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控光板以及具有該控光板的液晶顯示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地涉及一種控光板以及具有該控光板的液晶顯示器,更具體地講,涉及一種控光板以及一種具有該控光板從而實現(xiàn)均勻亮度的薄型液晶顯示器。
背景技術:
液晶顯示器(LCD)包括液晶面板和液晶,其中,液晶面板具有薄膜晶體管(TFT)基板和濾色器基板,液晶注入到這兩個基板之間。由于LCD是非發(fā)光裝置,所以它包括背光單元,該背光單元用于對TFT基板的后部提供光。透射率是基于液晶的排列來控制的。液晶面板和背光單元容納在支架內。
通常,背光單元包括光源部分和光學元件,其中,光源部分用于對液晶面板提供光,光學元件用于反射或集中由光源部分提供的光,使光能入射到液晶面板上。光學元件主要包括漫射板、漫射片、棱鏡片和保護片。
根據光源部分的位置,背光單元可以是側光式(edge-type)或直下式(direct-type)。
直下式背光單元具有適于使LCD具有大尺寸的結構,并包括設置在液晶面板的下面上的一個或多個光源,從而將光提供到整個液晶面板上。直下式背光單元的優(yōu)勢在于,由于與側光式背光單元相比,直下式背光單元能使用多個光源,所以直下式背光單元能夠確保高亮度。
然而,傳統(tǒng)的LCD的問題在于,由于在由光源將光提供到其上的多個通道部分和在通道部分間形成的非通道部分之間的亮度不同,從而在液晶面板上形成了黑線。換言之,由于亮度不均勻,所以顯示品質降低。
此外,由于光學元件包括多個層,所以要實現(xiàn)薄型液晶顯示出乎意料地變得困難。
發(fā)明內容
因此,在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控光板(light control plate)以及一種包括該控光板并確保均勻亮度的薄型液晶顯示器。
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其它方面通過提供一種控光板來實現(xiàn),該控光板包括基部和第一光色散部分,其中,第一光色散部分為透鏡形狀并與基部的至少一面結合,使由控光板的外部提供的光色散。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第一光色散部分的半徑為大約50μm。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控光板包括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并且相鄰的第一光色散部分之間的中心距為大約100μm。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形成在基部上,并且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彼此接觸。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橫跨基部的表面縱向地延伸。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各第一光色散部分與相鄰的第一光色散部分毗連。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基部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控光板還包括粘合層,該粘合層置于基部和第一光色散部分之間,以使第一光色散部分附于基部。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粘合層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隨機地排列在基部上。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各第一光色散部分包括從基部突出的圓形突起。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圓形的第一光色散部分均勻地排列在基部上。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圓形的第一光色散部分按行和列排列在基部上。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控光板還包括與基部的至少一面結合并具有棱鏡形狀的第二光色散部分,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和多個第二光色散部分縱向地形成在基部上。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第一光色散部分形成在基部的兩面上。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第一光色散部分形成在基部的第一面上,第二光色散部分形成在基部的第二面且為相對面上,第二光色散部分的形狀與第一光色散部分的形狀不同。
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其它方面也通過提供一種液晶顯示器來實現(xiàn),該液晶顯示器包括液晶面板,在其上形成圖像;光源部分,用來將光提供給液晶面板;控光板,設置在液晶面板和光源部分之間,并包括基部和光色散部分,其中,光色散部分為透鏡形狀并與基部結合,使由光源部分提供的光色散。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光源部分設置在控光板的后面,并包括平面光源燈、線光源燈和點光源燈中的任何一種。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光源部分距離控光板大約5mm至大約15mm。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光色散部分形成在基部上,并且多個光色散部分彼此接觸。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基部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液晶顯示器還包括粘合層,該粘合層置于基部和光色散部分之間,以使光色散部分附于基部。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粘合層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控光板包含丙烯基樹脂和聚碳酸酯中的任何一種。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液晶顯示器還包括漫射片,該漫射片設置在控光板上,使穿過控光板的光色散。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第一光色散部分的半徑為大約50μm。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控光板包括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并且相鄰的第一光色散部分之間的中心距為大約100μm。
