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機械材料領(lǐng)域,尤其涉及一種軸承用鋼珠的熱處理方式。
背景技術(shù):
目前采用的gcr15和g55simov材料制造耐沖擊軸承用鋼球,其熱處理方法為常規(guī)退火和淬回火工藝,獲得硬度為55-59hrc,金相顯微組織由隱晶或細小結(jié)晶馬氏體及少量殘余奧氏體和碳化物組成,該工藝方法優(yōu)點是可以使鋼球具有較高的硬度、強度、鋼球的壓碎載荷達到現(xiàn)行標(biāo)準要求;缺點是鋼球韌性不高,實際使用中無法適應(yīng)復(fù)雜多變的地質(zhì)狀況。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shù)的不足,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軸承用鋼珠的熱處理方式,可使鋼球獲得最佳的強韌性配合,提高鋼球的使用壽命。
本發(fā)明實現(xiàn)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shù)如下:
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是,所述一種軸承用鋼珠的熱處理工藝如下:
(1)、軸承用鋼珠在機械加工前材料需要熱處理,其工藝流程:
s1、正火處理:材料在爐火中加熱到溫度為850-900℃時,保溫32-36min;然后再將材料在冷卻液中冷卻至表面溫度為350-400℃時,取出材料置于溫度為25℃的真空室中自然冷卻;
s2、退火處理:材料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725-750℃時,保溫4-5h,隨爐降溫冷卻;
(2)、軸承用鋼珠機械加工后半程品熱處理,淬回火工藝處流程:
s1、淬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860-880℃時,保溫30-40min,然后將工件在50-65℃的淬火液中淬火;
s2、回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230-250℃時,保溫3-4h。
作為優(yōu)選,所述淬火液的成分按重量份包括:聚乙烯醇80份、去離子水5份、有機羧酸防腐劑3份、非離子表面活性劑2份、殺菌劑1份。
作為優(yōu)選,所述冷卻液的成分按重量份包括:聚乙烯醇85份、去離子水10份、有機羧酸防腐劑1份、非離子表面活性劑1份、殺菌劑0.5份,三乙醇胺1份、聚乙二醇1份。
有益效果:通過本發(fā)明的晶粒細化,改變馬氏體組織形態(tài)的熱處理工藝方法,使鋼球獲得最佳的剛韌性配合,使鋼球的壓碎載荷值較現(xiàn)行標(biāo)準提高45%。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jié)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具體的介紹。
實施例1
(1)、本發(fā)明的軸承用鋼珠在機械加工前材料需要熱處理,其工藝流程:
s1、正火處理:材料在爐火中加熱到溫度為880-885℃時,保溫32min;然后再將材料在冷卻液中冷卻至表面溫度為80-395℃時,取出材料置于溫度為25℃的真空室中自然冷卻;
s2、退火處理:材料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725-730℃時,保溫4h,隨爐降溫冷卻;
(2)、軸承用鋼珠機械加工后半程品熱處理,淬回火工藝處流程:
s1、淬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865-875℃時,保溫30min,然后將工件在55-58℃的淬火液中淬火;
s2、回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235-245℃時,保溫3h。
實施例2
(1)、本發(fā)明的軸承用鋼珠在機械加工前材料需要熱處理,其工藝流程:
s1、正火處理:材料在爐火中加熱到溫度為875-885℃時,保溫35min;然后再將材料在冷卻液中冷卻至表面溫度為365-380℃時,取出材料置于溫度為25℃的真空室中自然冷卻;
s2、退火處理:材料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735-745℃時,保溫4.5h,隨爐降溫冷卻;
(2)、軸承用鋼珠機械加工后半程品熱處理,淬回火工藝處流程:
s1、淬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875-880℃時,保溫35min,然后將工件在58-62℃的淬火液中淬火;
s2、回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240-245℃時,保溫3.5h。
實施例3
(1)、本發(fā)明的本發(fā)明的軸承用鋼珠在機械加工前材料需要熱處理,其工藝流程:
s1、正火處理:材料在爐火中加熱到溫度為885-900℃時,保溫40min;然后再將材料在冷卻液中冷卻至表面溫度為385-400℃時,取出材料置于溫度為25℃的真空室中自然冷卻;
s2、退火處理:材料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745-750℃時,保溫5h,隨爐降溫冷卻;
(2)、軸承用鋼珠機械加工后半程品熱處理,淬回火工藝處流程:
s1、淬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875-880℃時,保溫40min,然后將工件在62-65℃的淬火液中淬火;
s2、回火處理:工件在爐中加熱到溫度為235-250℃時,保溫4h。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shù)人員應(yīng)該了解,上述實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發(fā)明,凡采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的方式所獲得的技術(shù)方案,均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