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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車身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3870554閱讀:169來源:國知局
機動車車身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機動車車身,其在腰線(7)以上包括前擋風玻璃部、車后部(13)和沿移動方向(19)可移動地與所述車后部(13)相連接的車頂部(14),所述車頂部(14)在第一形態(tài)中跨接前擋風玻璃部和車后部(13)之間的間隔,并且在第二形態(tài)中與所述車后部(13)相疊。所述車頂部(14)圍繞頂部軸線(21)能夠從第一形態(tài)轉動到中間位置,在該中間位置中所述車頂部(14)的后邊緣(22)沿所述移動方向(19)不相交地在所述車后部(13)的前邊緣(23)的下方延伸。
【專利說明】機動車車身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機動車車身,其可在不同的車身形態(tài)之間變換。
【背景技術】
[0002]由DE4300677A1已知一種可根據(jù)用戶期望采取硬頂、半敞篷或敞篷形式的機動車車身。這種車身在腰線之上具有前擋風玻璃部、車后部以及與車后部可移動地連接的車頂部。在硬頂形態(tài)中,車頂部在座艙之上跨接前擋風玻璃部與車后部之間的間隔;在半敞篷形態(tài)中,車頂部向后縮回到車后部之上。車頂部的移動借助側梁引導,該側梁可伸縮地滑入滑出地容納在車后部的槽中并且通過可轉動的杠桿與車頂部連接。通過杠桿的轉動,車頂部在其整個延伸量上從硬頂位置提升到車后部之上,以便隨后能夠在車后部上方向后滑動。為了移動,其上導引側梁和杠桿的車后部的側面通道必須朝外和朝上敞開。這很難實現(xiàn)針對降雨的密封。
[0003]在半敞篷形態(tài)中放置在車后部上的車頂部形成一種明顯可識別的異物,其損害了車身的外形。
[0004]為實現(xiàn)敞篷形態(tài),車后部、包括支撐在車身側面的C柱向車后部方向移動并向下轉動,這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車輛后部可用于其它用途的空間。
[0005]另外,C柱需要能夠沉入車身之中,因此很難給予它為了有效的翻車保護所需的承載能力。

【發(fā)明內(nèi)容】

[0006]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變換的機動車車身,其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一個或多個上述缺陷。
[0007]所述技術問題通過一種機動車車身得以解決,一種機動車車身,其在腰線以上具有前擋風玻璃部、車后部和沿移動方向可移動地與所述車后部相連接的車頂部,所述車頂部在第一形態(tài)(亦即“第一布局配置”)中跨接前擋風玻璃部和車后部之間的間隔,并且在第二形態(tài)(亦即“第二布局配置”)中與所述車后部相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部圍繞頂部軸線能夠從第一形態(tài)轉動到中間位置,在該中間位置中所述車頂部的后邊緣沿所述移動方向不相交地在所述車后部的前邊緣的下方延伸。以這種方式使得車頂部可以在半敞篷和/或敞篷形態(tài)中消失在車后部之下,從而使機動車車身在這些形態(tài)中且尤其在半敞篷形態(tài)中,也具備令人滿意的外形。因為使車頂部與車后部相連接的連接件不必在半敞篷形態(tài)中從車后部向外突出,所以在車后部也不需要向外敞開的、給防雨帶來困難的溝槽。
