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橋梁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橋梁照明燈具。
背景技術:
現(xiàn)如今,為了橋梁的美觀,同時也為了能夠正常的使行車行人通行,通常會在橋上安裝低空照明燈,一般多個低空照明燈由一個空開控制,這樣當需要維修或者更換時,為了防觸電要將整組的燈都斷電,當多個燈熄滅時,會影響行車行人的通行,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也影響橋梁的美觀度。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橋梁照明燈具,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上述缺陷。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種橋梁照明燈具,包括安裝在橋體中的燈架以及與所述燈架相配合的led燈具,所述燈架右側設有突框,所述突框向右突出形成一個可以容放led燈具的容放空腔,所述容放空腔的體積與所述led燈具的體積相同,所述led燈具左端面上部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兩個連電桿,所述led燈具左端面下部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兩個推擠柱;所述燈架中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兩個空心腔,每個空心腔中固定安裝有限制板,所述限制板將所述空心腔分開成左端的滑行槽和右端的空心槽,所述限制板中設置有通連所述滑行槽和空心槽的通連槽,所述滑行槽上部可滑行地安裝有接通外電端部,所述滑行槽下部可滑行地安裝有輸電端部,所述接通外電端部中設置有出口向空心槽的連電槽,所述連電槽中安裝有連電彈性片,所述接通外電端部下端還設置有電接柱,所述電接柱通過設置在所述接通外電端部中的連電線與所述連電彈性片連接,所述輸電端部中設置有出口向空心槽的推拉槽,所述輸電端部與接通外電端部相對的端面上設置有與所述電接柱相配合的電接槽,所述接通外電端部右端面下端斜形設置有上按壓臂,所述所述輸電端部右端面斜形設置有下按壓臂,所述上按壓臂和下按壓臂均延出所述通連槽并與所述空心槽右端壁相靠,所述上按壓臂和下按壓臂分別與連電槽和推拉槽連接,且所述上按壓臂和下按壓臂右端均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外突塊,所述外突塊安裝在設置于所述空心槽前后端壁中的導位槽中,所述燈架右端面設置有所述連電桿相配合的連電孔和與推擠柱相配合的插口,所述燈架中還設置有示警裝置,所述示警裝置包括傳感器以及與所述傳感器電連接的示警燈。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傳感器設置在所述推拉槽的內(nèi)底壁上,所述傳感器與所述推拉槽的內(nèi)底壁固連,所述示警燈設置在所述燈架的頂部靠右側,所述示警燈與所述燈架固連。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連電孔和插口通連空心槽和外端。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導位槽位于所述連電孔和插口之間,從而在所述連電桿和推擠柱壓入時可分別與所述上按壓臂和下按壓臂相靠。
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所述接通外電端部與所述滑行槽頂壁之間安裝有上部拉簧,所述輸電端部與所述滑行槽底壁之間安裝有下部拉簧。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由于上部拉簧和下部拉簧可分別將接通外電端部和輸電端部拉向上部和下部,從而可使接通外電端部和輸電端部分開,因此連電彈性片不帶電,此時可對單個led燈具進行檢修,而不影響其他的led燈具正常運行;
2.將維修好的led燈具進行安裝時,將連電桿和推擠柱分別壓入連電孔和插口中,并將上按壓臂和下按壓臂向中間靠攏,在連電桿和推擠柱分別連接到連電槽和推拉槽時,電接柱與電接槽接合,從而可將市電接至連電桿,因此可對led燈具提供用電,其安裝檢修方便,操作簡單;
3.在將led燈具裝進燈架時,由于連電桿和推擠柱在上部拉簧和下部拉簧的彈性拉力作用下,可增大連電桿和推擠柱的摩擦力,從而可使led燈具的連電狀態(tài)穩(wěn)定;
4.拉出led燈具后,接通外電端部和輸電端部又會恢復到初始狀態(tài),其結構緊湊、安全可靠。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橋梁照明燈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的led燈具的左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1中箭頭方向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fā)明的橋梁照明燈具的右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圖1-4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說明。
