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燃氣灶具。
背景技術:
現(xiàn)在用的燃氣爐大多數(shù)使用低壓閥,采用手動的方式點火,使用這種燃氣爐火力不夠猛,燃燒不均勻,導致熱效率低,容易造成燃氣的浪費,而且這樣的燃氣爐操作起來不方便,制造成本較高,不適合在餐廳、飯?zhí)玫葓鏊褂谩?br>
實用新型內容為了解決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火力猛、燃燒均勻、熱效率高、操作方便的燃氣爐。為了實現(xiàn)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包括爐體和爐頭,所述爐頭包括自動式電子點火器、導氣管、氣體室和火焰盤,所述氣體室位于爐體內的底部,所述導氣管的一端穿過爐體側壁與氣體室相連,另一端與設于爐體外的點火器相連,所述的火焰盤蓋于氣體室的上方。上述燃氣爐中,所述火焰盤可以是可拆卸安裝的火焰盤。所述火焰盤可以設有導氣孔,這樣的設計可分散火力的燃燒,讓火力更均勻,燃燒更充分。上述燃氣爐中,所述火焰盤上設有支座,可以將小鍋直接放在該支座上,進行烹飪。上述燃氣爐中,所述爐體上設有支座,用于放置鍋體,使得鍋體與爐體之間有一定的空隙,有利于空氣的流通,使燃燒更完全。上述燃氣爐中,所述氣體室和導氣管可以一體成型,也可以焊接而成。為使安裝方便,所述爐體的側壁設有一開孔,導氣管從該開孔穿出。為了防止爐體溫度過熱,所述的爐體底部設有散熱孔。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使用中壓氣閥,其火力猛、燃燒均勻、熱效率高,并采用自動式電子點火器,點火的時候提供安全方便的點火方式。同時,導氣孔的小孔設計,燃氣通過導氣孔可以讓火力均勻,更加猛烈,讓放在燃氣爐上方的鍋體受熱均勻,受熱面積大,從而提高了熱效率。這種設計的燃氣爐價格低廉,適合餐廳、飯?zhí)玫葓鏊褂谩?br>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結構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0016]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包括爐體1和爐頭。爐頭包括自動式電子點火器、導氣管4、氣體室5和火焰盤6。自動式電子點火器上連接有點火管3和電磁閥8。氣體室5位于爐體1內的底部。爐體1的側壁設有一開孔,導氣管4的一端從該開孔穿過與氣體室5相連,另一端與設于爐體1外的點火器相連。火焰盤6蓋于氣體室5的上方,所述火焰盤6設有導氣孔7。爐體1和火焰盤6上均設有支座2。使用本實用新型時,旋開電磁閥8,把點火管3的噴出燃氣點燃。與此同時,燃氣通過導氣管4,經(jīng)過氣體室5后從火焰盤6噴出。當燃氣遇到點火管3的火苗時被引燃。電磁閥8不僅為點火器旋鈕,同時也為燃氣的閥門。這樣電磁閥8不僅可以控制點火器,而且還能控制燃氣的流量,從而控制火力的大小,操作方便連貫。以上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所作的改變,所產(chǎn)生的功能作用未超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范圍時,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包括爐體和爐頭,所述爐頭包括自動式電子點火器、導氣管、氣體室和火焰盤,所述氣體室位于爐體內的底部,所述導氣管的一端穿過爐體側壁與氣體室相連,另一端與設于爐體外的點火器相連,所述的火焰盤蓋于氣體室的上方。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焰盤設有導氣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焰盤上設有支座。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焰盤為可拆卸安裝的火焰盤。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上設有支座。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室和導氣管為一體成型或焊接而成。
7.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的側壁設有一開孔,導氣管從該開孔穿出。
8.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爐體底部設有散熱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其中,包括爐體和爐頭,所述爐頭包括自動式電子點火器、導氣管、氣體室和火焰盤,所述氣體室位于爐體內的底部,所述導氣管的一端穿過爐體側壁與氣體室相連,另一端與設于爐體外的點火器相連,所述的火焰盤蓋于氣體室的上方。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中壓自動式點火燃氣爐,使用中壓氣閥,其火力猛、燃燒均勻、熱效率高,并采用自動式電子點火器,點火的時候提供安全方便的點火方式。同時,導氣孔的小孔設計,燃氣通過導氣孔可以讓火力均勻,更加猛烈,讓放在燃氣爐上方的鍋體受熱均勻,受熱面積大,從而提高了熱效率。
文檔編號F24C3/10GK202328396SQ20112048370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29日
發(fā)明者李永南 申請人:李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