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七彩閃光燈打火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打火機領域,是一種七彩閃光燈打火機。
背景技術:
打火機是吸煙者必不可少的配套件,它隨著國內外銷售市場的需求,制造商、銷售商力爭以最新穎的款式投向買方市場,使其牢固的占領一席之地。目前,在中國專利文獻中尚未披露打火機在點火之刻,就伴隨著從內腔中閃爍著一種七彩閃光燈及其相關的技術。因此,增設打火機的這種特色感與外形美是提高“買點”的最佳方案之一。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七彩閃光燈打火機,目的是使其產品的外觀美與特色感巧妙地融為一體。為達到這一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
一種七彩閃光燈打火機,該打火機包括按手、連桿、支架、內底、外底、進氣組件、透明氣膽、吸管、出氣組件、翹板、風罩、火頭、內風罩,其特征在于支架3與透明氣膽9之間設置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0;在支架3的下段設置電子組5,在上段設置壓電4。壓電4、電子組5的電源線與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0的電源線相連接。
所述的支架3與透明氣膽9的交匯處設有流線形3-1的支架弧,以增加外形的美觀,支架3是包裹著部分的透明氣膽9。
所述的支架3與透明氣膽9的下端部座至呈桃子形的外底7上,即此三處的結合處呈桃子形7-1。
所述的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0中的七彩閃光燈18由電源線連接芯片19、觸發(fā)點17,以及電源負極20、電源正極21。
本實用新型的總體設計合理,內部結構緊湊,外形美觀,尤其是撳壓按手點火的幾十秒中,連續(xù)不斷七彩閃光燈的閃爍,將單一的打火機成為實用與欣賞性相結合的雙功能產品,使用的價值大為提高。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電子線路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外形圖。
以上附圖的序號及名稱1、按手,2、連桿,3、支架,3-1、流線形,4、壓電,5、電子組,6、內底,7、外底,7-1、桃子形,8、進氣組件,9、透明氣膽,10、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1、吸管,12、出氣組件,13、翹板,14、風罩,15、火頭,16、內風罩,17、觸發(fā)點,18、七彩閃光燈,19、芯片,20、電源負極,21、電源正極。
具體實施方式
撳壓按手1,按手帶動連桿2向壓電4方向運動,壓電4運行至與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0時,線路板上的觸發(fā)點17碰接,使線路板上的七彩閃光燈18閃爍具有七種色彩的爍光,七彩閃光燈的電源由電子組5供給,其工作原理見電子線路圖2。也就是說按手1每向下?lián)鍓阂幌录纯吹狡卟书W光燈18在透明氣膽9中按七種顏色閃爍幾個循環(huán)達30秒,具有霓紅燈之壯觀。且撳壓按手1所產生的力比原有的打火機省力,同時風罩14內的火頭15點燃。所述的電子組5、壓電4的電壓與電量是一次性供給的,而灌充的氣源(如汽油)是從進氣組件8中充入,屬非一次性的,這與其它打火機相同。在內底6上安裝進氣組件8,在透明氣膽9的上方安裝出氣組件12、翹板13、風罩14、火頭15、內風罩16,在中部安裝吸管11,這均為公知的零件,其作用屬顯而易見技術不作一一描述。
權利要求1.一種七彩閃光燈打火機,該打火機包括按手、連桿、支架、內底、外底、進氣組件、透明氣膽、吸管、出氣組件、翹板、風罩、火頭、內風罩,其特征在于支架(3)與透明氣膽(9)之間設置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0);在支架(3)的下段設置電子組(5),在上段設置壓電(4);壓電(4)、電子組(5)的電源線與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0)的電源線相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七彩閃光燈打火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支架(3)與透明氣膽(9)的交匯處設有流線形(3-1)的支架弧,支架(3)是包裹著部分的透明氣膽(9)。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七彩閃光燈打火機,其特征是所述的支架(3)與透明氣膽(9)的下端部座至呈桃子形的外底(7)上,即此三處的結合處呈桃子形(7-1)。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七彩閃光燈打火機,其特征是所述的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10)中的七彩閃光燈(18)由電源線連接芯片(19)、觸發(fā)點(17),以及電源負極(20)、電源正極(21)。
專利摘要涉及打火機領域的一種七彩閃光燈打火機,是針對現(xiàn)有的打火機特色感欠之、外形欠美而設計的。本實用新型包括按手、連桿、支架、內底、外底、進氣組件、透明氣膽、吸管、出氣組件、翹板、風罩、火頭、內風罩,設計要點是支架與透明氣膽之間設置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在支架的下段設置電子組,在上段設置壓電。壓電、電子組的電源線與七彩閃光燈及線路板的電源線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總體設計合理,內部結構緊湊,外形美觀,尤其是撳壓按手點火之刻,連續(xù)不斷七彩閃光燈的閃爍,將單一的打火機成為實用與欣賞性相結合的雙功能產品,其使用的價值大為提高。
文檔編號F23Q2/32GK2849501SQ200520116498
公開日2006年12月20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1月17日
發(fā)明者邵劍輝 申請人:邵劍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