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教學用品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移動的交互式思想政治宣傳欄。
背景技術:
思想政治教育是社會或社會群體用一定的思想觀念、政治觀點、道德規(guī)范,對其成員施加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影響,使他們形成符合一定社會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會實踐活動。
隨著素質教育的實施以及社會的發(fā)展和進步,學生是社會主義建設的新生力量,其思想觀念、政治觀點對社會發(fā)展起著很大的作用,因而大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也要與時俱進,目前各個學校逐步注重學生身心全面發(fā)展,在各種高等院校和公共場合,思想政治教育正在成為一種普遍的、潛移默化的教學過程。除了各種思想政治課以外,還設置各種宣傳欄或組織宣傳活動,進行潛在的教育,提高大眾的思想意識和素養(yǎng)。
思想政治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首要內(nèi)容,也是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的主要途徑之一,然,現(xiàn)有的用于思想政治宣傳的用具,大多為固定的宣傳欄,直接將宣傳圖畫或文字直接粘貼在宣傳欄上,由于宣傳欄通常固定在一個特定的地方,不具備移動性,無法根據(jù)人員流動情況更換位置,使得宣傳欄的利用率較低,同時,現(xiàn)有思想政治教育宣傳方式比較官方、枯燥,內(nèi)容更新速度較慢,忽略了老師與學生之間的互動,甚至與學生之間根本不存在互動,因而往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達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移動的交互式思想政治宣傳欄,解決了現(xiàn)有的思想政治宣傳用具不具備移動性,無法根據(jù)人員流動情況更換位置,宣傳欄利用率較低的問題,同時,本實用新型的可移動的交互式思想政治宣傳欄可以互動、交流,且更加新穎、生動、活潑、深入民心,受眾的接受度更好。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移動的交互式思想政治宣傳欄,包括底座、以及固接于底座上的展示板,所述底座與展示板之間形成銳角;所述底座的底部設有移動輪,所述展示板正面的上部設置有音頻視頻輸出設備、意見箱、以及水平設置在意見箱下方的書寫板;所述展示板正面的下部設置有儲物袋,所述儲物袋包括隔板和兩個布片,所述隔板的下端通過軟布與展示板連接,所述隔板的兩側分別通過所述布片與所述展示板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展示板正面的上部還開有轉板窗,所述轉板窗的頂部及底部通過轉軸連接有轉板;所述轉板窗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的左側,所述意見箱和書寫板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的右側;或,所述轉板窗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的右側,所述意見箱和書寫板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的左側。
優(yōu)選的,所述音頻視頻輸出設備包括用于視頻顯示的液晶顯示屏、以及用于音頻輸出的音樂播放器。
優(yōu)選的,所述移動輪的數(shù)量為4個,且其中有一個是萬向輪。
優(yōu)選的,所述隔板上部的兩側還分別設有調(diào)節(jié)帶,所述調(diào)節(jié)帶上設有至少兩個按扣,其中一個調(diào)節(jié)帶通過按扣與所述展示板的左側面連接,另一個調(diào)節(jié)帶通過按扣與所述展示板的右側面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儲物袋的數(shù)量為2-3個,所述按扣的數(shù)量為3-5個。
優(yōu)選的,所述展示板上還設有封口條帶,所述封口條帶的數(shù)量與儲物袋的數(shù)量相同,且一一對應,所述封口條帶位于所述儲物袋的上方,并且所述封口條帶的一端與所述展示板固接,另一端通過魔術貼與所述儲物袋粘接。
優(yōu)選的,所述展示板的背面延伸設置有U型推桿,所述U型推桿的兩端分別與展示板的左右兩側面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一方面由于設置有音頻視頻輸出設備,可以富于表現(xiàn)的電子方式對宣傳內(nèi)容進行展示,方便內(nèi)容的快速更新,便于緊跟社會熱點和潮流,無疑采用這種可移動的交互式思想政治宣傳欄更加新穎、生動、活潑、深入民心,受眾的接受度更好;另一方面可以互動、交流,從而真正達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具體而言,展示板上的書寫板可方便學生在閱覽宣傳內(nèi)容后及時寫下自己的感想、心得或意見,并將書寫好的紙張投入到意見箱內(nèi),從而便于教師了解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為下一步的思想教育工作提供參考;再一方面,儲物袋的設置可以便于紙質宣傳資料的放置,同時,底座的底部設有移動輪,結構簡單且可移動,能保證宣傳資料一直較緊湊的放置,避免了宣傳資料散亂;又一方面,通過設置隔板,使儲物袋的袋口自然的向外張開,方便宣傳資料的放入和取出。本實用新型具有形式多樣、互動性好、宣傳效果好的優(yōu)點,可以提高受眾對思想政治宣傳的重視程度,使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更高的意義。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具體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具體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附圖1和圖2。須知,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nèi)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diào)整,在不影響本實用新型所能產(chǎn)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技術內(nèi)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nèi)。
