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無人機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新型航空器。
背景技術:
無人機(英文縮寫:Unmanned Aerial Vehicle)是一種以無線電遙控或由自身程序控制為主的不載人飛機。
現(xiàn)有技術中的無人機多為電動無人機,主要采用電池、電調、電機、飛控和螺旋槳等主要器件,通過改變各螺旋槳的轉速實現(xiàn)無人機的飛行控制。但是,這種電動類型的無人機,由于受電池能量密度的限制,其航時一般非常短暫,具有續(xù)航性能差的缺陷,且通過單純的增加電池數(shù)量來提高其航時的方式也會大大降低其載重能力。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新型航空器,通過設置動力裝置,以燃燒動力裝置中注入的燃燒物產生機械動能,進而為旋翼組中旋翼的旋轉提供動力,取代了傳統(tǒng)的通過電池供電或者增加電池數(shù)量來提高續(xù)航時間的電動飛行模式,同時通過變距裝置對旋翼的螺距進行控制,使得本發(fā)明至少具有續(xù)航時間長、載重能力強的技術特點。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新型航空器,包括:機架;動力裝置,固定于所述機架上,且所述動力裝置分布在所述機架的中心部位處;m個旋翼組,且所述m為大于等于2的偶數(shù);其中,m個所述旋翼組中,包括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和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動力裝置活動連接,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動力裝置活動連接,且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動力裝置之間的機械傳動,和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動力裝置之間的機械傳動相互獨立;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固定于所述機架上,并將所述動力裝置和每一個所述旋翼組對應地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傳動機構使所述動力裝置和m個所述旋翼組之間可機械傳動;與所述旋翼組數(shù)量相適配的變距裝置,每一個所述變距裝置對應地固定在一個所述旋翼組上,以對一個所述旋翼組中的一個或者若干個旋翼進行變距;其中,所述動力裝置包括一風冷系統(tǒng),使得外界的冷空氣通過所述風冷系統(tǒng)被吸入所述動力裝置中,以對所述動力裝置進行冷卻;其中,通過燃燒所述動力裝置中注入的燃燒物,產生機械動能,驅動與所述動力裝置對應連接的每一個所述旋翼組中的所述旋翼進行旋轉。
可選的,所述動力裝置包括:第一動力源,所述第一動力源設置有第一軸,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第一軸活動連接;第二動力源,所述第二動力源設置有第二軸,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第二軸活動連接;及啟動器,所述啟動器分別與所述第一軸和所述第二軸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啟動器啟動所述第一軸和所述第二軸旋轉;其中,啟動旋轉后的所述第一軸,壓縮所述第一動力源中注入的所述燃燒物,產生機械動能,驅動所述第一軸繼續(xù)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一軸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的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啟動旋轉后的所述第二軸,壓縮所述第二動力源中注入的所述燃燒物,產生機械動能,驅動所述第二軸繼續(xù)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二軸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的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
可選的,所述第一動力源還包括:第一軸齒輪;所述第二動力源還包括:第二軸齒輪;及所述動力裝置還包括:啟動齒輪;其中,所述第一軸齒輪套設在所述第一軸上,與所述第一軸同步轉動,所述第二軸齒輪套設在所述第二軸上,與所述第二軸同步轉動;所述啟動齒輪與所述啟動器連接,以通過所述啟動器驅動所述啟動齒輪進行轉動,且所述啟動齒輪分別對應地與所述第一軸齒輪和所述第二軸齒輪相嚙合。
可選的,還包括:第一皮帶傳動裝置,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固定于所述機架上,并分別與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對應地活動連接;及第二皮帶傳動裝置,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固定于所述機架上,并分別與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對應地活動連接;其中,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套設在所述第一軸上,通過所述第一軸的的旋轉帶動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進行傳動,以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套設在所述第二軸上,通過所述第二軸的的旋轉帶動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進行傳動,以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
