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試管清潔干燥裝置,屬于試驗設備技術(shù)領域。
背景技術(shù):
目前的試管干燥清潔裝置一般均需加熱,試管干燥時呈固定不動狀態(tài),試管上的殘留水分易滯留,干燥速度慢,能耗大。而且現(xiàn)有的試管干燥清潔裝置只能清潔表面污垢,不能對試管進行深度殺菌清潔。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提供一種采用風干的方式干燥試管,試管在干燥過程中呈旋轉(zhuǎn)狀態(tài),試管上的殘留水分不易滯留,很快被甩下,試管干燥速度快,能量消耗小,具紫外殺菌功能的試管深度清潔干燥裝置;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試管上流下的殘留水分易收集的試管深度清潔干燥裝置;更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試管上流下的殘留水分不會隨意流淌的試管深度清潔干燥裝置。
為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為:
試管深度清潔干燥裝置,包括配重底座,所述配重底座上設置有空箱,所述空箱上設置有若干與其相連通的垂直柱狀空心管,所述空心管上設置有膨大球和紫外燈,所述膨大球的直徑大于所述紫外燈的外直徑,所述膨大球上設置有若干與所述空箱相連通的吹風孔,全部所述吹風孔在所述膨大球表面呈螺旋狀排列,所述空箱側(cè)壁上設置有用于與風機相連的進風口,所述空心管頂端密封且連接有伸縮桿,所述伸縮桿的頂端為尖錐型;所述空箱上設置有防護罩。
所述吹風孔上設置有吹風帽嘴,所述吹風帽嘴為上小下大的圓臺型,所述圓臺型的底端與所述吹風孔密閉連接,全部所述吹風帽嘴安裝方向相同且均與水平面相比向上傾斜5~10°。
所述膨大球位于所述空心管的中上部,所述紫外燈位于所述膨大球的上部。
所述膨大球的下面設置有檢測裝置。
所述檢測裝置包括激光傳感器和/或濕度傳感器。
所述空箱的上表面為傾斜設置。
所述空箱傾斜面最下端設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內(nèi)設置有排水孔,所述排水孔與排出管相連。
所述配重底座為金屬塊。
所述金屬塊包括鉛塊或鐵塊。
所述防護罩頂端設置有門。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試管深度清潔干燥裝置,,空箱、空心管、吹風孔和進風口的組合設置,實現(xiàn)了本實用新型的風干干燥方式,全部吹風孔在膨大球表面呈螺旋狀排列且伸縮桿的頂端為尖錐型的設置,使試管在干燥過程中為旋轉(zhuǎn)狀態(tài),試管上的殘留水分很快被甩下,試管干燥速度快,能量消耗小;紫外燈的設置,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了深度殺菌清潔;伸縮桿的設置,使本實用新型通用性強,可用于不同長度的試管的干燥清潔,只需根據(jù)不同試管的長度,調(diào)節(jié)伸縮桿的長度,始終保持試管呈懸空狀態(tài)即可進行干燥;空箱的上表面為傾斜的設置,使試管上的殘留水分滴落到空箱上表面后,均沿著傾斜面向下流淌,故只需在傾斜面最低端收集殘留水分即可,水分易收集;凹槽、排水孔和排水管的設置,使試管流下的殘留水分均很快被排出裝置外,不會弄濕實驗操作臺面,使臺面清潔;膨大球的直徑大于所述紫外燈的外直徑的設置,避免試管在干燥旋轉(zhuǎn)過程中磕碰到紫外燈,并且水分亦不易進入紫外燈,使紫外燈使用壽命長;吹風帽嘴的設置,進一步使試管在干燥過程中呈旋轉(zhuǎn)狀態(tài),試管上的殘留水分不易滯留,很快被甩下,試管干燥速度快,能量消耗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吹風帽嘴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更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圖2所示,試管深度清潔干燥裝置,包括配重底座1,所述配重底座1上設置有空箱2,所述空箱2上設置有若干與其相連通的垂直柱狀空心管3,所述空心管3上設置有膨大球4和紫外燈5,所述膨大球4的直徑大于所述紫外燈5的外直徑,所述膨大球4上設置有若干與所述空箱2相連通的吹風孔6,全部所述吹風孔6在所述膨大球4表面呈螺旋狀排列,所述空箱2側(cè)壁上設置有用于與風機相連的進風口7,所述空心管3頂端密封且連接有伸縮桿9,所述伸縮桿9的頂端為尖錐型;所述空箱2上設置有防護罩8。
所述吹風孔6上設置有吹風帽嘴10,所述吹風帽嘴10為上小下大的圓臺型,所述圓臺型的底端與所述吹風孔6密閉連接,全部所述吹風帽嘴10安裝方向相同且均與水平面相比向上傾斜5~10°。
所述膨大球4位于所述空心管3的中上部,所述紫外燈5位于所述膨大球4的上部。
所述膨大球4的下面設置有檢測裝置14。
所述檢測裝置14包括激光傳感器和/或濕度傳感器。
所述空箱2的上表面為傾斜設置。
所述空箱2傾斜面最下端設置有凹槽11,所述凹槽11內(nèi)設置有排水孔12,所述排水孔12與排出管13相連。
所述配重底座1為金屬塊。
所述金屬塊包括鉛塊或鐵塊。
所述防護罩8頂端設置有門。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shù)領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