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式可拼接托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物流托盤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組合式可拼接托盤。
【背景技術】
[0002]托盤式現代物流中廣泛實用的裝置,隨著物資種類、包裝方式的不斷增加,對托盤的承載能力、材料性能、使用性能和成本造價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別是軍用裝備物資,具有物資價值高、安全要求高,品種型號多,包裝形態(tài)多,物流環(huán)境復雜等特點,對托盤的需求和托盤的綜合技術性能具有更多、更高的要求。
[0003]目前我軍軍用物資儲運集裝主要采用標準或特制的木質或剛制托盤,在實際應用中,這些托盤存在一些技術問題:一是因為軍用物資(如彈藥)品種多,包裝尺寸各異,標準化托盤很難滿足不同包裝的集裝需求,而對于一些特制托盤,只適用于某一單種物資的集裝,通用性和重復利用性較差;二是托盤材料在抗沖擊性、自身輕便性以及環(huán)境適應性等方面仍有不足;三是現有托盤技術未考慮托盤與集裝物資固定時打包帶的定位以及打包帶自身的保護問題,導致在托盤集裝過程中出現打包帶脫落、物資摔箱等現象時有發(fā)生。托盤的這些技術問題影響了軍用物資的集裝、儲存、運輸過程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快速保障能力,一直是軍用物資托盤化集裝過程中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組合式可拼接托盤,該托盤在結構上采用模塊化設計,根據儲運物資包裝尺寸、質量和技術要求將多個托盤單元進行組合拼裝,以適應不同尺寸物資的集裝和儲運。
[0005]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包括托盤單元和用于連接相鄰所述托盤單元的連接件;所述托盤單元包括頂面板、支撐柱和底面板,頂面板的四個側面分別設置有第一榫頭和第一榫槽;所述支撐柱連接頂面板和底面板,所述第一榫頭和第一榫槽相適配。
[0006]本實用新型在支撐柱相鄰外側面設置有第二榫頭和第二榫槽,所述第二榫頭和第二榫槽相適配。
[0007]本實用新型在頂面板上設置有鏤空且成中心對稱的“川”字型空格。
[0008]本實用新型所述頂面板上下面設置有貫穿所述第一榫槽的連接孔,所述第一榫頭上設置有與所述連接孔對應的貫穿孔,連接件穿過連接孔和貫穿孔將相鄰的兩個所述托盤單元相連接。
[0009]本實用新型托盤單元頂面板的連接孔在頂面板上表面有圓形臺階孔,在下表面有六角形臺階孔。
[0010]本實用新型的積極效果為:1、采用模塊化設計,以托盤單元為基礎,可靈活拼裝成不同尺寸的托盤,滿足不同品種、數量和技術要求的軍用物資集裝;托盤用完后可將各單元拆開儲存運輸,所占用的儲存和運輸空間小,攜運方便,便于回收利用;
[0011]2、托盤單元采用榫卯配合連接,并利用連接件緊固,使拼裝完成的托盤整體強度和剛度非常高,滿足軍用物資集裝需求和安全要求。
[0012]3、托盤單元頂面板鏤空有呈中心對稱的“川”字型空格,物資集裝時可以將打包帶穿入“川”字型空隙,實現打包帶位置調整功能,這樣可以有效防止打包帶與包裝箱之間出現縫隙,使其固定更加牢靠,防止包裝箱在圖盤集裝過程中出現打包帶脫落、摔箱等現象。
[0013]4、若干托盤單元除根據軍用物資包裝箱尺寸拼裝成不同規(guī)格的儲運托盤外,還可以將托盤單元進行拼裝后作為倉庫或者野外軍事物資儲存枕木應用。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單個托盤單元正向放置結構示意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單個托盤單元倒向放置結構示意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連接件結構示意圖;
[0018]圖5為本實用新型兩個托盤單元拼裝結構示意圖;
[0019]圖6為本實用新型采用12個托盤單元拼裝成的托盤集裝某型彈藥結構示意圖;
[0020]圖7為本實用新型采用9個托盤單元拼裝成的托盤集裝某型彈藥結構示意圖;
[0021]圖8為本實用新型采用12個托盤單元拼裝成的托盤集裝某型彈藥結構示意圖;
[0022]圖9為本實用新型的托盤單元拼裝成彈藥儲存枕木儲存彈藥結構示意圖。
[0023]在附圖中,1-托盤單元、11-頂面板、111- “口”字型空格、112- “川”字型空格、113-第一榫頭、114-第一榫槽、115-連接孔、1151-圓形臺階孔、1152-六角形臺階孔、116-第二榫頭、117-第二榫槽、118-貫穿孔、12-支撐柱、13-底面板、2-連接件、21-內六角螺栓、22-六角螺母、3-鋼制打包帶、4-自緊式緊固帶。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以下配合附圖及附圖標記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做更詳細的說明。
