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燈具及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有機發(fā)光二極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OLED),又稱為有機電激光顯示(Organic Electroluminesence Display,OELD)。OLED具有自發(fā)光的特性,采用非常薄的有機材料涂層和玻璃基板,當電流通過時,有機材料就會發(fā)光。在應用過程中,OLED耗電量小于傳統的發(fā)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iode,LED),也小于當今人們使用的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另外,OLED具有可視角度大,能柔性彎曲的特點。然而,OLED光源的燈具作為新型面發(fā)光光源,其通常的使用方式也是具有固定的發(fā)光面積。這樣的方式往往會使得OLED光源的燈具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占用較大使用空間,不輕便且不具有可移動性,最終導致OLED光源的燈具只適用于室內。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燈具及照明系統以改善上述問題。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燈具,包括主框架、支架、電源裝置和發(fā)光裝置;
所述主框架內部設置有容納腔室,以及連通所述容納腔室和外部環(huán)境的布線槽,所述支架鉸接于所述主框架,且位于所述主框架的一側面,所述電源裝置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室內部,所述發(fā)光裝置設置于所述主框架且通過布置于所述布線槽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主框架設置有由所述主框架的一側邊延伸至所述主框架中部的缺口;
所述支架設置于所述缺口,且一端鉸接于所述缺口遠離所述主框架的該側邊的位置處,另一端能夠相對于所述主框架的該側邊移動。
進一步地,所述燈具還包括轉軸,所述主框架中部設置有第一轉軸孔,所述支架的一端設置有第二轉軸孔,所述轉軸設置于所述第一轉軸孔和所述第二轉軸孔內。
進一步地,所述布線槽設置有兩個,包括第一布線槽和第二布線槽,所述發(fā)光裝置為OLED照明面板,所述OLED照明面板包括第一極觸點和第二極觸點;
所述第一極觸點通過布置于所述第一布線槽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所述第二極觸點通過布置于所述第二布線槽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燈具還包括第一導電器件和第二導電器件;
所述第一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主框架且分別與所述OLED照明面板的第一極觸點和所述第一布線槽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連接;
所述第二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主框架且分別與所述OLED照明面板的第二極觸點和所述第二布線槽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導電器件為導電磁鐵,所述第二導電器件為導電磁鐵。
進一步地,所述主框架還設置有由一側面延伸的安裝槽,該側面與設置所述支架的一側面相對;
所述安裝槽的槽底壁設置有第一卡槽和與所述第一卡槽存在間隔的第二卡槽,所述OLED照明面板設置于所述安裝槽,所述第一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第一卡槽,所述第二導電器件設置于所述第二卡槽。
進一步地,所述燈具還包括開關裝置,所述開關裝置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燈具還包括充電接口設備,所述充電接口設備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照明系統,所述照明系統包括所述燈具。
所述燈具包括主框架、支架、電源裝置和發(fā)光裝置。所述主框架內部設置有容納腔室,以及連通所述容納腔室和外部環(huán)境的布線槽,所述支架鉸接于所述主框架,且位于所述主框架的一側面,所述電源裝置設置于所述容納腔室內部,所述發(fā)光裝置設置于所述主框架且通過布置于所述布線槽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連接。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燈具及照明系統,通過將支架鉸接于主框架,使得燈具相較于傳統燈具具有易收納、便攜的特性。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圖,作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應當理解,以下附圖僅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某些實施例,因此不應被看作是對范圍的限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相關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燈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燈具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2所示燈具的剖面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主框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4所示主框架的剖面圖。
圖6為圖4所示主框架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圖4所示主框架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9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燈具的裝配圖。
