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具有座椅底部和靠背。
背景技術:
交通工具座椅可設置成使乘坐者更易于以兩種方式進入交通工具內(nèi)或 者從交通工具中出來。第一,座椅可以沿交通工具底板上的軌道向前推動, 從而在它后面產(chǎn)生更多的自由空間,以進入或出去。第二,靠背可以圍繞 水平樞軸線向前傾斜,使得在正常座椅位置中稍微向后傾斜的靠背不再阻 擋進入?yún)^(qū)域。這時,乘坐者更易于到達位于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后的座椅。
當靠背向前傾斜處于進入位置(entry positon)時,它可^^皮鎖定的事實 更加有利于進入或者出去。這使得不需要乘坐者在進入或者出去時保持向 前按住靠背,并防止靠背的不利的過早回復。為了在將座椅向前推動到進 入位置時有更多可用的存儲空間,當還應避免靠背的不利的回復時,將靠 背鎖定在其進入位置也是有利的。
但是,能夠?qū)崿F(xiàn)這個功能的常規(guī)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具有組裝復雜、費 勁、昂貴等缺點,并且易于損壞。在這里描述的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能解決 這些和其它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這里公開了一種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在一種實施方式中,交通工具座 椅裝置包括軌道,并適合于連接到交通工具的底板表面。座椅主體可滑動 地安裝在軌道上。座椅主體具有座椅底部和靠背,靠背可樞軸地連接到座 椅底部,并設置成相對于座椅底部圍繞樞軸線在通常豎立的位置和向前傾
斜的進入位置之間樞軸旋轉(zhuǎn)。座椅主體設置成沿軌道在就坐位置(sitting position)和處于就坐位置前面的進入位置之間移動。阻擋構件設置成緊接 軌道。阻擋構件設置成阻擋座椅主體向就坐位置向面移動。鎖定機構支撐 在座椅主體上。鎖定機構設置成在鎖定位置和釋放位置之間移動,在鎖定 位置,鎖定機構將座椅靠背限制在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在釋放位置,座 椅靠背被釋放,以返回到通常豎立的位置。鎖定機構朝鎖定位置偏置。在 該實施方式中,靠背設置成起杠桿的作用,使得當力在朝向就坐位置的方 向施加到靠背時,該力通過靠背傳遞到鎖定機構。當力超過使鎖定機構朝 鎖定位置偏置的力時,該力將鎖定機構從鎖定位置移動到釋放位置。
這里的描述參考了附圖,其中貫穿這幾個視圖,相同的參考數(shù)字指相 同的部分,且其中
圖1是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教導制作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實施方式 的側(cè)一見圖2是顯示了在可替代的移動順序期間圖1實施方式的側(cè)視圖3是顯示了當交通工具座椅處置處于就坐位置時供圖1交通工具座 椅裝置使用的鎖定機構的側(cè)視圖4是顯示了當交通工作座部部件的靠背向前傾斜時圖3鎖定機構的 側(cè)視圖5是顯示了圖3鎖定機構處于鎖定位置的側(cè)視圖;以及 圖6是顯示了圖3至圖5鎖定機構解鎖的側(cè)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這里公開了本發(fā)明的詳細實施方式;但是,應理解,所公開的實施方 式僅僅是本發(fā)明的示例,而本發(fā)明可按各種各樣的和可替代的形式實施。 圖形未必按比例繪制, 一些特征可能被放大或者縮小,以顯示特定部件的 細節(jié)。因此,在這里公開的具體結構和功能性細節(jié)不應解釋為限定性的, 而是僅僅作為權利要求的代表性基礎/或作為用于教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 以多方面地使用本發(fā)明的代表性基礎。
