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輸液瓶把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醫(yī)療器械,尤其涉及開啟輸液瓶鋁瓶蓋的把手。
背景技術:
常用輸液瓶把手包括下部的把手、上部為帶有一開口向上的圓孔的圓柱、圓孔下端壁中心固定連接一開啟柱。下部把手與上部圓柱為一整體,開啟柱上端為一對對稱的開啟爪,圓柱內(nèi)圓孔與輸液瓶鋁瓶蓋相對應,開啟柱上端面低于圓柱上端面,此種輸液瓶把手只能開啟輸液瓶鋁瓶蓋中心部分,而不能開啟整個輸液瓶鋁瓶蓋以便取用無菌溶液。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的是一種既能開啟輸液瓶鋁瓶蓋中心部分用于輸液,又能把整個輸液瓶鋁瓶蓋打開,以便取用無菌溶液的輸液瓶把手。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輸液瓶把手包括豎立的開啟柱,其特點在于輸液瓶把手還包括上壓板和下啟板;上壓板左部為一開口向下的拱形,右部為一上端面上焊有同一圓環(huán)上的兩條對稱的弧形邊的條形板,兩弧形邊之間的圓孔與輸液瓶鋁瓶蓋相對應,上壓板上兩弧形邊之間的圓心處固定連接所述開啟柱,兩弧形邊上端面高于開啟柱上端面;上壓板右端面上開有一凹槽,凹槽內(nèi)固定安裝有沙輪片;上壓板的右部為上下開岔的攝子形;上壓板右部條形板下面固定連接下啟板,下啟板為一條形板,下啟板左端為一向上彎曲的尖端,下啟板左部尖端位于上壓板左部拱形孔內(nèi)的右下方。
由于本實用新型包括開啟柱、上壓板、下啟板,上壓板與開啟柱可用來開啟輸液瓶鋁瓶蓋中心部分,上壓板左部拱形部分與下啟板左部尖端可用來開啟整個輸液瓶鋁瓶蓋,使本實用新型具有多種功能。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裝配圖。
圖2為圖1中上壓板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一種輸液瓶把手,如圖1所示,它包括豎立的開啟柱4、上壓板2、下啟板6。開啟柱4為一上端為一對對稱開啟爪的圓形柱;如圖2所示,上壓板2右部為一條形板,上壓板2左部為開口向下的拱形,上壓板2右部條形板的上端而上焊有同一圓環(huán)上的兩條對稱的弧形邊3,兩弧形邊之間的圓孔與輸液瓶鋁瓶蓋相對應,上壓板2上兩弧形邊之間的圓心處采用常用方法固定連接開啟柱4,此處采用焊接的方法,上壓板2上右端有一通孔7;上壓板右端面上開有一凹槽,凹槽內(nèi)固定安裝有沙輪片1;上壓板的右部為上下開岔的攝子形5;下啟板6為一條形板,下啟板6左端為一向上彎曲的尖端,上壓板2右部條形板下面連接下啟板6,下啟板6與上壓板2采用常用的固定連接方式連接,此處采用焊接,下啟板6左部尖端位于上壓板2左部拱形孔內(nèi)的右下方,弧形邊3上端面高于開啟柱4上端面。當需要開啟輸液瓶鋁瓶蓋中心部分用于輸液時,用本實用新型中上壓板2上的兩弧形邊3罩住輸液瓶鋁瓶蓋,對本實用新型施壓并旋轉之,就可以達到目的;然后用上壓板右部的攝子攝取酒精棉球對啟開的瓶蓋中心部分進行消毒;當需要開啟輸液瓶鋁瓶蓋以便取用無菌溶液時,用本實用新型中上壓板2左部拱形部分左端壓住輸液瓶鋁瓶蓋上端,把下啟板6左部尖端伸到鋁瓶蓋下端,用手握住上壓板2右端上提就可以把鋁瓶蓋整個打開;當我們需要打開醫(yī)用安培時,可以使用本實用新型中上壓板右端的沙輪片將安培劃開;當我們不用本實用新型時,可以把本實用新型通過上壓板2右端的通孔7掛到釘子上,放置方便,不易丟失。
權利要求1.一種輸液瓶把手包括豎立的開啟柱(4),其特征在于輸液瓶把手還包括上壓板(2)和下啟板(6);上壓板(2)左部為一開口向下的拱形,右部為一上端面上焊有同一圓環(huán)上的兩條對稱的弧形邊(3)的條形板,兩弧形邊之間的圓孔與輸液瓶鋁瓶蓋相對應,上壓板上兩弧形邊之間的圓心處固定連接所述開啟柱(4),兩弧形邊上端面高于開啟柱(4)上端面;上壓板右端面上開有一凹槽,凹槽內(nèi)固定安裝有沙輪片(1);上壓板的右部為上下開岔的攝子形(5);上壓板(2)右部條形板下面固定連接下啟板(6),下啟板(6)為一條形板,下啟板(6)左端為一向上彎曲的尖端,下啟板(6)左部尖端位于上壓板(2)左部拱形孔內(nèi)的右下方。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輸液瓶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壓板(2)上右端有一通孔(7)。
專利摘要一種醫(yī)療上用的既可開啟輸液瓶鋁瓶蓋中心部分,又能開啟全部鋁瓶蓋的輸液瓶把手包括開啟柱、上壓板和下啟板;上壓板左部為一開口向下的拱形,右部為上端面上焊有一對弧形邊的條形板,上壓板上兩弧形邊圓心處固定連接開啟柱;上壓板右端面上開有一凹槽,凹槽內(nèi)固定安裝有沙輪片;上壓板的右部為上下開岔的鑷子形;上壓板下面固定連接下啟板,下啟板為一條形板,下啟板左端為一向上彎曲的尖端,下啟板左部尖端位于上壓板左部拱形孔內(nèi)的右下方。
文檔編號B67B7/00GK2844101SQ200520088129
公開日2006年12月6日 申請日期2005年10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0月13日
發(fā)明者趙忠蘭 申請人:趙忠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