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壁虎槍,包括底端具有左手柄(1)的外殼(100)以及一右手柄(2),所述左手柄(1)和右手柄(2)外分別套有左手柄套(3)和右手柄套(4),所述外殼(100)的頂端安裝有U型座(5),所述右手柄(2)的頂端通過一轉軸(6)與外殼(100)的頂端轉動配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手柄(2)的頂端安裝有連桿機構(7),所述外殼(100)的頂端罩住所述連桿機構(7)并通過螺釘連接的方式與連桿機構(7)固定,所述連桿機構(7)包括與右手柄(2)頂端連接的第一連桿組件(71)以及與第一連桿組件(71)相連且用于帶動U型座(5)前后平移的第二連桿組件(72)。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組件(71)包括形狀大小相同且平行設置的兩塊第一連桿(711),第一連桿(711)的一端與右手柄(2)的頂端固定,所述第二連桿組件(72)包括一端與右手柄(2)頂端固定且位于第一連桿(711)下方的兩塊第二連桿(721)以及設置在第二連桿(721)另一端且用于帶動U型座(5)前后平移的連接桿組件(722)。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塊第一連桿(711)的一端穿設有第一銷軸(8),另一端設有長滑槽(9),所述右手柄(2)的頂端設有供第一銷軸(8)上下兩端卡入的第一銷孔(10);所述的兩塊第二連桿(721)的一端穿設有第二銷軸(11),另一端設有短滑槽(12),所述右手柄(2)的頂端設有供第二銷軸(11)上下兩端卡入的第二銷孔(13);
連接桿組件(722)包括兩塊連接桿(7221)以及固定在連接桿(7221)兩端的第一凸柱(7222)和第二凸柱(7223),所述第一凸柱(7222)穿過長滑槽(9)且與長滑槽(9)滑動配合,所述第二凸柱(7223)穿過短滑槽(12)且與短滑槽(12)滑動配合;所述連接桿(7221)上穿設有一定位軸(14),該定位軸(14)的上下兩端與外殼(100)的頂端固定。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軸(14)至第一凸柱(7222)的距離大于定位軸(14)至第二凸柱(7223)的距離。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座(5)的內端設有穿孔(15),所述第一凸柱(7222)的上下兩端固定在穿孔(15)中,所述U型座(5)的另一端設有定位槽(16)。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00)頂端一側設有與定位槽(16)對應設置的卡置槽(17)。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手柄(2)的頂端還設有第三銷孔(18),所述第一銷孔(10)、第三銷孔(18)和第二銷孔(13)從上至下依次設置,所述轉軸(6)穿設在第三銷孔(18)中,所述外殼(100)的頂端設有供轉軸(6)的上下兩端卡入的定位孔(19),所述轉軸(6)上套有一扭簧(20),所述扭簧(20)具有兩分叉(201),其中一分叉(201)抵靠在第二銷軸(11)上,該分叉(201)的底端卡在左手柄(1)內;另一分叉(201)抵靠在連接桿(7221)上,該分叉(201)的底端卡在右手柄(2)內。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銷孔(10)與第三銷孔(18)之間的距離小于第二銷孔(13)與第三銷孔(18)之間的距離。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手柄套(3)的頂端安裝有一卡鉤(21),所述卡鉤(21)的一端卡在右手柄(2)外壁上。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壁虎槍,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100)頂端的上下兩側分別設有長腳蓋板(22)和短腳蓋板(23),所述長腳蓋板(22)上設有一帶螺紋孔的圓柱(24),所述外殼(100)的頂端設有供圓柱(24)穿過的通孔(25),所述圓柱(24)穿過通孔(25)后用一緊固螺釘(26)與短腳蓋板(23)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