[0008]當在中間位置中整個車頂部在車后部的前邊緣的沿移動方向的延長平面的下方延伸時,則車頂部無需進一步的轉動可沿直線在車后部之下移動。
[0009]當在中間位置中轉動時,車頂部的后邊緣向下運動。相反地,車頂部的相對于車輛縱向位于頂部軸線前方的部分則向上運動,因此通過車頂部轉動至中間位置并接著在車后部之下移動,沒有影響到乘客艙前部區(qū)域內(nèi)的頭部空間。因此頂部軸線優(yōu)選位于車身上盡可能靠后的位置,尤其頂部軸線應相對于車身縱向在車頂部的中心平面之后和/或車座椅的后面延伸。
[0010]為了能夠節(jié)省空間地安置車頂部,如此優(yōu)選選擇車頂部在中間位置中的定向,使得所述車頂部在垂直于頂部軸線的剖面中所測得的橫向于移動方向的尺寸取最小值。
[0011]移動方向可通過車后部的至少一個導軌來確定,車頂部在從中間位置向車后部之下的隱匿位置運動時在該導軌中被引導。
[0012]為了引導車頂部的運動,導軌中適宜地具有滑動件,而且車頂部通過兩個臂桿與滑動件連接,所述臂桿鉸接在滑動件和車頂部上。
[0013]為驅動車頂部的轉動,可在其中一個臂桿上安置馬達。
[0014]所述馬達通過滑槽塊耦連在臂桿上,所述滑槽塊在滑動件上可移動或可轉動地引導并與臂桿的滑槽插銷共同作用。
[0015]同樣還可設置用于使車頂部沿移動方向移動的馬達,優(yōu)選這是同一個馬達,該馬達也用于車頂部的轉動。
[0016]這種馬達通過繩索牽引裝置或可旋轉的螺桿耦連在滑動件和/或控制桿上。
[0017]為了使一臺或同一臺馬達用于轉動和移動車頂部,優(yōu)選地,當車頂部的定向偏離其在中間位置時的定向時,存在用于阻止滑動件沿移動方向移動的器件。
[0018]相應地,當車頂部的位置沿移動方向從中問位置偏離時,設置用于阻止車頂部轉動的器件。
[0019]所述車后部優(yōu)選可從第二或半敞篷形態(tài)轉變成下沉的第三形態(tài)(亦即“第三布局配置”),以下稱為敞篷形態(tài)。
[0020]所述車后部可以與兩個C柱以及在第一和第二形態(tài)中被C柱從兩側圍住的中間件適宜地多體件形式地構成。為了轉變到第三形態(tài),C柱優(yōu)選圍繞基本沿車輛縱向延伸的軸線可轉動,也就是說,C柱的定向與車輛橫向相比更接近車輛縱向。由此,C柱在第一和第二形態(tài)中可以直接支撐在位于車身中的基座上,并且能夠被賦予有效的翻車保護結構所需的承載能力。
[0021]中間件優(yōu)選通過多關節(jié)鉸鏈與車體底部連接。所述多關節(jié)鉸鏈使得中間件在其整個延伸量上能夠下沉。這使得C柱在第三形態(tài)中能夠更容易地轉動到下沉的中間件上,即便C柱在中間件的整個長度上延伸。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根據(jù)如下附圖對實施例的說明,獲得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由說明和附圖還可知未在權利要求中提及的實施例的特征。這些特征也能夠以與此處特定公開的組合不同的方式出現(xiàn)。在相同的語句中或者以另一種上下文的方式相互涉及了本發(fā)明的多個特征,但是這種情況并不證明,這些特征只能以特定公開的組合出現(xiàn);取而代之的是,只要不影響本發(fā)明的功能性,也可以從多個這種特征中去除或更換單個特征。在附圖中:
[0023]圖1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硬頂形態(tài)的機動車的立體圖;
[0024]圖2示出圖1所示車輛的縱剖面示意圖;
[0025]圖3示出與圖2類似的縱剖面圖,其中車輛的頂部處于中間位置中;
[0026]圖4示出硬頂形態(tài)的車輛的車頂?shù)姆糯笃拭鎴D;[0027]圖5示出與圖4類似的處于中間位置的剖面圖;
[0028]圖6示出引導頂部運動的滑動件的放大圖;
[0029]圖7示出與圖2類似的半敞篷形態(tài)的車輛的縱剖面圖;
