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運行鑄軋設備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運行一套鑄軋設備的方法。
此類鑄軋設備用于將板坯加工成帶鋼。已知的一些鑄軋設備包括至少一臺鑄造機,從中制成的板坯無中間儲存環(huán)節(jié)地被輸入至少一臺隧道式爐內。該隧道式爐匯入具有至少一個軋機機架的軋機(精軋機)內。該軋機用于將板坯軋制成熱軋帶鋼。軋制好的熱軋帶鋼離開軋機后被傳送到至少一個冷卻區(qū)段并且在至少一臺卷取機上卷繞。
因此,一套鑄軋設備的特點是,將在傳統(tǒng)的鋼板生產中分離的過程,即板坯鑄造過程和熱軋過程連接起來。由此,鋼廠的設備至少由三個部分組成,亦即,將生鐵制成鋼的煉鋼車間、有至少一臺鑄造設備(鑄造機和連接在下游的隧道式爐)的板坯生產線、以及軋機(精軋機)。為了獲得最大可能的生產量,或借助兩個各有一條鑄造生產線的鑄造設備,或借助一個雙鑄造生產線的鑄造設備加工。
在已知的鑄造設備中,在時間上不能充分利用軋機的軋制能力,因為為了避免產生技術和質量問題,所述鑄造機(一臺或多臺)的鑄造能力(澆注速度和澆注橫斷面)不能提高到超過規(guī)定的極限。這意味著,盡管鑄造機滿負荷進行,但軋機的軋制速度仍比一臺或多臺鑄造機能夠補供板坯的速度快。
限制已知鑄軋設備的生產能力的另一個原因在于,雙鑄造生產線的鑄造設備或兩個鑄造設備由于技術方面的原因在某些時間內不能生產并由此產生生產間歇。這種沒有被利用的生產間歇還指其他的由于更換分配器、結晶器或區(qū)段所必需的鑄造機的安裝時間、由于維護工作事先計劃好的停工時間、以及由于澆注作業(yè)中產生故障造成的非計劃的停工時間。這意味著,軋機要么完全不能軋制,要么只能有更多間歇地軋制。
因此,所述兩條板坯生產線對于軋機的生產能力來說仍然是供應不足,這導致降低了所述鑄軋設備的年產量。
因此,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創(chuàng)造一種用于運行一套鑄軋設備的方法,借助該方法可以在生產帶鋼時實現更高的產量。
按照本發(fā)明上述技術問題通過一種具有權利要求1所述特征的方法得以解決。按照本發(fā)明方法的一些有利的擴展設計分別在其他權利要求中闡述。
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適合用于運行一套鑄軋設備,它包括至少一條板坯生產線和至少一臺軋機以及至少一個板坯輸送裝置,板坯輸送裝置在制造技術上與板坯生產線無關。在板坯生產線暫停生產期間,所述板坯輸送裝置按物流學和/或制造技術的規(guī)定,承擔向所述軋機輸送板坯,直至最大能實現的程度。
因此,本發(fā)明通過最佳的物流學的規(guī)定在一個改進后的包含一個板坯輸送裝置的設備構型中利用了所述鑄軋設備的迄今未被利用的軋制間歇。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適用的生產規(guī)劃方法,它與所述鑄軋設備的擴展構型的方式相一致。由所述板坯輸送裝置供應的板坯附加地在所述軋機內軋制,無需改變所述特殊構型的鑄軋設備的基本配置。由此可顯著提高帶鋼生產時的生產量。
在按照本發(fā)明方法的一些有利的擴展設計的范圍內,按照本發(fā)明的制造技術上不依賴于板坯生產線的板坯輸送裝置,可以例如從另一條板坯生產線取得其板坯。該另一條板坯生產線與所述板坯輸送裝置共同按照物流學和/或生產技術的規(guī)定,承擔向所述軋機輸送板坯,直至最大能實現的程度(按權利要求2的方法)。
所述另一條板坯生產線可以設計為厚板坯生產線,它與所述板坯生產線共同按照物流學和/或生產技術的規(guī)定,承擔向所述軋機輸送板坯,直至最大能實現的程度(按權利要求4的方法)。
按照另一項有利的擴展設計,所述本發(fā)明的方法也適用于那些從一個板坯倉庫取得其板坯的鑄軋設備,預制的板坯按生產工藝暫存在此板坯倉庫內(按權利要求5的方法)。