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非限制性方面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實施方式 中,靠背或與靠背連接的靠頭物為控制件,借助于該控制件,使用者可以 將座椅主體從有利于進入的位置推動到就坐位置??勘郴蚺c靠背連接的靠 頭物可以同時作為控制件,以釋放鎖定機構,并將靠背從向前傾斜的進入 位置帶入到豎立的就坐位置。這種裝置的優(yōu)點是不需要設置其他控制件, 從而使控制機構和整個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簡單得多。由靠背來作為使用者 可易于使用的控制件也是有利的。
這里描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實施方式進一步的特征在于,靠背是 杠桿機構的一部分,該杠桿機構將使用者施加的推動力傳遞到鎖定機構, 在鎖定機構處,推動力起到釋放力的作用??勘车母軛U作用意味著,當使 用者施加推動力時,他只需消耗相對很小的力來克服可能明顯更大的保持 力,并使鎖定機構解鎖。
此外,這里描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實施方式的特征在于,在到達 阻擋裝置以前,阻礙座椅主體沿軌道移動的慣性力和/或摩擦力都小于鎖定 機構的保持力。當為了更易于進入到就坐位置而將座椅主體帶出該位置時, 這種特征提供更多優(yōu)點。為此,使用者抓住靠背(或者連接到它的靠頭物), 并對行進方向指向向后的靠背施加推動力。因為當座椅主體轉(zhuǎn)移時,慣性 力和摩擦力比鎖定機構的保持力小,所以施加到座椅主體的推動力使得座 椅主體沿軌道移出進入位置并移入更靠后設置的就坐位置的方向,而沒有 解鎖鎖定機構,這是因為解鎖被比座椅主體沿軌道移動的更大阻力所阻止。 盡管如此,如果當座椅主體被推動時到達就坐位置,阻擋裝置防止座椅主 體的進一步移動。從這時開始,座椅主體的進一步移動被更大的阻力所阻止。但是,阻礙鎖定機構解鎖的鎖定機構的保持力沒有改變。借助于阻擋 裝置"保持"座椅主體意味著施加到靠背的進一步的推動力這時在鎖定機 構上增加,并且克服保持力,使得鎖定機構解鎖,且推動力將靠背返回到 其豎立的就坐位置。因此,使用非常簡單的設計裝置,這里描述的交通工 具座椅裝置的實施方式促使使用者施加的持續(xù)的推動力首先將座椅主體向 后推進就坐位置,然后解鎖鎖定機構,以便使靠背向上傾斜,且按預定順 序這樣做。當然,在到達阻擋裝置以及就坐位置之前,交通工具座椅裝置 未解決將靠背折疊到通常豎立的就坐位置的可能性。這可以例如,在具有 相對高的慣性的座椅開始沿著軌道移動之前,由使用者非??焖俚卣郫B靠 背來實現(xiàn)??晒┻x擇地,使用者可以在他折疊靠背時,握住座部部件。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鎖定機構包括可圍繞銷樞軸轉(zhuǎn)動的掣爪(pawl)。 圍繞銷樞軸轉(zhuǎn)動的掣爪使得將其帶出解鎖位置以及將其放進鎖定位置簡 單。銷可以界定用于掣爪的樞軸線,該樞軸線平行于靠背的樞軸線。這種 裝置可有利于靠背樞軸旋轉(zhuǎn)或者傾斜,以鎖定或解鎖鎖定機構。此外,當 將推動力傳遞為鎖定機構上的釋放力時,靠背提供好的杠桿作用。銷和圍 繞銷樞軸轉(zhuǎn)動的掣爪可以與座部部件或者靠背相關聯(lián)。
為了鎖定,掣爪可以在其上具有一凹進處,該凹進處可以可釋放的方 式與鎖定螺栓、齒、銷、突出物、或者其它相似物嚙合。這允許鎖定機構 被構造得不是很復雜。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掣爪可以偏置成圍繞銷旋轉(zhuǎn)。這種偏置可以這樣 的方式引導,即才艮據(jù)這時靠背的位置,將掣爪推向鎖定位置。
