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鎖緊件及收納箱。
背景技術:
目前,很多兩個物件都通過鎖緊件鎖緊,比如收納箱中的箱蓋蓋合在箱體上后需通過鎖緊件鎖緊。然而,在實際使用中,鎖緊件將兩個物件鎖緊后,鎖緊件容易出現(xiàn)松動現(xiàn)象,鎖緊件容易與被鎖緊物體脫落,導致兩個物件間出現(xiàn)縫隙,這種鎖緊件鎖緊效果較差,鎖緊可靠性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鎖緊件,以改善上述鎖緊件鎖緊效果差、鎖緊可靠性差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收納箱,以改善因鎖緊件鎖緊效果差而導致箱蓋與箱體出現(xiàn)縫隙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
基于上述第一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鎖緊件,用于將兩個物件鎖緊,兩個物件分別為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包括:
限制第一物件向遠離第二物件的方向運動的第一限位體;
限制第二物件向遠離第一物件的方向運動的第二限位體;
連接第一限位體和第二限位體的連接體;
其中,第一限位體和/或第二限位體上設有用于限制連接體相對第一物件或第二物件運動的凸出部。
進一步地,凸出部為半球形。
進一步地,第一限位體沿第一方向線延伸,第二限位體沿第二方向線延伸,第一方向線與第二方向線異面。
進一步地,連接體沿第三方向線延伸,第一方向線垂直于第三方向線,第二方向線垂直于第三方向線。
進一步地,第一方向線與第三方向線垂直。
進一步地,第一限位體具備第一限位面,第二限位體具備與第一限位面相對的第二限位面,第一限位面平行于第二限位面,第一限位面和/或第二限位面上設有凸出部。
進一步地,連接體在第一方向線上位于第一限位體的中間位置,第二限位體的一端與連接體連接。
基于上述第二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收納箱,包括箱體、箱蓋和至少一個上述的鎖緊件,箱體與箱蓋通過鎖緊件鎖緊,第一限位體、第二限位體分別夾持于箱蓋、箱體,箱蓋或箱體上設有凹槽,凸出部卡于凹槽內。
進一步地,箱蓋包括第一蓋體和第二蓋體,第一蓋體與第二蓋體轉動連接,第一蓋體通過鎖緊件與箱體鎖緊,第二蓋體通過鎖緊件與箱體鎖緊。
進一步地,第一蓋體上的鎖緊件靠近于第一蓋體的轉動軸線,第二蓋體上的鎖緊件靠近于第二蓋體的轉動軸線。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鎖緊件,第一限位體限制第一物件向遠離第二物件的方向運動,第二限位體限制第二物件向遠離第一物件的方向運動,即第一限位體通過連接體與第二限位體連接后,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將被夾持在第一限位體和第二限位體之間,從而將第一物件與第二物件鎖緊。由于第一限位體和/或第二限位體上設有凸出部,凸出部可限制連接體相對第一物件或第二物件運動,可有效防止鎖緊件與第一物件、第二物件脫落。這種鎖緊件鎖緊效果好,可靠性高。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收納箱,包括箱體、箱蓋和上述鎖緊件,鎖緊件通過箱體與箱蓋連接后,在凸出部的作用下,鎖緊件不會相對箱體和箱蓋運動,鎖緊件不會與箱體和箱蓋脫落,保證箱蓋與箱體間不會出現(xiàn)間隙。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提供的鎖緊件的結構示意部;
圖2圖1所示的鎖緊件沿第三方向線的投影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提供的容納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所示的箱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3所示的箱蓋的結構示意圖。
圖標:100-鎖緊件;10-第一限位體;11-第一限位面;20-第二限位體;21-第二限位面;30-連接體;40-凸出部;A-第一方向線;B-第二方向線;C-第三方向線;200-收納箱;210-箱體;211-邊沿;212-條形通孔;213-扣件;220-箱蓋;221-第一蓋體;222-第二蓋體;223-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通常在此處附圖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組件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配置來布置和設計。
