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的制作方法
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特別是有關于一種可提供封閉式夾 持空間來穩(wěn)固夾持定位背光源燈管的燈管支撐架及具有所述燈管支撐架的背光模塊。
背景技術:
現(xiàn)今,為了方便組裝及運送,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 LCD)的量產 制造上通常將許多零件預先組裝成模塊(module),例如由背光源及擴散板等構成的背光 (back light)模塊,以及后續(xù)再由背光模塊結合液晶面板與前框而構成的液晶模塊等。請參照圖1所示,其揭示一種現(xiàn)有的背光模塊的分解立體圖以及一種現(xiàn)有的背光 源燈管支撐架的示意圖,其中一液晶模塊10大致包含一前框11、一液晶面板12、及一背光 模塊13,所述前框11用以將所述液晶面板12固定在所述背光模塊13上。所述背光模塊 13則包含了一背板130、一反射板131、數(shù)個背光源燈管132、數(shù)個固定座(socket) 133、數(shù) 個支撐架(fastener) 134、數(shù)個光學膜片135及一膠框136。所述背板130用以承載所述反 射板131。所述背光源燈管132兩端的電極端子或引線利用位于所述反射板131至少一側 的所述固定座133來固定在所述背板130上。同時,所述背光源燈管12的管體利用所述支 撐架134來固定在所述反射板131上。所述光學膜片135設置在所述背光源燈管132的上 方,所述膠框136用以保護所述背光模塊13的上述組件。如圖IA所示,所述支撐架134通常包含一支撐板134a、二卡扣端134b、二對彈性 臂134c及一頂撐桿134d。所述二卡扣端134b是由所述支撐板134a的下表面向下延伸而 成,所述二卡扣端134b用以卡扣固定在所述反射板131的組裝孔(未標示)上。所述二對 彈性臂134c是由所述支撐板134a的上表面向上延伸而成,每一對所述彈性臂134c可以 形成一開放式的夾持空間來彈性卡掣夾持所述背光源燈管132的管壁。再者,所述頂撐桿 134d用以頂撐所述光學膜片135的下表面,以免所述光學膜片135向下凹陷。然而,所述支撐架134在實際使用上具有的問題是為了組裝所述背光源燈管 132,所述二彈性臂134c之間具一朝上的開口,以供所述背光源燈管132卡入。但是,在組 裝后進一步執(zhí)行沖擊測試時,所述背光源燈管132仍容易由所述開口向上跳出而脫離由所 述二彈性臂134c形成的開放式夾持空間,因此會造成所述背光模塊13因所述背光源燈管 132的異位而造成畫面亮度異常,進而影響其沖擊測試的良品率(yield)。為了解決上述問 題,另一種解決方案是預先設計縮小所述二彈性臂134c之間的開口寬度,以使所述背光源 燈管132不易脫離所述開口。然而,此一開口變窄的設計卻也造成所述背光源燈管132的 卡入組裝作業(yè)變得更困難,甚至會因為組裝施力不當而造成燈管破裂。故,有必要提供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中燈管支撐架具有由 至少一組的下夾持部的下夾持空間及上夾持部的上夾持空間所定義而成的至少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用來穩(wěn)固夾持定位至少一背光源燈管,因此可確實防止背光源燈管脫離燈管 支撐架,故有利于提高燈管組裝可靠度與燈管沖擊測試的良品率。本發(fā)明的次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中燈管支撐架的上夾 持部可利用可撓連結部直接一體連結于下夾持部,故有利于進一步簡化組裝作業(yè)與減少構 件數(shù)量。為達成本發(fā)明的前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所述燈管支 撐架包含一支撐板;至少一下夾持部,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一上表面,且所述下夾持 部各具有二下結合端及一下夾持空間;至少一上夾持部,各具有二上結合端及一上夾持空 間,所述上結合端組裝結合于所述下結合端,使得所述下夾持空間及上夾持空間共同定義 形成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夾持定位一背光源燈管;以及,至少一卡扣端,凸設形成在所述 支撐板的一下表面。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板、所述下夾持部及所述卡扣端是一體成型的 結構,所述上夾持部與上述一體成型的結構分開設置。再者,本發(fā)明提供另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所述燈管支撐架包含一支撐 板;至少一下夾持部,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一上表面,且所述下夾持部各具有一下結合 端、一可撓(flexible)連結部及一下夾持空間;至少一上夾持部,各具有一上結合端及一 上夾持空間,所述上夾持部利用所述可撓連結部直接一體連結于所述下夾持部,且所述上 結合端組裝結合于所述下結合端,使得所述下夾持空間及上夾持空間共同定義形成一封閉 式夾持空間,以夾持定位一背光源燈管;以及,至少一卡扣端,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一 下表面。