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下部結構和汽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的下部結構和汽車,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包括:車門,所述車門的底部設有漏液孔;側圍外板,所述側圍外板位于所述車門的下方且與所述車門間隔一定距離;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設在所述車門和所述側圍外板之間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側。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具有能夠提高汽車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優(yōu)點。
【專利說明】汽車的下部結構和汽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工程,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汽車的下部結構和具有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的汽車。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汽車的車門底部開設有漏液孔,汽車涉水時水可通過漏液孔進入車門內,導致汽車的涉水能力較差。并且,汽車行駛時外部的噪音可通過漏液孔傳入車內,影響整車的NVH (噪聲、振動與聲振粗糙度)性能。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上述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汽車的下部結構,該汽車的下部結構具有能夠提高汽車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優(yōu)點。
[0004]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具有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的汽車。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出一種汽車的下部結構,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包括:車門,所述車門的底部設有漏液孔;側圍外板,所述側圍外板位于所述車門的下方且與所述車門間隔一定距離;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設在所述車門和所述側圍外板之間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側。
[000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通過在所述車門和所述側圍外板之間設置所述第一密封件,且所述第一密封件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側,這樣可以利用所述第一密封件密封所述漏液孔外側的所述車門與所述側圍外板之間的縫隙,當汽車涉水深度超過所述車門的下部時,所述第一密封件受水的擠壓,會向車內方向運動,隨著所述車門與所述側圍外板的間隙越來越小,所述第一密封件的壓縮量會越來越大,由此,所述第一密封件可以有效地將水阻擋在所述第一密封件的外側,由于所述漏液孔位于所述第一密封件的內側,故水無法由所述漏液孔進入所述車門內,大幅提高了汽車的涉水能力。并且,所述第一密封件的設置,還可以阻隔汽車外部的噪音,這樣汽車行駛時,外部的噪音不會從所述漏液孔傳入所述車門內,進而可以提高汽車的NVH性能。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具有能夠提高汽車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優(yōu)點。
[0007]另外,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0008]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還包括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二密封件設在所述車門和所述側圍外板之間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內側。這樣不僅可以提高汽車的防雨能力,而且可以進一步提高汽車的NVH性能。
[0009]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還包括門護板和門檻護板,所述門護板與所述車門的內側面相連,所述門檻護板與所述側圍外板相連,所述門檻護板與所述門護板間隔預定距離。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的強度和防護能力。
[0010]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還包括第三密封件,所述第三密封件設在所述門檻護板和所述門護板之間。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的防塵和隔音效果。
[0011]所述車門包括車門外板和車門內板,所述車門外板與所述車門內板相連且位于所述車門內板的外側,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車門內板上。由此可以簡化所述車門的裝配工藝,而且可以使所述車門內的液體由所述漏液孔流出。
[0012]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車門內板的最低處。由此可以便于所述車門內的液體由所述漏液孔排出。
[0013]所述車門外板的下端形成有包邊,所述包邊包覆所述車門內板的邊沿,所述車門內板的最低處遠離所述包邊。由此可以避免所述漏液孔的設置影響所述包邊處進行防腐處理。
[0014]所述包邊處涂抹有防腐蠟。由此可以防止所述包邊處生銹。
[0015]所述車門內板的折彎處倒圓角,所述漏液孔避開所述圓角設置。由此可以保證所述車門的精度。
[0016]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出一種汽車,所述汽車包括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
[0017]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汽車,通過利用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具有涉水能力強、NVH性能高等優(yōu)點。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19]附圖標記:車門100、車門外板110、包邊111、車門內板120、漏液孔121、圓角122、防腐蠟130、側圍外板200、第一密封件300、第二密封件400、門護板500、門檻護板600、第三密封件700。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1]下面參考圖1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如圖1所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包括車門100、側圍外板200和第一密封件300。
[0022]車門100的底部設有漏液孔121 (上下方向如圖1中的箭頭A所示)。側圍外板200位于車門100的下方且側圍外板200與車門100間隔一定距離。第一密封件300設在車門100和側圍外板200之間且第一密封件300位于漏液孔121的外側(內外方向如圖1中的箭頭B所示)。