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實用新型的選定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該實用新型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慣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該實用新型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僅用于區(qū)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設置”、“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直接連接,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連接。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鎖緊件100,用于將兩個物件鎖緊,兩個物件分別為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本實施例中,第一物件為箱蓋,第二物件為箱體。
如圖1所示,鎖緊件100包括第一限位體10、第二限位體20和連接體30,第一限位體10和第二限位體20通過連接體30連接。
本實施例中,第一限位體10為矩形板,第一限位體10具備第一限位面11,第一限位面11上設有凸出部40,凸出部40為半球形,即凸出部40與第一限位面11的非接觸面為球面。第二限位體20為塊狀結構,第二限位體20具備第二限位面21。連接體30為桿件,其截面為矩形。
連接體30的一端連接于第一限位體10的第一限位面11上,第二限位體20的一端連接于連接體30的另一端,第一限位體10的第一限位面11與第二限位體20的第二限位面21相對,第一限位面11平行于第二限位面21,第一限位面11的面積大于第二限位面21的面積。第一限位體10與第二限位體20通過連接體30連接后,第一限位體10沿第一方向線A布置,第一方向即為第一限位體10的長度方向;第二限位體20沿第二方向線B布置,第二方向即為第二限位體20的長度方向;連接體30沿第三方向線C布置,第三方向即為連接體30的長度方向。第一方向線A與第二方向線B異面,即第一方向線A與第二方向線B既不平行,也不相交。
本實施例中,第一方向線A與第三方向線C垂直,即第一限位體10與連接體30垂直布置;第二方向線B與第三方向線C垂直,即第二限位體20與連接體30垂直布置;第一方向線A與第二方向線B垂直,即第一限位體10與第二限位體20垂直。
如圖1、圖2所示,在第一方向線A上,連接體30位于第一限位體10的中間位置。第二限位體20沿第三方向線C的投影局部位于第一限位體10外部。第一限位體10和連接體30沿第二方向線B上的投影構成T形結構;第二限位體20與連接體30沿第一方向線A的投影構成L形。
第一限位體10和第二限位體20通過連接體30連接后,第一限位體10和第二限位體20間形成夾持間隙,以夾持箱體和箱蓋。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箱體和箱蓋上應當設有供第二限位體20和連接體30穿過的條形通孔,箱蓋上應當設有與凸出部40相匹配的凹槽。當箱蓋扣合在箱體上后,第二限位體20和連接體30整體穿過條形通孔使第一限位體10的第一限位面11與箱蓋接觸。隨后轉動整個鎖緊件100,使第二限位體20與條形通孔錯開,當鎖緊件100轉動并使凸出部40卡于箱蓋上的凹槽內時,鎖緊件100在未受到外力的作用不會自行轉動。此時,第二限位體20的第二限位面21與箱體接觸,第一限位體10和第二限位體20將箱蓋與箱體夾緊。
箱蓋與箱體通過鎖緊件100鎖緊后,第一限位體10限制箱蓋向遠離箱體的方向運動;第二限位體20限制箱體向遠離箱體的方向運動;凸出部40限制連接體30轉動以及限制連接體30在垂直于第三方向線C的平面內的平移。在凸出部40的限制作用下,鎖緊件100既不會轉動,也不會在垂直于第三方向線C的平面內平移。鎖緊件100一旦將箱蓋與箱體鎖緊,鎖緊件100不會再回退至初始插入條形通孔的位置,鎖緊件100不會從箱蓋和箱體上脫落,具有很好的鎖緊效果,可靠性高。
當然,若要將箱蓋與箱體分離,只需要將鎖緊件100拆下即可。在鎖緊狀態(tài)下,第一限位體10施加外力,使整個鎖緊件100轉動,并轉至初始插入條形通孔的位置,鎖緊件100便可從箱蓋和箱體中取出。在拆下鎖緊件100的過程中,由于凸出部40為半球形,在外力作用下,凸出部40很容易脫離凹槽的束縛,并從凹槽中滑出,使得拆卸鎖緊件100更加方便。