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板、所述下夾持部、所述上夾持部及所述卡扣端 是一體成型的結構。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下結合端包含一下卡鉤及一下卡槽,且所述上結合 端包含一上卡鉤及一上卡槽,所述下卡鉤對應卡掣結合所述上卡槽,所述上卡鉤對應卡掣 結合所述下卡槽。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上卡鉤另包含一傾斜面,以便所述上卡鉤卡入所述 下卡槽。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下結合端各另包含至少一下?lián)鯄K,位于所述下卡鉤 及下卡槽的至少一側;同時,所述上結合端另對應包含至少一上擋塊,位于所述上卡鉤及上 卡槽的至少一側,且所述下?lián)鯄K對位于所述上擋塊。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下結合端包含一下插板及一下插槽,且所述上結合 端包含一上插板及一上插槽,所述下插板對應插入所述上插槽,所述上插板對應插入所述 下插槽。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燈管支撐架另包含一頂撐桿,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 板的上表面,所述頂撐桿的一頂端呈圓弧狀,以頂撐一背光模塊的一光學膜片。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燈管支撐架是由透光材料制成。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透光材料是透光的彈性緩沖材料。
圖1是現(xiàn)有的背光模塊的分解立體圖。圖IA是現(xiàn)有的背光源燈管支撐架的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的局部使用示意圖。圖3是圖2燈管支撐架的側視圖。圖4是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燈管支撐架的組合立體圖。圖4A是圖4燈管支撐架右半側的下夾持部及卡扣端的立體圖,其示意了由圖4右 半側由前方偏右下的角度傾斜觀看下夾持部及卡扣端的構形。圖4B是圖4燈管支撐架右半側的上夾持部的立體圖,其示意了由圖4右半側前方 偏左的角度些微傾斜觀看上夾持部的構形。圖5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燈管支撐架的側視圖。圖5A是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燈管支撐架的上、下夾持部的局部放大圖。圖6是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燈管支撐架的側視圖。圖6A是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燈管支撐架的上、下夾持部的局部放大圖。圖7是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燈管支撐架的側視圖。圖7A是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燈管支撐架的上、下夾持部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讓本發(fā)明上述目的、特征及優(yōu)點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并配 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再者,本發(fā)明所提到的方向用語,例如「上」、「下」、「前」、「后」、 「左」、「右」、「內」、[外」、「側面」等,僅是參考附加圖式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語是用 以說明及理解本發(fā)明,而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請參照圖2所示,其揭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的局部使用示 意圖,其中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燈管支撐架20主要應用在液晶顯示器(LCD)的背光模塊 領域,所述背光模塊主要包含一背板、一反射板、至少一背光源燈管30、至少一燈管支撐架 20、二支持部及至少二固定座,本發(fā)明于下文將詳細說明所述燈管支撐架20的細部構造, 至于所述背光模塊的其它組件則請參照圖1所示,本發(fā)明的燈管支撐架20可應用在各種形 式的背光模塊中,因此并不限制所述背光模塊的其它組件的構造。請參照圖3及4所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燈管支撐架20包含一支撐板21、至少 一下夾持部22、至少一上夾持部23、至少一卡扣端24及一頂撐桿25。