可選的,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包括:1個第一傳動軸,所述第一傳動軸包括一第一固定端和一第一傘齒輪端,且所述第一傘齒輪端呈傘齒輪結構;m/2個第二傳動軸,每一個所述第二傳動軸包括一第三傘齒輪端和一第四傘齒輪端,且所述第三傘齒輪端和所述第四傘齒輪端均呈傘齒輪結構;第一傳送帶,所述第一傳送帶包括第一套設端和第二套設端;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固定于所述第一軸上,且所述第一電機和所述第一軸同步轉動,所述第一傳送帶通過所述第一套設端套設在所述第一電機上;第二電機,所述第二電機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端上,且所述第二電機和所述第一傳動軸同步轉動,所述第一傳送帶通過所述第二套設端套設在所述第二電機上;其中,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一一對應,且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通過傘齒輪結構,對應地與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的m/2個第四傘齒輪端相嚙合;且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以所述第一傳動軸為中心豎軸對稱分布,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的m/2個第三傘齒輪端與所述第一傘齒輪端相嚙合,以將所述第一傳動軸的豎向旋轉轉化為所述第二傳動軸的橫向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二傳動軸的橫向旋轉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
可選的,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包括:1個第三傳動軸,所述第三傳動軸包括一第二固定端和一第五傘齒輪端,且所述第五傘齒輪端呈傘齒輪結構;m/2個第四傳動軸,每一個所述第四傳動軸包括一第六傘齒輪端和一第七傘齒輪端,且所述第六傘齒輪端和所述第七傘齒輪端均呈傘齒輪結構;第二傳送帶,所述第二傳送帶包括第三套設端和第四套設端;第三電機,所述第三電機固定于所述第二軸上,且所述第三電機和所述第二軸同步轉動,所述第二傳送帶通過所述第三套設端套設在所述第三電機上;第四電機,所述第四電機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端上,且所述第四電機和所述第三傳動軸同步轉動,所述第二傳送帶通過所述第四套設端套設在所述第四電機上;其中,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一一對應,且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通過傘齒輪結構,對應地與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的m/2個第七傘齒輪端相嚙合;且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以所述第三傳動軸為中心豎軸對稱分布,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的m/2個第六傘齒輪端與所述第五傘齒輪端相嚙合,以將所述第三傳動軸的豎向旋轉轉化為所述第四傳動軸的橫向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四傳動軸的橫向旋轉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
可選的,所述變距裝置包括:主軸,若干個所述旋翼轉動地固定于所述主軸上;與所述旋翼數(shù)量相適配的傳力臂,每一個所述傳力臂與對應地一個所述旋翼活動連接;上下滑塊,所述上下滑塊套設在所述主軸上,并與若干個所述傳力臂活動連接;舵機,所述舵機與所述上下滑塊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舵機驅動所述上下滑塊上下滑動,帶動與所述上下滑塊相連的一個或者若干個所述傳力臂進行動作,進而通過一個或者若干個所述傳力臂對應地帶動一個或者若干個所述旋翼進行轉動;防抱死機構,所述防抱死機構分別與所述舵機和所述上下滑塊活動連接,使得所述舵機通過所述防抱死機構驅動所述上下滑塊進行滑動。
可選的,所述防抱死機構包括:第一搖臂,所述第一搖臂的一端與所述上下滑動活動連接;第二搖臂,所述第二搖臂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搖臂的另一端活動連接;及定位塊,所述定位塊固定在所述傳動機構上,且所述第二搖臂的另一端與所述定位塊活動連接;其中,所述舵機與所述第一搖臂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舵機驅動所述第一搖臂、所述第二搖臂和所述上下滑塊進行動作。
可選的,所述舵機固定于所述傳動機構上,且所述舵機通過一舵機連接臂與所述第一搖臂活動連接。
可選的,所述m為4。
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新型航空器,通過設置具有油動特點的動力裝置,為無人飛行設備的飛行提供動力,即將動力裝置固定于無人飛行設備的機架上,并使動力裝置對應的分別與每一個旋翼組活動連接,使得動力裝置和每一個旋翼組之間可機械傳動,通過燃燒動力裝置中預先注入的燃燒物(如氣態(tài)燃燒物、液態(tài)燃燒物、氣態(tài)和液態(tài)相結合的燃燒物等),以產生機械動能,驅動與動力裝置對應連接的每一個旋翼組中的旋翼進行旋轉,同時通過變距裝置對旋翼的螺距進行控制,以替代傳統(tǒng)采用電池、電調等電動模式進行供電以為旋翼的旋轉提供動力的電動無人機,且本發(fā)明無需通過增加電池數(shù)量來提高續(xù)航時間而導致無人機的載重能力降低,具有續(xù)航時間長、載重能力強的特點。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新型航空器的整體結構示意圖一;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新型航空器的整體結構示意圖二;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新型航空器的整體結構示意圖三;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動力裝置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動力裝置的整體結構主視圖;
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動力裝置的爆炸結構主視圖;
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第一皮帶傳動裝置的部分結構主視圖;
圖8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第一皮帶傳動裝置的部分結構剖視圖;
圖9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第二皮帶傳動裝置的部分結構主視圖;
圖10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第二皮帶傳動裝置的部分結構剖視圖;
圖1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變距裝置的整體結構主視圖;
