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酒杯的酒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酒杯的酒瓶。
【背景技術】
[0002]普通酒瓶沒有配備酒杯,飲酒非常不方便。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具有酒杯的酒瓶,解決飲酒不方便的問題。
[0004]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具有酒杯的酒瓶,包括瓶體,瓶體底部螺紋連接有用于盛酒并且直徑與瓶體直徑相同的酒杯。
[0005]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的具有酒杯的酒瓶底部螺紋連接有用于盛酒并且直徑與瓶體直徑相同的酒杯,大大方便飲酒。
【附圖說明】
[0006]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0007]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中1.瓶體,2.酒杯。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現在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fā)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fā)明有關的構成。
[0010]如圖1所示的一種具有酒杯的酒瓶,包括瓶體1,瓶體I底部螺紋連接有用于盛酒并且直徑與瓶體I直徑相同的酒杯2。
[0011]以上述依據本發(fā)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fā)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fā)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具有酒杯的酒瓶,包括瓶體(I),其特征是:所述的瓶體(I)底部螺紋連接有用 于盛酒并且直徑與瓶體(I)直徑相同的酒杯(2)。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酒杯的酒瓶,包括瓶體,瓶體底部螺紋連接有用于盛酒并且直徑與瓶體直徑相同的酒杯。本發(fā)明的具有酒杯的酒瓶底部螺紋連接有用于盛酒并且直徑與瓶體直徑相同的酒杯,大大方便飲酒。
【IPC分類】B65D23-12
【公開號】CN104743210
【申請?zhí)枴緾N201310733818
【發(fā)明人】陳建平
【申請人】江蘇金波酒業(y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