所述另一條薄板坯生產線可例如由另一臺鑄造機組成,該鑄造機具有一個鑄造支路和在隧道式爐內的板坯運輸機構的一個適合的擴展裝置,該擴展裝置用于將板坯輸入軋機中。當要以高的澆注速度生產具有某些質量的鋼,亦即標準鋼時,人們選擇這種構型。
一條附加的傳統(tǒng)的板坯生產線通過至少一臺加熱爐和通過至少一個(可逆式)粗軋機架將一些厚板坯軋制成一些薄板坯,以及通過保溫爐將它們提供給所述軋機。當該附加的板坯生產線要以不高的澆注速度生產出某些質量的鋼,亦即優(yōu)質鋼時,人們選擇這種構型。因此,采用一套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運行的鑄軋設備可以在達到高的年總生產量的情況下提供標準鋼和優(yōu)質鋼。
也就是說,在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中重要的只是,所述鑄軋設備的板坯輸送裝置按照相應的物流學和/或制造技術的規(guī)定輸送板坯。因此,尤其不取決于另一條板坯生產線的類型。
通過本發(fā)明制定用于運行具有可滿負荷工作的軋機的鑄軋設備的最佳生產規(guī)劃。
由這種生產規(guī)劃可以導出針對所述鑄軋設備的各個設備部分的設備運行規(guī)劃。它們是熔煉規(guī)劃和澆注規(guī)劃以及板坯裝入規(guī)劃和軋制規(guī)劃。
通過熔煉規(guī)劃,制訂出在至少一個為所述鑄軋設備配設的煉鋼車間內必要的熔煉順序,而且包括向鑄造機及時供應熔液的時間順序。
所述澆鑄規(guī)劃說明在所述鑄軋設備的鑄造機內或在另一條板坯生產線傳統(tǒng)的鑄造機內薄板坯制造過程,包括澆注序列順序、熔煉順序和每條板坯生產線的板坯制造順序。
所述板坯裝入規(guī)劃根據冷裝料、溫熱裝料或熱裝料決定在另一條板坯生產線內板坯的裝入。在這里尤其應規(guī)劃出排列次序和時間順序,將板坯及時提供給軋機,以便利用迄今未加以利用的鑄軋設備的軋制間歇。
通過軋制規(guī)劃,對來自所有板坯生產線的板坯的軋制,包括對來自所述鑄軋設備的隧道式爐的板坯的裝入節(jié)奏作出計劃,使得由于存在另一條板坯生產線能夠有利地利用所述軋制間歇。此外,對所述軋機中必要的軋輥更換在考慮到在爐內暫存時間的情況下進行規(guī)劃。
在所有的規(guī)劃步驟中均必須顧及強制性的和軟性的約束(技術規(guī)程)。其中,強制性的約束無論如何必須遵守,反之,軟性的約束可通過所謂的成本函數進行優(yōu)化。由此形成不僅適用和可執(zhí)行的生產規(guī)劃,而且也是成本和產量最佳化的生產規(guī)劃。
下面借助附圖
中示意表示的鑄軋設備進一步說明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的一種實施方式。
在所述附圖中用I表示第一條生產線。第一條生產線I包括一臺鑄造機1,在其中鑄造薄板坯2。接下來該薄板坯2被輸入一個隧道式爐3。所述鑄造機1和隧道式爐3共同構成一條板坯生產線40(鑄造設備)。所述隧道式爐3匯入一臺軋機4中,該軋機4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具有六個機架5。在該軋機4中,所述薄板坯2被軋制成熱軋帶鋼6。軋制好的熱軋帶鋼6在離開軋機4后被輸入一個冷卻區(qū)段7并卷繞在一臺卷取機8上。
在附圖表示的所述鑄軋設備中,第一條生產線I包括另一臺鑄造機11。該鑄造機11在制造技術上按平行于鑄造機1布置。該鑄造機11同樣制造薄板坯12。這些薄板坯2被輸入所述隧道式爐13,該隧道式爐13在第一條生產線I內在制造技術上按平行于所述隧道式爐3布置。所述鑄造機11和隧道式爐13共同構成一條板坯生產線(鑄造設備),它用50表示。由板坯生產線50制成的薄板坯12接著同樣被送往所述軋機4(用箭頭14表示)。
所述板坯生產線40和50構成一套雙生產線鑄造設備。
在制造技術上至少部分地平行于第一生產線I地布置第二條生產線II。在圖示的所述鑄軋設備中,第二生產線II包括一個板坯輸送裝置20。通過該板坯輸送裝置20可將所述板坯22送往一個再加熱爐23和設在其下游的(可逆式)粗軋機架24。在該粗軋機架24內經軋制的粗軋帶鋼作為卷材25被送入一個卷材箱26內。
