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背光模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背光模組,特別是涉及一種直下式背光模組。
背景技術(shù):
液晶顯示裝置具有高畫質(zhì)、體積小、重量輕、低驅(qū)動電壓與低能耗等優(yōu)點,因而被
廣泛應用于個人數(shù)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行動電話、攝錄放映機、筆
記型計算機、桌上型顯示器、車用顯示器及投影電視等消費性通訊電子產(chǎn)品。 現(xiàn)有的液晶顯示裝置,其本身不能發(fā)光,需要借用來自背光模組發(fā)出的光顯像。通
常背光模組按照光源的不同分為直下式背光模組和側(cè)光式背光模組。對于直下式的背光模
組,由于其一般具有多根燈管,且每根燈管都必須對應設有一個燈座以提供該燈管電源,甚
至在一些特殊的燈管中,比如U型燈管,需要提供兩個燈座來進行供電,因而使得一套背光
模組需要使用大量的燈座。而燈座在插拔組裝或者搬運的過程中,很容易受到損傷導致報
廢,大大提高了生產(chǎn)液晶顯示裝置的成本。
發(fā)明內(nèi)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將提供一種背光模組,該背光模塑使用一種具有雙插頭的燈座, 針對U型燈管等一些特殊燈管,只需一個燈座就是實現(xiàn)供電,大大減少了燈座的使用數(shù)量, 同時該燈座結(jié)構(gòu)簡單,即使受到損傷,只需替換損傷部位即可,容易維修,也大大減少了生 產(chǎn)成本。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目的所提供的背光模組,包括至少一根燈管,該燈管具有相對設置 的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至少一個燈座,與該燈管相對應,該燈座具有相背設置的第一座體 和第二座體,該第一座體和第二座體之間設有絕緣隔板,其中該第一座體具有第一夾持部, 用以放置所述燈管的第一 電極,該第二座體具有第二夾持部,用以放置所述燈管的第二電 極。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目的所提供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第一座體具有第一導體件,該第 一導體件形成該第一夾持部;所述第二座體具有第二導體件,該第二導體件形成該第二夾 持部。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目的所提供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絕緣隔板具有第一導槽和第二 導槽,分別設置于該絕緣隔板的兩個相背的側(cè)面,所述第一導體件和第二導體件分別設有 凸片,其中該第一導體件通過該凸片和第一導槽配合固定于該第一座體內(nèi),該第二導體件 通過該凸片和第二導槽配合固定于該第二座體內(nèi)。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目的所提供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第一導體件還設有第一接口部, 位于該第一夾持部的下側(cè);所述第二導體件還設有第二接口部,位于該第二夾持部的下側(cè)。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目的所提供的背光模組,其中所述第一座體具有第一容置部,所述 第二座體具有第二容置部,其中該第一導體件的第一接口部設置于該第一容置部中,該第
二導體件的第二接口部設置于該第二容置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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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目的所提供的背光模組,其中該燈座還包括固定片,設置于該第一 容置部和第二容置部上側(cè)。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目的所提供的背光模組,其中進一步包括背板,其中該燈管和該燈 座設置在該背板上。 由此本發(fā)明所提供的背光模組,減少了燈座的使用量,并且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燈座具
有結(jié)構(gòu)簡單,容易維修的特點,大大降低了生產(chǎn)成本。 下面結(jié)合附圖以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fā)明做詳細說明。
圖1所示為本發(fā)明一種實施方式的背光模組的俯視示意圖;
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一種實施方式的燈管和燈座的立體示意圖;
圖3所示為圖2中燈座部分的放大示意圖;
圖4A為圖3所示燈座中導體件的立體示意圖;