凸出部40卡于凹槽內時,第一限位體10的第一限位面11與箱蓋貼合,第二限位體20的第二限位面21與箱體貼合,而凸出部40從凹槽內滑出時,凸出部40將與箱蓋接觸,從而增大了第一貼合面與第二貼合面之間的距離。在此過程中,第一限位體10或第二限位體20應當發(fā)生形變,否則鎖緊件100將會被損壞。由于連接體30在第一方向線A上位于第一限位體10的中間位置,第二限位體20的一端與連接體30連接,使得第一限位體10不易發(fā)生變形,第二限位體20容易發(fā)生變形,以減少凸出部40滑出凹槽后第一限位體10與第二限位體20之間的夾緊力,一方面使得鎖緊件100的拆卸更加省力,另一方面可避免鎖緊件100被損壞。
本實施例中,第一方向線A與第二方向線B采用異面設置,使得第一限位體10與第二限位體20相互交錯,第一限位體10和第二限位體20所受到的作用力為空間力,使鎖緊件100更加穩(wěn)定,鎖緊效果更好。
本實施例中,第一限位體10、第二限位體20和連接體30采用兩兩垂直布置,一方面使得整個鎖緊件100具有很好的結構穩(wěn)定性,另一方面使得鎖緊件100的第一限位面11和第二限位面21均能夠與被鎖緊物件全部接觸,使得第一限位體10與箱蓋、第二限位體20與箱體具有很好的貼合性,更好的限制箱體與箱蓋向相互遠離的方向運動。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凸出部40設于第一限位體10的第一限位面11上,在其他具體實施例中,凸出部40可設置在第二限位體20上的第二限位面21上,也可以第一限位面11和第二限位面21上均設置凸出部40。當然,若第二限位面21上設置有凸出部40,那么箱體上也應當設置用于限制凸出部40的凹槽。此外,本實施例中,第一物件為箱蓋,第二物件為箱體,在其他具體實施例中,也可以是第一物件為箱體、第二物件為箱蓋,當然,第一物件和第二物件也可是其他物件。
實施例2
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一種收納箱200,包括箱體210、箱蓋220和至上一個上述實施例中的鎖緊件100。
如圖4所示,箱體210為頂部開口結構,箱體210的為長方體,箱體210的開口處設有環(huán)繞開口的邊沿211。邊沿211上設有四個條形通孔212,四個條形通孔212均靠近于箱體210長度方向上的中線,其中兩個條形通孔212位于中線一側,另兩個條形通孔212位于中線的另一側。邊沿211上還設有可轉動的兩個扣件213,兩個扣件213分別位于箱體210長度方向上的兩側。
如圖5所示,箱蓋220包括第一蓋體221和第二蓋體222,第一蓋體221與第二蓋體222的大小相等,第一蓋體221與第二蓋體222鉸接。第一蓋體221上設有兩個條形通孔212,第二蓋體222上設有兩個條形通孔212,第一蓋體221上的兩個條形通孔212靠近于第一蓋體221的轉動軸線,第二蓋體222上的兩個條形通孔212靠近于第二蓋體222的轉動軸線。第一蓋體221和第二蓋體222上的條形通孔212附近設有用于限制鎖緊件100的凸出部40的凹槽223。
如圖3所示,箱蓋220蓋合在箱體210上,第一蓋體221與第二蓋體222的轉動軸線位于箱體210長度方向的中間位置。本實施例中,鎖緊件100為四個,箱蓋220上的四個條形通孔212與箱體210上的四個條形通孔212對齊后,通過四個鎖緊件100將箱蓋220與箱體210鎖緊,即鎖緊件100的連接體30穿于條形通孔212內,且第一限位體10、第二限位體20分別夾持于箱蓋220、箱體210,凸出部40卡于箱蓋220的凹槽223內。四個鎖緊件100將箱蓋220與箱體210鎖緊后,位于第一蓋體221上的兩個鎖緊件100靠近于第一蓋體221的轉動軸線,第二蓋體222上的兩個鎖緊件100靠近于第二蓋體222的轉動軸線,即四個鎖緊件100可使箱蓋220的中間部位于箱體210緊緊貼合。
本實施例中,第一蓋體221遠離第二蓋體222的一側通過扣件213與箱體210連接,第二蓋體222遠離第一蓋體221的一側通過扣件213與箱體210連接,以方便第一蓋體221和第二蓋體222的打開。
本實施例中,鎖緊件100用于鎖緊箱蓋220的中間部位,避免箱蓋220過長而中間翹起。箱蓋220分為第一蓋合和第二蓋體222,第一蓋體221和第二蓋體222可單獨打開,也可整體打開。若需要打開第一蓋體221,拆下第一蓋體221上的鎖緊件100并使扣件213與第一蓋體221分離即可;若需要打開第二蓋體222,拆下第二蓋體222上的鎖緊件100并使扣件213與第二蓋體222分離即可;若需要將整個箱蓋220,卸下箱蓋220上所有鎖緊件100并使所有的扣件213與箱蓋220分離即可。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只有箱蓋220上開設有凹槽223,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在箱體210上開設凹槽223,也可在箱體210和箱蓋220上同時開設凹槽223,箱蓋220、箱體210上是否設置凹槽223,取決于與其接觸的第一限位體10、第二限位體20上是否設有凸出部40。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