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欄桿式安全行李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交通工具配件,具體地說是一種欄桿式安全行李架。
背景技術:
人們出行都帶有行李,現(xiàn)有交通工具中使用的行李架一般分兩種,一種是火車和 汽車上使用的行李架,這種行李架一般沒有護欄或用橡皮筋作為護欄擋住行李,車顛簸時 常常將行李從行李架上震掉下來;還有一種是用在飛機上的行李架,行李架上設有門蓋,蓋 好門后能自動鎖上,使用成本較高。所以發(fā)明一種節(jié)省成本使用安全的欄桿式安全行李架 是有必要的。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節(jié)省成本使用安全的欄桿式安全行李架。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欄桿式安全行李架,由行李架和行李架蓋組成,行李架蓋上設有欄桿,行李架 上連接有卡扣,行李架和行李架蓋通過鉸鏈連接??叟c行李架通過螺絲連接。本發(fā)明的要點是行李架蓋上設有欄桿。行李架蓋上欄桿可以是橫條欄桿的,也可 以是豎條或橫豎相間的網格欄桿;用于連接行李架和行李架蓋的鉸鏈數(shù)量根據(jù)行李架寬度 而定;卡扣為弧形,關閉行李架蓋時鉤住行李架蓋邊;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1.防止行李從行李架上被震掉下來,使用安全。2.乘客可以通過行李架蓋上欄桿縫看清楚行李架上自己的行李,取放時不易弄 錯,取放方便。3.拿取行李時必須打開行李架蓋,防止因自己的一時疏忽被別人拿去行李,保證 了行李的安全。4.行李架蓋為欄桿結構,無需上鎖,成本低,便于普及。
圖1為本發(fā)明欄桿式安全行李架行李架蓋打開的正面結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一種欄桿式安全行李架,由行李架2和行李架蓋4組成,用于長途汽車上,行李架 2長50厘米,高35厘米,深40厘米,行李架蓋4長50厘米,高35厘米;行李架2和行李架 蓋4通過三個鉸鏈3連接,行李架蓋4上設有三個橫條鐵質材料欄桿5 ;卡扣1與行李架2 通過螺絲6連接,卡扣1為弧形結構,卡扣1可上下旋轉方便人們打開行李架蓋4,旋轉卡扣1打開行李架蓋4拿取或放置行李;關閉行李架蓋時,將行李架蓋向上翻動,卡扣1鉤住 行李架蓋4邊沿。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以,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對于本領域的技 術人員來說,可以對本發(fā)明進行任何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范圍之內所做 的任何修改、變換和等同替換等都應包括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一種欄桿式安全行李架,由行李架(2)和行李架蓋(4)組成,其特征在于行李架蓋(4)上設有欄桿(5),行李架(2)上連接有卡扣(1),行李架(2)和行李架蓋(4)通過鉸鏈(3)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欄桿式安全行李架,其特征在于卡扣(1)通過螺絲(6)與 行李架⑵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屬于交通工具配件,一種欄桿式安全行李架?,F(xiàn)有交通工具中使用的行李架經常會出現(xiàn)行李從行李架上震掉下來的情況,或使用成本高等缺陷。欄桿式安全行李架,由行李架(2)和行李架蓋(4)組成,行李架蓋(4)上設有欄桿(5),行李架(2)上連接有卡扣(1),行李架(2)和行李架蓋(4)通過鉸鏈(3)連接。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有防止行李從行李架上被震掉下來,使用安全;乘客可以通過行李架蓋上欄桿縫看清楚行李架上自己的行李,取放時不易弄錯,取放方便;拿取行李時必須打開行李架蓋,防止因自己的一時疏忽被別人拿去行李,保證了行李的安全;行李架蓋為欄桿結構,無需上鎖,成本低,便于普及。
文檔編號B60R5/00GK101927827SQ20091005398
公開日2010年12月29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6月26日
發(fā)明者鄧建民, 黃翔宇 申請人:上海市靜安區(qū)第二中心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