[0030]圖8示出在硬頂形態(tài)的頂部中,根據(jù)第二設計方案的滑動件的放大圖;
[0031]圖9示出圖8所示滑動件的剖面圖;
[0032]圖10示出與圖8類似的頂部處于中間位置的視圖;
[0033]圖11示出與圖2類似的敞篷跑車形態(tài)的車輛的縱剖面圖;
[0034]圖12示出硬頂或半敞篷形態(tài)的車輛后部的鉸鏈;
[0035]圖13示出敞篷跑車形態(tài)的圖12中示出的鉸鏈;和
[0036]圖14示出與圖1類似的敞篷跑車形態(tài)的車輛的縱剖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7]圖1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四座跑車的斜后方視角的立體圖。車身的基礎車體I包括發(fā)動機蓋5、后蓋板6、分別位于車身側面的車門2以及前、后翼子板3、4。車身的腰線7由發(fā)動機蓋5的后邊緣、后蓋板6前邊緣以及車門2的上邊緣和翼子板4限定。腰線7上方的車身上部結構包括由前擋風玻璃8和從側面圍住前擋風玻璃8的A柱15組成的前部以及車后部13,所述車后部13具有兩個C柱11和位于C柱之間的、基本上從后擋風玻璃9并在此從后擋風玻璃9的下部彎折的框架構成的中間件17。在車輛各側面的A柱15與C柱11之間的空間分別被可從車門2放下的前側面玻璃10和可從后翼子板4放下的后側面玻璃12占據(jù)。在側面玻璃10、12之間可設置B柱,在所示實施例中被省略)。
[0038]車頂部14在車后部13的前邊緣、車輛前座的上方以及后擋風玻璃9的后邊緣之間延伸。車頂部14在其前邊緣上可松脫地形狀接合地鎖止在前擋風玻璃8上,車頂部14后邊緣則通過關節(jié)臂與兩個滑動件16相連接,兩個滑動件16如圖2所示保持在固定于中間件17上的,尤其是固定于圍繞后擋風玻璃9的縱向型材的框架上的導軌18中,并且沿導軌18可移動。導軌18朝向車輛后部向下傾斜,而車頂部14的前邊緣和后邊緣則大體位于相同高度上。因此,由導軌18限定的圖2中由點劃線19示出的滑動方向與沿著車頂部14的前、后邊緣延伸的線20之間形成一定夾角,并且橫向于導軌18的滑動方向測得的車頂部14的尺寸d明顯大于橫向于線20測得的尺寸。
[0039]只要車頂部14具有圖2所示的定向,車頂部14就不可能向后移動,因為車后部13的前邊緣阻擋了移行路線。
[0040]圖3示出與圖2類似的車輛縱剖面圖,其中車頂部14圍繞虛擬軸線(下稱頂部軸線21)如此轉動,使得車頂部14越過沿車頂部14的前、后邊緣延伸的線20與導軌18的滑動方向19平行。在這樣定向時,橫向于滑動方向測得的車頂部的尺寸d是最小的,而且車頂部14的后邊緣22沉入車后部13的前邊緣23和C柱11之下,從而空出了車頂部14沿著導軌18向后移動的路徑。因為頂部軸線21在車輛中在駕駛員24的座位位置的后面延伸,在此在車頂部14的后面三分之一段延伸,所以通過車頂部14轉動到圖3所示的中間位置中,將不會影響駕駛員24頭部空間。
[0041]在圖3中用標記25標出一條與滑動方向19平行的、沿車后部13的前邊緣23延伸的線。處于中間位置的車頂部14完全位于線25以下,從而車頂部14可以沿著直線并且無需轉動就可以轉移到車后部13之下。
[0042]圖4在放大剖面圖中示出硬頂形態(tài)中的車頂部14和相鄰的車身前、后部。后擋風玻璃9的前邊緣被包圍在前述框架的型材26內(nèi),該框架與后擋風玻璃9 一起構成車后部13的中間件17。在型材26和與之鄰接的車頂部14之間的空隙中彈性地壓入密封件27,使得從車頂部14向后流淌的雨水被側向引導到位于車頂部14和型材26之間并且下部被密封件27密封的縫隙28中。
[0043]滑動件16位于導軌18前端的止擋位置上。兩條臂桿29、30分別通過關節(jié)32、33與滑動件16以及一個型材31相連,所述型材31固定在位于側面玻璃10、12之上的車頂部14的側邊緣上。一條延伸穿過臂桿29的關節(jié)32的直線與另一條延伸穿過臂桿30的關節(jié)33的直線的交點限定出頂部軸線21,在臂桿29、30轉動時車頂部14圍繞該頂部軸線21轉動。