圖4B為圖2所示燈座的側(cè)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請參見圖1,圖1所示為本發(fā)明一種實施方式的背光模組的俯視示意圖。如圖所 示,該背光模組具有背板100,其上設置多根燈管300,該每個燈管連接有一燈座200,該燈 座200固定于該背板100上。 請參見圖2,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一種實施方式的燈管和燈座的立體示意圖。如圖所 示,本發(fā)明的燈管300為一 U型燈管,其具有第一電極301和第二電極302,該第一 電極301 和第二電極302為彼此相對的一組電極,該兩個電極同時連接在燈座200上。燈座200具 有彼此相背設置的第一座體201和第二座體202,該第一座體201、第二座體202中間設有 絕緣隔板203,第一導體件220設置在該第一座體201內(nèi),第二導體件230設置在該第二座 體202內(nèi)。 請結(jié)合圖4A參見圖3,圖3所示為圖2中燈座部分的放大示意圖,圖4A為圖3所 示燈座中導體件的立體示意圖。如圖所示,該第一導體件220具有第一夾持部221、第一接 口部222和第一凸片223,其中該第一夾持部221放置該燈管的第一電極301,該第一接口 部222設置在該第一夾持部221的下側(cè),并于該第一夾持部221保持電性連接。該第二導 體件230與該第一導體件結(jié)構(gòu)相同,具有第二夾持部231、第二接口部和第二凸片(圖中未 示出),該燈管的第二電極302被設置于該第二夾持部231內(nèi)。隔板203在第一座體201的 一側(cè)設有第一導槽204,第一導體件220的第一凸片223可以插入該第一導槽204,以此配 合固定該第一導體件220,同時當需要拆卸該第一導體件220時,只需要將該第一凸片223 從該第一導槽204中抽出即可;隔板203在第二座體202的一側(cè)設有第二導槽205,第二導 體件230的第二凸片可以插入該第二導槽205,以此配合固定該第二導體件230。當需要更 換或拆卸該第二導體件230時,只需要將該第二凸片從該第二導槽205中抽出即可。
請再結(jié)合圖3參見圖4B,圖4B為圖2所示燈座的側(cè)視圖。如圖所示,該燈座進一 步包括固定板206,該固定板206用以將該燈座固定至被背板上。該第一座體201在該固 定板206的下側(cè)還設有第一容置部207,該第二座體202在該固定板206的下側(cè)還設有第二容置部208。其中,該第一導體件220的第一接口部222設置在該第一容置部207內(nèi),該 第二導體件230的第二接口部232設置在該第二容置部208內(nèi)。當一個外接電源分別連接 至該第一接口部222和該第二接口部232時,該U型燈管300的第一電極301和第二電極 302被接入電壓信號,從而點亮該U型燈管。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背光模組,該背光模組具有一種背靠背設置的雙插頭 燈座,可以同時給燈管的兩個電極供電,并且本發(fā)明的燈座具有簡單易拆的結(jié)構(gòu),當燈座有 所損傷時,可以很方便的進行更換和維修,大大減少了生產(chǎn)成本。 由以上較佳具體實施方式
的詳述,希望能更加清楚描述本發(fā)明的特征與精神,而 并非以上述所揭露的較佳具體實施方式
來對本發(fā)明的權(quán)利要求范圍加以限制。相反地,其 目的是希望能涵蓋各種改變及具相等性的安排于本發(fā)明所欲申請的權(quán)利要求的范圍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根燈管,該燈管具有相對設置的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至少一個燈座,與該燈管相對應,該燈座具有相背設置的第一座體和第二座體,該第一座體和第二座體之間設有絕緣隔板,其中該第一座體具有第一夾持部,用以放置所述燈管的第一電極,該第二座體具有第二夾持部,用以放置所述燈管的第二電極。
2. 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座體具有第一導體件,該第一 導體件形成該第一夾持部;所述第二座體具有第二導體件,該第二導體件形成該第二夾持 部。
3. 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絕緣隔板具有第一導槽和第二導 槽,分別設置于該絕緣隔板的兩個相背的側(cè)面,所述第一導體件和第二導體件分別設有凸 片,其中該第一導體件通過該凸片和第一導槽配合固定于該第一座體內(nèi),該第二導體件通 過該凸片和第二導槽配合固定于該第二座體內(nèi)。
4. 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體件還設有第一接口部,位 于該第一夾持部的下側(cè);所述第二導體件還設有第二接口部,位于該第二夾持部的下側(cè)。
5. 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座體具有第一容置部,所述第 二座體具有第二容置部,其中該第一導體件的第一接口部設置于該第一容置部中,該第二導體件的第二接口部設置于該第二容置部中。
6. 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該燈座還包括固定片,設置于該第一容 置部和第二容置部上側(cè)。
7. 如權(quán)利要求l所述的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背板,其中該燈管和該燈座 設置在該背板上。
全文摘要
一種背光模組,包括復數(shù)根燈管和對應的復數(shù)個燈座。其中該燈座具有相背設置的第一座體和第二座體,該第一座體和第二座體之間設有絕緣隔板;第一導體件和第二導體件分別設置于第一座體和第二座體內(nèi);該第一導體件具有第一夾持部,用以放置所述燈管的第一電極,該第二導體件具有第二夾持部,用以放置所述燈管的第二電極。通過這種雙插頭結(jié)構(gòu)的燈座,減少了背光模組中燈座的使用量,同時該種燈座易于維修,降低了生產(chǎn)成本。
文檔編號G02F1/13GK101761833SQ20101010475
公開日2010年6月30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18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0年1月18日
發(fā)明者沈冬明 申請人:友達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