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尤其涉及一種用于采暖熱水爐、熱風爐、焙燒爐、干燥爐等的以煤代油、代氣的燃燒加熱的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
背景技術:
當前能源緊缺,尤其石油和天然氣,據有關部門調查,全世界只有二十—四十年的開采量。煤碳資源比較豐富,所以我國采暖還是以煤為主,國內大中城市以集體供暖為主,而城郊和農村只有自己獨立采暖,因此各地區(qū)小型民用鍋爐遍地開花,雖然解決了采暖問題,但由于小型民用鍋爐自身存在燃燒不完全、熱效率底、浪費能源、冒黑煙污染環(huán)境等諸多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是為解決上述問題而開發(fā)的,其提供一種以煤代油、代氣的燃燒加熱的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
本實用新型由爐體、爐排、鼓風機、保溫材料組成的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由下述部分構成爐體內設置氣化室;氣化室的下部設有A字型爐排;氣化室的側壁設置有噴火口,噴火口與設置在爐體內與氣化室相鄰的二次燃燒室相連通;二次燃燒室內壁涂有遠紅外節(jié)能納米材料涂層結構;爐體內設置有并連式換熱器,并連式換熱器上方還設置超導熱管群;二次燃燒室與煙道連通處設置反射器。
所述爐體為立式結構,并連式換熱器設置在爐體內的二次燃燒室內。
所述爐體為臥式結構,并連式換熱器設置在爐體內的氣化室和二次燃燒室的上方。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及效果如下1、本實用新型熱效率較高,使煤在其中氣化后得到充分燃燒,充分利用能源。
2、本實用新型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能源,同時由于燃燒充分,所排出的為無色透明的煙氣,很好地解決了傳統(tǒng)燃煤爐冒黑煙污染環(huán)境和燃不盡大量浪費能源的問題。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熱水爐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熱風爐結構示意圖。
對圖中主要符號部分進行說明1、氣化室;2、爐排;3、噴火口;4、遠紅外納米節(jié)能材料涂層結構;5、并連式換熱器;6、超導熱管群;7、反射器;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說明如下實施例1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由爐體、爐排、鼓風機、保溫材料組成的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熱水爐,由下述結構構成把煤投入其中使煤受熱發(fā)生還原反應,放出大量可燃燒氣體的同時著火燃燒的氣化室1;在鼓風機的壓力下經氣化室側壁上設置的噴火口3噴出,在內壁涂有遠紅外節(jié)能納米材料涂層結構4的二次燃燒室內同高溫二次風混合后進一步充分燃燒,增加燃燒溫度和燃盡度;二次燃燒室內設置有并連式換熱器5,高溫煙氣通過并連式換熱器5后熱量被大量吸收;余下熱量再通過超導熱管群6和反射器7最大限度吸收后經煙道排出,此時所排煙氣是無色透明的平均溫度只有200℃左右;氣化室的下部設置A字型爐排2,它比一般平型爐排可提高氣化強度3-5倍。
實施例2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由爐體、爐排、鼓風機、保溫材料組成的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熱風爐,由下述結構構成氣化室1設置在臥式放置的長方體結構的爐體內的下部;氣化室1下部設置爐排2;氣化室1的側壁上設置噴火口3,噴火口3與設置在爐體內與氣化室1相鄰的二次燃燒室相連通,二次燃燒室內壁涂有遠紅外節(jié)能納米材料涂層結構4;在爐體內的氣化室1和二次燃燒室的上方設置并連式換熱器5;并連式換熱器上方設置超導熱管群6和反射器7。
權利要求1.一種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由爐體、爐排、鼓風機、保溫材料構成,其特征在于爐體內設置氣化室;氣化室的下部設有A字型爐排;氣化室的側壁設置有噴火口,噴火口與設置在爐體內與氣化室相鄰的二次燃燒室相連通;二次燃燒室內壁涂有遠紅外節(jié)能納米材料涂層結構;爐體內設置有并連式換熱器,并連式換熱器上方還設置超導熱管群;二次燃燒室與煙道連通處設置反射器。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為立式結構,并連式換熱器設置在爐體內的二次燃燒室內。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為臥式結構,并連式換熱器設置在爐體內的氣化室和二次燃燒室的上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半煤氣化納米超導熱管爐,它由爐體、爐排、鼓風機、保溫材料構成其爐體內設置氣化室;氣化室的下部設有A字型爐排;氣化室的側壁設置有噴火口,噴火口與設置在爐體內與氣化室相鄰的二次燃燒室相連通;二次燃燒室內壁涂有遠紅外節(jié)能納米材料涂層結構;二次燃燒室內設置并連式換熱器;二次燃燒室內上部還設置超導熱管群;二次燃燒室與煙道連通處設置反射器。本實用新型熱效率較高,使煤在其中氣化后得到充分燃燒,釋放出最大熱量,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能源,同時由于燃燒充分,所排出的為無色透明的煙氣,很好地解決了傳統(tǒng)燃煤爐冒黑煙污染環(huán)境和大量浪費能源的問題。
文檔編號F23B10/02GK2763698SQ200520012559
公開日2006年3月8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1月26日
發(fā)明者陳家云 申請人:陳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