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燈箱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可調(diào)節(jié)燈光燈箱。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人們越來越重視社會公益性廣告的宣傳,但目前鄰街的社會公益性廣告缺乏一個很好的宣傳媒體,更難以把商業(yè)性廣告和社會公益廣告恰當?shù)娜诤蠟橐惑w,雖然也使用燈箱作為一種宣傳方式,但是燈箱的使用率并不廣泛,并且在黑夜環(huán)境或者暗色的環(huán)境影響其使用,使用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diào)節(jié)燈光燈箱,具有使用率廣和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調(diào)節(jié)燈光燈箱,包括燈箱,所述燈箱由第一支撐板、第二支撐板、滑槽、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組成,第一支撐板的一端開設有第一卡槽,在第一支撐板的另一端開設有第二卡槽,在第一支撐板的一側(cè)設有第二支撐板,且第一支撐板與第二支撐板緊密連接,在第二支撐板的一端開設有第三卡槽,在第二支撐板的另一端開設有第四卡槽,在第一支撐板的一側(cè)設有第二擋板,在第二擋板的一側(cè)設有第一擋板,所述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的一側(cè)均固定設置有滑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的大小形狀相同,并且位于同一平面內(nèi)。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擋板上設置有方便打開的開關。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支撐板上開設的第一卡槽與第二支撐板上開設的第三卡槽相適配。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可調(diào)節(jié)燈光燈箱,增加了控制燈的功能,在第一擋板上設置開關,燈光隨著第一擋板的開合,從而使得燈光越來越亮,反之當?shù)谝粨醢彘]合完全的時候,燈光熄滅,使得燈箱的使用率更廣,不會因為黑夜環(huán)境或者暗色的環(huán)境影響其使用,并且使用起來也更加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正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支撐板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支撐板示意圖。
圖中:1-燈箱;11-第一支撐板;111-第一卡槽;112-第二卡槽;12-第二支撐板;121-第三卡槽;122-第四卡槽;13-滑槽;14-第一擋板;15-第二擋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jié)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可調(diào)節(jié)燈光燈箱,包括燈箱1,燈箱1由第一支撐板11、第二支撐板12、滑槽13、第一擋板14和第二擋板15組成,第一支撐板11的一端開設有第一卡槽111,在第一支撐板11的另一端開設有第二卡槽112,在第一支撐板11的一側(cè)設有第二支撐板12,且第一支撐板11與第二支撐板12緊密連接,在第二支撐板12的一端開設有第三卡槽121,在第二支撐板12的另一端開設有第四卡槽122,第一支撐板11上開設的第一卡槽111與第二支撐板12上開設的第三卡槽121相適配,在第一支撐板11的一側(cè)設有第二擋板15,在第二擋板15的一側(cè)設有第一擋板14,第一擋板14和第二擋板15的大小形狀相同,并且位于同一平面內(nèi),第一擋板14上設置有開關,燈光隨著第一擋板14的開合,從而使得燈光越來越亮,反之當?shù)谝粨醢?4閉合完全的時候,燈光熄滅。使得燈箱1的使用率更廣,不會因為黑夜環(huán)境或者暗色的環(huán)境影響其使用,使用起來也更加方便,第一擋板14和第二擋板15的一側(cè)均固定設置有滑槽13,本實用新型可調(diào)節(jié)燈光燈箱,增加了控制燈的功能,在第一擋板14上設置開關,燈光隨著第一擋板14的開合,從而使得燈光越來越亮,反之當?shù)谝粨醢?4閉合完全的時候,燈光熄滅,使得燈箱1的使用率更廣,不會因為黑夜環(huán)境或者暗色的環(huán)境影響其使用,并且使用起來也更加方便。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可調(diào)節(jié)燈光燈箱,增加了控制燈的功能,在第一擋板14上設置開關,燈光隨著第一擋板14的開合,從而使得燈光越來越亮,反之當?shù)谝粨醢?4閉合完全的時候,燈光熄滅,使得燈箱1的使用率更廣,不會因為黑夜環(huán)境或者暗色的環(huán)境影響其使用,并且使用起來也更加方便。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