如果掣爪朝鎖定位置偏置,該偏置可以確定必須克服解鎖鎖定機構的 保持力的強度。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可設置螺旋彈簧或者盤繞彈簧,以便將掣爪偏置 成圍繞銷旋轉(zhuǎn)。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掣爪可從銷向后延伸,即,與交通工具通常行進 的方向相反。這使得更容易將掣爪偏置到鎖定位置。在其它實施方式中, 掣爪可從銷向前延伸。通過當靠背處于就坐位置時保持掣爪不與鎖定螺栓(或者其它鎖定元 件)接觸,可進一步有利于此處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實施方式的操 作。這防止了不必要的噪音的產(chǎn)生,例如,當座椅處于就坐位置時,在掣 爪和鎖定元件之間的呼嗒聲。在這種實施方式中,因為在掣爪和鎖定元件 之間沒有產(chǎn)生摩擦力,所以可有利于靠背傾斜。
在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至少一種實施方式中,掣爪在靠背從就坐位置 到進入位置傾斜移動的大部分范圍內(nèi)不與鎖定螺輕N接觸。例如,掣爪可在 靠背傾斜移動的至少50%范圍內(nèi)不與鎖定螺栓接觸。在其它實施方式中,
掣爪可在靠背傾斜移動的70%或80%范圍內(nèi)不與鎖定螺栓接觸。當兩個
元件沒有接觸彼此時,這種構型在這期間消除了掣爪和鎖定螺栓之間的摩 擦。沒有摩擦可以減少使用者需要施加來使靠背傾斜的力。
如果掣爪朝鎖定位置偏置,可以設置限制掣爪圍繞銷偏轉(zhuǎn)的止塊。這 使得當靠背傾斜時易于確保掣爪不過早與鎖定螺栓接觸。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掣爪的接觸部分可以在靠背在其向前傾斜移動過 程中到達預定位置的時刻觸到鎖定螺栓。因此,該接觸發(fā)生的時刻可通過 掣爪的形狀和設置來選擇。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掣爪的接觸部分可以以相對于靠背的傾斜移動成
55度到70度的角度接觸鎖定螺栓。在其它實施方式中,該角度可以是60 度到65度。還是在其它實施方式中,該角度可以近似63度。掣爪可以這 種方式來成形,即其可以通過與鎖定螺栓接觸以放進其鎖定位置而偏轉(zhuǎn)。 這允許掣爪以"被動"方式進入其鎖定位置。
掣爪還可以具有保持部分,當鎖定機構處于其鎖定位置時,鎖定螺栓 靠在保持部分上。此保持部分的形狀和其相對于鎖定螺栓的方位可以是決 定鎖定機構的保持力以及掣爪的偏置的因素。
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掣爪的保持部分可以以相對于靠背傾斜運動成25 度到35度的角度接觸鎖定螺栓。在其它實施方式中,該角度可以是30度。 這些角度變化使得保持力足夠大,但是可被釋放力克服。其它角度變化也 是可以接受的。通過與鎖定螺栓接觸,掣爪可以偏轉(zhuǎn)進入其解鎖位置。如果足夠大的釋放力作用在掣爪上,它可以,例如,借助于其保持部分在鎖 定螺栓上滑動,以通過這種方式偏轉(zhuǎn)并釋放鎖定螺栓。在交通工具座椅裝置的實施方式中,座椅主體可以經(jīng)過穩(wěn)定的進入位 置從其就坐位置移出,以允許鎖定機構運動進入其鎖定位置。在此實施方 式中,在靠背向后移動進入鎖定的進入位置之前,靠背是"過度傾斜的"。圖1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1的實施方式。它包括帶有座部部件3、靠背4和與靠背4連接的靠頭物5的座椅主體2。在座部部件3之下,具有至少一個滑動塊6,借助于該滑動塊6,座 椅主體2可沿緊固到交通工具底板的軌道7按交通工具的縱向方向推動。 座椅主體2可沿軌道7在就坐位置和進入位置之間推動,就坐位置顯示在 圖1中右邊,而進入位置處于交通工具行進方向的更前面,顯示在圖1中 左邊。將座椅主體2移動到進入位置能增加座椅主體2后面的可用空間。 這個增加的空間可用于使乘坐者更易于進入或者退出位于交通工具中更靠后的座椅,例如,乘坐者交通工具中的第二排座椅或者第三排座椅。