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及汽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所述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包括安裝在車體外殼內(nèi)并透過所述車體外殼向外部顯示信息的信息顯示裝置。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開設有用于供所述信息顯示裝置向外透光以向外部顯示信息的透光孔,或者,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為透光材料。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包括所述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的汽車。該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巧妙地利用汽車外殼的空間面進行圖形圖像的顯示。
【專利說明】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及汽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及汽車。
【背景技術】
[0002]汽車的后部一般都有生產(chǎn)廠家的L0G0,一般都是置于比較寬裕的地方,有一定的可利用“空間面”。汽車車體外殼通常都是整塊金屬板沖壓而成,這個后部的“空間面”未被加以利用,而汽車車體側(cè)面等也有多處類似的“空間面”存在。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及包括所述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的汽車,巧妙地利用汽車外殼的空間面進行圖形圖像的顯示。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種汽車外殼顯不系統(tǒng),包括安裝在車體外殼內(nèi)并透過所述車體外殼向外部顯不信息的信息顯示裝置。
[0006]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開設有用于供所述信息顯示裝置向外透光以向外部顯不信息的透光孔。
[0007]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為透光材料。
[0008]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所在的區(qū)域上涂覆有半透明的涂覆層。所述涂覆層能掩藏所述透光孔及信息顯示裝置,并能透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顯示時所發(fā)的光。
[0009]所述涂覆層為與所述車體外殼主體部分的漆顏色相近的半透明漆。所述顏色相近,是指對普通用戶來說,在信息顯示裝置不工作時,車體外表看上去在顏色上具有風格統(tǒng)一、不易區(qū)分的視覺效果。
[0010]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上設置有透明或半透明的外罩。所述外罩能掩藏所述透光孔及信息顯示裝置,并能透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顯示時所發(fā)的光。[0011 ] 所述外罩為塑料或玻璃材料。
[0012]所述信息顯示裝置和所述車體外殼之間耦合有由透光材料制成的轉(zhuǎn)接器,所述轉(zhuǎn)接器與所述車體外殼相接合的一面設有與所述透光孔相匹配的凸起,所述凸起填平所述車體外殼上的所述透光孔。
[0013]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外表和所述車體外殼直接接合,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外表設有與所述透光孔相匹配的由透光材料制成的凸起,所述凸起填平所述車體外殼上的所述透光孔。
[0014]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包含車體后部LOGO所在區(qū)域,所述車體后部LOGO是機械式L0G0,或是由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發(fā)光而形成的光電式L0G0,或是同時具有所述機械式LOGO和所述光電式LOGO。
[0015]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發(fā)光部件是點陣燈、燈條、燈組、投影屏和反光板中的至少一種,能夠發(fā)出單色光或彩色光,所述點陣燈是普通點陣燈、點陣式LED燈或點陣式OLED燈,所述燈條是條式燈、條式LED燈組或條式OLED燈組,所述燈組是固定和/或可變圖案式LED燈組,或者是固定和/或可變圖案式OLED燈組。
[0016]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發(fā)光部件是點陣燈,所述透光孔有多個且每一透光孔與點陣燈逐點對應地分布,或者所述透光孔有多個且每一透光孔在出光面上各自容納一組點陣燈,或者所述透光孔僅有一個且在出光面上容納所有點陣燈。
[0017]—種汽車,包括所述汽車外殼顯不系統(tǒng)。
[001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技術效果:
[0019]本實用新型在車體外殼內(nèi)設置信息顯示裝置,透過車體外殼向外部顯示信息,通過汽車外殼寬裕的空間面顯示圖形、圖案、文字等信息,既充分利用了汽車外殼的空余空間,又實現(xiàn)了在汽車外表面進行頗具特色和實用性的信息顯示,方案新穎獨特,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一種具有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整體外形示意圖;
[0021]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一種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0022]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一種實施例(透光孔為小孔)的截面視圖;
[0023]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一種實施例的具有透光孔(小孔)的車體外殼;
