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壁掛爐供暖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壁掛爐是以天然氣、人工煤氣或液化氣作為燃料,燃料經(jīng)燃燒器輸出,在燃燒室內(nèi)燃燒后,由熱交換器將熱量吸收,采暖系統(tǒng)中的循環(huán)水在途經(jīng)熱交換器時,經(jīng)過往復加熱、從而不斷將熱量輸出給建筑物,為建筑物提供熱源?,F(xiàn)有的壁掛爐多是為單個浴室供暖的,為解決整棟樓宇或樓宇中某一層的集體供水問題,可以考慮將多個壁掛爐聯(lián)立組成規(guī)模較大的供曖系統(tǒng);然而,供暖系統(tǒng)的組裝便利性、規(guī)模/功率的增減則成為待解決之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克服背景技術中提及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壁掛爐供暖系統(tǒng),提供運輸、組裝方便,可以根據(jù)供暖需求增減系統(tǒng)規(guī)模/功率的集成供暖方案,其具體技術內(nèi)容如下:
一種壁掛爐供暖系統(tǒng),其包括:多個壁掛爐單體、與壁掛爐單體一一對應的管道模塊、排氣管道、支架和控制箱,該支架上設有供壁掛爐單體掛置的若干個第一安裝位、供管道模塊裝載的若干個第二安裝位,該控制箱設置于該支架上;該壁掛爐單體具有進水口、出水口和排氣口,各壁掛爐單體的排氣口共同接入至該排氣管道,該管道模塊包括冷水管道、熱水管道和支承該冷水管道、熱水管道的支撐組件,該冷水管道上具有對應壁掛爐單體進水口的第一接頭,該熱水管道上具有對應壁掛爐單體出水口的第二接頭,且該第一接頭和第二接頭處分別設置有電磁閥,該支撐組件與支架的第二安裝位配合固定,各管道模塊的冷水管道之間、熱水管道之間分別由中間管連接,該些電磁閥和壁掛爐單體分別受控于該控制箱。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該些電磁閥、壁掛爐單體分別具有與控制箱連接的無線通訊模塊,用于接收控制箱發(fā)出的動作指令。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該控制箱匹配連接有上位設備,由其轉發(fā)或編譯來自上位設備的動作指令,或/和向上位設備反饋系統(tǒng)的實時工況。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該上位設備為手機、平板電腦或PDA。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該第一接頭處的電磁閥常開,該第二接頭處的電磁閥常閉。
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該支撐組件包括支承于該冷水管道和熱水管道兩端的板狀件,該板狀件上開設有通孔或開口槽以供該冷水管道和熱水管道安放,該第二安裝位包括若干條形槽/孔,該板狀件上具有對應該些條形槽/孔的卡扣。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將供暖系統(tǒng)分割成多個組成模塊,并將各組成模塊的控制連線替換為無線連接,令系統(tǒng)的運輸、組裝更為方便,而且可以根據(jù)供暖需求增減系統(tǒng)規(guī)模/功率,更為靈活,能滿足不同供暖場合的應用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壁掛爐供暖系統(tǒng)的總裝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支撐組件板狀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下結合附圖1,對本申請方案作進一步描述:
一種壁掛爐供暖系統(tǒng),其包括:多個壁掛爐單體1、與壁掛爐單體1一一對應的管道模塊2、排氣管道3、支架4和控制箱5,該支架4上設有供壁掛爐單體1掛置的若干個第一安裝位41、供管道模塊2裝載的若干個第二安裝位42,該控制箱5設置于該支架4上;該壁掛爐單體1具有進水口11、出水口12和排氣口13,各壁掛爐單體1的排氣口13共同接入至該排氣管道3,該管道模塊2包括冷水管道21、熱水管道22和支承該冷水管道21、熱水管道22的支撐組件23,該冷水管道21上具有對應壁掛爐單體進水口11的第一接頭211,該熱水管道22上具有對應壁掛爐單體出水口12的第二接頭221,且該第一接頭211和第二接頭221處分別設置有電磁閥61、62,該支撐組件23與支架4的第二安裝位42配合固定,各管道模塊2的冷水管道21之間、熱水管道22之間分別由中間管24連接,該些電磁閥61、62和壁掛爐單體1分別受控于該控制箱5,具體的,該些電磁閥61、62、壁掛爐單體5分別具有與控制箱5連接的無線通訊模塊(圖中未示出),用于接收控制箱5發(fā)出的動作指令。
作為優(yōu)先,該控制箱5匹配連接有上位設備,由其轉發(fā)或編譯來自上位設備6的動作指令,或/和向上位設備反饋系統(tǒng)的實時工況;該上位設備為手機、平板電腦或PDA。
該第一接頭211處的電磁閥61常開,該第二接頭221處的電磁閥62常閉。
該支撐組件23包括支承于該冷水管道21和熱水管道22兩端的板狀件231,該板狀件231上開設有通孔或開口槽230以供該冷水管道21和熱水管道22安放,該第二安裝位42包括若干條形槽/孔420,該板狀件231上具有對應該些條形槽/孔420的卡扣232。
上述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視為本申請方案實施方式的舉例說明,凡與本申請方案雷同、近似或以此為基礎作出的技術推演、替換、改進等,均應視為本專利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