也 可移動這些座椅來增加存儲空間。在座椅主體2后面的其他可用空間可以增加得甚至更多,并且通過允 許座椅主體2的靠背4相對于座部部件3圍繞水平樞軸線A向前傾斜,如 箭頭K所示,可使乘坐者更易于進入。這將靠背帶出在右邊顯示的就坐位 置,并將靠背放進進入位置,其中在就坐位置,靠背是豎立的,或者略微 向后傾斜,而在進入位置,靠背向前傾斜。為此,如果必要的話,使用者 首先釋放靠背4的鎖定裝置,這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同時釋放對軌道7上 滑動塊6的鎖定,因此使座椅主體2隨后的運動成為可能。在釋放該鎖定 裝置后,使用者通過將力F施加到靠背4的頂部或靠頭物而使靠背4向前 傾斜。 一旦靠背4沿箭頭K方向向前傾斜到其進入位置,使用者就能通過 繼續(xù)施加力F來向前推動座椅主體2,直到座椅主體2處于左邊所示的進 入位置。為了保持靠背4處于其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設置了將靠背4鎖 定在其進入位置的鎖定機構10。此鎖定機構在下面進一步詳細描述。為了將依照本發(fā)明的交通工具裝置1的座椅主體2帶出圖1左邊所示 的進入位置,并回到初始位置,使用者抓住靠背4的頂部或靠頭物5,在這里,他施加推動力S,該推動力S相對于交通工具的4于進方向指向后, 即,朝向就坐位置。如在下面也將進一步描述的,此推動力S的分力通過起杠桿作用的靠背4傳遞到鎖定機構,在鎖定機構處,力起釋放力的作用。 阻礙座椅主體2沿軌道7移動的慣性力和/或摩擦力R小于鎖定機構的保持 力小,必須克服鎖定機構的保持力來釋放鎖定裝置。因此,由使用者施加 的推動力S使得座椅主體2沿軌道7向后移動。 一旦座椅主體2到達其最 初的就坐位置,阻擋設備或阻擋裝置8就開始起作用,以阻止座椅主體2 進一步移動超出就坐位置。阻擋裝置8可以是軌道7上的塊體,座椅主體 2的滑動塊6撞到該塊體,從而防止進一步移動??晒┻x擇地,阻擋裝置 8也可以在傳感器的幫助下來實現(xiàn),例如(磁性)位置傳感器,該傳感器 識別何時達到就坐位置,并觸發(fā)阻礙座椅主體2進一步移動的阻擋。阻擋 裝置8給予交通工具座椅裝置"記憶功能",因此在其幫助下,座椅主體2 能"記住"其先前的就坐位置,并在移動后再次呈現(xiàn)先前的就坐位置。在 某些實施方式中,阻擋裝置8是可調(diào)節(jié)的,以便將某個就坐位置設定為初 始位置,這取決于乘坐者的需要(記憶功能)。圖2顯示了另一運動順序期間的圖1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在座椅主體 2已經(jīng)纟皮從進入位置朝向就坐位置向后推動了大約半程之后,且在它撞到 阻擋裝置8之前,使用者有意固定座部部件3,并防止其進一步向后移動。 在這點外施加的推動力S此時將靠背4恢復到其豎立的就坐位置,如箭頭 K,所示。使用者可通過施加大的、快速增加的推動力S來使靠背4過早升 高,由于座椅主體2的慣性,推動力S的快速增加并不能與座椅主體2的 向后位移相匹配。推動力S然后作為鎖定機構上的釋放力,解鎖鎖定機構, 并將靠背4向上傾斜到其豎立的就坐位置。圖3顯示了鎖定機構10的實施方式,其設置成以其可被釋放的方式 將座椅主體2鎖定在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安裝凸緣ll與座部部件3連接,并界定樞軸線A,靠背4的框架或者 支撐結構12可圍繞樞軸線A相對于座部部件3樞軸旋轉(zhuǎn)??勘?的框架 12具有固定到框架12的三角形板13,該三角形板13又具有固定到其的銷 14。掣爪15可圍繞銷14樞軸旋轉(zhuǎn)。在這個實施方式中,掣爪15由具有角形形狀的平金屬片組成。掣爪15在其背向銷14的端部具有一凹進處16, 掣爪可用凹進處16與固定到凸緣11的鎖定螺栓17嚙合,這將在后面描述。銷14具有纏繞在其周圍的螺旋彈簧18。螺旋彈簧18的前端19頂著 掣爪15上的凸緣20擠壓,以使掣爪15在圖3所示的裝置中沿順時針方 向偏置。