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氣氛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一種太陽能氣氛燈。
【背景技術(shù)】
[0002]傳統(tǒng)的汽車氣氛燈大都使用電池照明,不僅加重了汽車蓄電池的負擔,而且沒有起到低碳環(huán)?!,F(xiàn)有技術(shù)中公開了一種LED汽車氣氛燈,其結(jié)構(gòu)為,包括:吸盤,太陽能電池板,蓄電池,導線,線路板,外殼,LED燈珠,燈罩,觸摸開關(guān),緊固螺絲。吸盤由軟橡膠制成,緊緊塞在外殼上,四周角上各一個吸盤,用來把LED汽車氣氛燈吸附在汽車前擋風玻璃上,使汽車氣氛燈白天可以一直吸收太陽能;太陽能電池板固定在蓄電池上,蓄電池由緊固螺絲固定在外殼上,緊固螺絲有兩個,左右各一個。在白天,太陽能板面對太陽吸收能量并轉(zhuǎn)化為電能,由蓄電池儲存起來;導線一頭連接蓄電池,一頭連接線路板,給線路板供電;LED燈珠焊接在線路板上,線路板用膠粘結(jié)在外殼上;燈罩用高透光塑料制成,用膠粘結(jié)在外殼上,可做成各種顏色、各種形狀,以增加美觀性和趣味性,觸摸開關(guān)粘結(jié)在外殼上,由導線連接。平時,只需把汽車氣氛燈吸附在汽車前擋風玻璃上,在白天,太陽能板2面對太陽吸收能量并轉(zhuǎn)化為電能,由蓄電池儲存起來,晚上需要照明時,打開觸摸開關(guān),蓄電池給線路板供電,點亮LED燈珠,LED燈珠透過燈罩發(fā)光,照亮空間。不用時,關(guān)閉觸摸開關(guān)即可。因天氣晴朗時充電時間較長,并且每次點亮的時間不長,所以不用考慮蓄電池的電能因陰雨天氣不夠用的問題。
[0003]上述的氣氛燈雖然能夠起到照明美化的作用,但是,需要通過吸盤固定在擋風玻璃上,這樣會占用擋風玻璃的可視面,對行車的安全性造成影響,并且固定在擋風玻璃上后,發(fā)光的部位離擋風玻璃也就最近,對車內(nèi)座椅附近所起到照明和美化作用非常有限。另夕卜,現(xiàn)有的氣氛燈只能發(fā)出長亮模式的光,發(fā)光的表現(xiàn)形式非常單一,對于主要以體現(xiàn)美感的燈具來說,無法滿足使用要求。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針對現(xiàn)有技術(shù)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太陽能氣氛燈,本發(fā)明根據(jù)選擇能夠發(fā)出多種模式的光,使美化程度獲得提高。
[0005]解決上述技術(shù)問題的技術(shù)方案如下:
[0006]一種太陽能氣氛燈,包括太陽能電池板、充電控制電路、蓄電池、控制裝置、LED燈串,太陽能電池板與充電控制電路的輸入端電連接,充電控制電路輸出端與蓄電池的輸入端電連接,蓄電池的輸出端分別與控制裝置和LED燈串連接,LED燈串由第一組LED燈和第二組LED燈組成,第一組LED燈和第二組LED燈并聯(lián)之后再與控制裝置電連接。
[0007]進一步地,所述控制裝置包括第一三極管、第二三極管、第三三極管、第四三極管、第一電阻、第二電阻、第三電阻、第四電阻、控制模塊以及按鍵;
[0008]第一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一電阻與第四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第一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二電阻與直流電源的輸出端連接,第一三極管的集電極為輸出端,第四三極管的基極與控制模塊的輸出端連接,第四三極管的發(fā)射極接地;
[0009]第三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三電阻與第二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第三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四電阻與直流電源的輸出端連接,第三三極管的集電極為輸出端,第二三極管的基極與控制模塊的輸出端連接,第二三極管的發(fā)射極接地;
[0010]第一三極管的發(fā)射極和第三三極管的發(fā)射極連接,第一三極管的集射極與第二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第三三極管的集射極與第四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
[0011]進一步地,所述控制模塊包括微控制器以及與微控制器電連接的記憶芯片。
[0012]采用了上述方案,通過太陽能電池板以及充電控制電路,對蓄電池進行充電,蓄電池向控制模塊以及LED燈串提供所需工作電壓,并且本發(fā)明還根據(jù)控制模塊的按鍵提供的選擇信號,輸出對應于該選擇信號的閃爍控制信號,每選擇一次,強制進入下一種燈光效果,這樣,通過對控制模塊的按鍵進行操作,就可以得出多種不同表現(xiàn)形式的燈光,以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另外,本發(fā)明的太陽能電池板可以安裝在汽車天窗中,蓄電池可以安裝在車頂內(nèi)的空腔中。將各組成部分以分體式的方式安裝,不但有效地利用了天窗和車頂內(nèi)的空間,并且天窗采用玻璃制造而成,對天陽能電池板具有保護作用,同時透過的太陽光也能被太陽能電池板所吸收,無論是行車還是駐車過程使用本發(fā)明的氣氛燈,均不會影響到駕駛員的視線。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發(fā)明的太陽能氣氛燈的電路方框圖;