參照圖1-4,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一種橋梁照明燈具,包括安裝在橋體中的燈架2以及與所述燈架2相配合的led燈具1,所述燈架2右側設有突框7,所述突框7向右突出形成一個可以容放led燈具1的容放空腔,所述容放空腔的體積與所述led燈具1的體積相同,使led燈具1安裝在容放空腔內(nèi),所述led燈具1左端面上部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兩個連電桿11,所述led燈具1左端面下部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兩個推擠柱12;所述燈架2中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兩個空心腔,每個空心腔中固定安裝有限制板6,所述限制板6將所述空心腔分開成左端的滑行槽3和右端的空心槽20,所述限制板6中設置有通連所述滑行槽3和空心槽的通連槽61,所述滑行槽3上部可滑行地安裝有接通外電端部4,所述滑行槽3下部可滑行地安裝有輸電端部5,所述接通外電端部4中設置有出口向空心槽20的連電槽41,所述連電槽41中安裝有連電彈性片42,所述接通外電端部4下端還設置有電接柱45,所述電接柱45通過設置在所述接通外電端部4中的連電線46與所述連電彈性片42連接,所述輸電端部5中設置有出口向空心槽20的推拉槽51,所述輸電端部5與接通外電端部4相對的端面上設置有與所述電接柱45相配合的電接槽52,所述電接槽52接通市電,當電接柱45連接到電接槽52時,可使連電彈性片42連電,所述接通外電端部4右端面下端斜形設置有上按壓臂43,所述所述輸電端部5右端面斜形設置有下按壓臂53,所述上按壓臂43和下按壓臂53均延出所述通連槽61并與所述空心槽20右端壁相靠,所述上按壓臂43和下按壓臂53分別與連電槽41和推拉槽51連接,且所述上按壓臂43和下按壓臂53右端均設置有前后對等的外突塊44,所述外突塊44安裝在設置于所述空心槽20前后端壁中的導位槽30中,所述燈架2右端面設置有所述連電桿11相配合的連電孔21和與推擠柱12相配合的插口22,所述燈架2中還設置有示警裝置,所述示警裝置包括傳感器57以及與所述傳感器57電連接的示警燈58。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傳感器57設置在所述推拉槽51的內(nèi)底壁上,所述傳感器57與所述推拉槽51的內(nèi)底壁固連,所述示警燈58設置在所述燈架2的頂部靠右側,所述示警燈58與所述燈架2固連。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連電孔21和插口22通連空心槽20和外端。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導位槽30位于所述連電孔21和插口22之間,從而在所述連電桿11和推擠柱12壓入時可分別與所述上按壓臂43和下按壓臂53相靠。
有益地或示例性地,其中,所述接通外電端部4與所述滑行槽3頂壁之間安裝有上部拉簧31,所述輸電端部5與所述滑行槽3底壁之間安裝有下部拉簧32。
將led燈具拉出檢修時,由于上部拉簧和下部拉簧可分別接通外電端部和輸電端部拉向上部和下部,從而可使接通外電端部和輸電端部分開,因此連電彈性片不帶電,此時可對單個led燈具進行檢修,而不影響其他的led燈具正常運行;
將維修好的led燈具進行安裝時,將連電桿和推擠柱分別壓入連電孔和插口中,并將上按壓臂和下按壓臂向中間靠攏,在連電桿和推擠柱分別連接到連電槽和推拉槽時,電接柱與電接槽接合,從而可將市電接至連電桿,當電接柱與電接槽接合時,連電桿和推擠柱分別連接到連電槽和推拉槽中,此時所述推擠柱的左端面與所述推拉槽的內(nèi)底壁上的所述傳感器抵觸,傳感器與所述推擠柱的左端面抵觸后傳遞信號并控制示警燈工作發(fā)出閃爍的燈光,通過示警燈工作發(fā)出閃爍的燈光來示警此時電接柱與電接槽處于接合狀態(tài),led燈具處于通電狀態(tài),因此可對led燈具提供用電,而連電桿和推擠柱在上部拉簧和下部拉簧的彈性拉力作用下,可增大連電桿和推擠柱的摩擦力,從而可使led燈具的連電狀態(tài)穩(wěn)定,而拉出led燈具后,接通外電端部和輸電端部又會恢復到初始狀態(tài)。本發(fā)明裝置結構簡單,安裝檢修方便,其使用安全性高,適合推廣。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明確,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總體精神以及構思的情形下,可以做出對于以上實施例的各種變型。其均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本發(fā)明的保護方案以本發(fā)明所附的權利要求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