[0023]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通過在車門100和側圍外板200之間設置第一密封件300,且第一密封件300位于漏液孔121的外側,這樣可以利用第一密封件300密封漏液孔121外側的車門100與側圍外板200之間的縫隙,當汽車涉水深度超過車門100的下部時,第一密封件300受水的擠壓,會向車內方向運動,隨著車門100與側圍外板200的間隙越來越小,第一密封件300的壓縮量會越來越大,由此,第一密封件300可以有效地將水阻擋在第一密封件300的外側,由于漏液孔121位于第一密封件300的內側,故水無法由漏液孔121進入車門100內,大幅提高了汽車的涉水能力。并且,第一密封件300的設置,還可以阻隔汽車外部的噪音,這樣汽車行駛時,外部的噪音不會從漏液孔121傳入車門100內,進而可以提高汽車的NVH性能。因此,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具有能夠提高汽車的涉水能力和NVH性能等優(yōu)點。
[0024]具體地,如圖1所示,第一密封件300的上部可以安裝在車門100上,且第一密封件300的下部可以搭在側圍外板200上。
[0025]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如圖1所示,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還可以包括第二密封件400,第二密封件400可以設在車門100和側圍外板200之間且第二密封件400可以位于漏液孔121的內側。換言之,漏液孔121可以位于第一密封件300和第二密封件400之間。通過設置第二密封件400,可以利用第二密封件400密封漏液孔121內側的車門100與側圍外板200之間的縫隙,這樣不僅可以提高汽車的防雨能力,而且可以進一步起到隔音的作用,以進一步提高汽車的NVH性能。
[0026]具體而言,第二密封件400的上部可以安裝在車門100上,第二密封件400的下部可搭在側圍外板200上。
[0027]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具體示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如圖1所示,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還可以包括門護板500和門檻護板600,門護板500可以與車門100的內側面相連,門檻護板600可以與側圍外板200相連,門檻護板600可以與門護板500間隔預定距離。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的強度和防護能力。
[0028]進一步地,如圖1所示,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還可以包括第三密封件700,第三密封件700可以設在門檻護板600和門護板500之間。這樣可以利用第三密封件700密封門護板500與門檻護板600之間的縫隙,由此可以提高所述汽車的下部結構的防塵和隔音效
果O
[0029]可選地,第三密封件700的外側部可以安裝在門檻護板600上,第三密封件700的內側部可以搭在門護板500上。
[0030]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個具體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如圖1所示,車門100可以包括車門外板110和車門內板120,車門外板110可以與車門內板120相連且車門外板110可以位于車門內板120的外側,漏液孔121可以形成在車門內板120上。由此可以簡化車門100的裝配工藝,而且可以使車門100內的液體由漏液孔121流出。
[0031]有利地,漏液孔121可以形成在車門內板120的最低處。由此可以便于車門100內的液體由漏液孔121排出。
[003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車門外板110的下端可以形成有包邊111,包邊111可以包覆車門內板120的邊沿,包邊111處可以涂抹有防腐蠟130。這樣可以提高車門外板110和車門內板120的連接強度,而防腐蠟130的設置可以避免包邊111處
生銹腐蝕。
[0033]其中,車門內板120的最低處可以遠離包邊111,即漏液孔121可以遠離包邊111設置。具體地,可以通過改變車門內板120下部型面的角度,使車門內板120的最低點避開包邊111,漏液孔121開在最低點位置。通過將漏液孔121的開設位置避開包邊111,可以避免漏液孔121的設置影響包邊111處進行防腐處理,即可以使包邊111處的涂膠或噴臘完整,由此可以防止包邊111處生銹。
[0034]如圖1所示,車門內板120的折彎處可以倒圓角122,漏液孔121可以避開圓角122設置。這樣可以提高車門內板120的抗沖擊能力,避免車門內板120因沖壓而變形,由此可以保證車門100的精度。
[0035]下面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所述汽車包括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
[0036]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通過利用根據本實用新型上述實施例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具有涉水能力強、NVH性能高等優(yōu)點。
[0037]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汽車的其他構成以及操作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都是已知的,這里不再詳細描述。
[0038]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
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39]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40]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41]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2]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進行接合和組合。
[0043]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門,所述車門的底部設有漏液孔; 側圍外板,所述側圍外板位于所述車門的下方且與所述車門間隔一定距離; 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一密封件設在所述車門和所述側圍外板之間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外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二密封件設在所述車門和所述側圍外板之間且位于所述漏液孔的內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門護板和門檻護板,所述門護板與所述車門的內側面相連,所述門檻護板與所述側圍外板相連,所述門檻護板與所述門護板間隔預定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密封件,所述第三密封件設在所述門檻護板和所述門護板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門包括車門外板和車門內板,所述車門外板與所述車門內板相連且位于所述車門內板的外側,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車門內板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液孔形成在所述車門內板的最低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門外板的下端形成有包邊,所述包邊包覆所述車門內板的邊沿,所述車門內板的最低處遠離所述包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包邊處涂抹有防腐蠟。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門內板的折彎處倒圓角,所述漏液孔避開所述圓角設置。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的下部結構。
【文檔編號】B62D25/00GK203623783SQ201320681982
【公開日】2014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0月30日
【發(fā)明者】閆鵬, 李雪, 逯志勇 申請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