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及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械裝置,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及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目前普遍使用的龍門式平臺主要包括龍門式平臺與承載臺。操作人員將物件放置在承載臺上進行鎖螺絲、點膠等工序操作。由于在這種龍門式平臺中,物件與承載臺會保持相對靜止,無法通過傳輸帶來傳輸物件,因此,待完成操作后,操作人員需手動將物件取出,再放置到下一站進行下一步工序的操作。然而,目前的這種操作工序需要花費較大的人力,每一步操作工序完成后,都需要 操作人員人力搬動物件,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影響操作的連貫性。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及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能夠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物件自動傳輸裝置,設置于龍門式平臺以自動傳輸物件。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包括承載臺與推動機構。承載臺可移動地設置于龍門式平臺,承載臺承載物件。推動機構設置于龍門式平臺,能夠接觸物件并且推動物件。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承載臺移動的方向與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一致。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推動機構包括無桿氣缸和旋轉氣缸。無桿汽缸沿承載臺移動的方向設置于龍門式平臺的一側。旋轉汽缸設置于無桿汽缸,并在旋轉后能夠接觸物件,以在無桿汽缸的驅動下推動物件。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推動機構包括滾輪和電機。滾輪可滾動地設置于承載臺,電機連接于滾輪并驅動滾輪滾動。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物件自動傳輸裝置還包括多個第一限位模塊,分別沿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設置于承載臺的前后兩側,且至少位于一側的第一限位模塊是可活動的。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物件自動傳輸裝置還包括多個第二限位模塊,分別沿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設置于承載臺的左右兩側。 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至少位于一側的第二限位模塊是可活動的。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中,多個第二限位模塊分別包括導引輪,導引輪以弧面接觸物件以引導物件傳輸。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用以自動傳輸物件。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包括龍門式平臺與物件自動傳輸裝置。物件自動傳輸裝置設置于龍門式平臺以自動傳輸物件,其包括承載臺與推動機構。承載臺可移動地設置于龍門式平臺,承載臺承載物件。推動機構設置于龍門式平臺,能夠接觸物件并且推動物件。本實用新型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可以自動將物件從龍門式平臺傳輸出去,從而節(jié)省人力和時間方面的消耗。為讓本實用新型的 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I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的立體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承載臺的立體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無桿氣缸和旋轉氣缸的立體示意圖;圖4是圖3中的旋轉氣缸運動到無桿氣缸第二端的立體示意圖;圖5是圖4的旋轉氣缸旋轉90度的立體示意圖;圖6是圖5的旋轉氣缸運動到無桿氣缸第一端的立體示意圖;圖7是本實用新型另ー實施例的承載臺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I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的立體示意圖。請參考圖I。在本實施例中,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包括龍門式平臺I與物件自動傳輸裝置。物件自動傳輸裝置設置于龍門式平臺1,用以自動傳輸物件。