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顯示面板及其應用的顯示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無邊框顯示面板基板的彩色濾光層形成位置。
背景技術:
平面化的顯示面板目前已經(jīng)成為顯示器市場的主流,傳統(tǒng)的平面型顯示面板例如背光型液晶顯示器,其是由液晶顯示面板及背光模塊(backlightmodule)所組成,液晶顯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開關陣列基板(tft,thinfilmtransistor)、第二基板-彩膜基板(cf,colorfilter)、夾于彩膜基板與開關陣列基板之間的液晶(lc,liquidcrystal)。現(xiàn)在更發(fā)展出不需要背光模塊而可以使外觀更輕薄的自發(fā)光式顯示面板oled以及qled等顯示裝置。而依照現(xiàn)今市場上對平面型顯示器的外觀需求,平面型顯示面板為了突顯出顯示畫面的一體感,開始朝向無邊框設計,而當邊框取消之后,邊緣的側漏光問題就必須被克服,否則會出現(xiàn)外圍漏光的現(xiàn)象,且當四邊無邊框的產(chǎn)品將面板陣列側朝上顯示時,周邊的金屬反光會造成視覺感官不佳,影響面板的品質,所以如何均勻化所看到的光線又能解決邊緣的側漏光問題將是大尺寸面板的一重要參考因素。
一般說來,在顯示面板的開關陣列基板或彩膜基板的制程上,會在其內(nèi)側形成有遮光層(多采用黑色矩陣blackmatrix,bm),用以設置于彩色顯示畫面的rgb三原色濾光層之間,或者用以遮蔽光源、防止混色、提升色彩對比等。惟,若要克服邊緣的側漏光問題,則須增加一道形成有黑色矩陣的制程在開關陣列基板的外側邊緣以遮蔽邊緣的側漏光。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顯示面板及其應用的顯示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無邊框顯示面板基板的彩色濾光層形成位置。不僅可以吸收開關陣列基板周邊金屬光線反射、降低因金屬光線反射所造成視覺感官不佳的問題,還可以在制程上省去形成做為遮光層的黑色矩陣的人力、物料、時間成本。由于所述黑色矩陣可遮蔽光源、防止混色、提升色彩對比,同時,堆疊彩色濾光片又可達成與黑色矩陣相同的效果,用以遮蔽開關陣列基板的外側邊緣的漏光。亦即,本發(fā)明將彩膜基板側的彩色濾光層移到開關陣列基板外側后,可透過堆疊彩色濾光片同時對開關陣列基板及彩膜基板達到吸收開關陣列基板周邊金屬光線反射、降低因金屬光線反射所造成視覺感官不佳的公用效果。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依據(jù)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顯示面板,包括:一第一基板,具有一外表面;一第二基板,與所述第一基板相對設置,并具有一外表面;一彩色濾光層,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外表面,所述彩色濾光層包括第一彩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以及一遮光層,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外表面,所述遮光層包括平行堆疊的所述第一彩色濾光片、所述第二彩色濾光片以及所述第三彩色濾光片。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遮光層以符合所述第一基板外緣的第一遮光層(如環(huán)形狀)以及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第二遮光層(如棋盤形狀或網(wǎng)格形狀)而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外表面,所述第二遮光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遮光層內(nèi)。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具有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的所述彩色濾光層包括平行形成的第一彩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所述第一彩色濾光片為紅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為綠色濾光片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為藍色濾光片。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基板為一開關陣列基板。
在一實施例中,由于具有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的所述彩色濾光層已設置在所述第一基板的外表面,因此所述第二基板不需再設置彩色濾光層。再者,具有符合所述第一基板外緣圖型的所述遮光層包括堆疊形成的第一彩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可用以遮蔽開關陣列基板的外側邊緣的漏光,如此可省下一道黑色矩陣的制程成本。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還包括一平坦層,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外表面,其中,所述平坦層覆蓋所述彩色濾光層。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一種顯示裝置,包括:直下式或側光式的背光模塊,還包括所述的顯示面板。
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xiàn)。一種顯示面板,包括:一第一基板,具有一外表面;一彩色濾光層,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外表面,所述彩色濾光層包括第一彩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以及一遮光層,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外表面,所述遮光層包括平行堆疊的所述第一彩色濾光片、所述第二彩色濾光片以及所述第三彩色濾光片。
本發(fā)明不僅可以透過彩色濾光層彼此堆疊形成遮光層吸收開關陣列基板周邊金屬光線反射、降低因金屬光線反射所造成視覺感官不佳的問題,還可以在制程上省去形成黑色矩陣的人力、物料、時間成本,并且,本發(fā)明將彩膜基板側的彩色濾光層移到開關陣列基板外側后,更可同時對第一基板及第二基板吸收開關陣列基板周邊金屬光線反射、降低因金屬光線反射所造成視覺感官不佳,達到公用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a是一范例性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1b是另一范例性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2a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在第一基板邊框堆疊彩色濾光層形成遮光層的示意圖。