在本實施例中,所述 下夾持部22、所述上夾持部23及所述卡扣端24的數(shù)量皆為兩個,但并不限于此。所述支 撐板21、所述下夾持部22、所述卡扣端24及所述頂撐桿25是一體成型的結構,而所述上夾 持部23則與上述一體成型的結構分開設置。所述燈管支撐架20優(yōu)選全部是由透光材料制 成,所述透光材料優(yōu)選則是透光的彈性緩沖材料。所述支撐板21是概呈一細長條狀的水平 板體,所述下夾持部22是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21的一上表面,所述上夾持部23是以可 拆卸的方式組裝結合于所述下夾持部22,且所述下夾持部22及上夾持部23共同用以夾持 定位所述背光源燈管30。再者,所述卡扣端24則是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21的一下表面。請參照圖4A所示,其揭示圖4燈管支撐架右半側的下夾持部及卡扣端的立體圖, 圖4A示意了由圖4右半側由前方偏右下的角度傾斜觀看下夾持部22及卡扣端24的構形,其中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下夾持部22主要由二弧狀凸臂所構成,所述下夾持部22各具有 二下結合端及一下夾持空間220,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下結合端包含一下卡鉤221、一下卡 槽222及至少一下?lián)鯄K223。所述下夾持空間220是指形成在所述二弧狀凸臂之間的概呈 半圓形的空間。所述下結合端的下卡鉤221、下卡槽222及下?lián)鯄K223是形成在每一所述弧 狀凸臂的兩頂端上。所述下卡鉤221是一朝上的鉤狀物,所述下卡槽222則對應形成在所 述下卡鉤221的下方,而所述下?lián)鯄K223位于所述下卡鉤221及下卡槽222的至少一側,例 如形成在其右側、左側或兩側。若每一所述下結合端僅設置單一個所述下?lián)鯄K223,則所述 下夾持部22兩個下結合端的下?lián)鯄K223優(yōu)選是設置在不同側(如分別設在左側及右側)。 再者,如圖3及4所示,在所述下夾持空間220的內周面適當位置也可形成至少一凸點,以 支撐所述背光源燈管30,及減少兩者之間的接觸面積。請參照圖4B所示,其揭示圖4燈管支撐架右半側的上夾持部的立體圖,圖4B示意 了由圖4右半側前方偏左的角度些微傾斜觀看上夾持部23的構形,其中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 的上夾持部23主要是一半圓形或弧形的構件,所述上夾持部23各具有二上結合端及一上 夾持空間230,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上結合端包含一上卡鉤231、一上卡槽232及至少一上擋 塊233。所述上夾持空間230是指形成在所述半圓形或弧形的構件內概呈半圓形的空間。 所述上結合端的上卡鉤231、上卡槽232及上擋塊233是形成在所述半圓形或弧形的構件的 兩底端上。所述上卡鉤231是一朝下的鉤狀物,所述上卡槽232則對應形成在所述上卡鉤 231的上方,而且所述上卡鉤231優(yōu)選另包含一傾斜面231a,以便所述上卡鉤231能平順的 卡入所述下卡槽222。所述上擋塊233位于所述上卡鉤231及上卡槽232的至少一側,例 如形成在其左側、右側或兩側。若每一所述上結合端僅設置單一個所述上擋塊233,則所述 上夾持部23兩個上結合端的上擋塊233優(yōu)選是設置在不同側(如分別設在右側及左側)。 再者,在所述上夾持空間230的內周面適當位置也可形成至少一凸點,以支撐所述背光源 燈管30,及減少兩者之間的接觸面積。請參照圖2、3及4所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卡扣端24則是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 板21的下表面,所述二卡扣端24用以卡扣固定在所述背光模塊的反射板的組裝孔上,其組 裝方式可參考圖1所示。再者,所述頂撐桿25是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21的上表面,所述 頂撐桿的一頂端25呈圓弧狀,可以頂撐所述背光模塊的一光學膜片,例如擴散板,其組裝 方式也可參考圖1所示。請參照圖2至4B所示,當利用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燈管支撐架20來夾持定位所 述背光源燈管30時,首先將所述背光源燈管30放置在所述下夾持部22的下夾持空間220 內,接著將所述上夾持部23組裝在所述下夾持部22上。此時,所述上結合端的上卡鉤231 將卡入所述下結合端的下卡槽222內,同時所述下結合端的下卡鉤221將卡入所述上結合 端的上卡槽232內。在組裝后,所述下?lián)鯄K223阻止所述上卡鉤231水平滑動脫離所述下 卡槽222,所述上擋塊233阻止所述下卡鉤221水平滑動脫離所述上卡槽232。再者,所述 下夾持空間220及上夾持空間230可共同定義形成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供夾持定位所述 背光源燈管30。接著,利用所述二卡扣端24將所述燈管支撐架20卡扣固定在所述背光模 塊的反射板的組裝孔上,如此即可完成所述背光源燈管30的支撐定位作業(yè)。