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液晶顯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液晶顯示裝置,特別是一種具有高機械強度的液晶顯示裝置。
參照圖2,該液晶顯示裝置10由一背殼130及一前殼134與(例如)一手提電腦結(jié)合而作為一輸出屏幕。該液晶顯示器10的外殼122是利用固定元件,例如螺絲132鑲嵌于該背殼130及該前殼134。該前殼134具有一針對該可見區(qū)調(diào)整的空白區(qū)。
圖3a為沿圖2中3a-3a線所得的截面圖。如圖所示,該液晶顯示裝置10的框架124中具有多個孔洞138,該外殼122具有多個突起136用以卡進該框架124的孔洞138。該外殼122的突起136與該框架124的孔洞138接合使得該外殼122及該框架124彼此結(jié)合。
一般而言,如圖2所示,該框架124的較長邊142的中央部140不設置孔洞從而獲得較高的機械強度。因此,如圖3b所示,該外殼122的中央部(對應于該框架124的中央部140)為平坦不具有任何突起。然而,當該液晶顯示器10遭受到環(huán)境測試,尤其是震動測試時,該框架124的較長邊142的中央部140遭受的應力最大,因而于該中央部140造成不能接受的變形。
因此,該領域需要一種液晶顯示器,其可克服或至少改善上述的難題。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個液晶顯示裝置,其主要包含一液晶面板、一背光單元、一外殼以及一框架。該液晶面板具有相對的上下表面。該背光單元設于該液晶面板下表面之下并與該液晶面板接合。該外殼支撐該背光單元并具有一壁豎立于該背光單位附近。該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蓋該液晶面板上表面的至少一邊緣以及一第二部分與該外殼的壁結(jié)合。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該外殼具有至少一突起形成于該壁,并且該框架的第二部分受該突起擠壓使得該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該框架的第一部分較佳是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且接觸到該上表面。較佳地,該突起與該外殼一體成型。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該框架的第二部分具有至少一突起朝向該外殼的壁突出,并且該突起受該外殼的壁擠壓使得該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且接觸到該液晶面板。該突起較佳是與該框架一體成型。另外,該突起亦可經(jīng)由施加一沖壓操作(pressoperation)于該框架的第二部分而形成。
較佳地,該突起形成于該外殼壁較長部的中央部分或是該框架第二部分較長邊的中央部分,使得該框架的第一部分在其較長邊的中央部彎曲。這將有效加強并穩(wěn)定該框架的結(jié)構(gòu),特別是該框架較長邊的中央部分。
該突起較佳是具有一斜截面用以幫助于該框架及該外殼的結(jié)合。
130 背殼 132 螺絲134 前殼 136 突起138 孔洞 140 中央部142 較長邊400 液晶顯示裝置 402 液晶面板404 背光單元 406 外殼408 框架 414 上表面416 第一部分 418 第二部分424 壁 426 突起500 液晶顯示裝置502 突起 504 壁600 液晶顯示裝置602 突起雖然本發(fā)明可表現(xiàn)為不同形式的實施例,但附圖
所示者及于下文中說明者均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請了解本文所揭示者為本發(fā)明的一范例,且并非意圖用以將本發(fā)明限制于圖示及/或所描述的特定實施例中。
圖4所示為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液晶顯示裝置400,其包含一液晶面板402、一背光單元404、一外殼406以及一框架408。
該液晶面板402具有相對的上下表面(只有上表面被標上圖號414)。該背光單元404設于該液晶面板402下表面之下并與該液晶面板402接合。該外殼406,較佳地以塑膠制成,支撐該背光單元404并具有一壁424與該背光單元404相鄰。雖然未示于圖4-6,該較佳地由金屬制成的框架408是利用一固定件例如螺絲或緊配保的突起/孔洞與該外殼406結(jié)合。該液晶顯示裝置具有兩個較長邊及兩個較短邊。因此,該框架及該外殼分別具有兩個較長邊(部)及兩個較短邊(部)。該框架408具有一第一部分416覆蓋該液晶面板402上表面414的至少一邊緣以及一第二部分418與該外殼406結(jié)合。該框架408的第一部分416大致垂直于該第二部分418。該外殼406的壁424大致平行于該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用以與該框架408結(jié)合。
該液晶顯示裝置400的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突起426形成于該外殼406的壁424,用以將該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推離該壁424。該突起426可與該外殼406一體成型。較佳地該突起426形成于該外殼406的壁424的較長部的中央部。將該框架408組合至該外殼406之后,該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受該突起426擠壓使得該框架408的第一部分416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414彎曲。較佳地,該框架408的第一部分416有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彎曲并且恰好接觸到該液晶面板。
圖5所示為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液晶顯示裝置500。該液晶顯示裝置500的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突起502設于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用以使該第二部分418離開該外殼406。該突起502可與該框架408一體成型。該外殼406具有一壁504相鄰于該背光單元404。該壁504大致平行于該框架408的第二部分用以與該框架408接合。該突起502朝向該外殼406之壁504突出。該壁504對應于該突起502的部分為大致平坦。在將該框架408組合至該外殼406之后,框架第二部分418的突起502受該外殼406之壁504擠壓使得該第一部分416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較佳地,該框架第一部分有部分彎曲至恰好接觸到該液晶面板402。