圖2b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在第一基板邊框及其中以陣列堆疊彩色濾光層形成遮光層的示意圖。
圖2c是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于偏光片與彩色濾光層間具有一平坦層的示意圖。
圖2d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在第一基板邊框形成遮光層的示意圖。
圖2e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在第一基板邊框及其中以陣列形成遮光層的示意圖。
圖2f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于偏光片與遮光層間具有一平坦層的示意圖。
圖3a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結合直下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3b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結合側光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3c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結合直下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3d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結合側光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4a是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結合直下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4b是本發(fā)明又一實施例結合側光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4c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結合直下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4d是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結合側光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各實施例的說明是參考附加的圖式,用以例示本發(fā)明可用以實施的特定實施例。本發(fā)明所提到的方向用語,例如「上」、「下」、「前」、「后」、「左」、「右」、「內(nèi)」、「外」、「側面」等,僅是參考附加圖式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語是用以說明及理解本發(fā)明,而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
附圖和說明被認為在本質上是示出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在圖中,結構相似的單元是以相同標號表示。另外,為了理解和便于描述,附圖中示出的每個組件的尺寸和厚度是任意示出的,但是本發(fā)明不限于此。
在附圖中,為了清晰起見,夸大了層、片、基板等的厚度。在附圖中,為了理解和便于描述,夸大了一些層和片的厚度。將理解的是,當例如層、片或基板的組件被稱作“在”另一組件“上”時,所述組件可以直接在所述另一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間組件。
另外,在說明書中,除非明確地描述為相反的,否則詞語“包括”將被理解為意指包括所述組件,但是不排除任何其它組件。此外,在說明書中,“在......上”意指位于目標組件上方或者下方,而不意指必須位于基于重力方向的頂部上。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jù)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顯示面板及其應用的顯示裝置,其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平面型顯示器采用結合兩片玻璃基板以顯示數(shù)字或影像的顯示面板,可分為無法自行發(fā)光的液晶顯示面板以及可以自行發(fā)光的自發(fā)光型顯示面板,其中液晶顯示面板無法自行發(fā)光,因此需要一背光模塊來提供光線。畫面則通過控制液晶顯示面板的光線傳送來形成。其中液晶均勻地設置于液晶顯示面板中。
如圖1a的范例性顯示面板1’與圖1b的范例性顯示面板1”的結構示意圖所示,主要包括第一基板11與第二基板13及其間設置的黏接層15,用以黏接第一基板11與第二基板13,并提供一具間隔高度的容置空間,使第一基板11與第二基板13相對黏接的表面可設置組件,而在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形成有黑色矩陣16,用以吸收第一基板11(可例如為開關陣列基板)周邊金屬光線反射、降低因金屬光線反射所造成視覺感官不佳的問題,其中圖1a的范例性顯示面板1’為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邊框的封閉曲線的圖型,而圖1b的范例性顯示面板1”則是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邊框并陣列于所述封閉曲線范圍內(nèi)的圖型。
一般而言,第二基板13為一彩色濾光片基板,因此于所述第二基板的內(nèi)表面132上會形成彩色濾光層17,所述彩色濾光層17包含有平行形成的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
并且在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的外側與第二基板13的外表面131的外側,設置有第一偏光片12及第二偏光片14,用以控制光線的偏振方向,使顯示面板得以外加電場得到明暗顯示的變化。顯示面板可包括第一基板11、第二基板13與形成于兩基板之間的黏接層15。
而本發(fā)明透過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與第三彩色濾光片173間相互堆疊達到的遮光層17a的防漏光效果,將第二基板的彩色濾光層17移到第一基板11的外側,如圖2a至圖2c所示。
如圖2a至圖2c所示,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顯示面板可為無邊框的顯示面板。