在按照本發(fā)明的方法中,所述板坯輸送裝置20在制造技術上不受所述板坯生產線40和50控制。
此外,所述鑄軋設備還包括一卷材輸送裝置,借助它將卷材25從第二條生產線II轉送到第一條生產線I內的軋機4面前。為了視圖清晰起見,所述卷材輸送裝置在附圖中沒有示出。為了輸送粗軋帶材,從卷材箱26取出卷材25并傳送到軋機4的進口。該卷材25的輸送通過箭頭27象征性地表示。
在附圖所示的擴展設計中,為卷材箱26配設一保溫爐21用于貯存卷材(用雙向箭頭29表示)。
附加地,圖示的實施方式通過一條板坯生產線30進一步擴展。在這里,該板坯生產線30布設在所述板坯輸入裝置20之前。該板坯生產線30包括一臺在其中鑄造板坯22的鑄造機31。這些板坯22被直接輸送到所述板坯輸送裝置20(溫熱裝料或熱裝料)。所述板坯輸送裝置20再將這些板坯22送往再加熱爐23(用箭頭28表示)。
也可以選擇,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向所述板坯輸送裝置20輸送外部生產的板坯(冷裝料)。用一個箭頭32象征性地表示外部生產板坯的供給。
由所述板坯生產線30制成的板坯22和外部生產的板坯,均可按照制造技術暫存在一個板坯倉庫34內(用箭頭33或箭頭35表示),以及在需要時供給所述板坯輸送裝置20(用箭頭36表示,冷裝料)。
權利要求
1.一種運行一套鑄軋設備的方法,該鑄軋設備包括至少一條板坯生產線(40、50)和至少一臺軋機(4)以及至少一個板坯輸送裝置(20),該板坯輸送裝置在制造技術上與所述板坯生產線(40、50)無關,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板坯生產線(40、50)暫停生產期間,該板坯輸送裝置(20)按照物流學和/或制造技術的規(guī)定,承擔向所述軋機(4)輸送板坯,直至最大能實現的程度。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鑄軋設備的板坯輸送裝置(20)從另一條板坯生產線(30)取得其板坯,該另一條板坯生產線(30)與所述板坯輸送裝置(20)共同按照物流學和/或制造技術的規(guī)定,承擔向所述軋機(4)輸送板坯,直至最大能實現的程度。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鑄軋設備的板坯生產線(40、50)設計為薄板坯生產線。
4.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條板坯生產線(30)設計為厚板坯生產線,它與所述板坯生產線(40、50)共同按照物流學和/或制造技術的規(guī)定,承擔向所述軋機(4)輸送板坯,直至最大能實現的程度。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鑄軋設備的板坯輸送裝置(20)從一個板坯倉庫(34)取得其板坯,預制的板坯按生產工藝暫存在該板坯倉庫(34)中。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運行一套鑄軋設備的方法,該設備包括至少一條板坯生產線(40、50)和至少一臺軋機(4)以及至少一個板坯輸送裝置(20),該板坯輸送裝置在制造技術上與板坯生產線(40、50)無關。為了在生產帶鋼時能實現更高的產量,在所述板坯生產線(40、50)暫停生產期間,所述板坯輸送裝置(20)按照物流學和/或制造技術的規(guī)定,承擔向所述軋機(4)輸送板坯,直至最大能實現的程度。
文檔編號B21B1/46GK1491137SQ02805022
公開日2004年4月21日 申請日期2002年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2月26日
發(fā)明者格哈德·達克特勒, 托馬斯·普克爾, 尤維·斯圖爾默, 普克爾, 斯圖爾默, 格哈德 達克特勒 申請人:西門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