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馬克筆,尤其涉及一種色彩可調配的馬克筆。
背景技術:
馬克筆,又名記號筆。是一種書寫或繪畫專用的繪圖彩色筆,本身含有墨水,且通常附有筆蓋,一般擁有堅硬筆頭。馬克筆的顏料具有易揮發(fā)性,用于一次性的快速繪圖。常使用于設計物品、廣告標語、海報繪制或其他美術創(chuàng)作等場合??僧嫵鲎兓淮蟮?、較粗的線條。
現(xiàn)有的馬克筆存在色彩單一、使用不同顏色的時候需要換筆、導致使用不便、需要購買多支才能滿足需求的缺點,因此亟需研發(fā)一種色彩豐富、使用不同顏色的時候不需要換筆、使用方便、只需購買一支就能滿足需求的色彩可調配的馬克筆。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現(xiàn)有的馬克筆存在色彩單一、使用不同顏色的時候需要換筆、導致使用不便、需要購買多支才能滿足需求的缺點,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色彩豐富、使用不同顏色的時候不需要換筆、使用方便、只需購買一支就能滿足需求的色彩可調配的馬克筆。
(2)技術方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這樣一種色彩可調配的馬克筆,包括有筆筒、墨水盒、第一閥門、出液管、第二閥門、混液盒、墨水管和筆尖,筆筒的上端設有四個墨水盒,每個墨水盒的頂部開有加墨口,墨水盒的下端連接有出液管,出液管上端設有第一閥門,出液管下端設有第二閥門,出液管的底部連接有混液盒,混液盒的下端連接有墨水管,墨水管的下端連接有筆尖。
優(yōu)選地,所述混液盒的中部設有攪拌軸,攪拌軸上設有葉片,攪拌軸右端連接有旋鈕。
工作原理:使用本實用新型時,操作人員先將需要混合的各色墨水通過4個加墨口加入4個墨水盒內。操作人員再打開其中一個墨水盒所對應的第一閥門,使該墨水盒的墨水流入到出液管,然后將被打開的第一閥門關閉,再打開該墨水盒對應的第二閥門使該墨水盒的墨水流入混液盒,然后再將被打開的第二閥門關閉,如此就可以獲取一份該墨水盒的墨水。如果需要獲取多份該墨水盒的墨水,只需要多次重復上述過程即可。同理,如需獲取其它三個墨水盒內的墨水時,只需按照以上操作,就可以獲取其他三個墨水盒內相應份數(shù)的墨水。當4個墨水盒內相應份數(shù)的墨水流入到混液盒中,操作人員將混液盒中墨水搖勻,被搖勻的墨水就可以通過墨水管流至筆尖,使操作人員需要用時可以通過筆尖書寫出來。這樣就實現(xiàn)了調配色彩的功能。
所述混液盒的中部設有攪拌軸,攪拌軸上設有葉片,攪拌軸右端連接有旋鈕,使用人員可以旋轉旋鈕,旋鈕帶動攪拌軸轉動,攪拌軸上的葉片也將轉動起來,這樣就可以進一步把混液盒內的墨水混合均勻。
(3)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達到了色彩豐富、使用不同顏色的時候不需要換筆、使用方便、只需購買一支就能滿足需求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種主視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的標記為:1-筆筒,2-加墨口,3-墨水盒,4-第一閥門,5-出液管,6-第二閥門,7-混液盒,8-墨水管,9-筆尖,10-攪拌軸,11-葉片,12-旋鈕。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色彩可調配的馬克筆,如圖1-3所示,包括有筆筒1、墨水盒3、第一閥門4、出液管5、第二閥門6、混液盒7、墨水管8和筆尖9,筆筒1的上端設有四個墨水盒3,每個墨水盒3的頂部開有加墨口2,墨水盒3的下端連接有出液管5,出液管5上端設有第一閥門4,出液管5下端設有第二閥門6,出液管5的底部連接有混液盒7,混液盒7的下端連接有墨水管8,墨水管8的下端連接有筆尖9。
所述混液盒7的中部設有攪拌軸10,攪拌軸10上設有葉片11,攪拌軸10右端連接有旋鈕12。
工作原理:使用本實用新型時,操作人員先將需要混合的各色墨水通過4個加墨口2加入4個墨水盒3內。操作人員再打開其中一個墨水盒3所對應的第一閥門4,使該墨水盒3的墨水流入到出液管5,然后將被打開的第一閥門4關閉,再打開該墨水盒3對應的第二閥門6使該墨水盒3的墨水流入混液盒7,然后再將被打開的第二閥門6關閉,如此就可以獲取一份該墨水盒3的墨水。如果需要獲取多份該墨水盒3的墨水,只需要多次重復上述過程即可。同理,如需獲取其它三個墨水盒3內的墨水時,只需按照以上操作,就可以獲取其他三個墨水盒3內相應份數(shù)的墨水。當4個墨水盒3內相應份數(shù)的墨水流入到混液盒7中,操作人員將混液盒7中墨水搖勻,被搖勻的墨水就可以通過墨水管8流至筆尖9,使操作人員需要用時可以通過筆尖9書寫出來。這樣就實現(xiàn)了調配色彩的功能。
所述混液盒7的中部設有攪拌軸10,攪拌軸10上設有葉片11,攪拌軸10右端連接有旋鈕12,使用人員可以旋轉旋鈕12,旋鈕12帶動攪拌軸10轉動,攪拌軸10上的葉片11也將轉動起來,這樣就可以進一步把混液盒7內的墨水混合均勻。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改進及替代,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