在圖3中,交通工具座椅裝置1的靠背4處于其豎立的就坐位置。由 螺旋彈簧18產(chǎn)生的偏置迫使掣爪15頂著固定到框架12的止塊21,從而 防止掣爪15沿順時針方向進一步偏轉(zhuǎn)。這也防止了掣爪15和鎖定螺栓17 之間的接觸。因此,鎖定機構IO被描述為處于其解鎖位置。圖4顯示了處于其中座椅主體2的靠背4已經(jīng)沿方向K向前傾斜了某 一距離情形下的鎖定機構10。特別地,圖4顯示了鎖定機構10處于掣爪 15的接觸表面22第一次與鎖定螺栓17接觸時的位置。相對于因靠背4圍 繞樞軸線A樞軸旋轉(zhuǎn)運動而使掣爪15移動的瞬時方向,掣爪15的接觸表 面22以大約63度的接觸角a碰到鎖定螺栓17。從此位置此刻開始,鎖定 螺栓17和掣爪15之間的接觸防止了掣爪15繼續(xù)參與到靠背4的傾斜移 動中。在圖4中,可以看到,由于該原因,掣爪15已經(jīng)與止塊21分離。 在掣爪15與鎖定螺栓17接觸之前,在這兩個元件間沒有摩擦力,而摩擦 力可能另外地增加傾斜靠背4所需要的作用力。圖5顯示了處于其鎖定位置的鎖定機構10,其中鎖定機構10將交通 工具座椅裝置1的靠背4保持在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使靠背4和其框架 12傾斜超出圖4所示位置使得掣爪15的接觸表面22在鎖定螺栓17上向 上滑動,掣爪15已經(jīng)圍繞銷14沿與螺旋彈簧18作用的偏置相反的方向 逆時針偏轉(zhuǎn)。這使得掣爪15在鎖定螺栓17上"滑動",直到鎖定螺栓17 進入到凹進處16為止。此時,螺旋彈簧18的偏置使得掣爪15再次順時 針移動,并保持鎖定螺栓17處于凹進處16內(nèi)。彈簧18的偏置以某一保 持力H將掣爪15保持在鎖定螺栓17上,為了釋放鎖定裝置,必須克服保 持力H。鎖定機構10的解鎖或者釋放如圖6所示。如上所提到的,使用者用 指向就坐位置的推動力S抓住靠背4的頂端。推動力S通過靠背4或者靠背4的框架12不僅傳遞到座部部件3,以沿軌道7推動,而且傳遞到鎖定 機構IO。特別地,推動力S的分力以這樣的方式施加到靠背4,即促使靠 背4圍繞樞軸線A做樞軸旋轉(zhuǎn)運動K,,進入到豎立的就坐位置??勘? 的框架12上的力通過銷14傳遞到掣爪15。最終,在掣爪15的前端19, 該力的分力作為釋放力L,此力朝向與鎖定機構10的保持力H相反的方 向。鎖定機構10的保持力H通過鎖定螺栓17頂著掣爪15的保持部分23 而產(chǎn)生。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保持部分23包括凹進處16的內(nèi)部部分(見 圖4)。保持部分23和鎖定螺栓17以相對于靠背4的樞軸旋轉(zhuǎn)運動K,約 30度的接觸角度p支靠彼此。當接觸角度a足夠大時,保持力H增加(其 還可以隨著接觸角度(3的增加而進一步增加)。在某些實施方式中,約30 度的接觸角度對于解鎖鎖定機構10是合適的。在某些實施方式中, 一旦 沿軌道7被推動的座椅主體2到達阻擋裝置8,就防止了座椅主體2的進 一步位移。此時,在座部部件3上推動力S被非常大的抵抗力抵消。推動 力S此時通過靠背4更強烈地引入進鎖定機構10內(nèi),在這里增加釋放力L。 在此過程的某點處,釋放力L變成與鎖定機構10的保持力一樣大或者比 它大。在此點此時,具有保持部分23的掣爪15開始向上滑動到鎖定螺栓 17。當此發(fā)生時,掣爪15逆著螺旋彈簧18的偏置而偏轉(zhuǎn),直到在接觸部 分22和保持部分23之間的凸出邊緣24在鎖定螺栓17上滑動為止,從而 使鎖定機構10解鎖。在靠背4解鎖后,其可以沒有障礙地樞軸旋轉(zhuǎn)進入 到其就坐位置,并鎖定在那里,如果必要的話,通過另一機構鎖定。從描述的實施方式開始,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1可按許多 方式修改。關于此,已經(jīng)提到了當座椅主體2處于就坐位置時,還可以設 置另一鎖定裝置。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掣爪15可以通過螺旋彈簧偏置。 