[0024]圖5為圖3所示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的組裝視圖;
[0025]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另一種實施例的具有透光孔(中孔)的車體夕卜殼;
[0026]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又一種實施例(透光孔為單一大孔)的截面視圖;
[0027]圖8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實施例的具有透光孔(大孔)的車體外殼;
[0028]圖9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一種實施例(含涂覆層)的截面視圖;
[0029]圖10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一種實施例(含外罩)的截面視圖;
[0030]圖11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一種實施例(含轉(zhuǎn)接器)的截面視圖;
[0031]圖12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一種實施例(信息顯示裝置兼作轉(zhuǎn)接器)的截面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2]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作詳細說明。應該強調(diào)的是,下述說明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為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及其應用。
[0033]圖1是汽車尾部的示意圖,顯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汽車,其具有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圖中3示意為汽車的LOGO。參閱圖1至圖12,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包括安裝在車體外殼2內(nèi)并透過所述車體外殼2向外部顯示信息的信息顯示裝置I。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可以設置在車體的后部或側(cè)部或任何有足夠空閑空間的外殼部位。信息顯示可以顯示電子圖案、圖像或文字,可以顯示單色或彩色。信息顯示內(nèi)容受控于電子控制器,該電子控制器可以單獨設置,也可以與車內(nèi)主控設置在一起。
[0034]參閱圖2至圖4,在一種實施例中,所述車體外殼2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區(qū)域開設有用于供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向外透光以向外部顯示信息的透光孔201。車體外殼2通常是金屬的、不透明的,可以在制作車體外殼2的不透明的金屬板上沖制或鉆出或由汽車制造工藝留有的一個或多個孔201,從而信息顯示裝置I的光可以透過車體外殼2,而車體外殼2還是保持整體,從遠處看上去,顯示的圖形、圖像、圖案等同于透過車體外殼2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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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5]參閱圖1,在另一種實施例中,所述車體外殼2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區(qū)域為透光材料。這種情況下,信息顯示裝置I的光可以直接透過車體外殼2,從而透過車體外殼2顯示圖像、圖案、文字或色彩。
[0036]參閱圖1,在一種實施例中,信息顯不裝置I設置在車體的后部,所述車體外殼2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區(qū)域包含車體后部L0G03所在區(qū)域,所述車體后部LOGO是機械式L0G0,或是由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發(fā)光而形成的光電式L0G0,或是同時具有所述機械式LOGO和所述光電式L0G0,例如,信息顯示裝置I顯示圖形、圖像信息和電子式L0G0,通過汽車外殼的孔或留有的區(qū)域顯示。此時可形成普通機械式LOGO、純電子顯示器顯示的電子LOGO,或機械、電子混合的特殊效果的L0G0,甚至配有圖像效果的LOGO及其他電子信息。
[0037]參閱圖2-圖12,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發(fā)光部件101可以是點陣燈、燈條、燈組、投影屏、反光板等,可以發(fā)出單色光或彩色光,所述點陣燈是普通點陣燈、點陣式LED燈或點陣式OLED燈,所述燈條是條式燈、條式LED燈組或條式OLED燈組,所述燈組是固定和/或可變圖案式LED燈組,或者是固定和/或可變圖案式OLED燈組。
[0038]例如,參閱圖2-圖5,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發(fā)光部件是點陣燈,如LED陣列,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光孔是呈陣列分布的小而密的小孔201,且每一透光的小孔201與點陣燈逐點一一對應。發(fā)光部件可以與具有透光孔的車殼表面緊密復合在一起。參閱圖6,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光孔有多個但孔徑相對較大,可稱為中孔202,每一透光的中孔202在出光面上各自容納一組點陣燈(即該組燈主要通過相應的中孔出光)。這種設計有利于保持汽車外皮的強度或工藝要求。參閱圖7-圖8,在又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透光孔是單個大孔203,可以在出光面上容納所有點陣燈。當然,孔徑較大的透光孔設計也可以與采用非點陣燈的信息顯示裝置I配合使用,例如單個大孔203的設計完全可以用于各種燈條、燈組、投影屏、反光板、LED背光屏、OLED屏、液晶屏等光顯示器件的透光顯示。另外,本文中所稱的孔的形狀并不作限制,其既可以是圓形,也可以是方形或長條形等。