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其它方面也通過提供一種背光組件來實現(xiàn),該背光組件包括提供光的光源部分和被光穿透的控光板,該控光板包括基部和透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光色散部分與基部結合,使由光源部分提供的光色散。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透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橫跨基部的表面縱向地延伸,各光色散部分與相鄰的光色散部分毗連。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棱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與多個透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交替地排列。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光色散部分橫跨基部的表面分散,并且各光色散部分包括圓形的突起。
根據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多個光色散部分橫跨基部的面向光源部分的第一表面排列,多個光色散部分橫跨基部的與光源部分背離的第二表面排列。
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一實施例的透視圖;圖2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二實施例的剖視圖;圖3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三實施例的剖視圖;圖4和圖5分別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四實施例和第五實施例的透視圖;圖6是具有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一實施例的液晶顯示器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分解透視圖;圖7是示意性地示出通過控光板的由圖6中示出的光源部分提供的光線的示例性色散的剖視圖;圖8是示意性地示出在具有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二實施例的液晶顯示器中光的示例性色散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xiàn)在將詳細地參照本發(fā)明的示例性實施例,附圖中示出了本發(fā)明的例子,其中,相同的標號始終表示相同的元件。為了通過參照圖來解釋本發(fā)明,下面描述了實施例。在圖中,為清晰起見,夸大了層、膜和區(qū)域的厚度。要明白,當元件例如層、膜、區(qū)域或基板被稱作在另一元件“上”時,該元件可直接在其它元件上,或者也可存在中間元件。
圖1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一實施例的透視圖。如圖1中所示,控光板100包括基部110和透鏡形狀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結合到基部110的至少一面,使由控光板100的外部提供的光色散。
典型地,基部110是透明的,并由具有優(yōu)良的光透射率的丙烯基樹脂例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或聚碳酸酯(PC)制成,但不限于此。
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形成在基部110上的方式為,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彼此接觸。即,在一個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結束的地方,另一個第一光色散部分120開始,從而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與任一相鄰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處于毗連的關系。在一個實施例中,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的半徑為大約50μm,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之間的中心距為大約100μm。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形成在基部110的一面上,其作用為使由控光板100的外部提供的光色散。即,第一光色散部分120使光色散,以使光的亮度均勻。第一光色散部分的透鏡形狀有助于光的色散。參照附圖,應該明白,透鏡形狀表示象透鏡形的形狀,并包括光學表面的陣列,例如許多緊密地組裝的透鏡。如示出的,光學表面包括多個凸出的表面。優(yōu)選地,通過對第一光色散部分120連同基部110整體地注?;驍D壓來簡化制造控光板100的工藝。然而,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的制作并不限于上面的描述,可使用紫外線固化樹脂來選擇性地形成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即,將紫外線固化樹脂涂在基部110的一面上之后,使基部110經過被透鏡圖案纏繞的輥子(roller)。接著,將紫外線輻射到透鏡面以固化紫外線固化樹脂。盡管描述了用來形成控光板100的具體方法,但是其它形成控光板100的方法也將在這些實施例的范圍之內。在示出的實施例中,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僅形成在基部110的一面上。作為選擇,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可形成在基部110的兩面上。