還可以使掣爪15位于座部部件3的安裝凸緣11上,而鎖定螺栓17位于靠 背4的框架12上。當然,也可改變所示的接觸角度a、卩。盡管已經(jīng)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但是并不表示這些實施方 式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所有可能形式。更準確地說,在說明書中使用的 詞匯是描述性的詞匯而非限定性的詞匯,且應理解,可以做出各種改變而 不偏離本發(fā)明的主旨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包括軌道,其適合于連接到交通工具的底板表面;座椅主體,其可滑動地安裝在所述軌道上,所述座椅主體具有座部部件和靠背,所述靠背樞軸地連接到所述座部部件,并設置成相對于所述座部部件圍繞樞軸線在通常豎立的位置和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之間樞軸旋轉(zhuǎn),所述座椅主體設置成沿所述軌道在就坐位置和處于所述就坐位置前面的進入位置之間移動;阻擋構件,其設置成靠近所述軌道,所述阻擋構件設置成阻擋所述座椅主體向所述就坐位置后面移動;以及鎖定機構,其支撐在所述座椅主體上,所述鎖定機構設置成在鎖定位置和釋放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鎖定位置,所述鎖定機構將所述靠背限制在所述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中,在所述釋放位置,所述座椅靠背被釋放,以返回到所述通常豎立的位置,所述鎖定機構朝所述鎖定位置偏置,其中所述靠背設置成起杠桿的作用,使得當力以朝向所述就坐位置的方向施加到所述靠背時,所述力被通過所述靠背傳遞到所述鎖定機構,且其中當所述力超過使所述鎖定機構朝所述鎖定位置偏置的力時,所述力使所述鎖定機構從所述鎖定位置移動到所述釋放位置。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鎖定機構包括 掣爪,且其中所述座椅主體包括銷,所述掣爪設置成圍繞所述銷樞軸旋轉(zhuǎn)。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銷界定一樞軸 線,且其中所述銷設置在所述座椅主體上,使得所述銷的所述樞軸線平行 于所述靠背樞軸旋轉(zhuǎn)所圍繞的所述樞軸線。
4.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銷支撐在所述 座部部件上。
5.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且其中所述掣爪的表面界定一凹進處,所述凹進處設置成可釋;^文地嚙合所述鎖定螺栓。
6.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掣爪偏置成圍 繞所述銷旋轉(zhuǎn)。
7.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掣爪朝一鎖定 位置偏置,且其中所述鎖定機構朝所述鎖定位置的偏置由所述掣爪朝所述 鎖定位置的偏置來確定。
8.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還包括緊接所述掣爪 布置的螺旋彈簧,所述螺旋彈簧使所述掣爪偏置成圍繞所述銷旋轉(zhuǎn)。
9.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掣爪沿從所述 銷開始的向后方向延伸。
10.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其中所述掣爪的表面界定一凹進處,所述凹進處設置成可釋 放地嚙合所述鎖定螺栓,且其中當所述靠背處于所述通常豎立的位置時, 所述掣爪不接觸所述鎖定螺栓。