圖1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變距裝置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新型航空器,通過設置具有油動特點的動力裝置,為無人飛行設備的飛行提供動力,即將動力裝置固定于無人飛行設備的機架上,并使動力裝置對應的分別與每一個旋翼組活動連接,使得動力裝置和每一個旋翼組之間可機械傳動,通過燃燒動力裝置中預先注入的燃燒物(如氣態(tài)燃燒物、液態(tài)燃燒物、氣態(tài)和液態(tài)相結合的燃燒物等),以產生機械動能,驅動與動力裝置對應連接的每一個旋翼組中的旋翼進行旋轉,同時通過變距裝置對旋翼的螺距進行控制,以替代傳統(tǒng)采用電池、電調等電動模式進行供電以為旋翼的旋轉提供動力的電動無人機,且本發(fā)明無需通過增加電池數(shù)量來提高續(xù)航時間而導致無人機的載重能力降低,具有續(xù)航時間長、載重能力強的特點。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支持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其中本實施中所涉及的“和/或”關鍵詞,表示和、或兩種情況,換句話說,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及的A和/或B,表示了A和B、A或B兩種情況,描述了A與B所存在的三種狀態(tài),如A和/或B,表示:只包括A不包括B;只包括B不包括A;包括A與B。
同時,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當組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組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組件。當一個組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組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組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組件。當一個組件被認為是“設置于”另一個組件,它可以是直接設置在另一個組件上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組件。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目的,并不是旨在限制本發(fā)明。
請參閱圖1-2,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新型航空器,至少包括:機架1、若干個旋翼組2、動力裝置3。其中,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包括若干個旋翼21,且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轉動地固定于所述機架1上,使得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中的所述旋翼21相對于所述機架1可以轉動;及所述動力裝置3固定于所述機架1上,并對應的分別與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活動連接,使得所述動力裝置3和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之間可機械傳動。其中,通過燃燒所述動力裝置3中預先注入的燃燒物,產生機械動能,驅動與所述動力裝置3對應連接的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中的所述旋翼21進行旋轉。
具體而言,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機架1為無人飛行設備整體結構的支撐平臺,以為若干個旋翼組2、動力裝置3等在無人飛行設備上的固定安裝作支撐。若干個旋翼組2中的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轉動地固定于所述機架1上,其中,對于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如何轉動地固定于所述機架1上,本發(fā)明實施例并不做限制,可以是旋翼組2直接固定于機架1上,使得旋翼組2和機架1之間可以相對于轉動,當然也可以是通過一個單獨的活動裝置將旋翼組2活動地固定于機架1上,使得旋翼組2和機架1之間可以相對于轉動,最終只要能夠實現(xiàn)使得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中的所述旋翼21相對于所述機架1可以轉動,則均可適用于本發(fā)明。
對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旋翼組2而言,可以是多個,可以理解,由于每一個旋翼組2中包括若干個旋翼21,則旋翼組2的數(shù)量越多,即旋翼21的數(shù)量越多。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旋翼組2的數(shù)量可以是m個,且所述m為大于等于2的偶數(shù)。之所以將旋翼組2的數(shù)量m限定為大于等于2的偶數(shù),主要是基于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無人飛行設備的整體結構布局,以提高飛行過程中設備的平穩(wěn)性。如,可將m個旋翼組2均分成第一組和第二組,即包括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和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動力裝置3活動連接,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動力裝置3活動連接,且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動力裝置之間的機械傳動,和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動力裝置之間的機械傳動相互獨立。其中,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和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以動力裝置3為中心對稱點,對稱地分布在動力裝置3的兩側。
