送風管將熱風輸送至通風板的風管內,晾桿與通風板內的風管相連,晾桿未使用時處于豎直狀態(tài),晾桿使用時處于與通風板呈45度角狀態(tài)。本實用新型將晾干架與列管式烘干器進行了結合,由熱風機提供熱風,通過風管將熱風輸送至晾桿,晾桿為空心結構并開有小孔。為減少熱風的浪費損失,晾桿帶有開關裝置,晾桿直立時,不通風,晾桿傾斜使用時,可通風。本實用新型結合了晾干架和列管式烘干器的功能特點,可同時實現晾干和烘干的功能,簡化了玻璃儀器的清潔工作,達到清潔工作省時、省力的目的。
【IPC分類】F26B21/00, F26B9/10
【公開號】CN204678828
【申請?zhí)枴緾N201520366291
【發(fā)明人】高峰
【申請人】高峰
【公開日】2015年9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