11.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其中所述掣爪的表面界定一凹進處,所述凹進處設置成可釋 放地嚙合所述鎖定螺栓,且其中當所迷靠背從所述通常豎立的位置移動到 所述向前傾斜的位置時,所述掣爪在所述靠背前進的路徑的至少50%范圍 內(nèi)不接觸所述鎖定螺栓。
12.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鎖定機構還包 括停止構件,且其中所述掣爪纟皮偏置成頂著所述停止構件。
1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其中所述掣爪的表面界定一接觸部分,以用于嚙合所述鎖定 螺栓,且其中所述掣爪設置成當所述靠背隨所述靠背向前傾斜而移動到預 定位置時接觸所述鎖定螺栓。
14.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其中所述掣爪的表面界定一接觸部分,以用于嚙合所述鎖定 螺栓,且其中所述掣爪設置成使得當所述靠背在所述通常豎立的位置和所 述向前傾斜的位置之間傾斜時,所述接觸部分以相對于所述靠背前進的路徑的55度和70度之間的角度接觸所述鎖定螺栓。
15.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且其中所述鎖定螺栓被設置來將所述掣爪移動到一鎖定位置。
16.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且其中所述鎖定螺栓纟皮設置來將所述掣爪移動到一非鎖定位 置。
17.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其中所述掣爪包括保持部分,以用于接觸所述鎖定螺栓,其 中所述掣爪朝一鎖定位置偏置,且其中所述鎖定機構朝所述鎖定位置的偏 置由所述掣爪朝所述鎖定位置的偏置以及由所述鎖定螺栓對所述保持部 分的相對方^:確定。
18.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還包 括鎖定螺栓,其中所述掣爪包括保持部分,且其中當所述掣爪處于一鎖定 位置時,所述鎖定螺栓接觸所述保持部分。
19. 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當所述靠背在所 述通常豎立的位置和所述向前傾斜的位置之間傾斜時,所迷保持部分以相 對于所述靠背前進的路徑的25度和35度之間的角度接觸所述鎖定螺栓。
2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中所述座椅主體從所 述就坐位置到所述進入位置的移動將所述鎖定機構移動到所述鎖定位置。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交通工具座椅裝置,其包括軌道和座椅主體,座椅主體可滑動地安裝在軌道上,該座椅主體具有座部部件和樞軸地連接到座部部件的靠背。該靠背在通常豎立的位置和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之間樞軸旋轉(zhuǎn)。座椅主體在就坐位置和進入位置之間移動。阻擋構件阻擋座椅主體向就坐位置后面移動。鎖定機構在鎖定位置和釋放位置之間移動,鎖定位置將座椅靠背限制在向前傾斜的進入位置中,釋放位置釋放座椅靠背,以返回到通常豎立的位置??勘称鸬礁軛U的作用,使得沿朝向就坐位置的方向施加到靠背的力通過靠背傳遞到鎖定機構,從而將鎖定機構從鎖定位置移動到釋放位置。
文檔編號B60N2/20GK101314330SQ20081009778
公開日2008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08年5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5月31日
發(fā)明者斯坦尼斯勞·安德烈·維科勞斯基 申請人:李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