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布料加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帶有自動收卷功能的的雙頭式激光裁剪機。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布料用品的要求越來越高,花型的多樣化、復雜化以及面料的加厚,導致手工剪裁已經(jīng)無法滿足發(fā)展的需求。激光裁剪機由計算機控制,激光裁頭在裁床上方可作平面運動,同時釋放高能激光,快速準確地切割面料,裁剪速度快、精度高、節(jié)省材料、操作靈活方便,尤其適合于布料的裁剪,同時也可適用于塑料、皮革、紙張等非金屬物的切割;但是對于現(xiàn)有的激光裁剪機來說,布料在裁床上的平整程度,關系到布料裁剪的精確程度;另外被剪裁后的布料都堆放在一起,不僅造成了浪費,而且對工作環(huán)境造成不利的影響,而且容易造成面料的褶皺和跑偏等現(xiàn)象。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自動收卷的雙頭式激光裁剪機,使面料在裁床上平整,而且在裁剪后自動進行收卷。
一種自動收卷的雙頭式激光裁剪機,包括:裁床、激光裁剪頭、定位裝置和收卷裝置;其中,所述的裁床設有上料端和出料端,裁床內(nèi)部設有傳動裝置,所述的傳動裝置由上料端向出料端傳動;所述的收卷裝置設置在裁床的出料端;所述的收料裝置由卷動槽和收卷輥構成,在裁床的兩側內(nèi)端設有傳動滑軌,傳動滑軌與收卷輥兩端相契合。
進一步的,所述的定位裝置包括縱向滑軌、滑動架、支撐架、絲杠、數(shù)控定位箱,其中縱向滑軌固定在裁床的兩側外端,滑動架通過縱向滑軌滑動安裝在裁床上;在滑動架上安裝有絲杠,支撐架安裝在絲杠上,滑動架和支撐架分別通過線路與數(shù)控定位箱連接。
更進一步的,所述的激光裁剪頭數(shù)量為兩個,兩個激光裁剪頭相互平行排列;所述的激光裁剪頭通過支撐架安裝在絲杠上。
更進一步的,所述的收卷輥內(nèi)設有方形軸,卷動槽內(nèi)設有與方形軸相契合的方形槽,方形槽通過線路與數(shù)控定位箱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的裁床的進料端設有進料壓料輥,裁床的出料端設有收卷壓料輥。
在工作過程中,先將需要裁剪的布料固定在收卷輥上,然后將收卷輥通過裁床上料端安裝在傳動滑軌上,通過傳動滑軌使收卷輥帶動布料進行傳動,達到相應位置后,數(shù)控定位箱控制滑動架和支撐架對激光裁剪頭進行定位并裁剪,裁剪完成后,傳動滑軌控制收卷輥進入卷動槽,并通過方形槽帶動收卷輥轉(zhuǎn)動,對裁剪完的布料進行收卷。
本發(fā)明提供了自動收卷的雙頭式激光裁剪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裁剪完成后通過收卷輥自動進行收卷,而且布料通過收卷輥帶動傳動,防止了布料在裁床上出現(xiàn)褶皺和跑偏等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其中,1、裁床;2、縱向滑軌;3、激光裁剪頭;4、數(shù)控定位箱;5、支撐架;6、滑動架;7、收卷壓料輥;8、進料壓料輥;9、絲杠;10、卷動槽;11、傳動滑軌。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自動收卷的雙頭式激光裁剪機,包括:裁床1、激光裁剪頭3、定位裝置和收卷裝置;其中,所述的裁床1設有上料端和出料端,裁床1內(nèi)部設有傳動裝置,所述的傳動裝置由上料端向出料端傳動;所述的收卷裝置設置在裁床1的出料端;所述的收料裝置由卷動槽10和收卷輥構成,在裁床1的兩側內(nèi)端設有傳動滑軌11,傳動滑軌11與收卷輥兩端相契合。
所述的定位裝置包括縱向滑軌2、滑動架6、支撐架5、絲杠9、數(shù)控定位箱4,其中縱向滑軌2固定在裁床1的兩側外端,滑動架6通過縱向滑軌2滑動安裝在裁床1上;在滑動架6上安裝有絲杠9,支撐架5安裝在絲杠9上,滑動架6和支撐架5分別通過線路與數(shù)控定位箱4連接。
所述的激光裁剪頭3數(shù)量為兩個,兩個激光裁剪頭相互平行排列;所述的激光裁剪頭3通過支撐架5安裝在絲杠9上。
所述的收卷輥內(nèi)設有方形軸,卷動槽10內(nèi)設有與方形軸相契合的方形槽,方形槽通過線路與數(shù)控定位箱4連接。
所述的裁床1的上料端設有進料壓料輥8,裁床1的出料端設有收卷壓料輥7。
在工作過程中,先將需要裁剪的布料固定在收卷輥上,然后將收卷輥通過裁床1上料端安裝在傳動滑軌11上,通過傳動滑軌11使收卷輥帶動布料進行傳動,達到相應位置后,數(shù)控定位箱4控制滑動架6和支撐架5對激光裁剪頭3進行定位并裁剪,裁剪完成后,傳動滑軌11控制收卷輥進入卷動槽10,并通過方形槽帶動收卷輥轉(zhuǎn)動,對裁剪完的布料進行收卷。
本發(fā)明提供了自動收卷的雙頭式激光裁剪機,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裁剪完成后通過收卷輥自動進行收卷,而且布料通過收卷輥帶動傳動,防止了布料在裁床上出現(xiàn)褶皺和跑偏等問題。
以上通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nèi)容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fā)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fā)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fā)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