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托硬筆及其托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托硬筆及其托卡涉及一種文化用具,是根據現行硬筆不好捏握和難于用力而設計的。
現在都普遍使用硬筆,但大部分人都不能寫好硬筆字。許多人,尤其是青少年寫出的硬筆字潦草、混亂,讓人無法辨認。他們不是不想把字寫好,而是寫不好。有的人也練過,也沒練出來,還抱怨自己“笨”,感嘆“要寫好硬筆字,真難!”為什么寫硬筆字很難呢?主要是書寫工具不好用。因為工具很重要,它是征服自然的武器,是人類進步的象征。寫字也一樣,書寫工具好用,才有練字的基礎,才能練出好字,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書寫工具不好用,無論你怎么練也是枉然。好用的書寫工具和適當的練習相結合,就會得心應手,運用自如,寫出漂亮的硬筆字來。
本人觀察了許多人的寫字過程,研究了人們各式各樣的握筆方法和書寫工具,發(fā)現現行的硬筆不好捏握和難于用力,經過精練綜合,反復實踐,設計出一種較好捏握和易于用力的新型硬筆,稱為托硬筆,簡稱托筆。
眾所周知,一般人寫字都采用三指握筆法,即以拇指、食指的指肚和中指的側面捏筆。對現行硬筆而言,在握筆時,食指指肚不易接觸筆桿,不便捏握和用力,要使食指指肚貼近筆桿,勢必加大食指力度,為達到力的平衡,拇指和中指的用力也隨之增大,因而最終形成用力大,捏筆緊的握筆狀態(tài)。這種握筆如負千斤,沉重、笨拙、別扭,寫出的字,歪歪斜斜,錯位變形,寫不了多久,就會手發(fā)抖,腕酸軟,力不從心,運筆滯阻,感到又累又費力,甚至心煩意亂,喪失寫字信心。
托硬筆就是在現行硬筆的捏筆處加一塊托卡。附圖中,
圖1為托卡的正投影面,圖2為過頂面和筆桿中心線的縱剖面。圖1、圖2所示,托卡高2-12毫米、寬1-8毫米、長10-60毫米。托卡的正投影面及頂面與筆桿面間過頂面和筆桿中心線的縱剖面為三角形、長方形、梯形、菱形、橢圓形、波浪形等各種形狀。托卡上端卡在筆桿上,能上下和四周調整。下部頂面成形似指肚的凹形。凹形底部接觸筆桿,長1-8毫米。下斜面長3-6毫米,下端到筆桿面的高度為2-4毫米。上斜面長4-16毫米,與筆桿面間的夾角為25-85度。托卡其余部分為任意尺寸。托卡用于托起手指,便于捏握和適度用力,使拇指、食指和中指作用于筆桿的三力容易平衡。托硬筆與現行硬筆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現行硬筆的捏筆處是圓錐、棱錐或圓柱、棱柱形的,各方以筆桿中心線為對稱,而托硬筆則在捏筆處的一方有凸出部分即托卡。
托卡是托硬筆的組件,可單獨作配件。
對應于各類硬筆,分別有托鋼筆、托元珠筆、托鉛筆等。
托硬筆的握筆方法為把托卡上下適當調整,再調到正對筆尖面的位置,以握筆舒適或符合自己的習慣為宜。右手放松,筆桿上端斜置于虎口內,拇指指肚和食指指肚分別捏在托卡凹形上斜面左、右棱與筆桿之間,中指末關節(jié)左側頂住筆桿,無名指和小指依貼在中指下面。松緊自然,用力適度,手感輕便靈活。書寫時眼視筆尖前方,放開運筆。
托硬筆使你握筆正確、舒適,輕便靈活,便于用力,放得開,手感好,容易控制運筆,書寫流暢,是人人適用的書寫工具。
權利要求
1.本發(fā)明托硬筆及其托卡涉及一種文化用具,是根據現行硬筆不好捏握和難于用力而設計的①針對現行硬筆的不足,本人設計出一種較好捏握和易于用力的托硬筆。其特征就是在現行硬筆的捏筆處加一塊托卡。托卡高2-12毫米、寬1-8毫米、長10-60毫米。托卡的正投影面及頂面與筆桿面間過頂面和筆桿中心線的縱剖面為三角形、長方形、梯形、菱形、橢圓形、波浪形等各種形狀。托卡上端卡在筆桿上,能上下和四周調整。下部頂面成形似指肚的凹形。凹形底部接觸筆桿,長1-8毫米。下斜面長3-6毫米,下端到筆桿面的高度為2-4毫米。上斜面長4-16毫米,與筆桿面間的夾角為25-85度。托卡其余部分為任意尺寸。托卡用于托起手指,便于捏握和適度用力,使拇指、食指和中指作用于筆桿的三力容易平衡。托硬筆與現行硬筆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現行硬筆的捏筆處是圓錐、棱錐或圓柱、棱柱形的,各方以筆桿中心線為對稱,而托硬筆則在捏筆處的一方有凸出部分即托卡。對應于各類硬筆,分別有托鋼筆、托元珠筆、托鉛筆等。②托卡是托硬筆的組件,可單獨作配件。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托硬筆及其托卡是根據現行硬筆不好捏握和難于用力而設計的。托硬筆就是在現行硬筆的捏筆處加一塊高2—12毫米、寬1—8毫米、長10—60毫米的托卡。托卡上端卡在筆桿上,能上下和四周調整。下部頂面成形似指肚的凹形接觸筆桿。托卡用于托起手指,便于捏握和適度用力,使拇指、食指和中指作用于筆桿的三力容易平衡。托卡是托硬筆的組件,可單獨作配件。托硬筆使你握筆正確、舒適,輕便靈活,便于用力,放得開,手感好,容易控制運筆,書寫流暢,是人人適用的書寫工具。
文檔編號B43K3/00GK1438129SQ03103209
公開日2003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03年1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9月28日
發(fā)明者劉洪學 申請人:劉洪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