圖10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電源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標:10-燈具;100-主框架;110-容納腔室;120-布線槽;121-第一布線槽;122-第二布線槽;130-第一邊框;140-第二邊框;150-第三邊框;151-第一卡槽;152-第一卡口;160-第四邊框;161-第二卡槽;162-第二卡口;170-安裝槽;180-缺口;200-支架;210-支架本體;211-第一支架桿;212-第二支架桿;213-第三支架桿;220-卡板;300-電源裝置;400-發(fā)光裝置;410-OLED照明面板;411-面板主體;412-第一極觸點;413-第二極觸點;500-第一轉軸;600-第二轉軸;700-第一導電器件;800-第二導電器件;900-開關裝置;1000-充電接口設備。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通常在此處附圖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組件可以以各種不同的配置來布置和設計。因此,以下對在附圖中提供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而是僅僅表示本實用新型的選定實施例?;诒緦嵱眯滦偷膶嵤├?,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定義和解釋。
請參閱圖1、圖2和圖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燈具10,包括主框架100、支架200、電源裝置300和發(fā)光裝置400。所述支架200鉸接于所述主框架100,所述電源裝置300和所述發(fā)光裝置400安裝于所述主框架100。其中,所述發(fā)光裝置400與所述電源裝置300電連接。
請結合圖4和圖5,所述主框架100內部設置有容納腔室110,以及連通所述容納腔室110和外部環(huán)境的布線槽120。所述布線槽120可以設置兩個,包括第一布線槽121和第二布線槽122。
本實施例中,所述主框架100為矩形框架,包括第一邊框130、第二邊框140、第三邊框150和第四邊框160。其中,所述第一邊框130與所述第二邊框140相對設置,所述第三邊框150與所述第四邊框160相對設置??蛇x地,所述容納腔室110設置于所述第一邊框130的內部。本實施例中,所述容納腔室110可以為一側暴露于外環(huán)境的槽,該側可拆卸地設置有用于封閉所述容納腔室110的擋板(圖中未示出)。所述第一布線槽121一端連通所述容納腔室110,另一端設置于所述第三邊框150,所述第二布線槽122一端連通所述容納腔室110,另一端設置于所述第四邊框160。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所述主框架100還可以為其他形狀的結構體。例如,還可以為三角形框架、梯形框架等,此外,所述主框架100還可以為板狀結構體。
為了方便所述發(fā)光裝置400的安裝,可選地,所述主框架100還設置有由一側面延伸向另一側面的安裝槽170,所述安裝槽170用于安裝所述發(fā)光裝置400。本實施例中,約定開設有安裝槽170的一側面為所述主框架100的正面,與所述正面相背離的另一側面為所述主框架100的背面。
所述安裝槽170的槽底壁開設有第一卡槽151和與所述第一卡槽151存在間隔的第二卡槽161。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卡槽151開設于所述主框架100設置所述安裝槽170后,所述第三邊框150形成的新的一側表面,且往所述主框架100的背面延伸。所述第二卡槽161開設于所述主框架100設置所述安裝槽170后,所述第四邊框160形成的新的一側表面,且往所述主框架100的背面延伸。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卡槽151與所述第一布線槽121連通,所述第二卡槽161與所述第二布線槽122連通。
請結合圖6、圖7,本實施例中,所述主框架100設置有由所述主框架100的一側邊延伸至所述主框架100中部的缺口180??蛇x地,所述缺口180設置于所述主框架100的背面,并且從所述第二邊框140延伸至所述第三邊框150和所述第四邊框160的中部。設置所述缺口180后,所述缺口180遠離所述第二邊框140的位置處,即所述第三邊框150所形成的所述缺口180的壁還設置有第一卡口152。所述第一卡口152的兩側壁開設有第一轉軸孔。同樣,設置所述缺口180后,所述缺口180遠離所述第二邊框140的位置處,所述第四邊框160所形成的所述缺口180的壁還設置有第二卡口162。所述第二卡口162的側壁開設有第一轉軸孔。
請結合圖8,可選地,所述支架200包括支架本體210和卡板220。所述支架200板本體呈半矩形框結構,包括第一支架桿211、第二支架桿212和第三支架桿213。所述第二支架桿212和所述第三支架桿213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架桿211的兩端,且往同一方向延伸。所述卡板220設置有兩個,且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二支架桿212遠離所述第一支架桿211的一端,以及所述第三支架桿213遠離所述第一支架桿211的一端。本實施例中,所述卡板220開設有第二轉軸孔。
請結合圖9,本實施例中,所述兩個所述卡板220分別卡接于所述第一卡口152和所述第二卡口162,且通過第一轉軸500和第二轉軸600連接以實現所述支架200和所述主框架100的鉸接。具體地,所述第一轉軸500設置于所述第一卡口152的兩側壁開設的第一轉軸孔,以及設置于所述第二支架桿212的所述卡板220上開設的所述第二轉軸孔。所述第二轉軸600設置于所述第二卡口162的兩側壁開設的第一轉軸孔,以及設置于所述第三支架桿213的所述卡板220上開設的第二轉軸孔。
通過上述設置,所述支架200即可相對于所述主框架100移動,使所述支架200的所述第一支架桿211往靠近或遠離所述第二邊框140的方向移動,以使所述燈具10處于折疊或展開狀態(tài)。具體地,當所述支架200的所述第一支架桿211貼合于所述主框架100的第二邊框140時,所述燈具10處于折疊狀態(tài)(如圖1所示)。當所述第一支架桿211遠離所述主框架100的第二邊框140時,所述燈具10處于展開狀態(tài)(如圖2所示),此時,所述支架200即可對所述主框架100起到支撐作用。