[0025]實施例1:如圖1-5所示的一種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包括托盤單元I和用于連接相鄰所述托盤單元I的連接件2 ;所述托盤單元I包括頂面板11、支撐柱12和底面板13,頂面板11的四個側面分別設置有第一榫頭113和第一榫槽114 ;所述支撐柱12連接頂面板11和底面板13,所述第一榫頭113和第一榫槽114相適配。在支撐柱12相鄰外側面設置有第二榫頭116和第二榫槽117,所述第二榫頭116和第二榫槽117相適配。在頂面板11上設置有鏤空且成中心對稱的“川”字型空格112。所述頂面板11上下面設置有貫穿所述第一榫槽114的連接孔115,所述第一榫頭113上設置有與所述連接孔115對應的貫穿孔118,連接件2穿過連接孔115和貫穿孔118將相鄰的兩個所述托盤單元I相連接。托盤單元頂面板11的連接孔115在頂面板上表面有圓形臺階孔1151,在下表面有六角形臺階孔1152ο
[0026]本實用新型由高密度聚氨酯硬泡材料預制的托盤單元拼裝而成,所述的托盤單元在結構上為一長方體框架結構,整體尺寸長寬高為30X30X 15厘米,包括頂面板11、支撐柱12和底面板13。頂面板11按中心對稱鏤空“ 口”字型空格111和“川”字型空格112,四個側面分別注塑第一榫頭113和第一榫槽114,在第一榫頭113和第一榫槽114上鉆安裝連接件的連接孔115,且榫槽上的連接孔在頂面板上表面呈圓形臺階孔1151,在頂面板下表面呈六角形臺階孔1152。支撐柱為長方體形狀,連接頂面板11和底面板13,在每一個支撐柱相鄰外側面留有第二榫頭116和第二榫槽117.底面板13為“口”字型,與四個支撐柱連接為一體。
[0027]購置與托盤單元連接孔相匹配的內六角螺栓和六角螺母備用,根據所集裝物資包裝箱尺寸,確定托盤單元數量與陣列,將托盤單元采用榫卯配合連接,并利用連接件緊固,完成本實用新型所述組合式和拼接彈藥儲運托盤的組裝。
[0028]實施例2:如圖6所示,根據某型彈藥包裝箱尺寸,選取12個托盤單元按照3 X 4陣列拼裝托盤單元,擰緊連接件,將20箱彈藥分四摞防止托盤上面,將鋼制打包帶從托盤單元“川”字型空格的中間空隙中穿入,拉緊固定,完成某型彈藥的托盤集裝。
[0029]實施例3:如圖7所示,根據某型彈藥包裝箱尺寸,選取9個托盤單元按照3X3陣列拼裝托盤單元,擰緊連接件,將8箱彈藥分兩摞放置托盤上面,將鋼制打包帶3從托盤單元“川”字空格的外側空隙中穿入,拉緊固定,完成某型彈藥的托盤集裝。
[0030]實施例4:如圖8所示,根據某型彈藥包裝箱尺寸,選取12個托盤單元按照3 X 4陣列拼裝托盤單元,擰緊連接件,將8箱彈藥分兩摞放置托盤上面,將自緊式緊固帶4從托盤單元外側穿入,打包堅固,完成某型彈藥的托盤集裝。
[0031]實施例5:如圖9所示,根據某型彈藥堆垛尺寸,確定托盤單元數量并進行拼裝,擰緊連接件,即可替代枕木進行彈藥的堆碼,按彈藥堆碼固定完成耨性彈藥的堆碼作業(yè)。
【主權項】
1.一種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托盤單元(1)和用于連接相鄰所述托盤單元(1)的連接件(2 );所述托盤單元(1)包括頂面板(11)、支撐柱(12 )和底面板(13 ),頂面板(11)的四個側面分別設置有第一榫頭(113)和第一榫槽(114);所述支撐柱(12)連接頂面板(11)和底面板(13),所述第一榫頭(113)和第一榫槽(114)相適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特征在于在支撐柱(12)相鄰外側面設置有第二榫頭(116)和第二榫槽(117),所述第二榫頭(116)和第二榫槽(117 )相適配。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特征在于在頂面板(11)上設置有鏤空且成中心對稱的“川”字型空格(112)。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面板(11)上下面設置有貫穿所述第一榫槽(114)的連接孔(115),所述第一榫頭(113)上設置有與所述連接孔(115)對應的貫穿孔(118),連接件(2)穿過連接孔(115)和貫穿孔(118)將相鄰的兩個所述托盤單元(1)相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特征在于托盤單元頂面板(11)的連接孔(115)在頂面板上表面有圓形臺階孔(1151),在下表面有六角形臺階孔(1152)。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組合式可拼接托盤,其包括托盤單元和用于連接相鄰所述托盤單元的連接件;所述托盤單元包括頂面板、支撐柱和底面板,頂面板的四個側面分別設置有第一榫頭和第一榫槽;所述支撐柱連接頂面板和底面板,所述第一榫頭和第一榫槽相適配;本實用新型采用模塊化設計,以托盤單元為基礎,可靈活拼裝成不同尺寸的托盤,滿足不同品種、數量和技術要求的軍用物資集裝;托盤用完后可將各單元拆開儲存運輸,所占用的儲存和運輸空間小,攜運方便,便于回收利用。
【IPC分類】B65D19/26, B65D21/028, B65D19/38
【公開號】CN205023079
【申請?zhí)枴緾N201520707779
【發(fā)明人】蔡軍鋒, 蔡紀偉, 姚愷, 安振濤, 段志強, 武洪文
【申請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械工程學院
【公開日】2016年2月10日
【申請日】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