[0044]圖5示出轉動后處于中間位置的車頂部14。車后部和車頂部的邊緣22、23彼此并不重疊,并且車頂部14基本平行于導軌18定向。在該位置中,滑動件16連同車頂部14 一起沿著導軌18向后移動,其中車頂部14以極小的間距貼靠在后擋風玻璃9的底側。
[0045]圖6在放大側視圖中示出兩個滑動件16。滑動件16的伸長的基體34形狀接合地保持在導軌18中。臂桿29通過其伸入基體34的關節(jié)32的軸抗扭地與齒輪35和伸長的止動件36連接在一起。圖6所示的配置結構與圖1和2所示的車頂部14的封閉狀態(tài)相對應,止動件36的端部與導軌18的引導肋條37直接相對,并因而阻止了滑動件16在導軌18中向車輛后部移動。
[0046]齒輪35與螺桿38相嚙合。螺桿38的端部在固定于導軌18上的支架39中可旋轉,但不能平移。在圖6中僅看到支架39作用在螺桿38的前端上;在支架后部的高度上,螺桿38通過可彎曲的軸40與馬達41相連,所述馬達如圖1所示安置在車后部13的下面,并通過向相反方向伸出的軸40與兩個滑動件16耦連。當馬達41使螺桿38在中間件17的兩側旋轉時,則馬達41便驅動止動件36和臂桿29發(fā)生旋轉。只要馬達41不運轉,臂桿29就無法旋轉。
[0047]圖6中示出的滑動件16的結構與圖1和2中示出的車頂部14的封閉位置相當。在這一位置中,齒輪35無法沿順時針方向旋轉,因為車頂部14的后邊緣22由于與車后部13發(fā)生接觸而無法進一步向上運動。相反地,通過使齒輪逆時針旋轉,臂桿29、30將向下轉動,而車頂部14則將逐漸接近圖3所示的中間位置。在到達中間位置后,止動件36與從基體34上凸起的止擋銷42發(fā)生接觸,從而阻止齒輪35和臂桿29、30繼續(xù)旋轉。在這一止擋位置上,止動件36與兩條引導肋條37平行,而且止動件36的此前貼靠在引導肋條37端部上的端部嵌入引導肋條37之間。由于螺桿38的進一步旋轉,使得作用在齒輪35上的拉力促使整個滑動件16沿著導軌18向車輛后部移動。只要止動件36因此縮入到引導肋條37之間,則車頂部14便繼續(xù)轉動。由此,螺桿38的持續(xù)旋轉首先將驅動車頂部14從圖1、2所示的封閉位置轉動到圖3所示的中間位置中,并隨后使車頂部14沿導軌18移動。
[0048]車頂部14以此種方式最終到達止擋位置,其中如圖7所示車頂部基本上完全隱藏在車后部13之下,并且在此節(jié)省空間地基本與后擋風玻璃9平行地且與之保持極小間距地延伸。這就是半敞篷形態(tài)。因為中間件17和C柱11都比車頂部14更寬,所以車頂部14在車體內(nèi)部擁有空間,并且不需要像現(xiàn)有技術一樣的向外敞開的空隙,車頂部通過這種空隙必須在車身以外支承的臂桿上移動。
[0049]當驅動馬達4反向旋轉時,滑動件16首先被推入導軌18,然后被向上并向前推動。止動件36嵌入引導肋條37之間后將阻止齒輪35發(fā)生旋轉。一旦止動件36再次到達圖5所示的導軌前端的止擋位置,則引導肋條37取消對止動件36的阻止,從而車頂部14轉動,直至再次形成硬頂形態(tài)。
[0050]圖8和9示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二設計方案的滑動件16的立體圖,一個是車頂部保持在封閉位置,另一個是車頂部保持在中間位置。在圖1至7中已述的該設計方案的元件標有相同的附圖標記并不再贅述。圖8和9未示出車頂部14本身,而是僅示出固定在車頂部14上的型材31的一部分。也如圖4和5所示,滑動件16的基體34和型材31通過兩條臂桿29、30鉸接,其中為了可以清楚地示出滑槽塊59而在圖8中略去了臂桿29,否則在該立體圖中滑槽塊的大部分可能會被臂桿29遮蔽。
