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鋼板折彎設備,具體講是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
背景技術:
在化工施工行業(yè)中,斜鋼梯的踏步板(鋼板)通常設計為“Z”型或“[”型折邊形式,構(gòu)件加工難度較大,一般分為加熱折邊、切割折邊、和冷折邊三種:加熱折邊的缺點是火焰加熱成本高、效率低、觀感質(zhì)量不易達到要求;切割折邊的缺點同樣是成本高、加工精度偏差大、觀感質(zhì)量不易達到要求,效率低;冷折邊是利用重型胎具和千斤頂配合折彎,缺點是人工消耗大,效率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可解決目前踏步板生產(chǎn)成本高,效率低,加工精度低,觀感質(zhì)量差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提供一種具有以下結(jié)構(gòu)的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包括邊框、固定角鋼和夾緊角鋼,邊框有兩個,固定角鋼連接在兩個邊框之間,夾緊角鋼位于兩個邊框之間并與固定角鋼平行,夾緊角鋼與固定角鋼之間裝有夾緊裝置。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其中,所述夾緊裝置為螺栓,螺栓的桿體位于夾緊角鋼和固定角鋼上設置的通孔內(nèi),兩個邊框的內(nèi)側(cè)壁上均連接有導向板,夾緊角鋼的兩端搭在導向板上,并可沿導向板來回滑動。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其中,固定角鋼和夾緊角鋼上沿自身長度方向均設置有若干等間距分布的加勁板。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其中,固定角鋼和夾緊角鋼有三組,并且沿兩個邊框的長度方向等間距均勻分布。
采用以上結(jié)構(gòu)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僅包括固定角鋼、夾緊角鋼、夾緊裝置及兩個邊框,結(jié)構(gòu)非常簡單,使用時,將待折彎踏步板裝在夾緊角鋼與固定角鋼之間后,借助常規(guī)卷板機即可對其進行折邊,生產(chǎn)效率非常高,而省去的火焰加熱、切割折邊等工序,大大降低了本實用新型的生產(chǎn)成本,提高了加工精度和觀感質(zhì)量,同時節(jié)約了人力。
通過夾緊角鋼在導向板上的滑動,加之螺栓的緊固作用,可滿足對不同厚度的踏步板進行折邊加工。
加勁板的設置可對固定角鋼和夾緊角鋼的強度進行加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的俯視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放在卷板機上對踏步板進行折邊時的主視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如圖1所示,在本具體實施方式中,本實用新型一種利用卷板機進行鋼板折邊的胎具包括邊框3、固定角鋼6和夾緊角鋼7,邊框3有兩個,固定角鋼6焊接在兩個邊框3之間,固定角鋼6與兩個邊框3相互垂直,夾緊角鋼7位于兩個邊框3之間并與固定角鋼6平行,夾緊角鋼7與固定角鋼6之間裝有夾緊裝置5,所述夾緊裝置5具體為螺栓,螺栓的桿體位于夾緊角鋼7和固定角鋼6上設置的通孔內(nèi),桿體兩端裝有螺母,固定角鋼6和夾緊角鋼7通過螺栓夾緊可適應不同板厚、不同折邊寬度的加工要求,兩個邊框3的內(nèi)側(cè)壁上均焊接有導向板4,夾緊角鋼7的兩端搭在導向板4上,并可沿導向板4來回滑動。
為了對固定角鋼6和夾緊角鋼7的強度進行加強,所述固定角鋼6和夾緊角鋼7上沿自身長度方向均設置有若干等間距分布的加勁板8。
所述固定角鋼6和夾緊角鋼7有三組,并且沿兩個邊框3的長度方向等間距均勻分布,每一組可夾持一塊踏步板10,相當于同時可對三塊踏步板10進行折邊。
本實用新型一般對2~6mm的踏步板進行折邊加工,夾緊角鋼7和固定角鋼6作為本實用新型胎具的核心構(gòu)件,固定角鋼6的頂面低于邊框頂面5mm,當踏步板10被折彎后,不會因為踏步板10的厚度而影響卷板機11對兩個邊框3的夾緊力,致使固定角鋼6焊縫斷裂。
本實用新型的使用方法是:如圖2所示,將待折邊踏步板10放入固定角鋼6與夾緊角鋼7之間,根據(jù)折邊寬度確定待折邊踏步板10的插入深度,深度滿足要求后擰緊螺栓,使待折邊踏步板10垂直于胎具并夾緊,接下來利用卷板機11的機械特性,調(diào)整上下輥筒的相對高度,將本實用新型胎具左端塞入卷板機11的上下輥筒之間,然后再次調(diào)整卷板機11的上下輥筒高度,使邊框3的端頭夾緊在上下輥筒之間,不產(chǎn)生任何晃動為宜,這時啟動卷板機11,在上下輥筒滾動作用下,本實用新型胎具水平移動,高出胎具的踏步板10與上輥筒接觸,由于踏步板10除夾緊部位以外的其余部分無任何約束,隨著胎具的整體不斷前移,踏步板10上部向后向下彎曲,從而達到折邊的目的。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