請結合圖2一并參閱圖3-6,對于動力裝置3而言,至少包括第一動力源32、第二動力源33和啟動器34。其中,所述第一動力源32設置有第一軸321,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第一軸321活動連接。所述第二動力源32設置有第二軸331,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與所述第二軸331活動連接。所述啟動器34分別與所述第一軸321和所述第二軸331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啟動器34啟動所述第一軸321和所述第二軸331旋轉。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動力源32所設置的第一軸321被用于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進行旋轉,所述第二動力源33所設置的第二軸331被用于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進行旋轉。
詳細而言,啟動器34作為啟動部件,首先啟動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旋轉,而啟動旋轉后的所述第一軸321,壓縮所述第一動力源32中注入的所述燃燒物,爆炸并燃燒,將熱能轉化為機械動能,在急速膨脹的氣壓的沖擊下驅動所述第一軸321繼續(xù)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一軸321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的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以此進入第一動力源32、第一軸321及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的正常循環(huán)驅動程序。啟動旋轉后的所述第二軸331,壓縮所述第二動力源32中注入的所述燃燒物,爆炸并燃燒,將熱能轉化為機械動能,在急速膨脹的氣壓的沖擊下驅動所述第二軸331繼續(xù)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二軸331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的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以此進入第二動力源33、第二軸331及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的正常循環(huán)驅動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啟動器34作為啟動部件啟動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旋轉后,則啟動器34自動與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脫離并停止工作,此時依靠第一動力源32、第二動力源33內部自身的能量轉化熱能-機械能,以為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的旋轉提供動力。
其中,對于啟動器34如何啟動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旋轉,本發(fā)明實施例并不做限制,可以是直接將啟動器34與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建立機械傳動關系,如在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的側壁上開設若干個齒,啟動器34的旋轉軸直接與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的側壁上所開設若干個齒相嚙合,繼而通過啟動器34的旋轉軸的旋轉,帶動所述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旋轉。再如可分別在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的側壁上各自設置一個可分別繞第一軸321或第二軸331的進行旋轉的機械臂,該2個機械臂分別與所述啟動器34連接,以通過所述啟動器34分別帶動2個所述機械臂動作,繼而實現(xiàn)2個所述機械臂各自對應的帶動與之相連的第一軸321或第二軸331進行轉動。
再或者,可直接在第一動力源32中增設第一軸齒輪322,在第二動力源33中增設第二軸齒輪332,在動力裝置中增設啟動齒輪31。其中,所述第一軸齒輪322套設在所述第一軸321上,以實現(xiàn)與所述第一軸321同步轉動,所述第二軸齒輪332套設在所述第二軸331上,以實現(xiàn)與所述第二軸331同步轉動。同時,所述啟動齒輪31與所述啟動器34的旋轉軸連接,以通過所述啟動器34驅動所述啟動齒輪31進行轉動,且所述啟動齒輪31分別對應地與所述第一軸齒輪322和所述第二軸齒輪332相嚙合,以保證在啟動齒輪31轉動的過程中第一軸齒輪322和第二軸齒輪332能夠同步轉動。當然,對于第一軸齒輪322和第一軸321的連接方式,以及第二軸齒輪332和第二軸331的連接方式,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如第一軸齒輪322和第一軸321可以采用焊接的連接方式,第二軸齒輪332和第二軸331可以采用焊接的連接方式。再如第一軸齒輪322和第一軸321可以采用一體成型的設計方式,第二軸齒輪332和第二軸331也可以采用一體成型的連接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只要能夠達到第一軸齒輪322與所述第一軸321同步轉動、第二軸齒輪332和第二軸331同步轉動的技術效果即可。同樣的,由于存在2個軸齒輪(第一軸齒輪322和第二軸齒輪332),對于啟動齒輪31的個數(shù)乃至啟動器34也可以分別都是2個。即,第一軸齒輪322匹配一個啟動齒輪31和一個啟動器34,第二軸齒輪332匹配一個啟動齒輪31和一個啟動器34,或者第一軸齒輪322匹配一個啟動齒輪31,第二軸齒輪332匹配一個啟動齒輪31,一個啟動器34同時啟動兩個啟動齒輪31進行旋轉等,只要最終能夠實現(xiàn)驅動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轉動,則均適用于本發(fā)明。
總而言之,正如上述所述,對于啟動器34如何啟動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旋轉,本發(fā)明實施例并不做限制,可以采用上述至少描述的三種啟動結構及方式,當然也可采用并不局限本發(fā)明實施例所提供的其他啟動結構和方式,適用過程中只要能夠實現(xiàn)啟動器正常啟動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旋轉,均適用于本發(fā)明,此處不再贅述。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軸321和所述第二軸331相平行,且所述第一軸321和所述第二軸331的旋轉方向相反。
進一步地,對于動力裝置3而言,為了簡化內部結構設計,降低工業(yè)制造成本,上述所述的第一動力源32可以是一個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第二動力源33可以是一個第二單缸發(fā)動機。且動力裝置3還可以包括連接盤35。
