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組合式臺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組合式臺燈,包括支撐部、一端與所述支撐部連接的照明部以及設置在所述照明部與所述支撐部之間的第一插接裝置。所述支撐部包括一端與所述照明部連接的第一支撐體以及與所述第一支撐體的另一端連接的第二支撐體,所述第一支撐體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通過第二插接裝置連接。所述第一插接裝置包括與所述照明部連接的第一插頭或者第一插座,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第一插座或者第一插頭,所述第一插接裝置還包括開關。所述第二插接裝置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第二插頭或者第二插座,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連接的第二插座或者第二插頭。這種結構的組合式臺燈能夠很便捷地進行拆分,從而方便對其進行搬運。
【專利說明】一種組合式臺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組合式臺燈,特別是涉及一種方便搬運的組合式臺燈。
【背景技術】
[0002]臺燈是人們生活中用來照明的一種家用電器。它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立柱式的,立柱式的臺燈一般包括一個基座,將基座放置在書桌或者地面上即可實現(xiàn)照亮特定區(qū)域的目的。另一種是有夾子的,帶有夾子的臺燈能夠方便夾持在各個地方,從而方便地為需要照明的地方提供照明。立柱式的臺燈因其尺寸大小不同而有不同的規(guī)格,較小尺寸的臺燈因為其體積較小所以相對而言較容易搬運,然而較大尺寸規(guī)格的立柱式臺燈的搬運卻比較困難,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臺燈損壞?,F(xiàn)在亟需一種方便搬運的臺燈。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方便搬運的臺燈。
[0004]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組合式臺燈,包括支撐部以及一端與所述支撐部連接的照明部,其關鍵是: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照明部與所述支撐部之間的第一插接裝置。
[000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支撐部包括一端與所述照明部連接的第一支撐體以及與所述第一支撐體的另一端連接的第二支撐體,所述第一支撐體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通過
第二插接裝置連接。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改進一,所述第一插接裝置包括與所述照明部連接的第一插頭或者第一插座,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第一插座或者第一插頭。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的改進,所述第一插接裝置還包括開關。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改進二,所述第二插接裝置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第二插頭或者第二插座,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連接的第二插座或者第二插頭。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的改進,所述第二插接裝置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定位件,所述定位件包括底部以及設置在所述底部上的定位柱,所述定位件的底部開設有貫穿孔。
[0010]所述第二插接裝置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連接的底蓋,所述底蓋上開設有與所述定位柱配合的定位固定孔。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改進三,所述第一支撐體包括一彎曲段。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的改進,所述第一支撐體由擾性材料制成。
[0013]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改進,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的另一端連接的基座,所述基座上設置有固定孔,所述第二支撐體插入到所述固定孔內(nèi)。
[0014]通過實施本實用新型可取得以下有益效果:
[0015]一種組合式臺燈,包括支撐部以及一端與所述支撐部連接的照明部,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照明部與所述支撐部之間的第一插接裝置,通過分開第一插接裝置就能夠?qū)⒄彰鞑繌乃鲋尾可戏蛛x下來,在搬運時就能夠?qū)σ讚p的照明部進行單獨的包裝,從而方便對組合式臺燈進行搬運。所述支撐部包括一端與所述照明部連接的第一支撐體以及與所述第一支撐體的另一端連接的第二支撐體,所述第一支撐體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通過第二插接裝置連接,所述第一插接裝置包括與所述照明部連接的第一插頭或者第一插座,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第一插座或者第一插頭,所述第二插接裝置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第二插頭或者第二插座,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連接的第二插座或者第二插頭。這樣就能夠通過分開第一、第二插接裝置將組合式臺燈分成照明部、第一支撐體以及第二支撐體三個部分,從而進一步保證了即使在組合式臺燈的尺寸較大的時候也同樣能夠較為方便地對其進行搬運,同時在搬運完成后又能很快速便捷地將其組裝起來進行使用。所述第一插接裝置還包括開關,在此處設置開關能夠方便地對臺燈進行控制,同時在照明部發(fā)生故障時通過關閉開關就能夠切斷照明部與支撐部之間的連接,從而方便單獨將照明部拆下進行檢查更換。