請參照圖5及5A所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相似于本發(fā)明 第一實施例,并大致沿用相同組件名稱及圖號,但第二實施例的差異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實施例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20的下夾持部22的下結合端僅具有所述下卡鉤221及下 卡槽222,但省略了所述下?lián)鯄K223 ;同時,所述上夾持部23的上結合端僅具有所述上卡鉤 231及上卡槽232,但省略了所述上擋塊233。所述下結合端及上結合端的卡入組裝結合方 式相同于第一實施例,但亦可另以水平滑動插入的方式來進行組裝。亦即,所述上卡鉤231 可水平滑動插入所述下卡槽222內,而所述下卡鉤221可水平滑動插入所述上卡槽232內。 在組裝后,也可以點上少許透明黏著劑,以確保所述下夾持部22及上夾持部23之間的組裝 可靠性。另外,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下夾持部22的下結合端的下卡鉤221優(yōu)選另具有圓弧 狀表面的設計。在所述上夾持部23的上結合端的上卡鉤231欲由上而下通過所述下卡鉤 221并卡入所述下卡槽222的期間,所述下卡鉤221的圓弧狀表面設計將有利于使所述上卡 鉤231順利通過所述下卡鉤221并卡入所述下卡槽222。請參照圖6及6A所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相似于本發(fā)明 第一及二實施例,并大致沿用相同組件名稱及圖號,但第三實施例的差異特征在于所述第 三實施例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20的下夾持部22的下結合端具有一下插板224及一 下插槽225,以取代所述下卡鉤221及下卡槽222,并省略了所述下?lián)鯄K223 ;同時,所述上 夾持部23的上結合端具有一上插板234及一上插槽235,以取代所述上卡鉤231及上卡槽 232,并省略了所述上擋塊233。所述下結合端及上結合端的組裝結合方式相同于第二實施 例的水平滑動插入的方式。亦即,所述上插板234可水平滑動插入所述下插槽225內,而所 述下插板224可水平滑動插入所述上插槽235內。在組裝后,也可以點上少許透明黏著劑, 以確保所述下夾持部22及上夾持部23之間的組裝可靠性。請參照圖7及7A所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相似于本發(fā)明 第一實施例,并大致沿用相同組件名稱及圖號,但第四實施例的差異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實 施例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20的下夾持部22各具有一下結合端、一可撓連結部226及 一下夾持空間220 ;同時,所述上夾持部23各具有一上結合端及一上夾持空間230。所述可 撓連結部226具有可撓性(flexibility),其可撓性來自于透光的彈性緩沖材料本身的材 料性質。所述上夾持部23的一底端利用所述可撓連結部226直接一體連結于所述下夾持 部22的一頂端,因此所述可撓連結部226可做為一樞接點,使所述上夾持部23可相對于所 述可撓連結部226進行樞轉而進行開啟或關閉動作,以使所述上夾持部23的另一底端的上 結合端離開所述下夾持部22的另一頂端的下結合端,或使所述上結合端組裝結合于所述 下結合端。在所述上結合端組裝結合于所述下結合端之后,將使得所述下夾持空間220及 上夾持空間230共同定義形成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夾持定位所述背光源燈管30。由于所 述上夾持部23可利用所述可撓連結部226直接一體連結于所述下夾持部22,故有利于進一 步簡化組裝作業(yè)與減少構件數(shù)量。另外,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下夾持部22的下結合端的下 卡鉤221優(yōu)選另具有圓弧狀表面的設計。在所述上夾持部23的上結合端的上卡鉤231欲 由上而下通過所述下卡鉤221并卡入所述下卡槽222的期間,所述下卡鉤221的圓弧狀表 面設計將有利于使所述上卡鉤231順利通過所述下卡鉤221并卡入所述下卡槽222。如上所述,相較于現(xiàn)有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在二彈性臂之間具一朝上的開口, 因而存在某一程度的燈管跳脫風險及不利組裝等缺點,圖2至7的本發(fā)明燈管支撐架20具 有由至少一組的下夾持部22的下夾持空間220及上夾持部23的上夾持空間230所定義而 成的至少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用來穩(wěn)固夾持定位至少一背光源燈管30,因此可確實防止所述背光源燈管30脫離所述燈管支撐架20,故有利于提高所述背光源燈管30的組裝可靠 度與所述背光源燈管30的沖擊測試良品率。再者,如圖7及7A所示,所述燈管支撐架20 的上夾持部23可利用所述可撓連結部226直接一體連結于所述下夾持部22,故也有利于進 一步簡化組裝作業(yè)與減少構件數(shù)量。 本發(fā)明已由上述相關實施例加以描述,然而上述實施例僅為實施本發(fā)明的范例。 