在此,以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將物件傳輸至另ー龍門式平臺2為例進行說明,另ー龍門式平臺2可與龍門式平臺I具有相同的結構。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制。在其他實施例中,物件自動傳輸裝置也可用于將物件傳輸至產線或其他不同的平臺上。在本實施例中,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包括承載臺101與推動機構。承載臺101設置于龍門式平臺I上,可以沿龍門式平臺I移動。具體而言,龍門式平臺I上可設置沿左右方向的導軌,承載臺101設置于導軌上,可以在導軌上沿左右方向移動。當承載臺101自龍門式平臺I的最右側運動到龍門式平臺I的最左側時,可與位于龍門式平臺2最右側的承載臺201恰好對接。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制。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將承載臺101與承載臺201設置為相向運動。在本實施例中,當承載臺101與承載臺201對接時,推動機構用以將承載臺101上的物件推動至承載臺201。在此,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可與承載臺101移動的方向一致,即均沿著圖I中的X方向。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制。在其他實施例中,對應物件的不同形狀或不同的使用情形,兩者的方向也可不同,例如,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可與承載臺101的移動方向存在一個不為零的夾角。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承載臺的立體示意圖。如圖2所示,在龍門式平臺I的承載臺101上,設置有第一限位模塊和第二限位模塊104。第一限位模塊可沿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即圖I的X方向分為前限位模塊1032和后限位模塊1031,前限位模塊1032設置于承載臺101的前側,后限位模塊1031設置于承載臺101的后側。第二限位模塊104沿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即圖中的X方向設置于承載臺101的左右兩側。第一限位模塊和第二限位模塊104都是柱狀凸起,也可以是其他常見的凸起形狀,用來擋住物件,達到限位或夾持的目的。在本實施例中,至少位于一側的第一限位模塊是可活動的,例如,可通過在前限位模塊1032上設置動力機構,使其可沿Y方向往復移動。類似地,至少位于一側的第二限位模塊104也是可活動的,例如,可通過在位于X方向右側的第二限位模塊104上設置動力機構,使其可沿Y方向往復移動。如此,可方便物件進入或離開。另外,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模塊與第二限位模塊104也可均為活動式的,因此,當物件在加工過程中大小有所變化,例如在龍門式平臺I上加工物件時,物件由于部分切割而尺寸變小,此時第一限位模塊和第二限位模塊104可相應地向承載臺101的中心方向運動,以重新起到從四周夾持物件的作用。同樣的,當物件的尺寸變大時,第一限位模塊和第二限位模塊104也可各自朝遠離物件的方向運動。在本實施例中,在第二限位模塊104上可以設置導引輪109。當物件由推動機構從龍門式平臺I的承載臺101推動到龍門式平臺2的承載臺201時,由于導引輪109以弧面接觸物件,因此,導引輪109的滾動可以使物件較為容易地進行傳輸。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此不作任何限制。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模塊104也可不設置導引輪。本實用新型的龍門式平臺I的推動機構主要有兩種結構,即無桿氣缸106和旋轉氣缸107結構,以及滾輪108和驅動滾輪108的電機結構。下面來分別介紹一下這兩種結構配合第一限位模塊和第二限位模塊104在本實用新型中的應用。實施例I :無桿氣缸106和旋轉氣缸107結構如圖I所示,無桿氣缸106為沿著承載臺101移動方向上的長條狀氣缸,旋轉氣缸107設置于無桿氣缸106上,且可以沿無桿氣缸106的方向運動。在本實施例中,當物件在龍門式平臺I上加工時,第一限位模塊和第二限位模塊104都處于夾持物件的狀態(tài)。當物件在龍門式平臺I上加工時,如圖3與圖4所示,旋轉氣缸107可從無桿氣缸106的第一端運動至第二端,且旋轉氣缸107的旋轉軸可與物件的右側邊緣齊平。然而,本實用新型對旋轉氣缸107沿著無桿氣缸106運動的時機不作任何限制。在其他實施例中,旋轉氣缸107也可等物件加工完畢之后再沿無桿氣缸106運動。在本實施例中,當物件在龍門式平臺I上的加工流程完畢之后,龍門式平臺I的承載臺101向左側運動至對接龍門式平臺2的承載臺201。此時,龍門式平臺I的前限位模塊1032打開,以便物件能夠從承載臺101上傳出。同時,龍門式平臺2的后限位模塊2031打開,以便接收物件。接著,如圖5所示,旋轉氣缸107可旋轉90度至接觸物件。本實用新型對旋轉氣缸107的旋轉角度不作任何限制,只要確保其可接觸到物件即可。在旋轉氣缸107接觸到物件之后,如圖6所示,其可沿著無桿氣缸106運動至無桿氣缸106的第一端。在此過程中,旋轉氣缸107始終推動物件一起向前運動,第二限位模塊104上的導引輪109還可以滾動方式引導物件傳輸,以將物件從龍門式平臺I的承載臺101順利地推動到龍門式平臺2的承載臺201上。 