圖6所示為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液晶顯示裝置600。除了以突起602取代突起502之外,該液晶顯示裝置600大致與圖5的液晶顯示裝置500相同。該突起602為利用沖壓操作(press operation)形成于該框架408第二部分418的突出部(protruded segment)。
該突起426、502、602較佳地具有一斜截面用以幫助該框架及該外殼的結(jié)合。
較佳地,該突起形成于該壁424的較長部的中央部分或是該框架第二部分418的較長邊的中央部分,使得該框架的第一部分416在其較長邊的中央部分彎曲。這有效加強并穩(wěn)定該框架的結(jié)構(gòu),進而改善該框架(特別是該框架的較長邊的中央部分)的機械強度。
雖然前述的描述及圖示已揭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必須了解到各種增添、許多修改和取代可能使用于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而不會脫離如權(quán)利要求書所界定的本發(fā)明原理的精神及范圍。熟悉該技術(shù)者將可體會本發(fā)明可能使用于很多形式、結(jié)構(gòu)、布置、比例、材料、元件和組件的修改。因此,本文于此所揭示的實施例與所有觀點,應被視為用以說明本發(fā)明,而非用以限制本發(fā)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由權(quán)利要求書所界定,并涵蓋其合法均等物,并不限于先前的描述。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包含一液晶面板具有相對的上下表面;一背光單元設于該液晶面板的下表面之下并與該液晶面板接合;一外殼支撐該背光單元并具有一壁與該背光單元相鄰,該外殼具有至少一突起形成于該壁;以及一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蓋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邊緣以及一第二部分與該外殼的壁結(jié)合,其中該框架的第二部分受該突起擠壓使得該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外殼具有兩個較長部分及兩個較短部分,該突起形成于該較長部分的大致中央部分。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的第一部分的一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且接觸到該上表面。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突起與該外殼一體成型。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突起具有一斜截面。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的第二部分大致垂直于該第一部分。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外殼的壁大致平行于該框架的第二部分。
8.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包含一液晶面板具有相對的上下表面;一背光單元設于該液晶面板的下表面之下并與該液晶面板接合;一外殼支撐該背光單元并具有一壁與該背光單元相鄰;以及一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蓋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邊緣以及一第二部分具有至少一突起朝向該外殼的壁突出,其中該突起受該外殼的壁擠壓使得該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的第二部分具有兩個較長部分及兩個較短部分,該突起形成于該框架的第二部分的較長部分的大致中央部分。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的第一部分的一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彎曲且接觸到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突起與該框架一體成型。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突起由一施加于該框架第二部分的沖壓操作而形成。
1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框架的第二部分大致垂直于該第一部分。
1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外殼的壁大致平行于該框架的第二部分。
1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突起具有一斜截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包含一液晶面板、一背光單元、一外殼以及一框架,該液晶面板具有相對的上下表面,該背光單元設于該液晶面板的下表面之下并與該液晶面板接合,該外殼支撐該背光單元并具有一壁與該背光單元相鄰,該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蓋該液晶面板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邊緣以及一第二部分與該外殼的壁結(jié)合,該液晶顯示裝置的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突起形成于該外殼的壁,用以擠壓該框架的第二部分使其遠離該壁而使得該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該液晶面板彎曲。
文檔編號G02F1/13GK1450388SQ0210591
公開日2003年10月22日 申請日期2002年4月9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2年4月9日
發(fā)明者王銘典 申請人: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