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燈筒安裝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燈筒安裝機構,其包括一內部用于安裝光源組件的燈筒,燈筒的前端設置有卡扣部,所述卡扣部用于與一天花卡扣裝置卡扣連接,燈筒的外壁設置有螺紋部,所述螺紋部用于與一吊掛裝置螺紋連接。在燈筒上設置有卡扣部和螺紋部,用戶可自由選擇天花卡扣裝置還是吊掛裝置,擴大了燈具的使用范圍。
【專利說明】一種燈筒安裝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燈筒安裝機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的燈具,尤其是微型舞臺燈具,安裝機構單一,只有天花式安裝結構或吊掛式安裝結構,用戶并不能根據自己需求變換燈具的安裝機構。例如,用戶家中的天花預留的燈具安裝位為天花式安裝結構,如果買到了吊掛式安裝機構的燈具,就只能重新購買天花式安裝結構的燈具,十分不方便,也浪費了金錢。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燈筒安裝機構,其能解決安裝機構單一的問題。
[0004]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一種燈筒安裝機構,其包括一內部用于安裝光源組件的燈筒,燈筒的前端設置有卡扣部,所述卡扣部用于與一天花卡扣裝置卡扣連接,燈筒的外壁設置有螺紋部,所述螺紋部用于與一吊掛裝置螺紋連接。
[0006]優(yōu)選的,所述天花卡扣裝置包括卡扣環(huán),所述卡扣環(huán)上設置有二個固定柱,二個固定柱在所述卡扣環(huán)的周緣上對稱分布,每一固定柱通過一扭簧與一壓片連接;所述卡扣環(huán)的內壁與燈筒的卡扣部卡扣連接。所述卡扣部設置在燈筒的前端的通孔內,所述卡扣部包括一彈片,所述彈片向外延伸出一凸條,所述卡扣部和通孔的數(shù)量均為二個,每一彈片的底部與對應的一通孔的下內壁連接,彈片的頂部與通孔的上內壁具有間隙并形成卡扣孔;所
述卡扣環(huán)的內壁設置有二個卡條和二個`臺階,臺階位于卡條的正下方,每--^條與對應的
一^^扣孔卡接,每一凸條卡接在對應的一臺階的底部。
[0007]優(yōu)選的,所述螺紋部為設置在燈筒的外壁的螺紋孔,所述螺紋孔的數(shù)量為二個,二個螺紋孔沿燈筒的外壁的周緣對稱分布;所述吊掛裝置包括一U型支架和二個螺栓,每一螺栓通過對應的一螺紋孔與U型支架的一自由端連接;所述U型支架上設置有多個定位孔。
[0008]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09]在燈筒上設置有卡扣部和螺紋部,用戶可自由選擇天花卡扣裝置還是吊掛裝置,擴大了燈具的使用范圍。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燈筒安裝機構的拆分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圖1的A區(qū)域放大示意圖;
[0012]圖3為圖1僅安裝天花卡扣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4為圖3的A-A剖視圖;
[0014]圖5為圖3的B區(qū)域放大示意圖;
[0015]圖6為圖1僅安裝吊掛裝置的結構示意圖。[0016]附圖標記:1、燈筒;2、螺紋孔;3、卡扣環(huán);4、壓片;5、固定柱;6、螺栓;7、U型支架;8、定位孔;9、彈片;10、卡扣孔;11、凸條;12、卡條;13、臺階。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18]結合圖1至圖6所示,一種燈筒安裝機構,其包括一內部用于安裝光源組件(圖未標出)的燈筒1,燈筒I的前端設置有卡扣部,所述卡扣部用于與一天花卡扣裝置卡扣連接,燈筒的外壁設置有螺紋部,所述螺紋部用于與一吊掛裝置螺紋連接。
[0019]所述天花卡扣裝置包括卡扣環(huán)3,所述卡扣環(huán)3上設置有二個固定柱5,二個固定柱5在所述卡扣環(huán)的周緣上對稱分布,每一固定柱5通過一扭簧(圖未畫出)與一壓片4連接。所述卡扣環(huán)3的內壁與燈筒I的卡扣部卡扣連接。所述卡扣部設置在燈筒I的前端的通孔內,所述卡扣部包括一彈片9,所述彈片9向外延伸出一凸條11,所述卡扣部和通孔的數(shù)量均為二個,每一彈片9的底部與對應的一通孔的下內壁連接,彈片9的頂部與通孔的上內壁具有間隙并形成卡扣孔10。所述卡扣環(huán)3的內壁設置有二個卡條12和二個臺階13,臺階13位于卡條12的正下方,每一^^條12與對應的一^^扣孔10卡接,每一凸條11卡接在對應的一臺階13的底部。
[0020]所述螺紋部為設置在燈筒I的外壁的螺紋孔2,所述螺紋孔2的數(shù)量為二個,二個螺紋孔2沿燈筒I的外壁的周緣對稱分布。所述吊掛裝置包括一 U型支架7和二個螺栓6,每一螺栓6通過對應的一螺紋孔2與U型支架7的一自由端連接。所述U型支架7上設置有多個定位孔8。
[0021]用戶可根據安裝需求,選擇天花卡扣裝置與燈筒I連接(如圖3所示),或者選擇吊掛裝置與燈筒I連接(如圖5所示)。
[0022]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變形,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變形都應該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燈筒安裝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內部用于安裝光源組件的燈筒,燈筒的前端設置有卡扣部,所述卡扣部用于與一天花卡扣裝置卡扣連接,燈筒的外壁設置有螺紋部,所述螺紋部用于與一吊掛裝置螺紋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筒安裝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天花卡扣裝置包括卡扣環(huán),所述卡扣環(huán)上設置有二個固定柱,二個固定柱在所述卡扣環(huán)的周緣上對稱分布,每一固定柱通過一扭簧與一壓片連接;所述卡扣環(huán)的內壁與燈筒的卡扣部卡扣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筒安裝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部設置在燈筒的前端的通孔內,所述卡扣部包括一彈片,所述彈片向外延伸出一凸條,所述卡扣部和通孔的數(shù)量均為二個,每一彈片的底部與對應的一通孔的下內壁連接,彈片的頂部與通孔的上內壁具有間隙并形成卡扣孔;所述卡扣環(huán)的內壁設置有二個卡條和二個臺階,臺階位于卡條的正下方,每一^^條與對應的一^^扣孔卡接,每一凸條卡接在對應的一臺階的底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筒安裝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部為設置在燈筒的外壁的螺紋孔,所述螺紋孔的數(shù)量為二個,二個螺紋孔沿燈筒的外壁的周緣對稱分布;所述吊掛裝置包括一 U型支架和二個螺栓,每一螺栓通過對應的一螺紋孔與U型支架的一自由端連接;所述U型 支架上設置有多個定位孔。
【文檔編號】F21V17/16GK203671508SQ201320893649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31日
【發(fā)明者】王志軍 申請人:廣州市夜太陽舞臺燈光音響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