[0051]圖9在垂直于導軌18的縱向剖切的剖面圖中示出滑動件16?;蹓K59沿導軌18的縱向可滑動地保持在基體34的縫隙中,并且所述滑槽塊59包括從縫隙開始向下凸出的平板和連接段,在所述平板中形成斜向于縱向定向的滑槽60,所述連接段伸入到導軌18的邊緣敞開的通道62中并在那里固定在繩索牽引裝置的繩索61上。繩索61經(jīng)過導軌下端部上的導向輥延伸至用以驅動調(diào)節(jié)滑動件16的馬達41,該馬達如圖1所示安置在中間件17的下邊緣上。
[0052]在基體34的上部窄邊上安裝有擋爪(Falle) 64,該擋爪可圍繞垂直于該窄邊的軸線65轉動。擋爪在其朝向導軌18的一側上以及遠離導軌的后側68上分別具有凸起部66、67。
[0053]鎖銷70緊貼在基體34的主表面69上,而且圍繞軸線71可轉動地安裝。在圖8所示的結構中,當鎖銷70的一個側邊72緊貼在擋爪64的從主表面69上突出的部分時,鎖銷70的轉動被鎖止。鎖銷70的第二例邊73緊貼在固定在導軌18上的U形卡箍74上。
[0054]滑槽60容納著臂桿29的在此呈銷釘形的滑槽插銷63。在圖8所示的結構中,滑槽插銷63位于滑槽60的上部后端部邊上的止擋位中。當馬達41運轉時,側邊73與卡箍74接觸,從而阻止滑動件16沿導軌18向后部移動。因此只有滑槽塊59可跟隨繩索61的牽引。當滑槽塊59相對于基體34運動時,滑槽插銷63在滑槽中向下移動,并且臂桿29的伸入型材31的前端則向下轉動。當滑槽塊59經(jīng)過擋爪64的前凸起部67時,擋爪64圍繞軸線65轉動,使得檔爪的凸起部66、67嚙合到滑槽塊59的背面和(在圖8和10中背離觀察者的)前面上。通過轉動,擋爪64的后側68與主表面69齊平,并不再鎖止鎖銷70。就此,滑槽插銷63到達滑槽60的前下端,并且車頂部14則已轉動到中間位置。
[0055]當繩索61繼續(xù)對滑動件16施加朝向后方的拉力時,整個滑動件16向后移動,其中與卡箍74接觸的鎖銷70圍繞軸線71沿著圖10所示的定向翻轉。此時,支承在基體34的上部窄邊上的側邊72將擋爪64的凸起部66、67鎖止在滑槽塊59的前面和背面上,并由此阻止滑槽塊59相對于基體34移動。因此,臂桿29無法向著基體轉動,并且車頂部14與伸入其兩側的滑動件16 —同構成剛性單元。該單元在維持車頂部14方向的情形下沿著導軌18可移動直至導軌18的下方后端部上的止擋位置,在此實現(xiàn)圖7的半敞篷形態(tài)。
[0056]如果在圖10示出的結構中,繩索61施加在滑動件16上的力的方向反轉,則滑動件16將沿導軌18向上并向前移動,直至其到達導軌前端部上的止擋位置。由此,鎖銷70沿反方向經(jīng)過卡箍74,側邊則再次翻轉至圖8所示緊貼主表面69的位置,并且凸起部67偏離滑槽塊59。由此,滑槽塊59在基體34上的鎖止被消除,而且當滑槽塊59沿基體向前移動時,臂桿29將車頂部14轉回至圖1、2所示的封閉位置中。
[0057]為了從圖7所示的半敞篷形態(tài)轉變?yōu)閳D11所示的敞篷跑車形態(tài),車后部的中間件17圍繞與車輛后蓋板6相鄰并沿車輛橫向延伸的軸線34向下轉動,并且側面玻璃12縮回至翼子板4中。為使中間件17下沉,優(yōu)選采用具有如示意圖12、13所示結構的鉸鏈44。該鉸鏈44包括三個關節(jié)臂45、46、47。關節(jié)臂45通過位于其后部下端的關節(jié)48與(圖12、13未示出的)車身的基礎車體I連接,并且通過另外的關節(jié)49、50與關節(jié)臂46、47相連。關節(jié)臂46、47又通過關節(jié)51、52連接在型材53上,所述型材53構成車后部的中間件17的框架的一部分。關節(jié)49至52形成平行四邊形的四個角。另外,關節(jié)臂46鉸接在滑動件54上,所述滑動件54沿車輛縱向可移動地容納在固定于基礎車體I上的水平導軌55中。壓縮氣體彈簧56 —側與基礎車體1,另一側與型材53相連,從而施加一個向上指向的力,驅使中間件17進入如圖2、3、7所示之提升位置。所述壓縮氣體彈簧56也可用線性促動器替代,用于驅使中間件17在圖2、3、7所示的提升位置與圖11所示的下沉位置之間調(diào)節(jié)移動。