[0016]所述第二插接裝置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連接的定位件,所述定位件包括底部以及設置在所述底部上的定位柱,所述定位件的底部開設有貫穿孔,所述第二插接裝置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連接的底蓋,所述底蓋上開設有與所述定位柱配合的定位固定孔。第二支撐體能夠通過這種結構為第一支撐體提供足夠的支持力,保證第一支撐體與第二支撐體穩(wěn)固連接,杜絕由于第一支撐體與第二支撐體連接不夠穩(wěn)固而可能產(chǎn)生的安全隱患或者是導致臺燈由于導通不良而無法正常工作。所述第一支撐體包括一彎曲段,所述第一支撐體由擾性材料制成,這樣的結構方便對照明部的位置進行調(diào)整,從而達到合適的照射角度和照射亮度。所述組合式臺燈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的另一端連接的基座,所述基座上設置有固定孔,所述第二支撐體插入到所述固定孔內(nèi),這種結構能夠在搬運時便捷地將基座與第二支撐體分離,從而方便搬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8]圖2是本實用新型中照明部、第一支撐體以及第二支撐體拆分后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拆分結構示意圖;
[0020]圖4是圖3中的A處局部放大圖;
[0021]圖5是圖3中的B處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如圖1、2所示,一種組合式臺燈,包括支撐部610、一端與所述支撐部610連接的照明部600以及設置在所述照明部600與所述支撐部610之間的第一插接裝置640。所述支撐部610包括一端與所述照明部600連接的第一支撐體611以及與所述第一支撐體611的另一端連接的第二支撐體612,所述第一支撐體611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通過第二插接裝置650連接,基座620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一支撐體611包括一彎曲段并由擾性材料制成。
[0023]如圖3、4所示,所述基座620上設置有固定孔621,所述第二支撐體612插入到所述固定孔621內(nèi)。所述第一插接裝置640包括與所述照明部600連接的第一插頭641,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連接的第一插座,所述第一插接裝置640還包括開關643。
[0024]如圖3、5所示,所述第二插接裝置650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連接的第二插頭651,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611連接的第二插座652。所述第二插接裝置650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連接的定位件653以及與所述第一支撐體611連接的底蓋654,所述定位件653包括底部6531以及設置在所述底部6531上的定位柱6532,所述定位件653的底部6531開設有貫穿孔6533,所述底蓋654上開設有與所述定位柱6532配合的定位固定孔6541。
[0025]必須指出,上述實施例只是對本實用新型做出的一些非限定性舉例說明。但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會理解,在沒有偏離本實用新型的宗旨和范圍下,可以對本實用新型做出修改、替換和變更,這些修改、替換和變更仍屬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組合式臺燈,包括支撐部(610)以及一端與所述支撐部(610)連接的照明部(600),其特征是: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照明部(600)與所述支撐部(610)之間的第一插接裝置(640)。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支撐部(610)包括一端與所述照明部(600)連接的第一支撐體(611)以及與所述第一支撐體(611)的另一端連接的第二支撐體(612),所述第一支撐體(611)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通過第二插接裝置(650)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插接裝置(640)包括與所述照明部(600)連接的第一插頭(641)或者第一插座(642),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連接的第一插座(642)或者第一插頭(641)。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插接裝置(640)還包括開關(643)。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第二插接裝置(650)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連接的第二插頭(651)或者第二插座(652),相應的,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611)連接的第二插座(652)或者第二插頭(651)。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第二插接裝置(650)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連接的定位件(653),所述定位件(653)包括底部(6531)以及設置在所述底部(6531)上的定位柱(6532),所述定位件(653)的底部(6531)開設有貫穿孔(6533)。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第二插接裝置(650)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支撐體(611)連接的底蓋(654),所述底蓋(654)上開設有與所述定位柱(6532)配合的定位固定孔(6541)。
8.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7中任何一項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支撐體(611)包括一彎曲段。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所述第一支撐體(611)由擾性材料制成。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組合式臺燈,其特征是:還包括與所述第二支撐體(612)的另一端連接的基座(620),所述基座(620)上設置有固定孔(621),所述第二支撐體(612)插入到所述固定孔(621)內(nèi)。
【文檔編號】F21V21/108GK203718489SQ201420005925
【公開日】2014年7月16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月6日
【發(fā)明者】簡永項 申請人:三瑩照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