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煙盒生產(chǎn)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特別涉及一種用來生產(chǎn)煙盒內錫箔紙的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的,在煙盒內需要放置一層錫箔紙,用來保持煙支的香氣和防潮防霉變。錫箔紙的生產(chǎn)需要在原紙的表面錫箔層,在實際生產(chǎn)過程中,錫箔紙多采用人工的方法加工(如監(jiān)獄、看守所等人員的加工),即手工在原紙的表面刷錫箔層,這種方法存在加工效率低、錫箔層厚度不均勻等問題。為此,有必要設計一種解決這種問題的用來生產(chǎn)煙盒內錫箔紙的裝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加工效率高且錫箔層厚度均勻的用來生產(chǎn)煙盒內錫箔紙的裝置。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用來生產(chǎn)煙盒內錫箔紙的裝置,包括底板,設于底板上的放紙輥、壓平整機構、毛刷機構和收紙輥;所述壓平整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主動輥和從動輥,以及與從動輥相配合的加熱板;所述毛刷機構包括毛刷盒,安裝于毛刷盒上的毛刷,以及用于安裝毛刷盒的固定架,該固定架安裝于底板上,所述毛刷盒內裝有錫箔液,所述毛刷的頂部與毛刷盒內的錫箔液相接觸。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架的底部設有燕尾滑槽,所述毛刷盒的頂部設有與燕尾滑槽相配合的燕尾滑塊。
進一步地,所述放紙輥、壓平整機構、毛刷機構和收紙輥依次水平安裝于底板上。
進一步地,所述壓平整機構設于放紙輥的下端,所述毛刷機構設于壓平整機構的右下端,所述收紙輥設于毛刷機構的右端;且所述放紙輥的右下端設有第一轉向輥,所述壓平整機構的下端設有第二轉向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原紙由放紙輥輸出,通過壓平整機構的壓平和加熱,再由毛刷機構對原紙的一表面進行刷錫箔層,極大的提高了加工效率高且能使錫箔層厚度更加均勻。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用來生產(chǎn)煙盒內錫箔紙的裝置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用來生產(chǎn)煙盒內錫箔紙的裝置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1、底板,2、放紙輥,3、第一轉向輥,4、主動輥,5、從動輥,6、加熱板,7、第二轉向輥,8、毛刷盒,9、毛刷,10、固定架,11、收紙輥。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實施例一
參閱圖1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一種用來生產(chǎn)煙盒內錫箔紙的裝置,包括底板1,設于底板1上的放紙輥2、壓平整機構、毛刷機構和收紙輥11。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原紙由放紙輥2輸出,通過壓平整機構的壓平和加熱,再由毛刷機構對原紙的一表面進行刷錫箔層,最后由收紙輥11進行收集,極大的提高了加工效率高且能使錫箔層厚度更加均勻。
所述壓平整機構包括相對設置的主動輥4和從動輥5,以及與從動輥5相配合的加熱板6(采用電加熱),在使用時,主動輥4和從動輥5帶動原紙滾動,同時對原紙進行壓平整,而加熱板6通過從動輥5對原紙進行加熱,可提高后續(xù)刷錫箔層的效率。
所述毛刷機構包括毛刷盒8,安裝于毛刷盒8上的毛刷9,以及用于安裝毛刷盒8的固定架10,該固定架10安裝于底板1上,所述毛刷盒8內裝有錫箔液,所述毛刷9的頂部與毛刷盒8內的錫箔液相接觸。在使用時,毛刷盒8內的錫箔液通過毛刷9對原紙的一面進行刷錫箔層,可使錫箔層的厚度更加均勻。
所述固定架10的底部設有燕尾滑槽,所述毛刷盒8的頂部設有與燕尾滑槽相配合的燕尾滑塊;在具體使用時,可根據(jù)原紙的寬度增加毛刷盒8的數(shù)量,以使其適用于不同寬度的原紙。
本實施例中,為了能對刷錫箔層后的原紙進行快速烘干,可在毛刷機構的一側設置一個大功率烘干燈,以便于快速烘干。
在本實施例中,為了減小整個裝置的體積,將所述壓平整機構設于放紙輥2的下端,所述毛刷機構設于壓平整機構的右下端,所述收紙輥11設于毛刷機構的右端;且所述放紙輥2的右下端設有第一轉向輥3,所述壓平整機構的下端設有第二轉向輥7。
實施例二
參閱圖2所示,本實施的其他結構與實施例相同,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的放紙輥2、壓平整機構、毛刷機構和收紙輥11依次水平安裝于底板1上。采用這種結構也可以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功能。
雖然結合附圖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但是專利所有者可以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之內做出各種變形或修改,只要不超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描述的保護范圍,都應當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