[0014]圖2為控制裝置的電路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5]I為太陽能電池板,2為充電控制電路,3為蓄電池,4為控制裝置,5為LED燈串,51為第一組LED燈,52為第二組LED燈。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
[0017]參照圖1,本發(fā)明的太陽能氣氛燈,包括太陽能電池板1、充電控制電路2、蓄電池
3、控制裝置4、LED燈串5,太陽能電池板I與充電控制電路2的輸入端電連接,充電控制電路2輸出端與蓄電池3的輸入端電連接,蓄電池3的輸出端分別與控制裝置4和LED燈串5連接,LED燈串5由第一組LED燈51和第二組LED燈52組成,第一組LED燈51和第二組LED燈52并聯(lián)之后再與控制裝置4電連接。
[0018]參照圖2,控制裝置包括第一三極管Q1、第二三極管Q2、第三三極管Q3、第四三極管Q4、第一電阻R1、第二電阻R1B、第三電阻R2、第四電阻2B、控制模塊以及按鍵,其中控制模塊包括微控制器以及與微控制器電連接的記憶芯片。第一三極管Ql的基極通過第一電阻Rl與第四三極管Q4的集電極連接,第一三極管Ql的基極通過第二電阻RlB與直流電源的輸出端連接,第一三極管Ql的集電極為輸出端,第四三極管Q4的基極與控制模塊的輸出端連接,第四三極管Q4的發(fā)射極接地。第三三極管Q3的基極通過第三電阻R2與第二三極管Q2的集電極連接,第三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四電阻R2B與蓄電池的輸出端連接,第三三極管Q3的集電極為輸出端。第二三極管Q3的基極與控制模塊的輸出端連接,第二三極管Q2的發(fā)射極接地。第一三極管Ql的發(fā)射極和第三三極管Q3的發(fā)射極連接,第一三極管Ql的集射極與第二三極管Q2的集電極連接,第三三極管Q3的集射極與第四三極管Q4的集電極連接。
[0019] 控制模塊的輸出端(引腳2)為高電平時,控制信號首先使第四三極管Q4導通,第四三極管Q4導通后通過電阻Rl和電阻RlB使得第一三極管Ql導通,第四三極管Q4、第一三極管Ql導通后,電流流經(jīng)的回路依次為:蓄電池的輸出端、第一三極管Q1、第一組LED燈51、第四三極管Q4、地,控制第一組LED燈51亮與暗。同理,控制模塊的輸出端(引腳3)為高電平時,控制信號使第二三極管Q2導通,第二三極管Q2導通后通過電阻R2和電阻R2B使得第三三極管Q3導通,第二三極管Q2、第三三極管Q3導通后,電流流經(jīng)的回路依次為:蓄電池的輸出端、第三三極管Q3、第二組LED燈52、第二三極管Q2、地,控制第二組LED燈52亮與暗。
【主權(quán)項】
1.一種太陽能氣氛燈,其特征在于:包括太陽能電池板、充電控制電路、蓄電池、控制裝置、LED燈串,太陽能電池板與充電控制電路的輸入端電連接,充電控制電路輸出端與蓄電池的輸入端電連接,蓄電池的輸出端分別與控制裝置和LED燈串連接,LED燈串由第一組LED燈和第二組LED燈組成,第一組LED燈和第二組LED燈并聯(lián)之后再與控制裝置電連接。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太陽能氣氛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第一三極管、第二三極管、第三三極管、第四三極管、第一電阻、第二電阻、第三電阻、第四電阻、控制模塊以及按鍵; 第一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一電阻與第四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第一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二電阻與直流電源的輸出端連接,第一三極管的集電極為輸出端,第四三極管的基極與控制模塊的輸出端連接,第四三極管的發(fā)射極接地; 第三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三電阻與第二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第三三極管的基極通過第四電阻與直流電源的輸出端連接,第三三極管的集電極為輸出端,第二三極管的基極與控制模塊的輸出端連接,第二三極管的發(fā)射極接地; 第一三極管的發(fā)射極和第三三極管的發(fā)射極連接,第一三極管的集射極與第二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第三三極管的集射極與第四三極管的集電極連接。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太陽能氣氛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包括微控制器以及與微控制器電連接的記憶芯片。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太陽能氣氛燈,包括太陽能電池板、充電控制電路、蓄電池、控制裝置、LED燈串,太陽能電池板與充電控制電路的輸入端電連接,充電控制電路輸出端與蓄電池的輸入端電連接,蓄電池的輸出端分別與控制裝置和LED燈串連接,LED燈串由第一組LED燈和第二組LED燈組成,第一組LED燈和第二組LED燈并聯(lián)之后再與控制裝置電連接。本發(fā)明根據(jù)選擇能夠發(fā)出多種模式的光,使美化程度獲得提高。
【IPC分類】F21S9-03, H05B37-02, F21Y101-02, F21V23-04
【公開號】CN104566132
【申請?zhí)枴緾N201310491840
【發(fā)明人】陳葉
【申請人】常州市領(lǐng)業(yè)車輛附件廠
【公開日】2015年4月29日
【申請日】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