[0058]圖13示出中間件17處于下沉位置的相應結構中的鉸鏈44。型材53的與提升位置相應的位置用虛線繪出,并且可以看到,當定義了一個虛擬的位于中間件17的后邊緣的后面并與車輛后蓋板6等高的轉動軸線43時,鉸鏈44能夠使中間件13整體下沉。所述下沉為C柱11提供了所需的空間,從而能隨后將C柱圍繞軸線58轉入圖14所示的位置中,在該位置中C柱11的內(nèi)邊緣57從上面輕觸中間件17,所述內(nèi)邊緣57在中間件17處于提升位置時與后者的側邊緣直接相對。軸線58與腰線17相鄰地延伸到翼子板7的高度上,也就是說,與翼子板4的與C柱11相鄰的上部邊緣相接。軸線58基本上(但并不精確地)沿著車輛縱向延伸,但在車輛后部的后面相交成銳角。
[0059]附圖標記列表
[0060]I 基礎車體
[0061]2 車門
[0062]3 翼子板
[0063]4 翼子板
[0064]5 發(fā)動機蓋
[0065]6 后蓋板
[0066]7 腰線
[0067]8 前擋風玻璃
[0068]9 后擋風玻璃
[0069]10 側面玻璃
[0070]11 C 柱
[0071]12 后側面玻璃
[0072]13 車后部
[0073]14 車頂部
[0074]15 A 柱
[0075]16 滑動件[0076]17中間件
[0077]18導軌
[0078]19線
[0079]20線
[0080]21頂部軸線
[0081]22后邊緣
[0082]23前邊緣
[0083]24駕駛員
[0084]25線
[0085]26型材
[0086]27密封件
[0087]28縫隙
[0088]29臂桿
[0089]30臂桿
[0090]31型材
[0091]32關節(jié)
[0092]33關節(jié)
[0093]34基體
[0094]35齒輪
[0095]36止動件
[0096]37引導肋條
[0097]38螺桿
[0098]39支架
[0099]40軸
[0100]41馬達
[0101]42止擋銷
[0102]43軸
[0103]44鉸鏈
[0104]45關節(jié)臂
[0105]46關節(jié)臂
[0106]47關節(jié)臂
[0107]48關節(jié)
[0108]49關節(jié)
[0109]50關節(jié)
[0110]51關節(jié)
[0111]52關節(jié)
[0112]53型材
[0113]54滑動件
[0114]55 導軌[0115]56壓縮氣體彈簧
[0116]57內(nèi)邊緣
[0117]58軸
[0118]59滑槽塊
[0119]60滑槽
[0120]61繩索
[0121]62通道
[0122]63滑槽插銷
[0123]64擋爪
[0124]65軸
[0125]66凸起部
[0126]67凸起部
[0127]68后側
[0128]69主表面
[0129]70鎖銷
[0130]71軸
[0131]72側邊
[0132]73側邊
【權利要求】
1.一種機動車車身,其在腰線(7)以上具有前擋風玻璃部、車后部(13)和沿移動方向(19)可移動地與所述車后部(13)相連接的車頂部(14),所述車頂部(14)在第一形態(tài)中跨接前擋風玻璃部和車后部(13)之間的間隔,并且在第二形態(tài)中與所述車后部(13)相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部(14)圍繞頂部軸線(21)能夠從第一形態(tài)轉動到中間位置,在該中間位置中所述車頂部(14)的后邊緣(22)沿所述移動方向(19)不相交地在所述車后部(13)的前邊緣(23)的下方延伸。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中間位置中,所述整個車頂部(14)在所述車后部(13)的前邊緣(23)的沿所述移動方向(19)的延長線(25)的下方延伸。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軸線(21)相對于車身縱向在所述車頂部(14)的中心平面之后和/或車座椅的后面延伸。