其中,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上設置有所述第一軸321,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的缸體內注入有燃燒物;所述第二單缸發(fā)動機上設置有所述第二軸331,所述第二單缸發(fā)動機的缸體內注入有燃燒物;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通過所述第一軸321穿過所述連接盤35,所述第二單缸發(fā)動機通過所述第二軸331穿過所述連接盤35,使得通過所述連接盤35將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和所述第二單缸發(fā)動機連接為一體。
同時,所述動力裝置3還包括:第一汽化器36和第二汽化器37,且所述第一汽化器36與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的進油口連接;所述第二汽化器37與所述第二單缸發(fā)動機的進油口連接。這樣就使得不同狀態(tài)下的燃燒物(如液態(tài)燃燒物)在第一汽化器36和/或第二汽化器37的作用下,轉化為氣態(tài)燃燒物,以為燃燒物在第一單缸發(fā)動機和/或第二單缸發(fā)動機中的爆炸、燃燒做準備??梢岳斫鉃?,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的缸體內的燃燒物通過所述第一汽化器36被注入,所述第二單缸發(fā)動機的缸體內的燃燒物通過所述第二汽化器37被注入。
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通過連接盤35將第一單缸發(fā)動機和第二單缸發(fā)動機連接為一體,以形成一雙軸航空發(fā)動機(動力裝置3),該所述連接盤35可以包括:第一蓋體351和第二蓋體352。其中,所述第一蓋體351和所述第二蓋體352可拆卸式連接,且在所述第一蓋體351和所述第二蓋體352之間形成有一容置空間353,所述第一軸齒輪322、所述第二軸齒輪332和所述啟動齒輪31置于所述容置空間353內。且,所述啟動器34穿過所述第一蓋體351或者所述第二蓋體352與所述啟動齒輪31連接。
可以理解為,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的第一軸321套設有所述第一軸齒輪322,第二單缸發(fā)動機上套設有所述第二軸齒輪332。啟動器34通過啟動齒輪31首先啟動第一軸齒輪322和第二軸齒輪33進行旋轉,繼而帶動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進行旋轉(二者旋轉方向相反),而啟動旋轉后的所述第一軸321,壓縮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缸體內注入的所述燃燒物,爆炸并燃燒,將熱能轉化為機械動能,在急速膨脹的氣壓的沖擊下驅動所述第一軸321繼續(xù)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一軸321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的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以此進入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第一軸321及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的正常循環(huán)驅動程序。啟動旋轉后的所述第二軸331,壓縮所述第二動力源32中注入的所述燃燒物,爆炸并燃燒,將熱能轉化為機械動能,在急速膨脹的氣壓的沖擊下驅動所述第二軸331繼續(xù)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二軸331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的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以此進入第二單缸發(fā)動機、第二軸331及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的正常循環(huán)驅動程序。值得一提的是,第一單缸發(fā)動機和第二單缸發(fā)動機的內部原理(如啟動旋轉后的所述第一軸321,壓縮所述第一單缸發(fā)動機缸體內注入的所述燃燒物,爆炸并燃燒,將熱能轉化為機械動能,在急速膨脹的氣壓的沖擊下驅動所述第一軸321繼續(xù)旋轉),已為現(xiàn)有技術中發(fā)動機的工作原理,此處不再贅述。而如何將第一單缸發(fā)動機和第二單缸發(fā)動機通過連接盤35、啟動器34和/或啟動齒輪31形成雙缸對置雙輸出軸發(fā)動機,并將其應用于油動變距多旋翼的飛行設備上,使其結構簡單可靠輕便,同時具備續(xù)航時間長、載重高的技術特征正是本發(fā)明的創(chuàng)新點所在。
更進一步地,為了使得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動力裝置3及時冷卻,避免因其溫度過高而影響其正常使用。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實施例還包括:風冷系統(tǒng)38。所述風冷系統(tǒng)38固定于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所述第二動力源33上,使得外界的冷空氣通過所述風冷系統(tǒng)38被吸入所述動力裝置3的內部,進而流經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或所述第二動力源33,以對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或所述第二動力源33進行冷卻。
具體的,請繼續(xù)參閱圖4-5,所述風冷系統(tǒng)38可以包括:罩體381、第一離心風扇382和第二離心風扇383。其中,所述第一離心風扇382與所述第一軸321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第一軸321驅動所述第一離心風扇382進行轉動;所述第二離心風扇383與所述第二軸331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第二軸331驅動所述第二離心風扇383進行轉動。且,所述第一離心風扇382、所述第二離心風扇383、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所述第二動力源33置于所述罩體381內,且轉動后的所述第一離心風扇382和/或所述第二離心風扇383帶動所述冷空氣在所述罩體381內進行流動,以對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或所述第二動力源33進行冷卻。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第一離心風扇382和第二離心風扇383的作用是將流體從風扇的軸向吸入后利用其離心力將流體從圓周方向甩出去,可以理解為甩入罩體381內,進而對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所述第二動力源33進行風冷。以防止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所述第二動力源33因工作時間較長,持續(xù)性發(fā)熱使得罩體381內溫度過高而影響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所述第二動力源33的正常運行,具有安全性能高的特點。