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間”及其他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diào)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nèi)容下,當亦視為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的范疇。為了敘述的便利,文中出現(xiàn)的上、下、前、后、左、右以圖1所標示的上下前后左右為基準,展示板的正面是指的展示板的前面,對應的,展示板的后面為背面。
參照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移動的交互式思想政治宣傳欄,包括底座1、以及固接于底座1上的展示板2,所述底座1與展示板2之間形成銳角,所述銳角的角度優(yōu)選為80度;所述底座1的底部設有移動輪3,移動輪3的數(shù)量至少為三個,優(yōu)選的,所述移動輪3的數(shù)量為4個,并且其中有一個是萬向輪;所述展示板2正面的上部設置有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意見箱5、以及水平設置在意見箱5下方的書寫板6,如圖1所示,意見箱5和書寫板6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的右側;所述展示板2正面的下部設置有儲物袋7,所述儲物袋7包括隔板(圖中未示出)和兩個布片(圖中未示出),所述隔板的下端通過軟布與展示板2連接,所述隔板的兩側分別通過所述布片與所述展示板2連接。
具體地,所述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包括用于視頻顯示的液晶顯示屏、以及用于音頻輸出的音樂播放器。
上述實施例中,一方面由于設置有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可以富于表現(xiàn)的電子方式對宣傳內(nèi)容進行展示,方便內(nèi)容的快速更新,便于緊跟社會熱點和潮流,無疑采用這種可移動的交互式思想政治宣傳欄更加新穎、生動、活潑、深入民心,受眾的接受度更好;另一方面可以互動、交流,從而真正達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具體而言,展示板2上的書寫板6可方便學生在閱覽宣傳內(nèi)容后及時寫下自己的感想、心得或意見,并將書寫好的紙張投入到意見箱5內(nèi),從而便于教師了解和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tài),為下一步的思想教育工作提供參考;再一方面,儲物袋7的設置可以便于紙質宣傳資料的放置,同時,底座1的底部設有移動輪3,結構簡單且可移動,能保證宣傳資料一直較緊湊的放置,避免了宣傳資料散亂;又一方面,通過設置隔板,使儲物袋7的袋口自然的向外張開,方便宣傳資料的放入和取出。本實用新型具有形式多樣、互動性好、宣傳效果好的優(yōu)點,可以提高受眾對思想政治宣傳的重視程度,使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更高的意義。
優(yōu)選的,所述展示板2正面的上部還開有轉板窗8,所述轉板窗8的頂部及底部通過轉軸連接有轉板。轉板窗8、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意見箱5和書寫板6依次設置,具體可選的,如圖2所示,所述轉板窗8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的左側,所述意見箱5和書寫板6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的右側;或,所述轉板窗8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的右側,所述意見箱5和書寫板6設置在音頻視頻輸出設備4的左側。該實施例中,可以在轉板上粘貼或書寫宣傳材料,由于轉板能夠360度轉動,因而學生在閱覽時站在展示板2的一側,便可通過自己轉動轉板閱讀到動轉板兩面的內(nèi)容,這樣便大大增加了學生的主觀能動性,進而有效增加了宣傳欄的宣傳效果。
可選的,所述隔板上部的兩側還分別設有調(diào)節(jié)帶9,所述調(diào)節(jié)帶9上設有至少兩個按扣10,其中一個調(diào)節(jié)帶9通過按扣10與所述展示板2的左側面連接,另一個調(diào)節(jié)帶9通過按扣10與所述展示板2的右側面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儲物袋7的數(shù)量為2-3個,所述按扣10的數(shù)量為3-5個。同時,所述展示板2上還設有封口條帶11,所述封口條帶11的數(shù)量與儲物袋7的數(shù)量相同,且一一對應,所述封口條帶11位于所述儲物袋7的上方,并且所述封口條帶11的一端與所述展示板2固接,另一端通過魔術貼與所述儲物袋7粘接。通過設置封口條帶11,使本實用新型移動的過程中不會導致宣傳資料灑落出的現(xiàn)象。
為了便于本實用新型的宣傳移動架的移動,所述展示板2的背面延伸設置有U型推桿(圖中未示出),所述U型推桿的兩端分別與展示板2的左右兩側面固定連接。
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進行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