圖2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二實施例的剖視圖??毓獍?00與圖1中示出的第一實施例的控光板的不同之處在于基部210內形成了多個氣泡215。
例如,可使用混合在一起的丙烯基樹脂或PC與起泡劑來形成基部210。起泡劑在預定的溫度或更高的溫度下產生氣體,從而形成氣泡215。因此,由控光板200的外部提供的光被氣泡215散射,然后被第一光色散部分120色散。換言之,氣泡215使穿入基部210內的光散射。與關于圖1描述的前面的實施例中的一樣,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的半徑為大約50μm,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之間的中心距為大約100μm。
圖3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三實施例的剖視圖??毓獍?00與圖1中示出的第一實施例的控光板的不同之處在于膜型第一光色散部分120附于基部210。
優(yōu)選地,控光板300還包括粘合層130,粘合層130用來使第一光色散部分120附于基部210,并疊置在基部210和第一光色散部分120之間。與關于圖2描述的第二實施例中的一樣,在基部210之內形成了多個氣泡215,以使光散射。
粘合層130通過將粘合劑和起泡劑混合來形成,并在其內具有由起泡劑產生的多個氣泡135。粘合層130使基部210與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粘合在一起,并利用其中的氣泡135使光散射。與關于圖1和圖2描述的前面的實施例中的一樣,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的半徑為大約50μm,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之間的中心距為大約100μm。
圖4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四實施例的透視圖??毓獍?00與圖1中示出的第一實施例的控光板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一光色散部分420橫跨基部410分散。第一光色散部分420可均勻地排列,例如按行和列排列,可橫跨基部410的表面隨機地分散,或者作為選擇,只要第一光色散部分420使穿入基部410內的光有效地色散而使亮度均勻,就可對第一光色散部分420進行各種修改。
盡管第一光色散部分120成形為具有從控光板100的第一面延伸到控光板100的相對面的長度,但是第一光色散部分410代替成形為隆起、突出、凸出的突起等。任何能夠使穿入基部410的光有效地色散的形狀將在這些實施例的范圍之內。雖然圖4中沒有示出,但是應該明白,第一光色散部分420的排列可與圖2中示出的具有氣泡的基部和/或圖3中示出的具有氣泡的粘合層一起使用。此外,第一光色散部分420可僅位于控光板400的一個表面上,或者可位于控光板400的相對的表面上。
圖5是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五實施例的透視圖??毓獍?00與圖1中示出的第一實施例的控光板的不同之處在于它還包括棱鏡形狀的第二光色散部分150。
即,多個透鏡形狀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和多個棱鏡形狀的第二光色散部分150縱向地形成在基部110上,例如通過從控光板500的第一面延伸到相對面。示出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和第二光色散部分150規(guī)則地排列,然而,排列并不限于上面的描述,只要使光有效地色散,就可對排列進行各種修改。僅通過例子,一個或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可與一個或多個第二光色散部分150交替地排列。
雖然圖5中沒有示出,但是應該明白,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和第二光色散部分150的排列可與圖2中示出的具有氣泡的基部和/或圖3中示出的具有氣泡的粘合層一起使用。此外,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和第二光色散部分150可僅位于控光板500的一個表面上,或者可位于控光板500的相對的表面上。
使用上述構造例如參照圖1至圖5的描述來設置能夠使光均勻地色散的控光板。
在下文,參照附圖,將給出對根據本發(fā)明的液晶顯示器(LCD)的詳細描述。
圖6是具有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一實施例的LCD的示例性實施例的分解透視圖。盡管圖1中示出的第一實施例的控光板100表示為圖6的LCD中使用的控光板,但是第二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的控光板及其變形可選擇性地用于示出的示例性LCD或LCD的其它變形。圖6中示出的LCD包括液晶面板510;背光單元550,用來將光提供到液晶面板510上;源極印刷電路板(PCB)580和柵極PCB 590,用來驅動液晶面板510;支架600,用來在其內容納液晶面板510和背光單元550。
液晶面板510包括薄膜晶體管(TFT)基板511,在其上形成有TFT;濾色器基板512,其與TFT基板511相對;液晶層(未示出),置于這兩個基板之間。液晶面板510基于液晶層內的液晶分子的排列來形成圖像。由于液晶面板510是非發(fā)射裝置,所以需要背光單元550。
由源極PCB 580和柵極PCB 590提供的驅動信號通過數(shù)據柔性電路膜585和柵極柔性電路膜595被施加到液晶面板510。數(shù)據驅動芯片586和柵極驅動芯片596分別安裝在數(shù)據柔性電路膜585和柵極柔性電路膜595上,從而將由源極PCB 580和柵極PCB 590提供的驅動信號施加到液晶面板510。
支架600包括下支架620,設置在背光單元550下,用來容納背光單元550;???30,設置在背光單元550上,支撐液晶面板510,從而將液晶面板510安全地安裝在其上;上支架610,設置在液晶面板510上,以與下支架620結合。
