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閃光炫目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強光手電筒,特別涉及一種警用閃光炫目器具。
背景技術:
目前,警用的手持眩光電筒功能較為單一,僅可用于夜間照明或用強光震懾犯罪 分子。當遇到犯罪分子暴力抵抗或遇到緊急情況需要破窗時,則毫無辦法,必須配合其他工 具一起使用,無疑增加了警務人員攜帶的裝備,給執(zhí)勤造成不便。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既可用于擊錘,光照強度又高的閃光炫目器具, 且該產(chǎn)品可反復充電,使用方便。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在于一種閃光炫目器具,包括設于燈殼體內(nèi)的可充電鋰 離子電池和設于燈頭上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端部周側(cè)設置有金屬箍圈,所述金屬 箍圈端部設有以利擊錘的凸部。所述機身上設置有以利外接電源插接的充電插孔,所述插孔上設置有防塵橡膠塞。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采用可充電鋰離子電池,既可接電網(wǎng)充電又可連接車載 充電器,使用方便;采用高亮度的LED燈頭,且設有強光、弱光、閃光等三檔,可配合不同的 場合使用;燈頭端部的金屬箍圈,強度硬度高,可進行破窗、除冰等作業(yè),用途廣泛。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閃光炫目器具,包括設于燈殼體內(nèi)的可充電鋰離子電池1和設于燈頭上的燈 具2,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端部周側(cè)設置有金屬箍圈3,所述金屬箍圈端部設有以利擊錘 的凸部4。所述機身5上設置有以利外接電源插接的充電插孔6,所述插孔上設置有防塵橡膠塞。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 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實用新型的涵蓋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閃光炫目器具,包括設于燈殼體內(nèi)的可充電鋰離子電池和設于燈頭上的燈具, 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端部周側(cè)設置有金屬箍圈,所述金屬箍圈端部設有以利擊錘的凸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閃光炫目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身上設置有以利外接電 源插接的充電插孔。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閃光炫目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孔上設置有防塵橡膠塞。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閃光炫目器具,包括設于燈殼體內(nèi)的可充電鋰離子電池和設于燈頭上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端部周側(cè)設置有金屬箍圈,所述金屬箍圈端部設有以利擊錘的凸部,本實用新型既可用于擊錘,光照強度又高,且該產(chǎn)品可反復充電,使用方便。
文檔編號F21L4/00GK201779458SQ20102020828
公開日2011年3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0月16日
發(fā)明者林建英 申請人:林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