實施例2 :滾輪108及驅動滾輪108的電機結構如圖7所示,承載臺301的結構與實施例I中的承載臺101類似,唯與實施例I不同的是,本實施例中不使用無桿氣缸106和旋轉氣缸107,而是在承載臺301上設置多個滾輪308,物件可承載于滾輪308上。在此,滾輪308的轉軸可垂直于承載臺301運動的方向,以在滾輪308向前滾動時驅動承載于其上的物件向前運動。[0037]在本實施例中,承載臺301的移動過程與實施例I類似,故在此不再贅述。當承載臺301和另ー龍門式平臺的承載臺對接時,電機開始驅動滾輪308滾動,從而將其上的物件從承載臺301推動到另一龍門式平臺的承載臺上。在此過程中,第二限位模塊304上的導引輪309也可以滾動方式引導物件傳輸,以將物件從承載臺301順利地推出去。作為上述兩種實施例的結合,可以同時使用無桿氣缸106和旋轉氣缸107結構、滾輪108及驅動滾輪108的電機結構來實現本實用新型的物件傳輸。為避免功能重復,在同時使用上述兩種結構時,滾輪108可以不帶主動傳動功能,即省略驅動滾輪108的電機結構。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通過承載臺與推動機構的配合,可實現物件的自動傳輸。然而,其并不僅限于在兩個龍門式平臺之間進行傳輸,從上述實施例可知,若物件加工需要多個エ序,或者其他需要多步驟加工的情形,可以用多臺上述的龍門式平臺串接進行物件加工,其中每兩個龍門式平臺之間都可以實現物件的自動傳輸,從而節(jié)省人力和時間方面的消耗。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ー種物件自動傳輸裝置,設置于龍門式平臺以自動傳輸物件,其特征是,所述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包括 承載臺,可移動地設置于所述龍門式平臺,所述承載臺承載所述物件;以及 推動機構,設置于所述龍門式平臺,能夠接觸所述物件并且推動所述物件。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承載臺移動的方向與所述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一致。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推動機構包括無桿氣缸和旋轉氣缸,所述無桿汽缸沿所述承載臺移動的方向設置于所述龍門式平臺的ー側,所述旋轉汽缸設置于所述無桿汽缸,并在旋轉后能夠接觸所述物件,以在所述無桿汽缸的驅動下推動所述物件。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推動機構包括滾輪和電機,所述滾輪可滾動地設置于所述承載臺,所述電機連接于所述滾輪并驅動所述滾輪滾動。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物件自動傳輸裝置還包括多個第一限位模塊,分別沿所述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設置于所述承載臺的前后兩側,且至少ー側的所述第一限位模塊是可活動的。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物件自動傳輸裝置還包括多個第二限位模塊,分別沿所述推動機構推動物件的方向設置于所述承載臺的左右兩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其特征是,至少位于ー側的所述第二限位模塊是可活動的。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多個第二限位模塊分別包括導引輪,所述導引輪以弧面接觸所述物件以引導所述物件傳輸。
9.一種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用以自動傳輸物件,其特征是,所述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包括 龍門式平臺;以及 物件自動傳輸裝置,設置于所述龍門式平臺以自動傳輸所述物件,所述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包括 承載臺,可移動地設置于所述龍門式平臺,所述承載臺承載所述物件;以及 推動機構,設置于所述龍門式平臺,能夠接觸所述物件并且推動所述物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及龍門式平臺自動傳輸系統(tǒng)。物件自動傳輸裝置設置于龍門式平臺以自動傳輸物件,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包括承載臺與推動機構。承載臺可移動地設置于龍門式平臺,承載臺承載物件。推動機構設置于龍門式平臺,能夠接觸物件并且推動物件。本實用新型的物件自動傳輸裝置可以自動將物件從龍門式平臺傳輸出去,從而節(jié)省人力和時間方面的消耗。
文檔編號B65G47/82GK202414756SQ20112048442
公開日2012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1月30日
發(fā)明者馮勇, 李豐榮, 龔燕斌 申請人:名碩電腦(蘇州)有限公司, 永碩聯(lián)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