背光單元550包括光源部分551,用來將光提供到液晶面板510上;控光板100,設置在光源部分551上,將由光源部分551提供的光色散到液晶面板510上。背光單元550還可包括漫射片(未示出),該漫射片設置在控光板100上用于漫射穿入控光板100內的光。
光源部分551設置在控光板100的后面,從而光源部分551處于下支架620和控光板100之間的位置。光源部分551可以是諸如平面熒光燈(FFL)的平面光源燈、諸如冷陰極熒光燈(CCFL)的線光源燈、或諸如發(fā)光二極管(LED)的點光源燈中的任何一種。在示出的實施例中,雖然應該明白,其它的光源部分551可合并到LCD中,但是使用的是FFL。
光源部分551的FFL包括通道部分552(圖7)和非通道部分553,其中,通道部分552向上凸起并由其提供光,非通道部分553是凹進的,并交替地與通道部分552相鄰。在表面光源中,由通道部分552將光提供到控光板100上。
來自光源部分551的FFL的通道部分552的光在被控光板100色散之后,被提供給液晶面板510。因此,關于提供到液晶面板510上的光,由于控光板100而使通道部分552和非通道部分553的亮度差異縮小,因而確保了均勻的亮度,從而提高了顯示品質。
進一步如圖7中所示,光源部分551的FFL和控光板100之間的距離(D)為大約5mm至15mm,優(yōu)選地為大約10mm。因此,光源部分551的FFL和控光板100之間的距離設置得盡可能的窄,從而實現(xiàn)薄型LCD。
如前所述,控光板100包括基部110和基部110上的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第一光色散部分120是透鏡形狀,并使由控光板100的外部例如由光源551提供的光色散??毓獍?00的設置方式是,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在控光板100內面向上,例如朝著液晶面板510。作為選擇,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可面向下,例如朝著光源部分551。在又一可選的實施例中,第一光色散部分120可設置在基部110上,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的設置方式為既面向上又面向下。由于控光板100與圖1的控光板相同,采用相同的標號來表示控光板,所以省略了關于控光板100的詳細描述。參照圖7,將示意性地描述通過控光板110的光的色散。
來自光源部分551的FFL的通道部分552的光通過控光板100的基部110被提供給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由于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為透鏡形狀,所以能夠使透射過它的光無限地色散。因此,通道部分552和非通道部分553之間的邊界變得模糊不清,因而去除了否則會由非通道部分553造成的黑線。因此,來自光源部分551的FFL的光在被第一光色散部分120色散之后,被提供給液晶面板510,從而提供了具有均勻亮度的LCD。
圖8是示意性地示出在具有如圖2中示出的根據本發(fā)明的控光板的第二實施例的LCD中光的示例性色散的剖視圖。由于控光板200與圖2的控光板相同,所以省略了關于控光板200的詳細描述。
如圖8中示出的,來自光源部分551的FFL的通道部分552的光通過控光板200的基部210被提供給第一光色散部分120。來自光源部分551的FFL的光在被基部210內形成的多個氣泡215散射后,被提供給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由于第一光色散部分120為透鏡形狀,所以能夠使透射過它的光無限地色散。因此,通道部分552和非通道部分553之間的邊界變得模糊不清,因而去除了否則會由非通道部分553造成的黑線。因此,來自光源部分551的FFL的光在被基部210內的氣泡215和第一光色散部分120色散之后,被提供給液晶面板510,從而提供了具有均勻亮度的LCD。
在上述描述中,公開了具有根據第一實施例和第二實施例的控光板的LCD。作為選擇,也可設置具有根據第三實施例至第五實施例的控光板的LCD及其變形。
在上述描述中,光色散部分形成在基部的上面上,即,面向液晶面板。作為選擇,光色散部分可形成在基部的下面上,例如面向光源部分,或形成在基部的面向光源部分和液晶面板的兩面上。同時,如果光色散部分形成在基部的兩面上,則光色散部分的形狀可以制造得不同。例如,在基部的上面上的光色散部分可不同于在基部的下面上的光色散部分。作為選擇,上面光色散部分和下面光色散部分的形狀可相同,或者可為彼此的鏡面圖像。
如上所述,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能夠確保均勻亮度的薄型LCD。
雖然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會理解,在不脫離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本發(fā)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改變。另外,“第一”、“第二”等術語的使用并不表示任何順序或重要性,而是第一”、“第二”等術語用來使一個元件與另一元件區(qū)分開。此外,“一個”等術語的使用并不表示數(shù)量的限制,而是用來表示至少一個參考項目的存在。
本申請要求于2005年1月27日提交的第2005-0007486號韓國專利申請的優(yōu)先權以及由其產生的所有權益,該申請的內容全部公開于此,以資參考。
權利要求
1.一種控光板,包括基部;第一光色散部分,為透鏡形狀并與所述基部的至少一面結合,使由所述控光板的外部提供的光色散。
2.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所述第一光色散部分的半徑為大約50μm。
3.如權利要求2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還包括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其中,相鄰的第一光色散部分之間的中心距為大約100μm。
4.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形成在所述基部上,并且所述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彼此接觸。