圖2a與圖2b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以兩種形態(tài)堆疊彩色濾光層形成遮光層的示意圖。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一種顯示面板1a以及顯示面板1a’,包括:一第一基板11,具有一外表面111;一第一偏光片12,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一第二基板13,與所述第一基板11相對設置,并具有一外表面131及一內(nèi)表面132;一第二偏光片14,設置于所述第二基板13的外表面131;一黏接層15,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11與所述第二基板13之間;一彩色濾光層17,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所述彩色濾光層17包括平行形成的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以及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平行堆疊形成的一遮光層17a。
在圖2a與圖2b的實施例中,所述遮光層17a如圖2a的顯示面板1a以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外緣圖型的第一遮光層(可例如為環(huán)形狀)或如圖2b的顯示面板1a’更包括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可例如為棋盤形狀或網(wǎng)格形狀)的第二遮光層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所述第二遮光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遮光層內(nèi)。具有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外緣內(nèi)側第二遮光層圖型的所述遮光層17a包括堆疊形成的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所述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為紅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172為綠色濾光片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為藍色濾光片。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具有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的所述彩色濾光層17包括平行形成的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所述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為紅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172為綠色濾光片、第三彩色濾光片173為藍色濾光片。
在圖2a與圖2b的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基板11為一開關陣列基板。
在圖2a與圖2b的實施例中,由于具有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的所述彩色濾光層17已設置在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因此所述第二基板13的內(nèi)表面132不需再設置彩色濾光層17。
在圖2b的實施例中,具有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外緣內(nèi)側陣列圖型的所述遮光層17a包括堆疊形成的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可用以遮蔽開關陣列基板的外側邊緣的漏光,如此可省下一道黑色矩陣的制程成本。
圖2c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于偏光片與彩色濾光層間具有一平坦層的示意圖。與圖2a和圖2b不同的是,在圖2c的實施例中,還包括一平坦層112,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與所述第一偏光片12之間,所述平坦層112覆蓋于所述彩色濾光層17與所述第一偏光片12之間。
在圖2c的實施例中,所述遮光層17a可以如圖2a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外緣圖型的第一遮光層(可例如為環(huán)形狀)以及如圖2b更包括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可例如為棋盤形狀或網(wǎng)格形狀)的第二遮光層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所述第二遮光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遮光層內(nèi)。所述遮光層17a是指由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彼此堆棧形成的形態(tài),而同時上述的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會以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一并形成于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省去須在第二基板13表面形成的彩色濾光層制程,其中所述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為紅色濾光片、第二彩色濾光片172為綠色濾光片、第三彩色濾光片173為藍色濾光片。
而另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以等同于圖2a至圖2c的結構,將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保留于第二基板13,并采用如黑色矩陣的遮光層16形成第一遮光層及第二遮光層,如圖2d至圖2f所示,其中相同組件以相同符號表示,圖2d與圖2e的一種顯示面板1a以及顯示面板1a’,包括:一第一基板11,具有一外表面111及一內(nèi)表面112;一第一偏光片12,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一第二基板13,與所述第一基板11相對設置,并具有一外表面131及一內(nèi)表面132;一第二偏光片14,設置于所述第二基板13的外表面131;一彩色濾光層17,所述彩色濾光層17以陣列圖形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內(nèi)表面112或所述第二基板13的內(nèi)表面132;一黏接層15,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內(nèi)表面111與所述第二基板13的內(nèi)表面132之間;以及一遮光層16,所述遮光層16以符合第一基板11外緣(例如環(huán)形狀)的第一遮光層(如顯示面板1a)以及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圖型(例如棋盤形狀或網(wǎng)格形狀)的第二遮光層(如顯示面板1a’)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所述第二遮光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遮光層內(nèi);其中,第二遮光層是對應于所述彩色濾光層17陣列圖形的間隙而設置。而圖2f則是等同于圖2c的結構,于遮光層16與第一偏光片12之間形成一平坦層112。
