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Led吸頂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LED吸頂燈。
背景技術:
隨著LED燈具在市場上的不斷推廣與應用,LED吸頂燈作為最常用的燈種,對其多功能多新穎的研發(fā)是滿足市場需要的必須條件。現(xiàn)有LED吸頂燈功能單一,且遇到斷電等情況時,不具備應急功能。
發(fā)明內(nèi)容為了克服現(xiàn)有LED吸頂燈功能單一的缺點,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LED吸頂燈。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LED吸頂燈,包括底殼、燈罩和LED模組,所述底殼和所述燈罩通過燈罩固定框旋接,所述LED模組固設在所述底殼內(nèi),所述LED模組包括鋁基板、設在所述鋁基板上的LED光源和設在所述鋁基板底部的驅動所述LED光源的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鋁基板上設置有電池和微波感應器,所述電池與所述微波感應器均電連接所述鋁基板。進一步,所述底殼上設有供電源線進入的孔,所述孔內(nèi)設有進線防水圈。進一步,所述燈罩和所述底殼之間設有防水硅膠條;達到防噴水和塵密效果。既節(jié)省了螺絲等材料的使用,又使吸頂燈的使用范圍更加廣泛,不局限于室內(nèi)。進一步,所述LED模組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底殼內(nèi)。本實用新型當燈具正常使用時為全流明照明,在有接通市電下(亮與不亮)都可以正常給電池充電,電池充滿后會自動切換到浮充(小電流充電維持電池損耗)狀態(tài)以達到節(jié)能效果。還可以通過微博感應器實現(xiàn)LED吸頂燈的開關。當停電時會自動啟動應急照明,LED線路板為兩回路方式,應急時候LED亮的顆數(shù)是正常亮的時候一半的數(shù)量,這樣可以使用低電壓的電池以達到節(jié)約成本的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體現(xiàn)在:既能滿足應急和微波感應的功能,又能保證高效f倉泛。
圖1是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LED吸頂燈,包括底殼1、燈罩2和LED模組4,所述底殼I和所述燈罩2通過燈罩固定框3旋接,所述LED模組4固設在所述底殼I內(nèi),所述LED模組4包括鋁基板、設在所述鋁基板上的LED光源和設在所述鋁基板底部的驅動所述LED光源的驅動器,所述鋁基板上設置有電池和微波感應器,所述電池與所述微波感應器均電連接所述鋁基板。進一步,所述底殼I上設有供電源線進入的孔,所述孔內(nèi)設有進線防水圈6。[0014]進一步,所述燈罩2和所述底殼I之間設有防水硅膠條5 ;達到防噴水和塵密效果。既節(jié)省了螺絲等材料的使用,又使吸頂燈的使用范圍更加廣泛,不局限于室內(nèi)。進一步,所述LED模組4通過螺釘7固定在所述底殼I內(nèi)。本實用新型當燈具正常使用時為全流明照明,在有接通市電下(亮與不亮)都可以正常給電池充電,電池充滿后會自動切換到浮充(小電流充電維持電池損耗)狀態(tài)以達到節(jié)能效果。還可以通過微博感應器實現(xiàn)LED吸頂燈的開關。當停電時會自動啟動應急照明,LED線路板為兩回路方式,應急時候LED亮的顆數(shù)是正常亮的時候一半的數(shù)量,這樣可以使用低電壓的電池以達到節(jié)約成本的目的。本說明書實施例所述的內(nèi)容僅僅是對發(fā)明構思的實現(xiàn)形式的列舉,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應當被視為僅限于實施例所陳述的具體形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也及于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jù)本實用新型構思所能夠想到的等同技術手段。
權利要求1.LED吸頂燈,包括底殼、燈罩和LED模組,所述底殼和所述燈罩通過燈罩固定框旋接,所述LED模組固設在所述底殼內(nèi),所述LED模組包括鋁基板、設在所述鋁基板上的LED光源和設在所述鋁基板底部的驅動所述LED光源的驅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鋁基板上設置有電池和微波感應器,所述電池與所述微波感應器均電連接所述鋁基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吸頂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殼上設有供電源線進入的孔,所述孔內(nèi)設有進線防水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吸頂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和所述底殼之間設有防水硅膠條。
4.如權利要求1所 述的LED吸頂燈,其特征在于:所述LED模組通過螺釘固定在所述底殼內(nèi)。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LED吸頂燈,包括底殼、燈罩和LED模組,所述底殼和所述燈罩通過燈罩固定框旋接,所述LED模組固設在所述底殼內(nèi),所述LED模組包括鋁基板、設在所述鋁基板上的LED光源和設在所述鋁基板底部的驅動所述LED光源的驅動器,所述鋁基板上設置有電池和微波感應器,所述電池與所述微波感應器均電連接所述鋁基板。本實用新型既可以提供全流明照明,又可以提供部分流明照明,還帶微波感應和應急功能。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3082760SQ20122074859
公開日2013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29日
發(fā)明者許國文, 徐長盛 申請人:寧波甬光照明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