本實施例中,所述電源裝置300為可充電電池。例如,鋰電池。鋰電池為可充電電池,與一次性蓄電池相比,經濟適用。再者,鋰電池還具有高密度、電壓穩(wěn)定、低污染、循環(huán)壽命高、不含金屬鋰、無記憶效應以及可快速充電等優(yōu)點。本實施例中,所述電源裝置300設置于所述主框架100內部設置有容納腔室110。
請結合圖10,可選地,所述發(fā)光裝置400為OLED照明面板410。OLED照明面板410具有自發(fā)光特性,并且具有質量輕、抗震性能好、極近自然光、低溫特性好、發(fā)光效率高、安全無危害、無需散熱裝置、能耗低,以及能夠在不同材質的基板上制造,可以做成能彎曲的照明燈具的優(yōu)良特性。
本實施例中,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包括面板主體411和設置于面板主體411的用于與電源裝置300進行電連接以為OLED照明面板410提供工作電能的第一極觸點412和第二極觸點413??蛇x地,所述第一極觸點412為陽極觸點,所述第二極觸點413為陰極觸點。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極觸點412通過布置于所述第一布線槽121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300連接,所述第二極觸點413通過布置于所述第二布線槽122的通電線纜與所述電源裝置300連接。
為了方便OLED照明面板410的安裝于拆卸,可選地,所述燈具10還包括第一導電器件700和第二導電器件800。所述第一導電器件700設置于所述主框架100且分別與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的第一極觸點412和所述第一布線槽121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連接。所述第二導電器件800設置于所述主框架100且分別與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的第二極觸點413和所述第二布線槽122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連接。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導電器件700卡接于所述安裝槽170的槽底壁開設的所述第一卡槽151,所述第二導電器件800卡接于所述安裝槽170的槽底壁開設的所述第二卡槽161。其中,所述第一導電器件700與所述第一布線槽121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電連接,所述第二導電器件800與所述第二布線槽122內布置的通電線纜電連接。當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安裝于所述主框架100設置的所述安裝槽170時,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的所述第一極觸點412與所述第一導電器件700接觸,而實現電連接,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的所述第二極觸點413與所述第二導電器件800接觸,而實現電連接。
可選地,所述第一導電器件700為導電磁鐵,所述第二導電器件800為導電磁鐵。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導電器件700和所述第二導電器件800也可以是其他,例如,可以是金屬條等導電器件。
通過上述設置,使得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的安裝和拆卸都極為方便,進而使得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可以和所述燈具10的其他部分分開攜帶,以防止對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造成損害。
本實施例中,所述燈具10還包括開關裝置900,所述開關裝置900與所述電源裝置300連接??蛇x地,本實施例中,所述開關裝置900設置于所述主框架100的第四邊框160。
可選地,所述燈具10還包括充電接口設備1000,所述充電接口設備1000與所述電源裝置300連接。本實施例中,所述充電接口設備1000設置于所述主框架100的第四邊框160。需要說明的是,所述充電接口設備1000可以是USB充電接口設備。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照明系統,所述照明系統包括上述燈具10。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燈具10及照明系統,通過將支架200鉸接于主框架100,使得燈具10相較于傳統燈具具有易收納、便攜的特性。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所述燈具10和照明系統中,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的安裝和拆卸都極為方便,進而使得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可以和所述燈具10的其他部分分開攜帶,以防止對所述OLED照明面板410造成損害。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所述燈具10和照明系統采用可充電電池,節(jié)能環(huán)保,并且在無充電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拆卸掉用于封閉所述容納腔室110的擋板,以更換電源裝置300。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設置”、“安裝”、“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梢允菣C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梢允侵苯酉噙B,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還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或者是該實用新型產品使用時慣常擺放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僅用于區(qū)分描述,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