本發(fā)明的顯示面板更可包括直下式的背光模塊以及側光式的背光模塊組合的顯示裝置。
圖3a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結合直下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請參照圖3a,如圖3a所示的一種顯示裝置1c,包括直下式的背光模塊2,還包括所述的顯示面板1a’。
圖3a的實施例為,以顯示面板1a’的結構結合直下式的背光模塊2,直下式的背光模塊2是把led晶粒均勻地配置在顯示面板1a’的后方當作發(fā)光源,使背光可以均勻傳達到整個屏幕。同時與圖3a結構相當?shù)膶嵤├凑垍㈤唸D3c,圖3c是將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保留于第二基板13上,而將遮光層16(如黑色矩陣)移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
圖3b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結合側光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請參照圖3b,如圖3b所示的一種顯示裝置1d,包括側光式的背光模塊3,還包括所述的顯示面板1a’。
圖3b的實施例為,以顯示面板1a’的結構結合側光式的背光模塊3,側光式的背光模塊3,是把led晶粒配置在顯示面板1a’的四周邊緣,再搭配導光技術讓背光模塊發(fā)光時,把從屏幕邊緣發(fā)射的光透過導光技術輸送到屏幕中央的區(qū)域去,這樣整體就有足夠的背光量,可讓顯示面板1a’顯示畫面。同時與圖3b結構相當?shù)膶嵤├凑垍㈤唸D3d,圖3d是將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保留于第二基板13上,而將遮光層16(如黑色矩陣)移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
在圖3a與圖3b的實施例中,圖式中的遮光層17a是采取第一遮光層,亦即以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外緣圖型的環(huán)形狀形態(tài)形成于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
圖4a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結合直下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請參照圖4a,如圖4a所示的一種顯示裝置1e,包括直下式的背光模塊2,還包括所述的顯示面板1b。
圖4b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結合側光式背光模塊的結構示意圖。請參照圖4b,如圖4b所示的一種顯示裝置1f,包括側光式的背光模塊3,還包括所述的顯示面板1b。
在圖4a與圖4b的實施例中,圖式中的遮光層17a是同時采取第一遮光曾與第二遮光層,亦即以符合所述第一基板11外緣圖型的環(huán)形狀和陣列于所述外緣內(nèi)側的棋盤形狀或網(wǎng)格形狀的形態(tài)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并且,在圖4a與圖4b的實施例中所采用的顯示面板1b在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與所述第一偏光片12之間設置有一平坦層112,所述平坦層112是一種平滑的保護層,用以保護涂布形成于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的彩色濾光層17以及遮光層17a。同時可參閱圖4c與圖4d,圖4c與圖4d分別與圖4a與圖4b的結構相當,不同之處僅為圖4c與圖4d是將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保留于第二基板13上,而將遮光層16(如黑色矩陣)移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
在不同實施例中,所述的顯示面板亦可例如為液晶顯示面板、oled顯示面板、qled顯示面板、曲面顯示面板或其他顯示面板,不限制于顯示面板。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一種顯示面板可用于oled及qled等自發(fā)光的顯示面板及應用的顯示設備上,包括:一第一基板11,具有一外表面111;一彩色濾光層17,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所述彩色濾光層17包括第一彩色濾光片171、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第三彩色濾光片173;以及一遮光層17a,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11的外表面111,所述遮光層17a包括平行堆疊的所述第一彩色濾光片171、所述第二彩色濾光片172以及所述第三彩色濾光片173(如圖2a所示)。
本發(fā)明不僅可以透過堆疊形成遮光層吸收開關陣列基板周邊金屬光線反射、降低因金屬光線反射所造成視覺感官不佳的問題,還可以在制程上省去形成開關陣列基板外側形成黑色矩陣的人力、物料、時間成本,并且,本發(fā)明將彩膜基板側的彩色濾光層移到開關陣列基板外側后,可同時省去第一基板及第二基板對位組裝的問題。
“在一些實施例中”及“在各種實施例中”等用語被重復地使用。該用語通常不是指相同的實施例;但它亦可以是指相同的實施例?!鞍?、“具有”及“包括”等用詞是同義詞,除非其前后文意顯示出其它意思。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fā)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范圍內(nèi),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nèi)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內(nèi)容,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