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中間位置中,所述車頂部(14)在垂直于所述頂部軸線(21)的剖面中所測得的橫向于所述移動方向(19)的尺寸⑷取最小值。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后部(13)包括至少一個導軌(18),所述車頂部(14)在所述導軌(18)中沿所述移動方向(19)被引導。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18)具有滑動件(16),并且兩個臂桿(29,30)鉸接在所述滑動件(16)和車頂部(14)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具有耦連在所述臂桿(29)之一上的用于使所述車頂部(14)轉動的馬達(41)。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達(41)通過滑槽塊(59)耦連在所述臂桿(29)上,所述滑槽塊`(59)在所述滑動件(16)上可移動或可轉動地被引導,并且與所述臂桿(29)的滑槽插銷(63)共同作用。
9.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具有用于使所述車頂部(14)沿所述移動方向(19)移動的馬達(41)。
10.根據(jù)權利要求7、8或9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馬達(41)通過繩索牽引裝置或可旋轉的螺桿(38)耦連在所述滑動件(16)上和/或使所述車頂部(14)轉動的所述臂桿(29)上。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車身具有當所述車頂部(14)的定向偏離其在所述中間位置時的定向時,用于阻止所述滑動件(16)沿所述移動方向(19)移動的器件(36、37),和/或當所述車頂部(14)的位置沿所述移動方向(19)從所述中間位置偏離時,用于阻止所述車頂部(14)轉動的器件(36、37)。
12.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后部(13)能夠從第二形態(tài)轉變到下降的第三形態(tài)。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后部(13)包括兩個C柱(11)以及在第一和第二形態(tài)中被所述C柱(11)從兩側圍住的中間件(17),并且所述C柱(11)通過圍繞基本沿車輛縱向延伸的軸線的轉動能夠轉變到第三形態(tài)。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件(17)通過多關節(jié)的鉸鏈(44)與所述車身的基礎車體(1)相連接。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機動車車身,其特征在于,所述C柱(11)在第三形態(tài)中置于所述中間件(17)之上。`
【文檔編號】B60J7/047GK103879270SQ201310757435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20日
【發(fā)明者】B·布魯安特, R·梅耶, S·格羅斯 申請人:通用汽車環(huán)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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