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延音復振琴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延音復振琴,具體是一種具有雙琴箱的彈撥樂器。
背景技術:
彈撥樂器是用手指或撥子撥弦,及用琴竹擊弦而發(fā)音的樂器總稱。彈撥樂器總類繁多與本發(fā)明類似的如吉他、琵琶等樂器。吉他一般包括琴頭、琴頸及琴身,其中琴頭設有用以卷起琴弦一端的弦卷器,琴頭與琴頸的過渡處設有支撐四根琴弦的上弦枕,琴頸的上表面設有指板,指板上排列有間隔的音階銅條,琴身是由面板、側板及背板圍成的一個箱體,靠近琴頸的面板一端設有響孔,遠離琴頸的面板另一端設有用以固定琴弦另一端的下駒,下駒上設有支撐四根琴弦的下線枕。琵琶是由“頭”與“身”構成,頭部包括弦槽、弦軸、山口等。身部包括相位、品位、音箱、覆手等部分。以上樂器都是單琴箱設計。無法達到進一步延音效果。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設計一種具有延音效果的琴,通過琴箱設計達到延音效果,獲得特定的音色。延音復振琴,包括琴箱、音孔、固弦臺基、琴碼、琴弦、琴軸,把手;琴箱面板設置有音孔;琴箱中部設置有擋板,將琴箱分割為上下兩部分,琴箱下部為三棱錐形狀;琴箱擋板上設置有和音孔大小接近的開孔,連通琴箱上下兩部分,開孔邊緣上部設置有數(shù)個支撐柱,振動膜固定支撐柱上。通過膜的振動和三棱錐狀的琴箱的設計獲得特定音色。延音復振琴的把手一體連接有琴箱固定座;琴箱安裝在琴箱固定座內(nèi),琴弦數(shù)量為四根。琴箱和把手可以分別生產(chǎn),然后通過琴箱固定座連接組裝在一起。該延音復振琴,通過琴箱設計達到兩個琴箱的結構,同時加裝有振動膜片,達到了延音效果。選擇不同的振動膜和琴體材料,可以獲得不同的音質。該延音復振琴具有和把手一體連接有琴箱固定座設計,琴箱和把手便于模塊化生產(chǎn)。
圖I為實施例I延音復振琴的主視示意圖。圖2為實施例I延音復振琴的側視結構示意圖。圖3為實施例I延音復振琴的分開狀態(tài)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給出的實施例擬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但不能理解為是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jù)本發(fā)明內(nèi)容對本發(fā)明的一些非本質的改進和調整,仍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延音復振琴如圖I、圖2、圖3所示,包括上琴箱I、下琴箱2、音孔3、固弦臺基11、琴碼14、琴弦10、琴軸9,把手7 ;琴箱面板13設置有音孔3 ;琴箱中部設置有擋板12,將琴箱分割為上下兩部分,下琴箱2為三棱錐形狀;琴箱擋板12上設置有和音孔大小接近的開孔4,連通琴箱上下兩部分,開孔4邊緣上部設置有數(shù)個支撐柱5,振動膜6固定支撐柱5上。延音復振琴的把手7 —體連接有琴箱固定座8 ;琴箱安裝在琴箱固定座8內(nèi),琴弦10數(shù)量 為四根。該延音復振琴,通過琴箱設計達到兩個琴箱的結構,同時加裝有振動膜,達到了延音效果。把手和琴箱也可以采用粘貼和螺絲等方式連接,可以選擇不同的振動膜和琴體材料,琴弦數(shù)量來獲得不同的音質。
權利要求
1.一種延音復振琴,包括琴箱、音孔、固弦臺基、琴碼、琴弦、琴軸,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琴箱面板設置有音孔;琴箱中部設置有擋板,將琴箱分割為上下兩部分,琴箱下部為三棱錐形狀;琴箱擋板上設置有和音孔大小接近的開孔,連通琴箱上下兩部分,開孔邊緣上部設置有數(shù)個支撐柱,振動膜固定支撐柱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延音復振琴,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一體連接有琴箱固定座;所述琴箱安裝在琴箱固定座內(nèi)。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延音復振琴,其特征在于所述琴弦數(shù)量為四根。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延音復振琴,包括琴箱、音孔、固弦臺基、琴碼、琴弦、琴軸,把手;琴箱面板設置有音孔;琴箱中部設置有擋板,將琴箱分割為上下兩部分,琴箱下部為三棱錐形狀;琴箱擋板上設置有和音孔大小接近的開孔,連通琴箱上下兩部分,開孔邊緣上部設置有數(shù)個支撐柱,振動膜固定支撐柱上。延音復振琴的把手一體連接有琴箱固定座;琴箱安裝在琴箱固定座內(nèi)。該延音復振琴,通過琴箱設計達到兩個琴箱的結構,同時加裝有振動膜片,達到了延音效果。選擇不同的振動膜和琴體材料,可以獲得不同的音質。該延音復振琴具有和把手一體連接有琴箱固定座設計,琴箱和把手便于模塊化生產(chǎn)。
文檔編號G10D3/02GK102800304SQ20121027840
公開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8月7日
發(fā)明者苗逢春 申請人:苗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