[0039]參閱圖9,優(yōu)選地,所述車體外殼2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所在的區(qū)域上涂覆有(如噴涂)半透明的涂覆層4。所述涂覆層4既能在信息顯示裝置I不工作時掩藏所述透光孔及信息顯示裝置1,又能在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顯示時透過其所發(fā)的光,從而實現(xiàn)“暗隱亮透”的效果。更優(yōu)選地,所述涂覆層4為與所述車體外殼2主體部分的漆顏色相近的半透明漆。所述顏色相近,是指對普通用戶來說,在信息顯示裝置I不工作時,車體外表看上去在顏色上具有風格統(tǒng)一、不易區(qū)分的視覺效果,從而保持協(xié)調(diào)性和美觀性。在車用材料領域,具備半透光性的車體漆材已知有多種選擇。
[0040]參閱圖10,作為涂覆層4的替代或是附加在涂覆層4上,所述車體外殼2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區(qū)域上也可以設置透明或半透明的外罩6。所述外罩6既能在信息顯示裝置I不工作時掩藏所述透光孔及信息顯示裝置1,又能在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顯示時透過其所發(fā)的光,從而亦實現(xiàn)“暗隱亮透”的效果。所述外罩6可以采用具有相應透光性能的塑料或玻璃等材料。
[0041 ] 參閱圖11,采用透光孔設計時,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和所述車體外殼2之間也可以耦合一轉(zhuǎn)接器5,其由透光材料例如透光的塑料制成,所述轉(zhuǎn)接器5與所述車體外殼2相接合的一面設有與所述透光孔相匹配的凸起501,所述凸起501填平所述車體外殼2上的所述透光孔201。填平的效果可使得從外部看上去汽車外形沒有任何變化。當然還可以在填平的車體外殼2上再涂上涂覆層4,使得從外部看上去只能看到汽車外表面的顏色而看不到孔洞,當內(nèi)部顯示器工作時,圖形、圖像的亮光透過涂覆層4顯現(xiàn)出來。
[0042]參閱圖7和圖12,另外,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外表和所述車體外殼2也可以直接接合,所述信息顯示裝置I的外表設有與所述透光孔相匹配的由透光材料制成的凸起102,所述凸起102填平所述車體外殼2上的所述透光孔201。這種設計下,信息顯示裝置I的部分外殼也兼作“轉(zhuǎn)接器”。
[0043]當然,涂覆層4和外罩6并不是必須的,也可以在車外殼上留有設計精美的孔洞,使得從外部看上去像是車體表面的裝飾孔。
[0044]車體外殼由于透光孔而具有不平整凹凸造型,顯示裝置的光線可透出,且當設置有轉(zhuǎn)接器或顯示裝置的外表兼作“轉(zhuǎn)接器”的情況下,仍然可以使汽車外型不受限制或影響。
[0045]以上內(nèi)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外殼顯不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裝在車體外殼內(nèi)并透過所述車體外殼向外部顯示信息的信息顯示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開設有用于供所述信息顯示裝置向外透光以向外部顯示信息的透光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為透光材料。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所在的區(qū)域上涂覆有半透明的涂覆層。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涂覆層為與所述車體外殼主體部分的漆顏色相近的半透明漆。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上設置有透明或半透明的外罩。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罩為塑料或玻璃材料。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和所述車體外殼之間耦合有由透光材料制成的轉(zhuǎn)接器,所述轉(zhuǎn)接器與所述車體外殼相接合的一面設有與所述透光孔相匹配的凸起,所述凸起填平所述車體外殼上的所述透光孔。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外表和所述車體外殼直接接合,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外表設有與所述透光孔相匹配的由透光材料制成的凸起,所述凸起填平所述車體外殼上的所述透光孔。
10.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外殼對應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區(qū)域包含車體后部LOGO所在區(qū)域,所述車體后部LOGO是機械式LOGO,或是由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發(fā)光而形成的光電式LOGO,或是同時具有所述機械式LOGO和所述光電式LOGO。
11.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發(fā)光部件是點陣燈、燈條、燈組、投影屏和反光板中的至少一種,能夠發(fā)出單色光或彩色光,所述點陣燈是普通點陣燈、點陣式LED燈或點陣式OLED燈,所述燈條是條式燈、條式LED燈組或條式OLED燈組,所述燈組是固定和/或可變圖案式LED燈組,或者是固定和/或可變圖案式OLED燈組。
12.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顯示裝置的發(fā)光部件是點陣燈,所述透光孔有多個且每一透光孔與點陣燈逐點對應地分布,或者所述透光孔有多個且每一透光孔在出光面上分別容納一組點陣燈,或者所述透光孔僅有一個且在出光面上容納所有點陣燈。
13.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2任一項所述的汽車外殼顯示系統(tǒng)。
【文檔編號】B62D25/00GK203713678SQ201420072783
【公開日】2014年7月16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2月19日
【發(fā)明者】林威廉 申請人:林威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