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即時貼廣告裝置,尤指一種用紫外熒光照射激發(fā)廣告后顯示彩色鮮艷的文字和圖案的即時貼廣告裝置。
目前的即時貼都是由底紙、不干膠及透明或半透明薄膜復合而成的制品。使用時,將即時貼裁剪成所需的文字或圖形,然后揭去底紙,通過不干膠將文字或/和圖形粘接在玻璃或有機玻璃等透明面板的表面或者不透明板材或墻壁等壁面上。這種即時貼,由于其色彩豐富、使用方便,極受商店、旅館、企業(yè)的青睞,被大量用于柜窗、廣告展示燈箱、和裝飾。但是,這種即時貼存在下列不足1、比較滯板,缺乏類似霓虹燈的色彩與立體效果;2、使用時日稍長便有掉色現象或失去鮮艷感;3、使用于展示燈箱時,亮度衰減大,不僅影響展示效果,也不利于節(jié)能。
本實用新型之目的是提供一種透明性高、立體感強,以具有霓虹燈類似效果的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及廣告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上述目的的本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是由貼有用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裁剪成的文字或/和圖形1的粘貼面板2和紫外燈3組成的(參見圖1)。其中,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參見圖2、3、4)是由底紙4、不干膠5、薄層熒光材料6、透明膜7復合而成的,或者是由底紙8、不干膠9和含有熒光粉料的透明膜10,或者是由底紙11、不干膠12、透明膜13、熒光材料薄層14復合而成的即時貼。其外形和使用時的文字或/和圖形裁剪及粘貼與現有即時貼相同;紫外燈2為球形、管形或環(huán)形紫外燈。在該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中,由紫外熒光激發(fā)紫外熒光即時貼裁剪成的文字與圖形,粘貼面或者其框架與紫外燈是用支架聯結的,或者是相互分離安裝的。在由本即時貼裁成的文字、圖形的粘接面板為透明極材時,則在保證紫外線能遍射到本即時貼文字、圖形的條件下,紫外燈的位置在粘接板的前方或者后方,其上、下、左、右的方位不限;為保證效果和充分利用光能,紫外燈之光線與即時貼文字、圖形之所在平面之最小夾角的絕對值以大于15°為宜;在由即時貼文字、圖形的粘接面(板)為不透明體時(如墻面),則紫外燈應裝在粘接面的前方,其上、下、左、右方位不隈;紫外燈的光線應遍及文字、圖形,光線對貼接面的入射角以小于75°為宜;紫外燈的數目根據粘接面板在大小和需要而確定。
圖1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示意圖,其中1由即時貼裁成的文字或/和圖形、2即時貼的粘貼面板,3紫外燈。
圖2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的結構示意圖之一,其中4底紙,5不干膠,6熒光層,7透明膜。
圖3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結構示意圖之二,其中8底紙、9不干膠、10含有熒光粉料的薄膜。
圖4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結構示意圖之三,其中11底紙、12不干膠、13透明膜、14熒光材料薄層。
實施例與效果
例1從市購買透明膜,在其表面施布紫外熒光粉料或由熒光粉料與透明粘合劑組成的裝料,待干后在熒光料之薄層上涂布不干膠,再在不干膠上復以底紙,即成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
例2將購得的透明聚乙烯加熱融化后加入紫外熒光粉料并攪勻,倒在預熱的金屬表面用輥展開,即成粗糙的含有紫外熒光粉料的塑料膜層,用它按圖3所示結構制成紫外熒光即時貼。
例3、制造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本人把上述即貼裁剪成文字和圖形并剝去底紙后,將文字、圖形貼在有機玻璃底板上,即成廣告貼面板2,然后在其前上方或后上方固定一紫外燈3,即成即時廣告裝置。閉合紫外燈電路,使紫外線輻射到是個貼面板,使即時貼中的熒光料受激發(fā)光,形成光亮的文字和圖形。由于即時貼中選擇的熒光材料不同,而產生不同的顏色,故色彩豐富。由于是受激發(fā)光、文字、圖形的亮度遠高于背景,故富于立體感,具有類似于霓虹的效果。在用幾種不同熒光料的即時貼制成鑲邊的文字、圖形時,其立體感和層次感更佳。用來制作展示燈箱,文字、圖形不僅沒有普通即時貼經有的光衰減,反而具有增亮效果,故更清晰美觀,而且還可節(jié)能。
權利要求1.一種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廣告裝置是由貼有用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剪裁成的文字或/和圖形[的粘貼面板2與紫外燈3構成的;所述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是由底紙4、不干膠5、熒光層6、透明膜7復合而成的即時貼,或者是由底紙8、不干膠9和含有熒光粉料的透明膜10,或者由底紙11、不干膠12、透明膜13、熒光層14復合而成的即時貼;所述粘貼面板是透明面材或者不透明材面板;所述紫外燈是球燈、管形燈或環(huán)形紫外燈;所述粘貼面板1與紫外燈2是用連桿聯結的或者是分離安裝的,在粘貼面板為透明材時,紫外燈安裝在粘貼面板之前方或后方,其上下左右的方位不限;在粘貼板為不透明材時,紫外燈安裝在粘貼板前方,其上下左右的位置不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燈的數目依廣告貼面面積和需要確定,紫外線對即時貼所在面板應能輻遍,紫外線對該貼面板的最小夾角以大于15°為宜。
專利摘要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廣告裝置,它涉及膜材復合制品,尤其涉及即時貼。該廣告裝置由貼有用紫外熒光激發(fā)即時貼裁剪的文字或/和圖形1的貼面板2和紫外燈3構成的。本即時貼是由底紙、不干膠、熒光料和透明膜或者由底紙、不干膠和含有熒光粉料的透明膜復合成的。將即時貼裁剪成文字圖形并貼在粘貼面板后,照以紫外線,亦形成光亮、色彩豐富、立體感強,具有類似霓虹燈效果的文字或/和圖形。
文檔編號G09F13/42GK2220108SQ9424773
公開日1996年2月14日 申請日期1994年12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12月14日
發(fā)明者張世剛 申請人:張世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