當然,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雖然動力源的數(shù)量是兩個,如: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所述第二動力源33。與之相匹配的離心風扇的數(shù)量也是兩個,如:所述第一離心風扇382和所述第二離心風扇383。與之相匹配的軸的數(shù)量也是兩個,如:第一軸321和第二軸331。但其具體數(shù)量本發(fā)明并不做限制的。換句話說,根據實際作業(yè)需求,將動力源的數(shù)量設計成三個、四個或者五個等,也均適用于本發(fā)明,只需將與之對應的離心風扇的數(shù)量、軸的數(shù)量也設計成三個、四個或者五個即可。其余結構做適應性修改,則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作為優(yōu)選,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所述罩體381可以包括:第一側壁3811、第二側壁3812和進風板3813。其中,所述進風板3813上開設有第一進風口3813a和第二進風口3813b,且所述第一側壁3811的端部和所述第二側壁3812的端部分別與所述進風板3813固定連接,以構成呈U型結構的所述罩體381,且所述第一側壁3811和所述第二側壁3812相互平行。所述第一動力源32和所述第二動力源33置于所述U型結構的U型槽內,且轉動后的所述第一離心風扇382帶動所述冷空氣由所述第一進風口3813a流入所述罩體381內部,轉動后的所述第二離心風扇383帶動所述冷空氣由所述第二進風口3813b流入所述罩體381內部。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對于旋翼組2和動力裝置3之間的機械傳動而言,可通過一傳動機構4,固定于所述機架1上,并將所述動力裝置3和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對應地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傳動機構4使所述動力裝置3和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間可機械傳動。具體的,請結合圖2-3一并參閱圖7-10,傳動機構4可具體分為: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和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
其中,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固定于所述機架1上,并分別與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對應地活動連接。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固定于所述機架1上,并分別與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對應地活動連接;其中,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的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一軸321上,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的另一端套設在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旋翼的旋翼軸上,通過所述第一軸321的旋轉帶動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進行傳動,以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的一端套設在所述第二軸331上,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的另一端套設在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旋翼的旋翼軸上,通過所述第二軸331的旋轉帶動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進行傳動,以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進行旋轉。
更為具體的,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至少可以包括:1個第一傳動軸411,m/2個第二傳動軸412,第一傳送帶413,第一電機414和第二電機415。其中,所述第一傳動軸411包括一第一固定端4111和一第一傘齒輪端4112,且所述第一傘齒輪端4112呈傘齒輪結構。每一個所述第二傳動軸412包括一第三傘齒輪端4121和一第四傘齒輪端4122,且所述第三傘齒輪端4121和所述第四傘齒輪端4122均呈傘齒輪結構。所述第一傳送帶413包括第一套設端4131和第二套設端4132。所述第一電機414固定于所述第一軸321上,且所述第一電機和所述第一軸同步轉動,所述第一傳送帶413通過所述第一套設端4131套設在所述第一電機414上。所述第二電機415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端4111上,且所述第二電機415和所述第一傳動軸411同步轉動,所述第一傳送帶413通過所述第二套設端4132套設在所述第二電機415上。