5.如權利要求4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所述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橫跨所述基部的表面縱向地延伸。
6.如權利要求4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各第一光色散部分與相鄰的第一光色散部分毗連。
7.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所述基部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8.如權利要求7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還包括粘合層,所述粘合層置于所述基部和所述第一光色散部分之間,以使所述第一光色散部分附于所述基部。
9.如權利要求8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所述粘合層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10.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多個第一光色散部分隨機地排列在所述基部上。
11.如權利要求10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各第一光色散部分包括從所述基部突出的圓形突起。
12.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還包括均勻地排列在所述基部上的多個圓形的第一光色散部分。
13.如權利要求12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所述多個圓形的第一光色散部分按行和列排列在所述基部上。
14.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還包括與所述基部的至少一面結合并具有棱鏡形狀的第二光色散部分,其中,多個所述第一光色散部分和多個所述第二光色散部分縱向地形成在所述基部上。
15.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所述第一光色散部分形成在所述基部的兩面上。
16.如權利要求1中提出的所述控光板,其中,所述第一光色散部分形成在所述基部的第一面上,所述控光板還包括形成在所述基部的第二面且為相對面上的第二光色散部分,所述第二光色散部分的形狀與所述第一光色散部分的形狀不同。
17.一種液晶顯示器,包括液晶面板,在其上形成圖像;光源部分,用來將光提供給所述液晶面板;控光板,設置在所述液晶面板和所述光源部分之間,并包括基部和光色散部分,所述光色散部分為透鏡形狀并與所述基部結合,使由所述光源部分提供的光色散。
18.如權利要求17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光源部分設置在所述控光板的后面,并包括平面光源燈、線光源燈和點光源燈中的任何一種。
19.如權利要求18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光源部分距離所述控光板大約5mm至大約15mm。
20.如權利要求19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其中,多個光色散部分形成在所述基部上,并且所述多個光色散部分彼此接觸。
21.如權利要求17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基部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22.如權利要求21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還包括粘合層,所述粘合層置于所述基部和所述光色散部分之間,以使所述光色散部分附于所述基部。
23.如權利要求22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粘合層包括在其內形成的多個氣泡。
24.如權利要求17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控光板包含丙烯基樹脂和聚碳酸酯中的任何一種。
25.如權利要求17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還包括漫射片,所述漫射片設置在所述控光板上,使穿過所述控光板的光漫射。
26.如權利要求17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其中,所述光色散部分的半徑為大約50μm。
27.如權利要求26中提出的所述液晶顯示器,還包括多個光色散部分,其中,相鄰的光色散部分之間的中心距為大約100μm。
28.一種背光組件,包括光源部分,提供光;控光板,被光穿透,所述控光板包括基部和透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所述光色散部分與所述基部結合,使由所述光源部分提供的光色散。
29.如權利要求28中提出的所述背光組件,還包括橫跨所述基部的表面縱向地延伸的多個透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各光色散部分與相鄰的光色散部分毗連。
30.如權利要求29中提出的所述背光組件,還包括與所述多個透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交替排列的多個棱鏡形狀的光色散部分。
31.如權利要求28中提出的所述背光組件,還包括橫跨所述基部的表面分散的多個光色散部分,各光色散部分包括圓形的突起。
32.如權利要求28中提出的所述背光組件,還包括橫跨所述基部的面向所述光源部分的第一表面排列的多個光色散部分,和橫跨所述基部的與所述光源部分背離的第二表面排列的多個光色散部分。
全文摘要
一種控光板包括基部和透鏡形狀的第一光色散部分,第一光色散部分與基部的至少一面結合,使由控光板的外部提供的光色散。因此,控光板以及包括該控光板的液晶顯示器的設置方式為確保均勻的亮度。
文檔編號G02B1/04GK1811553SQ20051013200
公開日2006年8月2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月27日
發(fā)明者白晶旭, 金辰洙, 朱炳潤, 河周和, 崔震成 申請人:三星電子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