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殘留酸奶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塑質瓶領域,特別的,是涉及一種酸奶瓶。
[0002]
【背景技術】
[0003]由于酸奶的粘稠度較高,人們在飲用完整瓶的酸奶后往往還有許多殘留在瓶內壁以及瓶底,不易倒出給人們帶來困擾,而且造成浪費。
[0004]
【發(fā)明內容】
[0005]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殘留牛奶瓶,該防殘留牛奶瓶可以將杯壁以及杯底殘留的酸奶吸出,避免了浪費。
[0006]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防殘留酸奶瓶,包括瓶身以及其上端開口處的瓶蓋;所述瓶身內壁底部鋪有一質軟的刮板;所述刮板上有一向上延伸的柱形管,所述柱形管下部鏤空;所述柱形管中插有一吸管,所述吸管外徑與所述柱形管內徑相等,所述吸管插入所述柱形管中可固定;所述瓶蓋內有一向下延伸的空心管,所述吸管上端可插入所述空心管,所述吸管外徑與所述空心管內徑相同,插入時可固定。
[0007]作為優(yōu)選,所述柱形管與所述刮板(2) —體成型。
[0008]作為優(yōu)選,所述刮板為下凹的U形板,可將酸奶更加有效的集中在吸管下端。
[0009]作為優(yōu)選,所述吸管上端和下端布有外螺紋,所述柱形管與所述空心管內壁布有與所述吸管相對應的內螺紋,可有效防止所述吸管與所述空心管及柱形管脫離。
[0010]本發(fā)明的有益效益在于:該防殘留酸奶瓶在使用時,酸奶瓶中的牛奶倒出后將吸管下端插入刮板上的柱形管,上端插入瓶蓋內的空心管,隨著刮板的上移杯壁上的酸奶流至U形的刮板,由于柱形管的下端鏤空,酸奶流至吸管下端,可以通過吸管將殘余的酸奶吸出。
[0011]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防殘留酸奶瓶的實施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在圖1所示實施例中,該防殘留酸奶瓶,包括瓶身I以及其上端開口處的瓶蓋;所述瓶身I內壁底部鋪有一質軟的刮板2,所述刮板2為一塊下凹的U形板;所述刮板2上有一向上延伸的柱形管21,所述柱形管21下部鏤空,所述柱形管21與所述刮板2為一體成型;所述柱形管21中插有一吸管3,所述吸管3外徑與所述柱形管內徑相等,所述吸管3插入所述柱形管21中可固定;所述瓶蓋4內有一向下延伸的空心管41,所述吸管上端可插入所述空心管41,所述吸管3外徑與所述空心管41內徑相同,插入時可固定,所述吸管3上端和下端布有外螺紋,所述柱形管21與所述空心管41內壁布有與所述吸管相對應的內螺紋,防止刮板在上移過程中脫落。
[0014]上述防殘留酸奶瓶在使用時,酸奶瓶中的牛奶倒出后將所述吸管3下端插入所述刮板2上的柱形管21,上端插入所述瓶蓋4內的空心管41,隨著所述刮板2的上移杯壁上的酸奶流至U形的刮板2,由于所述柱形管21的下端鏤空,酸奶流至吸管3下端,可以通過吸管3將殘余的酸奶吸出。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防殘留酸奶瓶,包括瓶身(I)以及其上端開口處的瓶蓋(4);所述瓶身(I)內壁底部鋪有一質軟的刮板(2);所述刮板(2)上有一向上延伸的柱形管(21 ),所述柱形管(21)下部鏤空;所述柱形管(21)中插有一吸管(3),所述吸管(3)外徑與所述柱形管內徑相等,所述吸管(3 )插入所述柱形管(21)中可固定;所述瓶蓋(4 )內有一向下延伸的空心管(41),所述吸管上端可插入所述空心管(41),所述吸管(3)外徑與所述空心管(41)內徑相同,插入時可固定。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殘留酸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管(21)與所述刮板(2)—體成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殘留酸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板(2)為下凹的U形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殘留酸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3)上端和下端布有外螺紋,所述柱形管(21)與所述空心管(41)內壁布有與所述吸管相對應的內螺紋。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防殘留酸奶瓶,包括瓶身以及其上端開口處的瓶蓋;所述瓶身內壁底部鋪有一質軟的刮板;所述刮板上有一向上延伸的柱形管,所述柱形管下部鏤空;所述柱形管中插有一吸管,所述吸管外徑與所述柱形管內徑相等,所述吸管插入所述柱形管中可固定;所述瓶蓋內有一向下延伸的空心管,所述吸管上端可插入所述空心管,所述吸管外徑與所述空心管內徑相同,插入時可固定,該酸奶瓶可以將杯壁以及杯底殘留的酸奶通過吸管吸出,減少了浪費。
【IPC分類】B65D23-00, B65D85-80
【公開號】CN104743206
【申請?zhí)枴緾N201510139440
【發(fā)明人】顧鈺鋒
【申請人】顧鈺鋒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