進而使得,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412一一對應,即,第一組中的一個旋翼組對應m/2個第二傳動軸412中的一個第二傳動軸412。且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通過傘齒輪結構,對應地與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412的m/2個第四傘齒輪端4122相嚙合;且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412以所述第一傳動軸411為中心豎軸對稱分布,所述m/2個第二傳動軸412的m/2個第三傘齒輪端4121與所述第一傳動軸411的所述第一傘齒輪端4112相嚙合,以將所述第一傳動軸411的豎向旋轉轉化為所述第二傳動軸412的橫向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二傳動軸412的橫向旋轉帶動所述第一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21進行旋轉。
由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和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是對稱的分布在動力裝置3的兩側,即可以理解為,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分布在第一軸321的一側與第一軸321相對應進行機械傳動,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分布在第二軸331的一側與第二軸331相對應進行機械傳動。
因此,相同的,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包括:1個第三傳動軸421、m/2個第四傳動軸422、第二傳送帶423、第三電機424和第四電機425。其中,所述第三傳動軸421包括一第二固定端4211和一第五傘齒輪端4212,且所述第五傘齒輪端4212呈傘齒輪結構。每一個所述第四傳動軸422包括一第六傘齒輪端4221和一第七傘齒輪端4222,且所述第六傘齒輪端4221和所述第七傘齒輪端4222均呈傘齒輪結構。所述第二傳送帶423包括第三套設端4231和第四套設端4232。所述第三電機424固定于所述第二軸331上,且所述第三電機424和所述第二軸331同步轉動,所述第二傳送帶423通過所述第三套設端4231套設在所述第三電機424上。所述第四電機425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端4211上,且所述第四電機425和所述第三傳動軸421同步轉動,所述第二傳送帶423通過所述第四套設端4232套設在所述第四電機425上。
同樣使得,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與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422一一對應,即,第二組中的m/2個旋翼組中一個旋翼組對應m/2個第四傳動軸422中的一個第四傳動軸422。且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分別通過傘齒輪結構,對應地與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422的m/2個第七傘齒輪端4222相嚙合;且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422以所述第三傳動軸421為中心豎軸對稱分布,所述m/2個第四傳動軸422的m/2個第六傘齒輪端4221與所述第三傳動軸421的m/2個所述第五傘齒輪端4212相嚙合,以將所述第三傳動軸421的豎向旋轉轉化為所述第四傳動軸422的橫向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四傳動軸422的橫向旋轉帶動所述第二組的m/2個旋翼組中每一個旋翼21進行旋轉。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每一個所述旋翼組2中所述旋翼的數(shù)量可以是n個,且所述n為大于等于2的整數(shù)
當然,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為了更好地對旋翼組2與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和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之間的機械傳動進行詳細說明,本發(fā)明以m=4、n=3為例進行進一步地闡述。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顯然可以理解,m=4僅是m的一種取值方式,n=3也僅是n的一種取值方式,當m=6、8、10等偶數(shù)數(shù)值時,n=2,4,5,6等整數(shù)值時,也均適用于本發(fā)明。
例如,當m=4、n=3時,則總共存在4個旋翼組2,包括第一組的2個旋翼組和第二組的2個旋翼組,每一個旋翼組2中包含3個旋翼21。此時,4個旋翼組中的2個旋翼組(第一組)分布在第一傳動軸411的一側,4個旋翼組中的另外2個旋翼組(第二組)分布在第二傳動軸412的一側。與此同時,所述第一皮帶傳動裝置41就包括2個第二傳動軸412。2個所述第二傳動軸412包括一第三傘齒輪端4121和一第四傘齒輪端4122,且所述第三傘齒輪端4121和所述第四傘齒輪端4122均呈傘齒輪結構。這樣就使得,所述第一組的2個旋翼組與所述2個第二傳動軸412一一對應,即,第一組中的一個旋翼組對應2個第二傳動軸412中的一個第二傳動軸412。且所述第一組的2個旋翼組分別通過傘齒輪結構,對應地與所述2個第二傳動軸412的2個第四傘齒輪端4122相嚙合;且所述2個第二傳動軸412以所述第一傳動軸411為中心豎軸對稱分布,所述2個第二傳動軸412的2個第三傘齒輪端4121與所述第一傳動軸411的所述第一傘齒輪端4112相嚙合,以將所述第一傳動軸411的豎向旋轉轉化為所述第二傳動軸412的橫向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二傳動軸412的橫向旋轉帶動所述第一組的2個旋翼組2中3個旋翼21進行旋轉。
相同的,此時所述第二皮帶傳動裝置42也包括2個第四傳動軸422,且2個所述第四傳動軸422均包括一第六傘齒輪端4221和一第七傘齒輪端4222,且所述第六傘齒輪端4221和所述第七傘齒輪端4222均呈傘齒輪結構。這樣就使得,所述第二組的2個旋翼組與所述2個第四傳動軸422一一對應,即,第二組中的2個旋翼組中一個旋翼組對應2個第四傳動軸422中的一個第四傳動軸422。且所述第二組的2個旋翼組分別通過傘齒輪結構,對應地與所述2個第四傳動軸422的2個第七傘齒輪端4222相嚙合;且所述2個第四傳動軸422以所述第三傳動軸421為中心豎軸對稱分布,所述2個第四傳動軸422的2個第六傘齒輪端4221與所述第三傳動軸421的2個所述第五傘齒輪端4212相嚙合,以將所述第三傳動軸421的豎向旋轉轉化為所述第四傳動軸422的橫向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第四傳動軸422的橫向旋轉帶動所述第二組的2個旋翼組2中3個旋翼21進行旋轉。