必需指出的是,已公開的實施例并未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相反地,包含于權利要求書的精神 及范圍的修改及均等設置均包括于本發(fā)明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管支撐架包含一支撐板;至少一下夾持部,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一上表面,且所述下夾持部各具有二下結合端及一下夾持空間;至少一上夾持部,各具有二上結合端及一上夾持空間,所述上結合端組裝結合于所述下結合端,使得所述下夾持空間及上夾持空間共同定義形成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夾持定位一背光源燈管;以及至少一卡扣端,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一下表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所述下夾持部及所述卡扣端是一體成型的結構,所述上夾持部與上述一體成型的結構 分開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結合端包含一下 卡鉤及一下卡槽,且所述上結合端包含一上卡鉤及一上卡槽,所述下卡鉤對應卡掣結合所 述上卡槽,所述上卡鉤對應卡掣結合所述下卡槽。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卡鉤另包含一傾 斜面,以便所述上卡鉤卡入所述下卡槽。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結合端各另包含 至少一下?lián)鯄K,位于所述下卡鉤及下卡槽的至少一側;同時,所述上結合端另對應包含至少 一上擋塊,位于所述上卡鉤及上卡槽的至少一側,且所述下?lián)鯄K對位于所述上擋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結合端包含一下 插板及一下插槽,且所述上結合端包含一上插板及一上插槽,所述下插板對應插入所述上 插槽,所述上插板對應插入所述下插槽。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管支撐架另包含 一頂撐桿,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所述頂撐桿的一頂端呈圓弧狀,以頂撐一背光 模塊的一光學膜片。
8.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管支撐架包含一支撐板;至少一下夾持部,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一上表面,且所述下夾持部各具有一下結 合端、一可撓連結部及一下夾持空間;至少一上夾持部,各具有一上結合端及一上夾持空間,所述上夾持部利用所述可撓連 結部直接一體連結于所述下夾持部,且所述上結合端組裝結合于所述下結合端,使得所述 下夾持空間及上夾持空間共同定義形成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夾持定位一背光源燈管;以 及至少一卡扣端,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一下表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所述下夾持 部、所述上夾持部及所述卡扣端是一體成型的結構。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結合端包含一下 卡鉤及一下卡槽,且所述上結合端包含一上卡鉤及一上卡槽,所述下卡鉤對應卡掣結合所 述上卡槽,所述上卡鉤對應卡掣結合所述下卡槽。2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卡鉤另包含一 傾斜面,以便所述上卡鉤卡入所述下卡槽。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結合端各另包 含至少一下?lián)鯄K,位于所述下卡鉤及下卡槽的至少一側;同時,所述上結合端另對應包含至 少一上擋塊,位于所述上卡鉤及上卡槽的至少一側,且所述下?lián)鯄K對位于所述上擋塊。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管支撐架另包含 一頂撐桿,凸設形成在所述支撐板的上表面,所述頂撐桿的一頂端呈圓弧狀,以頂撐一背光 模塊的一光學膜片。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背光模塊的燈管支撐架,所述燈管支撐架具有由至少一組的下夾持部的下夾持空間及上夾持部的上夾持空間所定義而成的至少一封閉式夾持空間,以用來穩(wěn)固夾持定位至少一背光源燈管。因此,本發(fā)明可確實防止所述背光源燈管脫離所述燈管支撐架,故有利于提高所述背光源燈管的組裝可靠度與所述背光源燈管的沖擊測試良品率。
文檔編號F21V21/00GK101893216SQ201010230780
公開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7月14日
發(fā)明者周革革 申請人: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