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第一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與第二傳動軸412的數(shù)量是相同的,第二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與第四傳動軸422的數(shù)量是相同的,但是,第一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和第二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可以是不相同的。換句話說,本發(fā)明實施例對第一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和第二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是否相同不做限定,只要滿足第一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與第二傳動軸412的數(shù)量是相同的,第二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與第四傳動軸422的數(shù)量是相同的即可。同樣,第一傳動軸411的數(shù)量,與第一軸321的數(shù)量是相同的,第三傳動軸421的數(shù)量,與第二軸331的數(shù)量是相同的。但是,第一軸321的數(shù)量和第二軸331的數(shù)量可以是不相同的。且其具體數(shù)量本發(fā)明并不做限制的。換句話說,根據實際作業(yè)需求,將第一軸321的數(shù)量設計成兩個、三個或者四個等,第二軸331的數(shù)量設計成兩個、三個或者四個等,第一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設計成三個或者四個等,第二組中旋翼組3的數(shù)量設計成三個或者四個等,也均適用于本發(fā)明,只需將與之對應的數(shù)量關系按照上述對應,則均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對于旋翼組3與第二傳動軸412或者第四傳動軸422之間的傳動而言,還可以通過一變距裝置6來進行連接,如圖3所示。需要說明的是,每一個旋翼組3與每一個第二傳動軸412或者第四傳動軸422之間的傳動,均通過一個上述變距裝置6來進行連接,因此為了描述簡化,本發(fā)明實施例僅對一個變距裝置6進行詳細闡述。其余旋翼組3與其對應的一個第二傳動軸412或者第四傳動軸422之間的傳動,直接引用上述的變距裝置6即可。那么,請繼續(xù)參閱圖11-12,所述變距裝置至少包括:主軸61,上下滑塊62、防抱死機構63、舵機64、傳力臂65。所述n個旋翼21轉動地固定于主軸61上,且上下滑塊62套設在主軸61上,舵機64與防抱死機構63活動連接,防抱死機構63與上下滑塊62活動連接,以通過所述舵機驅動所述上下滑塊62上下滑動。且所述傳力臂65分別與所述上下滑動52和所述旋翼21連接,使得上下滑動52上下滑動過程中,帶動所述旋翼21進行轉動,以改變其螺距。所述防抱死機構63包括:第一搖臂631、第二搖臂632、定位塊633。
具體而言,上下滑動62呈中空結構(圓柱型空心結構),且上下滑動62通過該中空結構套設在主軸61的外壁上;第一搖臂631的一端與上下滑動62活動連接;第一搖臂631的另一端與第二搖臂632的一端活動連接;第二搖臂632的另一端與定位塊633活動連接;定位塊633固定在第二傳動軸或者第四傳動軸的端部上。實際作業(yè)過程中,第一搖臂631的一端通過與上下滑動62活動連接,使得第一搖臂631能夠以第一搖臂631與上下滑動62的連接部位為中心點進行旋轉;第一搖臂631的另一端通過與第二搖臂632的一端活動連接,使得第一搖臂631、第二搖臂632能夠各自以二者連接部位為中心點進行旋轉;第二搖臂632的另一端通過與定位塊633活動連接,使得第二搖臂632能夠以第二搖臂632與定位塊633的連接部位為中心點進行旋轉;舵機連接臂641的頂部與第一搖臂631的側部活動連接;舵機連接臂641的底部與舵機64連接;即舵機64通過舵機連接臂641能夠實現(xiàn)傳遞舵機推力至第一搖臂631,進而帶動第一搖臂631進行擺動。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為便于第一搖臂631、第二搖臂632、上下滑動62之間活動連接,實現(xiàn)兩兩之間相對轉動;優(yōu)選的,第一搖臂631的一端設置有第一U型部位6312;第一搖臂631通過該第一U型部位6312的U型槽口套設在上下滑動62的外部,并通過第一U型部位6312與上下滑動62活動連接;第一搖臂631的另一端設置有第一凸起部位6311;且第一凸起部位6311的端部開設有第一連接孔;第一凸起部位6311通過第一連接孔與第二搖臂632的一端活動連接;第二搖臂632的一端設置有與第一凸起部位6311形狀相適配的第二U型部位6321;第一凸起部位6311置于第二U型部位6321的U型槽口內部并通過第二U型部位6321與第二搖臂632的一端活動連接。第二搖臂632的另一端設置有第三U型部位6322;定位塊633的一端設置有與所述第三U型部位的U型槽口結構相適配的第二凸起部位6311a;所述第二凸起部位6311a的端部開設有第二連接孔;且所述第二凸起部位6311a置于所述第三U型部位6322的U型槽口內部并通過所述第二連接孔與所述第二搖臂另一端所設置的第三U型部位6322活動連接。舵機連接臂641呈月彎型結構;且舵機連接臂641的頂部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三連接孔;舵機連接臂641的頂部通過第三連接孔與第一搖臂631的側壁活動連接;舵機連接臂641的底部設置有第四U型部位651;且舵機連接臂641的底部通過第四U型部位651與舵機64連接。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通過變距裝置6,通過改變旋翼21的翼型迎角,使翼型升力發(fā)生變化來進行輸出功率的調節(jié),維持旋翼21轉速不變,通過改變旋翼21的螺距實現(xiàn)垂直運動、橫滾運動及轉向運動。同時,本發(fā)明實施例通過上下滑動62、第一搖臂631、舵機連接臂641三者間折疊式的機械運動方式,以及上下滑動62、第一搖臂631、第二搖臂632三者間折疊式的機械運動方式,克服了傳統(tǒng)技術中由于舵機連桿自身機械結構(直條狀)在位置空間上的局限性,使得主軸61在升降過程中極易因舵機連接臂641過長而無法完全下落,造成旋翼21抱死的情況發(fā)生;同時若舵機連接臂641過短又使得主軸在上升過程中無法上升到作業(yè)點位的缺陷。
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fā)明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這樣,倘若本發(fā)明的這些修改和變型屬于本發(fā)明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之內,則本發(fā)明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型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